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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百年風華-臺灣五大家族特展」南部巡迴展
展覽日期:102年1月3日至2月5日(週一至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展覽地點: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三展覽室(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2段34號)
開幕時間:102年1月5日(星期六)下午2時

  本館前為慶祝中華民國建國百年之慶,籌辦「百年風華-臺灣五大家族特展」,先後在中興新村本館及臺北的國史館展出。南部巡迴展將於102年1月至2月在臺南生活美學館展出,並於1月5日下午2時在該館2樓舉行開幕典禮,歡迎踴躍參觀。
 

悅讀檔案

圖一:總督府總務局法務課於明治36年5月28日擬案簽請總督發布「罰金及笞刑處分相關律令」(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09980170264)
臺灣總督府馴民之鞭——笞刑
  明治37(1904)年1月12日,臺灣總督府(以下簡稱總督府)當局基於「本島人及清國人之犯罪者,文化程度低且生活貧困」、「短期自由刑的效果莫如行諸多年業已習慣的笞刑效果來得顯著」、臺灣人「天性拜金觀念特強」、「要達到行刑目的,則科以罰金刑要較短期自由刑為優」、施行罰金刑及笞刑「可節省不少經費」等理由,乃以律令第一號發布「罰金及笞刑處分例」。


  按該律令規定,以下情形得酌情處以笞刑:

一、可處主刑三個月以下重禁錮刑之臺灣本島人及清國人之犯罪。

二、可處主刑或附加刑罰金一百圓以下之臺灣本島人(須無固定住所或無資產者)及清國人(須無資產者)之犯罪。

三、可處拘留或科料之刑的臺灣本島人及清國人之犯罪。


  而遭處主刑或附加刑罰金一百圓以下或科料〔按:較罰金刑為輕的財產刑,有別於行政罰鍰之「過料」〕之臺灣本島人及清國人,其未繳清者,得酌情換為笞刑。

  由上可知,笞刑是專為臺灣本島人及清國人所設。而拘留、科料、百圓以下罰金、三個月以下重禁錮之刑,皆能依「罰金及笞刑處分例」轉換成笞刑或罰金,罰金未繳部分又可易為笞刑。

  笞刑僅限用於滿16歲以上60歲以下之男子。笞刑之宣判,有由法院宣判者,也有由地方廳(即決官署)即決判處者,而實際上,由地方廳即決判處笞刑者遠較法院為多。據《臺灣總督府民政事務成蹟提要(明治37年分)》所載,「罰金及笞刑處分例」施行後,當年5月至12月間,由法院判處笞刑者有758人(皆屬輕罪),由地方廳即決宣判者計1,549人(輕罪1,397人,違警罪152人),兩者相差一倍多。而按《臺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所列,該(1904)年之後每年於警察機關受笞刑處分之人數,迄1918年(廢止笞刑前三年)止,皆有三、四千人之譜。

  笞刑宣判確定者(獲處緩執行者除外),於臺灣無一定住所或有逃亡之虞時,迄笞刑執行結束期間,由法院宣判笞刑者,送往監獄拘禁;由即決官署判處笞刑者,拘禁於即決官署(警察官署)內。笞刑之執行,於監獄,是由看守或押丁秘密行之;於即決官署,則是於該官署警部或警部補到場情況下,由巡查或巡查補執行。每次執行笞刑時,須先由醫師診察受刑人身體,經認定其身體健康狀況不堪受刑時,應暫緩執行。無法由醫師診察時,得依到場官吏認定,逕予執行或暫緩其執行。

  笞刑是以竹片製成的「笞」鞭打臀部,笞數在25下以下時,以一次執行完畢;其以上者,笞數每增加25下,加執行一次,其增加未滿25下者亦同。笞刑,一天不得超過一次。執行笞刑時,現場情況如何?按明治37(1904)年5月17日出刊的《臺灣日日新聞》報導,醫師診定受刑人可承受笞刑後,先令受刑人如廁後,令其伏臥刑盤上。刑盤為闊約一尺七、八寸之十字形板,上鋪草蓆,兩手張開,兩腳併攏,俯向臥倒,手足各端以寬皮帶綁住固定,捲起兜檔布,露出臀部。執笞之巡查補,右手執笞,於到場官員列席下,執行完畢。

  至於受刑人受刑後的狀況,按《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四)》整理所載,有受刑人返家後,15日內無法步行;抑或臀部腫起,幾成病體,休養一個月;或者身體完全無法動彈,無力工作;也有是受刑後經過一日,身體受刑部位腫起,無法步行,食慾減退,在床呻吟,7日間,受刑部位內部腐爛,接受治療,直至一個月後才逐漸痊癒,有皮膚剝落的痕跡。爾後,還會感到疼痛。

  甚至,也有受刑人因受笞刑而死亡的案例。明治42(1909)年5月10日,阿緱廳潮州支廳對八名原本可處懲役〔按:約當我國現今之拘役,但刑度較拘役為重〕2個月20日的常業賭徒,即決處以笞刑八十一下,13日即決處分確定,並於16日前,於潮州支廳分4日行刑完畢。受刑人當中,名為陳福安、湯鑑、陳陣等3人,於受刑後,不出數日相繼死亡。由於在行刑過程中,執行官吏省略了醫師健康診斷的程序,被告等人遂於5月21日委託辯護士〔按:律師〕,以執行官吏椎名己之助警部補為控告對象,向臺南地方法院提起濫用職權致死之告訴。經公醫鑑定後發現,陳福安係因承受笞刑致慢性支氣管炎惡化,又未食用慣用的鴉片,結果引起呼吸筋肉痙攣,呼吸麻痺而死。湯鑑是因肺炎兼臀部受鞭打瘀傷,肺炎加劇,致呼吸麻痺而死。陳陣則是因受笞刑結果,罹患蜂窩性組織炎而死。該案於7月24日第一審宣判無罪,經檢察官控訴,9月4日於第二審即覆審法院,對於陳陣的部分,宣判椎名無罪,而對於湯鑑及陳福安的部分,則以過失致死判處椎名罰金250圓(拘押於勞役場50日)。

  按《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四)》所言,笞刑之受刑人,肉體上蒙受痛苦,此固不待言,然另一方面,精神上也承受很大的痛苦。受刑人大多傾向認為精神上的痛苦要較肉體上的痛苦感受為深。此係緣於臺灣本島人於習慣上,向來厭惡露出臀部,中層階級以上的人,甚至恥於露出胸部或腹部。笞刑讓人露出臀部,施予鞭打,這會受到婦人、小孩嘲弄,成為最大的恥辱。古時清國的刑罰也行笞、杖之刑,其人一旦遭處笞刑,則連科舉應考資格都會喪失,此刑遂不用於上流社會之人。而當時,雖有一日鞭打達數百下之情形,然卻可用賄賂操控。而日本政府的笞刑,則絕不容許這類情事發生,遂為讓臺灣本島人心生莫大恐懼的原因之一。再者,受刑人對笞刑最感恐懼者,厥為伏臥於刑盤上、兩腕和兩肢縛以窄帶、露出臀部的瞬間。其間的痛苦,無以名狀。

  笞刑給予受刑人的恥辱及肉體上的痛苦甚大,的確具有讓一般人心生警惕的效果,惟終究是踐踏人權的非文明制度。該笞刑制度施行至大正10(1921)年4月28日,總督府當局鑑於該項制度已與臺灣島民進步的生活文化水平不相稱,遂以律令第七號予以廢止。
 

民俗文物小常識

國立臺灣博物館棟札
棟札
  棟札是早期日式建築在新建物上樑儀式中,記載主持興建的主官(管)或相關監造、承包商和技術人員,以及日期等資料的一塊直立木牌。儀式完成後將之固定留存在該建物主體結構上,由於這一「上樑安厝」習俗使得後世非常容易了解、考證建物的興建日期和過程。

  臺灣目前出現的棟札,以日據時期興建的臺灣總督府(今日之總統府)最具代表性。這塊棟札高100、寬20、厚8公分,安置在高度60公尺的中央塔上,正面在「上棟」(即上樑)之下依序有三列名字,第一列有兒玉源太郎、佐久間左馬太、安東貞美三位前後任總督名字;第二列有後藤新平、祝辰巳、大島久滿次、內田嘉吉等總督府前後任民政長官;第三列則是總督府內六個局課的監造官員。木牌背面有大正4(1905)年6月25日,以及工程技術人員、承包商共22人,非常詳細。

  這種棟札也在與臺灣總督府同為巴洛克風格的國立臺灣博物館(位於臺北二二八紀念公園內)、新竹火車站找到蹤跡。甚至在淡水的臺灣銀行日式宿舍,找到寫有「奉上棟豐受皇大神守護」和起造之紀年,以及背面的主管、設計、監造等名字之較小型棟札。
冬節圓與雞母狗仔
雞母狗仔
  清代臺灣便已流傳的古俗,在冬至日有如過年般的過節日,舉家會祭祀神明和祖先(或到祖祠祭祖),而小孩也會在大人備糯米料搓湯圓的時候,以染色的湯圓材料圓仔粹,憑靈感、想像力與創造力,捏塑出各式可愛模樣的小豬、小狗、小雞、小鴨等形狀,很像捏麵人一般,來敬拜祖先。

  因其造型多為日常所見的雞、狗等動物形狀,故被稱「雞母狗仔」。現代社會則多買現成的湯圓來祭拜,因此已罕見製作雞母狗仔來祭拜的。
 

臺灣人、臺灣事

科舉用書《寄嶽雲齋詩》
十年寒窗-清代臺灣的書房教育
  臺灣的書房教育,由來久遠,從明末沈光文的設教羅漢門開始,到光復初期都還存在。其中清代部分,因有科舉制度的實施,其性質可再區分為啟蒙以及專攻舉子業者兩種,從事這些工作的塾師,前者稱為「蒙師」,後者稱為「經師」。

  啟蒙階段,以兒童讀書識字為目的,舉子業階段則以應試求取功名為目的。後者入學年齡都在6至8歲,就學無一定年限,大約可區分為「小學」、「中學」、「大學」三個層次,也有分為「初學」、「幼學」、「小學」、「大學」4個階段,全部要10年的時間,按部就班,完成學業,因此古人往往以「十年寒窗」來形容學子的苦讀,就是這個緣故。

  小學以讀《三字經》、《四書》為主,中學以讀《五經》、作詩對為主,大學以講究制義(八股文)、試帖為主,三個階段所讀的課本,日據時代伊能嘉矩曾將調查作成簡表,內容如後所附圖檔。

  書房教育的每個階段,視各人需要或資質而定,並無嚴格限制。資質較差的可能只完成中、小學就投入各行各業,甚至往武科發展,完成大學的,應試是唯一出路,準備考試期間,為了生活,往往又設塾從事教育,教學相長。

  書房的開學,都在每年正月15日至2月初1日之間,至12月下旬散學,課程可分讀書、開講、寫字、課功四大項。讀書:依學年漸進,由淺而深,如附表。開講:就課本講說字義、文意。寫字:分為認字、摸字、看字三階段。至於課功則是對學生課以詩文,教法包括對仔、文章與詩賦三種。值得一提的,是點讀及背誦方式,所謂點讀,是以銀硃筆照著塾師講授,逐句圈點,遇有破音字,分平、上、去、入四聲加點,俗稱「勾破」。背誦則是按背誦次數寫筆劃,每三遍就寫成一個「天」字,周而復始,「天」字亦多,背誦的次數也就越多。其次,學生初步的習字範本,是紅色木板印刷的「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爾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禮,也克己,由乎禮,存心本以仁,玉斗正中元,天文自此全,四方占日月,六合定山川。」習字兼識義,一舉兩得。

  以上所述,只是通例,事實上每個書房都有一套作法,甚至教材也會有所不同,以清光緒年間臺灣中部的「復旦齋主人學規」為例,詳記每日作息,茲臚列如次:

 「初學:以《詩經》叶韻,淑陶性情,或爾雅知古訓釋。午間念七十二賢,既知百家姓,又使希聖希賢。已刻習字,先知一畫,起重行輕,斜按高滾,每日專習一字,五日學一磔,十日學一掠。」
 「幼學:午間念典故二條,如『仲由負米』、『曾參採薪』,能默寫方告歸。先人之言,終身常記亞聖言,子弟從之,則孝弟忠信。」
 「小學:卯刻背經書三百字,幷描影格、對策簿奉呈。已刻,淺說其義,以使時習背誦,且資行文開講。午刻,臨帖七十二法,從永字八法來,當知輕重。未刻,統論昨日所讀,以便夜間溫習熟。酉刻,統論三日內所讀,完即養神。日知新,夜溫故,昨日讀,今日溫,既省功,又快識,興最豪,神不倦,世言打鐵乘熱,省另起爐灶也。剛日做小講,讀小講;柔日做律詩,讀律詩。」
 「大學:『每日工程說』:早古文一,時文一,得意者或半篇,或二比。午講說經義五百字,晚吟詩一首,臨帖一畫,夜溫經及書、詩、古文、時文、三年內既得文千篇、詩千首。經書五十萬字,所最善者,在昨日背誦,今夜即溫。」

  從復旦齋所訂定的學規來看,可知它是一所以培養科舉人才為目的的書房,收容各種程度學生,分別施教,由初學到大學,每個環節都馬虎不得。此外,有些以教授童蒙識字為目的的書房,學生將來主要是從事商業,因此在教材方面也較為淺近、活潑,除了一般的《三字經》、《四書》外,還有《增廣昔時賢文》、《千金譜》、《指南尺牘》……等較實用性的讀物,特別是《千金譜》一書,據說是一位泉州文士,為適應商店學習書算所編寫的通俗教材,書中用長短句的歌謠形式,以某一大商到天津、蘇州、廣東等地辦貨為經,以各色貨名為緯,叶以音韻,俾易於上口,字裡行間,還穿插若干警惕商旅的詞句,非常有意義。

  清光緒21(1895)年,臺灣割讓給日本,臺灣的科舉制度提前結束,以應試為目的的傳統書房教育首當其衝,雖日據初期,民間仍普遍認為日本人在臺只是短暫的,日本人走了之後,仍將恢復科舉考試,因此較保守的人還送子弟進書房,治舉子業,希望有朝一日考秀才、考舉人。不過,老一輩的科舉美夢,很快就破滅了。

  日據中期之後至光復初期,以提供失學民眾就學為主的書房雖繼續存在,不過已經不再是「十年寒窗」攻讀儒書。而「十年寒窗」至今仍為社會大眾耳熟能詳的辭彙,常會聽到「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其實「十年寒窗」真正義涵,已經少有人清楚,配合本館「臺灣書院與科舉」特展,特拈出「十年寒窗」掌故,以資談助。
 

新書出版

《客家地方典慶和文化觀光產業-中心與邊陲的形質建構》
書  名:《客家地方典慶和文化觀光產業-中心與邊陲的形質建構》
作  者:謝世忠、劉瑞超
出 版 者:客家委員會/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1年11月
定  價:新臺幣250元


簡介:
  本書主要以中心與邊陲的二元概念做為研究的主導架構,針對臺三線新竹地區的傳統典慶與新式慶典,進行了解。由於新式慶典的出現,有很高比重與觀光需求難脫關係,而傳統典慶則繼續維持作用。中心與邊陲的二元概念,涉及相當複雜的多重意涵,例如帝國主義式的中心觀光客與邊陲性被觀光者、不同觀光地點的中心與邊陲對應位階、同一地點之中心與邊陲的相互觀望、以及各個被觀光地點朝往中心努力的競合關係等課題,在臺三線客庄區域,都正在發生,正可述說當代臺灣文化存續與創意走向的一個區塊。

  作者謝世忠教授現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長期致力於族群研究與田野調查,著作等身。此次與共同撰稿人劉瑞超先生所完成《客家地方典慶和文化觀光產業-中心與邊陲的形質建構》乙書,並非一般社區總體營造的討論,而是以細膩的民族誌內涵,援引中心與邊陲的概念,來分析觀光慶典背後的文化內在狀態,闡述新竹地區沿臺三線鄉鎮於傳統祭典、當代新型態慶典及觀光文化產業等三範疇間的關係,結合學術理論及田野調查、文獻分析,書寫出客家文化於在地觀光產業中,被建構的面貌及對當地生活領域的影響。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 02-25180207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 臺中市中山路6號(火車站對面)04-22260330

另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購。
《發現客家:嘉義沿山地區客家文化群體研究》
書  名:《發現客家:嘉義沿山地區客家文化群體研究》
作  者:池永歆、謝錦綉
出 版 者:客家委員會/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1年12月
定  價:新臺幣250元


簡介:
  本研究特以「客家文化群體」或「客家群體」指稱在文化上具有外顯的客家文化特質的群體,得以由較廣泛的文化觀點而研究臺灣客家系漢人所創造的文化景觀與文化區,所進行研究區域為嘉義沿山地區。由於研究對象為已在該地區世居200多年,雖具客家淵源、尚保留部分客家文化傳統但不會講客語並甚少認同自己為客家人,這是多年來研究該地區客家文化群體不斷重複觸及的課題;此外,本研究所面對的另一群對象,則是日據時期南遷至嘉義的北部客家人。對嘉義沿山的客家文化群體來說,會不會講客語,則構成其自我客家認同的最重要因素。以「客家文化群體」通稱嘉義地區的客家系臺灣人,則可摒除客家自我認同才是客家人的限制,能以較廣義的方式定義客家,而從事客家群體的家族史、客家文化區的區域史研究。

  作者池永歆教授現任教於國立嘉義大學史地學系,長期於嘉義及臺中地區進行區域空間聚落研究,共同撰稿人謝錦綉女士為南華大學建築與景觀學系環境藝術研究所碩士,多年來致力於嘉義客家文化及信仰調查工作,此次共同完成《發現客家:嘉義沿山地區客家文化群體研究》乙書,以文化地理學的概念,配合實地對嘉義沿山地帶梅山、竹崎、番路及中埔等鄉的田野調查、耆老訪談,以及古文書、文獻分析,勾勒出客家族群在嘉義區域於清代的開拓、「北部客」二次移民的過程,並詳細描繪當地生計、信仰及現況,對嘉義沿山地區客家文化群體的分佈與變遷有深入的探討。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 02-25180207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 臺中市中山路6號(火車站對面)04-22260330

另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購。
《臺灣文獻》季刊63卷4期暨《別冊》43號
書  名:《臺灣文獻》季刊63卷4期暨《別冊》43號
出 版 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1年12月
定  價:新臺幣200元,《別冊》隨刊附贈(單獨購買別冊定價新臺幣40元)


  本館《臺灣文獻》季刊63卷4期暨《別冊》43號已發行,歡迎關心中國近代史與臺灣史之專家、學者、學生、文史工作者、社會大眾參研,本期《臺灣文獻》季刊刊載【長老教會與臺灣歷史文化】專輯5篇、【一般論述】2篇、【田野調查】2篇;《別冊》文章6篇。

  【長老教會與臺灣歷史文化】專輯,17世紀初以來,基督宗教曾兩度傳入臺灣,17世紀初荷蘭人和西班牙人,分別將基督新教與舊教帶入臺灣;19世紀中葉臺灣開港通商後,基督宗教文化再臨臺灣。在臺灣基督宗教史的研究,投入者不多。本專輯由兩位具教授職位和三位初拿到博士學位或仍在攻讀博士學位的年輕學者撰稿,雖然無法涵蓋教會史的全貌,卻有拋磚引玉,鼓勵年輕學者投入教會史研究的深層意義。

  〈改宗所引起的家庭與人際衝突:以19世紀臺灣基督徒為例〉作者王政文,以19世紀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徒為主軸,探討臺灣第一代基督徒在改宗前後遭遇到的家庭問題及人際關係的挑戰與衝突。具體地反映了19世紀臺灣基督徒所面臨的壓力及掙扎。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對「異教」的觀點與實踐(1865-1945)〉作者盧啟明,探討基督徒如何因應不同對象而改變態度,並分析外籍、本地人士在宣講重點之差異。同時,本文透過基督教在臺的傳教經驗,析論本地人的宗教心理及外來宗教本土化時的傳播轉換機制。最後,則是希冀藉著歷史的考察,呈現可資反省的現代關懷。

  〈芥菜子的香氣:再探北部基督長老教會的「新人運動」〉作者鄧慧恩,「新人運動」的改革運動,係指史稱「新派」的人物,亦即當時接受新式教育,多具有留學日本背景的年輕教會菁英,針對當時馬偕後裔和舊派人物的勢力,及其主持北部教會所產生的弊端與舊式觀念提出改革主張的革新運動。本文主要針對新舊兩派對於時代潮流、新舊思想型態與世界情勢關注、因應的態度,觀察這群知識分子的文化活動與社會參與。

  〈終戰前在臺基督教派關係之研究〉作者吳學明,基督宗教對臺灣民眾而言,是一新傳入的外來宗教,其教義與民間的宗教信仰有相當的歧異。臺灣開港後,有天主教的道明會(Dominican)和基督新教的長老會(Presbyterian)傳入。日據時期其他基督教派紛紛傳入,與臺灣民眾關係較密切的則為真耶穌教會和聖教會。基督宗教各教派在臺灣傳教,往往出現互相「牽羊」的現象。原因在於早期信徒對教義認識有限,難以分辨各教派間教義的異同,加上羊群有限,各教派要建立教會,從其他教派的信徒中去吸收最為便捷。

  〈蘇格蘭啟蒙運動對早期臺灣基督教的影響-從馬偕的現代化教育理念談起〉作者鄭仰恩,以長老教會宣教師馬偕所引介入臺灣的現代化教育理念為研究起點,首先回溯並介紹形塑馬偕教育理念的改革宗神學傳統在18世紀所經歷的蘇格蘭啟蒙運動,以及從該啟蒙思維所發展出的整全教育理念,包括跨學科的對話、人的自主性與啟蒙教育、啟蒙福音主義、公民社會與民主化等內涵。在第二部分,以馬偕的教育師承為例,嘗試勾勒出蘇格蘭啟蒙運動及其教育理念對臺灣早期英國及加拿大長老教會宣教師的可能影響。

  【一般論述】
  〈王世慶先生與臺灣拓殖株式會社的研究及發展〉作者褚填正,藉由回顧王世慶先生對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檔案的介紹,以及促成臺灣省文獻會與中央研究院合作,進行對於臺拓研究的歷程與發展。時至今日,臺拓研究已累積許多成果,研究途徑也從早先的成立過程與組織變遷,逐漸移轉到區域與軍需產業的探討,之後再轉變到以更多研究途徑去分析臺拓的歷史面貌。

  〈臺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以蔣介石為中心的討論〉作者蘇瑞鏘,戰後臺灣戒嚴時期,有數以萬計的人民,遭統治當局以叛亂或匪諜罪嫌加以拘捕、審問和處罰,導致白色恐怖氛圍長期籠罩全臺。在戒嚴時期,政治犯基本上會被交付軍事審判。而軍事審判的結果則須上呈軍事長官核覆(核定與覆議)。其流程往往先經過國防部、再到總統府,最後由總統核覆。

  【田野調查】
  〈蘭陽地區冥婚習俗之調查研究〉作者李佩倫,討論冥婚以活男娶鬼女為主要,並以蘭陽地區所舉行的冥婚習俗為例來說明。本文的材料,是作者在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所作田野調查得來。主要內容分為:蘭陽地區冥婚習俗與實例、冥婚存在原因、冥婚習俗中主要人物及冥婚與活婚在婚儀上之差異。
  
  〈澎湖嵵裡水仙宮王船祭之研究〉作者吳永猛,澎湖宮廟林立,幾乎每一村里都有公眾的宮廟。各宮廟有自己無給職服務奉獻的法師團,可說法教已成為澎湖的文化資產。澎湖宮廟之能保持完整的法教科儀,與王船祭關係密切。王船祭很講究傳統科儀,包括儒教禮生的宴王、道教道士的醮事、法教法師的演法,而總其成者是法教的法師。本文詳實記錄整個嵵裡水仙宮王船祭的過程,而依先後次序分別敘述如下:請王、造寶艦、做王船醮、採乩童、點新小法、遶境、祀宴、做醮還願、送王、祭江、火化等。

《臺灣文獻》季刊63卷4期目錄:
【長老教會與臺灣歷史文化】專輯
「長老教會與臺灣歷史文化」專輯引言/吳學明
改宗所引起的家庭與人際衝突:以十九世紀臺灣基督徒為例/王政文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對「異教」的觀點與實踐(1865-1945)/盧啟明
芥菜子的香氣:再探北部基督長老教會的「新人運動」/鄧慧恩
終戰前在臺基督教派關係之研究/吳學明
蘇格蘭啟蒙運動對早期臺灣基督教的影響–從馬偕的現代化教育理念談起/鄭仰恩
【一般論述】
王世慶與臺灣拓殖株式會社的研究及發展/褚填正
臺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蘇瑞鏘
【田野調查】
蘭陽平原冥婚習俗之調查研究/李佩倫
澎湖嵵裡水仙宮王船祭之研究/吳永猛

  《別冊》6篇文章,多屬臺灣歷史人、事、物、地珍貴史料,強調「歷史的.鄉土的.趣味的」簡短而精彩,讀者可以大眾史學的觀點與視野,從本號中探索歷史人物的足跡,瞭解與辨識歷史的盲點,體會鄉土的美麗與人文風采。

《臺灣文獻》別冊43號目錄:
劫餘集詩抄暨詞抄著者慕秦連橫非臺南連橫/鄭喜夫
略談連夢青其人其事/鄭喜夫
臺灣富室封爵受騙記事/陳文添
新北市雙溪區魚行地名補釋/劉澤民
萍水相逢水裡坑的詩人:集萍詩社/蕭呈章
舊信仰與新子弟:雲林縣元長西樂團/李孟勳

展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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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 臺中市中山路6號(火車站旁)04-22260330 

另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購。
 

館務訊息

專訪前張館長鴻銘(中)與教育廣播電台彰化分台長許健挺(左)及節目主持人常維鈞記者(右)合影
張館長鴻銘接受教育廣播電台專訪
參加趣味競賽全體志工們合照
南投縣志工大會師暨趣味競賽活動
苗栗客家文化園區文物典藏組呂組長姿玲(立左)與本館張館長鴻銘(立右)交換紀念品
101年度志工館際交流參訪活動
本館黃組長宏森向張館長鴻銘講解抽籤程序
「102年冬令臺灣史研習營」錄取名單
張館長鴻銘致歡迎詞
臺灣原住民史專題計畫新書發表暨研究成果展
洪副教授致文專題演講「臺灣的鐵道文化資產」
專題演講:臺灣的鐵道文化資產
本館林文龍研究員主講「臺灣的書院與科舉」
專題演講:臺灣的書院與科舉
 

館藏介紹

圖書室編目上架圖書通報 
  本(101)年11月份編目上架入館圖書共計563冊,內容涵蓋近期本館蒐藏之志書、族譜、廟志及採集入館圖書。書目詳見【相關檔案】本館圖書室11月份編目上架入館圖書清單。圖書室目前藏書7萬餘冊,歡迎各界人士蒞館閱覽。
館藏介紹
  近年來,許多人開始投入臺灣史的研究,臺灣研究蔚然成風,也漸漸成為顯學。本館圖書室典藏許多與臺灣有關的圖書文獻,將陸續分次進行介紹,以下列舉本館所出版相關著作3本扼要介紹,歡迎大眾來館瀏覽。
一、
書  名:《明清臺灣碑碣選集》
作  者:黃耀東
出 版 者: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出版日期:民國69年1月

簡介:
  碑碣的內容反映社會基層曾經發生的事件,包括重要歷史事件及個人之事,每一件都是史料的參考佐證,對於輔助正式文獻史料之不足,以及了解臺灣常民早期生活形態,有其不可忽視的功能。

  本館於前身臺灣省文獻會時期即致力保存碑碣史料,派員分赴各地摹拓碑碣,並將碑碣文物拓印後,轉換成文字,以供日後查閱及研究用,富代表性者更加以裱褙成軸,於適當時間提供展示。

  本書涵括臺灣地區清光緒21年以前之碑碣,但不收錄墓誌銘、石敢當、阿彌陀碑、咒語牌、石柱聯等,碑碣按各地區、年代排序,規格以公分加以說明,名稱皆採用原有碑名,無碑名者參酌其內容定名稱。形式及字體悉依原形繪錄,與相片並列,以供對照,讀者藉由閱讀此書可瞭解該時代碑碣所呈現的相關史事。
 
二、
書  名:《臺灣原住民史語文篇》
作  者:李壬癸
出 版 者: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出版日期:民國88年8月

簡介:
  臺灣原住民語言,包括過去所謂的高山族與平埔族,都屬於南島民族。此書內容係由語言學的角度對臺灣南島民族的歷史進行探討,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涵括南島民族的起源地、遷移史,族群的分類與其相互的關係、變遷,史前文化的若干現象等;第二部份則敘述關於賽夏族、邵族、噶瑪蘭族、巴賽族與魯凱族等幾個族群的起源與遷徙的神話傳說,並以原住民語言的方式呈現。

  臺灣南島語言在整個南島語族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這些語言正瀕臨消失中,有些專家學者指出目前大約有一半的語言已經消失了,以目前流失的速度估計,預估在50年內其餘的也都會陸續消失。本書對平埔族的探討相當詳盡,作者希冀透過本書能提供一般讀者相關的資訊,並讓南島語言學界有可供參考的第一手資料。

三、
書  名:《丘逢甲傳》
作  者:楊護源著
出 版 者: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出版日期:民國86年6月

簡介:
  本館職司臺灣歷史文化的推廣宏揚,為使國人認識臺灣的歷史,乃於前身臺灣省文獻會時期策畫編印系列叢書,民國86年出版的《丘逢甲傳》即屬於「臺灣先賢先烈專輯」。民國100年海峽兩岸同時出版新版的《丘逢甲傳》,丘氏不僅是近代著名的愛國志士和教育家,而且也是一位詩人,其詩作推估約有7,000首以上,其一生,受到許多人民的敬仰。本書作者於緒論中也指出「丘逢甲雖非一全國性之人物,但深具地區性與時代性。」

  海峽兩岸多人撰寫丘氏之專書,但有些論述著重於作者立場或侷限於有限的史料,因而論述多傾向個人觀點。本書內容涵蓋丘氏之家世淵源與科舉功名、參加乙未抗日與反割臺言論、鄉居粵東與講學潮汕、創辦嶺東同文學堂獻身教育、參與清末立憲革命,以及有關其生平事蹟爭議之平議。作者為撰寫該書,蒐集海內外相關資料,採歷史研究法,歷時3年完成,希望經由其所網羅之文獻對丘氏之一生作客觀、深入的研究,並期給予丘氏應有之歷史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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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 :張鴻銘
行 政 指 導:劉澤民
總 編 輯 :王希智
執 行 編 輯:洪明河
編 輯 小 組:石瑞彬 蕭碧珍 黃淑惠 邱滿英 張家榮 林承彬 王嵐渝 謝東勝 蔣美貞 張麗玲 趙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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