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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102年度本館出版品促銷活動
  為加強本館出版品推廣與行銷,促進民眾對臺灣文獻史料之閱讀及研究,並提升國家資源之流通,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於本(102)年7月1日至11月15日特舉辦歷年出版品年度促銷活動。

  活動期間委託代售書局辦理歷年出版之出版品促銷活動,種類有:《臺灣文獻》季刊、臺灣省通志、臺灣全志、通史類、原住民史、客家族群史、家族史、水利交通、荷西、明鄭、清代、日據、戰時、口述及古文書等史料、地名、史蹟遊記、詩文傳記、民俗、文物、宗教、臺灣歷史文化叢書、年代對照表、大事年表、文物展示光碟等。

  99年度(含)以前出版之圖書全面5折促銷,套書4折,套書含臺灣全志各志(卷首與卷1可與各志合為1套)、水資源史、近代史、臺灣戒嚴時期50-70年代政治案件史料彙編等。

  書目及代售書局資訊,可上本館網站(https://www.th.gov.tw/本館出版品/)查詢
  
  (一)臺北市: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617511
     南天書局有限公司,電話:02-23620190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設國家書店,電話:02-25180207
     汗牛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電話:02-27068860
     臺灣的店有限公司,電話:02-23625799
     臺灣學生書局有限公司,電話:02-23928185
     樂學書局有限公司,電話:02-23219033
     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216565
  
  (二)新北市:
     中茂分色製版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2252627
  
  (三)桃園市: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9178022
  
  (四)新竹市:
     水木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35-717694
  
  (五)臺中市:
     五楠圖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4-22260330
     山民圖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4-25244752
     安安丁丁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電話:04-22297433
  
  (六)南投市:
     本館販賣部(臺灣竹工館),電話:049-2316881-168
  
  (七)高雄市:
     青年書局,電話:07-3324910

臺灣文獻講座「驚豔臺灣」
主題:驚豔臺灣
主講:莊淇銘教授
時間:102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2-4時
地點:本館文物大樓1樓簡報室
(南投縣南投市光明一路254號)

講座介紹:
  莊淇銘教授現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管理研究所暨數位內容設計學系教授,曾經擔任多所學校校長,亦為各大報章雜誌主筆及專欄作家,出版著作本本暢銷,專業知識領域達18種之多。莊教授除了是電腦專家外,也是語言專家,能通10種語言;其更是社會觀察家、創新思考、生命教育、生死學及兩性關係作家。並鑽研快速學習法,致力於效率學習研究,相信只要找對方法,學習真的好輕鬆,能事半功倍。莊教授撰寫的《驚豔臺灣—生態大國的未來願景》一書,從歷史、地質學、生物學及緯度氣候等多種角度,介紹臺灣的特殊性和生物多樣性,也提出了許多文創生態之旅的構想。

  
講題大綱:
一、你瞭解臺灣嗎?
二、臺北為何叫臺北?
三、臺灣何時浮出水面?
四、臺灣物種密度多高?
五、臺灣的府城在那裡?
六、臺灣的生態系有多少?
七、臺灣的國寶魚是從那裡來的?
八、臺灣在地球物種史上的地位
九、四次冰河時期的「諾亞方舟」
十、臺灣是世界生態及物種大國


報名資訊︰
1.講座資歷、講題大綱、報名表,可於本頁下方【相關檔案】下載。另可於 本館網站 -〈公告欄〉-〈其他公告〉 下載。
2.報名期限:即日起至7月15日止。
3.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傳真:049-2372495報名,聯絡人:俞惠鈐,電話:049-2316881-207。
4.全程參加人員給予2小時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臺灣書院史料文物特展巡迴展
展出日期:102年7月2日至9月28日(週一休館)
開幕記者會:102年7月12日上午11時
展出地點: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一樓藝文空間(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 100號,電話:04-22625100)

  書院為培植人才之所,清代以科舉取士,科甲人物多出身書院,是以官府、士紳亦多重視書院之興建,也因而帶動地方發展。時至今日,書院制度固然退出臺灣歷史舞臺,而豐富的史料文物,殊堪見證臺灣之教育發展歷史,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邀請本館合作辦理「臺灣書院史料文物」特展,於7月2日至9月28日於該館一樓藝文空間展出,本次展示以影像史料為主,兼及徵集部分實物展出,分為官辦書院、義學祠祀、特殊書院、信仰習俗、培育人才及登科報捷等主題。

  書院建築不乏經指定為古蹟保存者呈現珍貴文物及古蹟之美,本次活動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將邀請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研究員林文龍先生,於7月21日下午2時,在該館第一會議室擔任閱讀講座,以臺灣書院之旅為題與讀者分享早期臺灣書院功能運作,及其祭祀、習俗意義。

  同時為因應考生與求職熱潮,特別於7月12日上午11時於國資圖1樓藝文空間辦理登科報捷開幕記者會,歡迎大家來到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祈祝考運亨通、登科報捷。
 

悅讀檔案

英領事等人有意出席薛棠谷審判庭(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44890020026)
明治29年薛棠谷被捕事件
一、前言
  日本統治臺灣的第一年年底迄隔年年初,亦即明治28(1895)年12月29日至明治29(1896)年1月中旬,北臺灣各地抗日軍並起,一時甚至有攻占臺北城的氣勢,逼使臺灣總督府發給府內非戰鬥人員槍枝,組成隊伍以應急變。同時亦通知遠在臺南的第二師團長乃木希典,表示反抗軍部隊的活動不容輕侮,萬一雙方未能連繫,第二師團可縮小防區,將兵力集中,確保重要地點。但因臺灣總督府已事先取得反抗軍將會同時在各地起事,有意攻略臺北城的情報;因而得以事先防範,在各地調派軍方隊伍防守或進攻,儘管抗日軍聲勢浩大,最終仍未能攻下臺北城。如此大規模的軍事行動,在各地抗日軍各立山頭的情況下,應該有事先策劃、組織動員、如何支援等的計畫,但因《臺灣總督府檔案》留下的資料不足,僅能找到板橋林家有暗中支援的跡象,卻因直接關鍵證人被憲兵隊處死,法院乃不得不以罪證不足,釋放在中間經手發放資金的英國嘉士洋行買辦薛棠谷。

二、薛棠谷被逮捕
  事件的爆發是在抗日行動遭鎮壓之後,淡水警察署逮捕抗日首領人物林岩、紀井、劉太平三人,詢問資金的出處時,三人分別都說明是遠從清國送來,資金出處是在廈門的臺灣首富林維源,他也是抗日行動的策劃人,而金錢的分配、彈藥等的進口則委託嘉士洋行辦理。彈藥是放在石油箱中通過海關,金錢則由薛棠谷分發給相關的抗日首領。紀井、林岩二人先後都在夜裡從薛棠谷處取得若干資金。因警察人員對這兩人審問的時日、場所不同,卻有相同供詞,認為此事並非蓄意誣告,日方乃先在明治29(1896)年2月5日,向在淡水英國領事館函詢薛棠谷是否擁有英國國籍,獲得淡水英國領事回覆並非英國人。日方雖有考慮先通報該洋行或領事再行逮捕薛棠谷,卻以該洋行曾掩護由大陸來臺罪犯致被脫逃先例,乃決定在薛棠谷外出離開英國人所有建築物或住宅後再加以逮捕。一直等到2月17日薛氏離開大稻埕到淡水,日方乃立刻加以逮捕。

  在得知薛棠谷被逮捕之後,嘉士洋行及領事館向淡水支廳提出交還薛棠谷的要求,以事屬重大事件自遭拒絕,但審問時,薛棠谷以「不知道」作答覆,2月18日乃被送到臺灣總督府法院審理。

三、日英鬥法
  總督府法院受理本事件之後,立刻發下拘留狀,將被告送臺北監獄拘禁。時英國駐淡水領事艾爾頓(W.S.Ayrton)適因私事來大稻埕,立刻在2月18日以公文要求會見樺山總督,只得到2月19日才可接見的回答。2月19日,英國領事再提出薛氏被逮捕,讓英國的洋行蒙受重大損失的抗議,除要求釋放薛氏外,並歸罪淡水支廳先前函詢薛氏國籍時並未說明緣由,逮捕時也不通知洋行,都屬不當之舉,要求臺灣總督府作詳細說明。民政局乃依臺灣總督命令,派遣外事課人員向英國領事作口頭說明,表示薛棠谷是因「土匪」的嫌疑才加以逮捕,會迅速處理給與公平的處置。

  但是,英國領事卻得寸進尺,除申請要保釋薛棠谷外,並表示淡水支廳未作任何照會即行逮捕英國商行雇用人員,而且是趁領事不在館內之時偷偷逮人,是對英國領事的一種侮辱,要求嚴懲淡水支廳逮捕薛棠谷的相關人員。大久保利武支廳長當時也在總督府內擔任外事課長,乃和法官部長山本忠彰協商請儘速處理。山本法官部長也和樺山總督協商後,以民政局長名義回覆英國領事:「本件因係偵查「土匪」犯罪,未能允許保釋,而淡水支廳因職務所需加以逮捕,本無懲處的理由。逮捕之時領事不在館內,此純屬偶然而已。總督已命令須將嫌犯儘速完成調查,俟處分決定之後,將再行通知」

  英國領事及嘉士洋行為營救薛棠谷,除在臺灣施壓之外,另外也以電報通知在東京的英國駐日公使;在東京的日本外務省收到該公使館發出要瞭解逮捕薛氏理由及要求立即釋放的公文書日期是2月20日,外務省乃立刻通知主管臺灣總督府諸項業務的臺灣事務局,再由該局轉知當時人在東京的民政局長水野遵。水野遵也立即以電報要求在臺北代理民政局長的內務部長牧朴真調查此事,實則在這階段,在臺灣的英日兩方已對此事交鋒多次了。之後,英國領事再通知法官部長兼總督府法院院長山本忠彰,希望在進行薛棠谷的審判時,允許領事本人及洋行經理一人以及辯護人員出庭,但由院長具名在2月28日表示:「薛棠谷是因謀反罪被起訴,而總督府法院是依軍事命令設立,和一般法院不同,審判的法則也不一樣,所以法庭並不公開,也不允許旁聽及用辯護人員云云。」完全拒絕英領事的要求。

  到了3月4日,嘉士洋行附上2月27日廈門茶幫公所(茶商公會)一致保證薛棠谷人品,希望加以釋放的請願書,遭山本忠彰法院院長在3月5日函覆不受理該請願書。但很諷刺的是在同一天,總督府法院審判官(法官)小林一生認為薛棠谷從明治28(1895)年8月到明治29(1896)年1月,向在淡水的部份「土匪」首領即林岩、紀井等人供應謀反資金的證據並不充分,因而宣布無罪並加以釋放。而其未能取得充分證據的原因是,陳述接受薛棠谷資金的林岩及紀井兩名「土匪」首領,在被逮捕後移送憲兵隊,很快的就被斬首處死,以致後來總督府法院進行審理時,未能取得提供資金的證據而不得不宣告薛棠谷無罪。

四、結語
  板橋林家主人林維源,他曾在臺灣民主國時期被推舉為議長,儘管本身堅辭不肯上任,但仍被日人視為敵人。林維源後來西渡廈門,而板橋林家則在明治28(1895)年8月17日,透過臺北縣知事,由管家林克成報請准許在林家所有各地21處租館保留武器及請發給運送租穀通行證。儘管民政局有意協助成全,但陸軍各部隊是否願意配合則就頗有疑問了。在將近5年後的明治33(1900)年4月,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赴廈門訪問時,已無官職的林維源前往日本駐廈門領事館見後藤氏,曾說明在大嵙崁(大溪)、宜蘭、桃仔園、大稻埕4處林家所有土地及房產被沒收一直未曾交還。是以,在日本人來臺灣之初,家大業大的板橋林家,被臺灣總督府所屬各類文武機關、部隊強制占用的土地房屋必然不在少數。在日本統治臺灣根基仍不穩固之時,他暗中和退回福建的劉永福及其他官方機構、西渡的臺灣人密謀計畫,打擊在臺灣的日本人,應該是可能採取的行動,當時臺灣總督府陸軍的資料也認為廈門是事件策源地。

  產業被強占,板橋林家在廈門與聞密謀,並出資協助抗日行動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後來在明治33(1900)年後藤新平見過林維源之後,不僅答應交還林家財產,也曾邀請林氏返臺,林雖口頭應允,最終並未成行,何以如此?或許仍有不想遭秋後算帳的深層考量。
 

民俗文物小常識

客家看碗
典藏文物介紹:客家看碗
  「客家看碗」將繡片「看花」置於碗上,通常一組五件。客家看花繡片一般直徑約10公分,其上繡有吉祥圖案。將看花放置在玻璃冰碗或瓷製的看碗之內,放在供桌上,獻祭神明與祖先。看花於婚前繡妥,作為新娘的嫁妝之一,是客家傳統新娘展現「女紅」精巧技藝的結晶。

  本組「客家看碗」,除了展現精緻細膩的針藝,在色調、構圖、圖紋展現華麗古典之美,而在民俗內涵上,花與雞的圖案取材,呈現「花開富貴」、「錦上加官」的吉祥氣氛。

  參考資料:《臺灣文物精選展專輯》「客家看碗」條,簡榮聰撰稿。
魯班尺的上半部是文公尺,下半部為丁蘭尺
文公尺
  魯班尺的尺面分為上下兩個部份,上半部為文公尺,下半部為丁蘭尺。文公尺因閩南語音,有寫成「門公尺」者。文公尺長一尺四寸一分,以生、老、病、死、苦五字為基礎,劃分為八格,各有凶吉,依序為財、病、義、離、官、劫、害、本八字。需避凶取吉,稱為「有字」,即是所謂「高為天父,深闊合地母」之意。

  文公尺主要使用於土木、建築、門窗、架樑、疊瓦等陽宅興建和神像製作之長度吉凶量度,為匠師所必備的工具。財、義、官、本為「吉字」,以大門為例,其大略要訣是一般住家大門宜在「本」字與「財」字;寺廟、道觀及學校等多用「義」字;而「官」字則用在機關、警局及法院等。反之,則產生相反的效果。此外,文公尺也被風水師用來做為制化煞氣的法器。
 

臺灣人、臺灣事

福建闈墨之題名錄
褫革廩生 東山再起-略記施菼受累與中舉
  光緒14(1888)年,彰化發生了因土地清丈不公的施九緞事件。事件始末,俱詳吳德功著《施案紀略》。此一事件,牽累多人,其中鹿港紳士無端受禍有兩位施姓業主,一是貢生施家珍,一是廩生施藻修,雙雙因案而革去功名。施家珍是日據名詩人施梅樵之父,在臺灣巡撫劉銘傳下令緝拿之後,到處躲藏因而病逝於外地,施藻修卻在事平之後,改名施菼,捐貲取得監生身分,再參加鄉試,考取光緒19(1893)年癸巳科舉人,在清代科舉史上,算得上是奇蹟,惟奇蹟的背後,仍有少為人知的曲折。

  鹿港洪月樵《寄鶴齋詩話》曾論列施梅樵、施菼,前者曾簡要論兩施得罪當道事,說是:
「友人施天鶴,字梅樵;自少負作才。其尊人名家珍,以廩生喜交當途起家後,以無心與彰化令李嘉棠相失,卒亦以此破家。初,李嘉棠附和劉省三中丞丈田加賦事,銳欲見功,致闔邑洶洶。……其後,李治愈嚴,而暴徒圍城,以施九緞為首名;李遂誣施家珍、施藻修為嗾反之人。中丞下嚴檄二施,越海亡命,易貌、變姓名。久而事稍寢,藻修改名施菼捐監,中癸巳舉人;而梅樵尊人流離逆旅以死。」
施家珍、施藻修兩人「越海亡命」,換句話說是逃離臺灣,應該是回到泉州原籍,流亡期間才能獲得充分接濟。

  施藻修的改名、納監及中式鄉試,頗具傳奇性。據《寄鶴齋詩話》記載,施藻修自少負才名,許多富家爭相提親,最後選擇與阮姓結婚。施藻修少年時,便才氣縱橫,門徒如雲,每年所獲束脩、廩餼甚豐。少年得志,而「性傲睨,不喜交長官」。因彰化知縣李嘉棠聚斂,曾在大庭廣眾,指斥其失;故李嘉棠恨之入骨,遂成為遭禍的導火線。

  避難期間,施藻修有感於清初著名學者韓慕廬(菼)也因受累而遭革衣衿故事,遂改名「菼」,字悅秋,也兼取《詩經》「毳衣如菼」之義。按《詩經》國風有「大車」章:「大車檻檻,毳衣如菼。」毛傳:「毳衣,大夫之服。菼,鵻也,蘆之初生者也。……服毳冕以決訟。鄭玄箋:「古者天子大夫服毳冕以巡行邦國,而決男女之訟。」可知此一改名,除取同病相憐之意外,仍隱含有陳冤待雪的期待。

  施菼早以文才馳名,經過褫革功名的無妄之災,改名納監,仍積極參與科舉考試,終於在光緒19(1893)年癸已科福建鄉試揚眉吐氣,考取第14名舉人。臺灣的同榜舉人,另有彰化縣洪謙光、苗栗縣謝維岳、新竹縣李師曾、臺灣府林文欽等四人。考取舉人後的施菼仍回到鹿港定居。不料兩年後的乙未割臺之役,山河變色,迫使他走上籌防抗日之途。當光緒21(1895)年7月,日軍攻破苗栗之後,徐驤等義軍退守臺灣府治(今臺中)。比鄰的彰化為中路重鎮,乃由施菼、貢生吳德功、貢生吳景韓等設籌防局,以備抗敵。

  古人說:「大廈將傾非一木所能支」,況且書生談兵,倉卒之間,可能也是一籌莫展。思慟子的《臺海思慟錄》記當時情形說:
「時屯防統領鄭榮辭去,以署彰化縣羅樹勛、副將廖世英分領其軍。……儲銀僅七千餘兩,不敷一月之餉,急集紳士孝廉施菼、施仁思、侍衛許肇清、貢生吳景韓、吳德功等設籌餉項。……設籌防局,令施菼等駐局中籌款。諸紳尚踴躍從事,然杯水車薪,大有岌岌不敷之勢,而布置不能少疏也。」
可見籌防局的窘境,設局功能,籌銀大於籌防。7月9日,日軍繞道臘沙坑,攻入彰化縣城。施菼不得已也內渡而去,《寄鶴齋詩話》說:「當時建議抗敵諸君,如臺南許南英等、鹿港施仁思、施菼等,亦多堅守不移;至兵臨城下,始潔身內渡。」可作為他離開臺灣的註腳。

  施菼娶妻阮氏,當為今和美阮姓家族。日據初期,因岳母逝世,再度回到彰化,弔喪之外,訪友話舊,是最大收穫。他長鹿港名士洪棄生(洪月樵)12歲,洪形容說:「然平生殊愛才,長余十二歲,折輩行以訂交。」,兩人這次見面,傷心慘目,「大有城郭為墟、人物烏有之痛;然畏禍,不敢形之紙墨。」臨別,和韻四律,錄存詩話,云:
相逢一嘯海天秋,樽酒難消百斛愁;虎口餘生容我返,鯤身腥氣至今留。風琴雨管成春夢,犵鳥蠻花付醉眸。昔日衣冠知己在,此行端不算空游。
生成屈、賈好才華,跼促猿駒莫怨嗟!未許龍泉輕出匣,且探牛斗暫浮槎!田疇北處非長計,洪皓南歸是故家。旗鼓中原如有意,錦標待建赤城霞!
大名海外競推君,班馬香濃到處薰;眼有千秋排俗論,身經萬劫出奇文。詩情送我春江水,客路懷人日暮雲;吟篋肯同孤棹返,故園風景重榆枌?
一葉輕舟快往還,多勞親舊苦留攀;曾傳避地居東海,其奈移文畏北山!犬馬有心依故主,風塵何處覓仙寰!多慚擊楫中流去,欲把清談濟險艱。

  臺灣科舉史上,生員考取舉人大為不易,即使在保障名額的政策之下,仍是粥少僧多,很難出人頭地。施藻修才氣縱橫,「自經、史、百家皆淹通條貫,績學為一方最。少年制藝工王、尤體。」(洪棄生語)因此很早便取得廩生功名,不料文章憎命,科場並不如意。施九緞抗租案,使他褫革廩生,幾乎斷送前途。事件稍緩之後,改名施菼,捐納國子監生,竟然一舉成名,可能為清代臺灣僅見事例。
 

新書出版

《臺灣文獻》季刊64卷2期暨《別冊》45號出版發行
  《臺灣文獻》季刊64卷2期暨《別冊》45號已出版發行,歡迎喜好研究臺灣史與中國近代史的專家、學者、社會大眾參閱,本期季刊刊載【專題論文】3篇、【田野調查與史料介紹】3篇暨《別冊》刊載文章7篇。

  本期【專題論文】文稿〈帝國與殖民:1934年《臺中市史》與《山口縣史》兩書之書寫比較〉作者郭佳玲,藉由1930年代初期出版的《臺中市史》與《山口縣史》兩部書作比較探討,得知此二部書雖然在形式上是以「史」命名,但實質上不脫志書的纂修形式。其次,由纂修內容可看出,當時的臺中市與山口縣雖然同屬日本政府的治理之下,但《臺中市史》的纂修受臺灣總督府政策的影響十分明顯,即是在有利於殖民政府統治的基礎上,殖民地政治的取向濃厚;而《山口縣史》的纂修則是與當時日本國內的社會風氣有關,目的在激發出民眾的鄉土情懷。

  經本研究,得知雖然《臺中市史》的纂修亦有受到當時日本國內鄉土志教育研究運動風潮的影響,但在日本官方政治力的介入之下,造成《臺中市史》在編纂上不似《山口縣史》是以激發人民的鄉土情懷,以及提升人民向上精神為目的。因此纂修目的不同,可說是在日本治理下位於殖民地的臺灣與殖民母國日本在志書纂修上最大的差異。

  〈戒嚴時期臺灣廣播事業與頻道分配政策〉作者林志龍,以頻道分配政策為分析中心,檢視1949年之後的臺灣廣播事業發展。本文同時討論時代背景與威權控制對廣播產業生態的衝擊。經由早期西方廣播事業的發展經驗,討論國民黨接受廣播資源的宣傳功能、獨占性以及分配使用的觀念。但是國共對立以及國民黨的意識型態特性,使得資源的分配和使用出現極大的偏差,而且造成臺灣民間業者發展出競租活動。

  〈中華民國對沙烏地阿拉伯實施農業技術合作的過程與影響(1965-1971)〉作者陳思賢,首先介紹中華民國與沙國洽談農業技術合作的國際背景,以及兩國開啟農業技術合作的契機。再來是介紹駐沙農耕隊在沙國工作的情況。自1965至1969年間,共有兩任農耕隊隊員赴沙國工作,首要工作是尋找適合該國氣候環境的稻種,目的則是要在沙國建立一年兩穫制度,其中來自臺灣的臺中在來一號,相當適應沙國的氣候環境,但卻未受沙國人民喜愛,直至第二任農耕隊離開沙國之前,都沒有獲得適當的品種。

  因農耕隊尚未達到沙國的目標,兩國間的農技合作仍有發展空間,因而進入了續約協商階段,此際沙國提出非得要與中華民國進行農業技術合作的理由。另外,沙國在續約過程中,扮演著主導地位,並從中提出了不同的合作模式與要求。最後,介紹駐沙農耕隊在沙國工作的成效與特色,及他們對兩國間政治、外交上的影響。

  【田野調查與史料介紹】
  〈探險須知─臺灣踏查經驗的傳承〉作者張素玢,本文爬梳探險、調查紀錄與相關文獻書籍,探究清初臺灣開港之後與日據初期「探險人士」在字裡行間留下的「探險須知」,使後人得以從各種型式的紀錄當中得到踏查經驗的傳承;時距從清代跨到日據初期,對象則有漢人、西方人士與日本人。作者的研究旨趣在瞭解各時代探險之士,在臺灣進行踏查的準備工作和基本訊息的掌握。從本文的研究可知,背景相異的探險人士在不同的時空下,各有其資訊和人脈網絡,以蒐集必要的資訊並獲得協助,探險者留下的文獻紀錄,不等程度地傳遞了具體心得和注意事項,這些「心得」或「須知」累積成探險知識系統的一環,後人從而得到踏查經驗的傳承。隨著時代變遷,臺灣交通條件改善,山區也有限度開放,「探險須知」遂逐漸轉化為「旅行指南」,踏查臺灣的性質已然不同。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對於「風水」的知識建構〉作者洪健榮,日據初期,臺灣總督府為能參照臺灣本土的特殊民情而設計一套有效的統治方針,於1901年成立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由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擔任會長,聘請學者專家陸續在臺灣各地展開傳統風俗習慣的調查。該會第一部於1903、1906、1910年先後刊行的三回調查報告書中,對於臺灣民間墳墓的種類性質及其風水意涵、洗骨遷葬或相地改葬的民俗現象、地理師勘驗風水吉地的理論依據、民間仰賴風水師擇地營葬的情形、墳墓的外觀形制和營造方式、墳墓的管理權屬與侵害問題等,概有扼要的討論。

  〈二戰末期美軍轟炸下的恆春測候所氣象觀測〉作者洪致文,臺灣從日本時代初期開啟的現代氣象觀測,最早設立的五處測候所中,恆春便是其中之一,且有超過百年的觀測數據留存。然而,恆春測候所在二次大戰期間,卻曾遭受美軍轟炸而導致數據中斷。為了理解恆春的氣象觀測,在二戰最末期的1945年所經歷的過程,本研究以恆春氣象站所藏,由歷任所長或代理所長所執筆記錄的《恆春測候所沿革史》為基本架構,配合該站的手寫《氣象觀測原簿》,以及臺灣總督府與美軍的轟炸紀錄,互相比對拼湊出恆春測候所在轟炸陰影下的經過。

  恆春測候所在1945年時共遭遇三次主要的美軍轟炸,分別是3月6日、4月8日與5月26、27日。其中,3月6日的轟炸並未造成任何氣象紀錄的中斷,但4月8日的轟炸造成百葉箱內的觀測儀器嚴重受損,導致溫度觀測中斷,直到4月底才又重啟紀錄。至於5月下旬的轟炸,造成風力塔嚴重受損,風力相關的測報不得不中止,甚至促成測候所業務遷往五里亭(恆春飛行場處)繼續辦理之決定。在8月15日終戰後,雖然氣象觀測依然持續,但加藤所長於8月30日啟程前往臺北洽公,9月1日起到9月13日間恆春測候所的所有氣象觀測全部中斷,連不需要儀器的人工觀測項目也缺漏,是造成恆春氣象觀測史上一個無法彌補遺憾的主因。在加藤所長從臺北歸來後,短短一日將測候所業務從五里亭搬回原址,立刻重啟基本氣象觀測。恆春的氣象業務,在1946年1月1日起全部恢復正常,讓這段二戰末期轟炸陰影下的氣象觀測影響劃下句點。

  《臺灣文獻》季刊64卷2期目錄:
【專題論文】
帝國與殖民:1934年《臺中市史》與《山口縣史》兩書之書寫比較/郭佳玲
戒嚴時期臺灣廣播事業與頻道分配政策/林志龍
中華民國對沙烏地阿拉伯實施農業技術合作的過程與影響(1965-1971)/陳思賢
【田野調查與史料介紹】
探險須知:臺灣踏查經驗的傳承/張素玢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對於「風水」的知識建構/洪健榮
二戰末期美軍轟炸下的恆春測候所氣象觀測/洪致文
《別冊》7篇文章,多屬重要歷史檔案與歷史珍貴史料,強調「歷史的.鄉土的.趣味的」,讀者透過短篇的文章,可以增進歷史的視野,其中還有探討文獻檔案,幫讀者解開歷史的迷霧。

  《臺灣文獻》別冊45號目錄:
檔案的故事:林獻堂與蔣渭水對霧社事件的看法/林明洲
談《西山雜誌》的鄭成功相關記載/鄭喜夫、魏永竹
曾作霖主稿《彰化縣志》與掌教藍田書院:兼談其籍貫問題/林文龍
石圍墻「揆一樓香油祀碑」/羅永昌
日治以來虎尾地區民間信仰/黃文榮
軍艦「廣丙號」曲折的歷史/陳文添
碧潭與碧潭吊橋/張家榮

  本期《臺灣文獻》季刊售價工本費200元,《別冊》隨刊附贈(單獨購買《別冊》定價40元)。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 02-25180207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 臺中市中山路6號(火車站旁)04-22260330 http//www.wunanbooks.com.tw
另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館務訊息

張鴻銘館長(右)拜會外交部黃聯昇處長(左)洽商契書複製本捐贈事宜
張鴻銘館長拜會外交部黃聯昇處長洽商書契複製本捐贈事宜
本館張鴻銘館長(右一)主持公開抽籤
「102年暑期臺灣史研習營」錄取名單公告
張鴻銘館長(右)至臺中女中拜會戴旭璋校長
張鴻銘館長拜會國立臺中女中戴旭璋校長
講座祝曉梅老師
「從臺灣總督府時代看日本茶道」講座紀實
檔管局人員與本館各級主管合影
本館與檔案管理局簽訂合作協議
 

館藏介紹

館藏介紹
一、書名:《籌備九年國民教育工作:中縣首期完成》
  作者:臺中縣政府
  出版者:臺中縣政府
  出版日期:民國57年11月
  簡介:
  政府基於國際潮流趨勢,及為提高國民知識水準以符合社會實際需要,於民國56年6月27日頒佈命令,自57學年度起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當年臺中縣政府銜命成立策劃輔導小組,積極展開籌備作業,並按照全縣兒童人數分佈狀況,劃分為29個學區。除原有縣立初中16所外,亟需於1年內增設13所國民中學,並興建157間教室,以因應國教需求。

  本書即是臺中縣政府籌備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之紀實,內容包括該縣九年國民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與辦事細則、輔導鄉鎮購買新設國民中學校地鼓勵辦法、國中教師之介聘、歷次會議紀錄、購置校地過程,及執行情形綜合檢討報告等。瀏覽本書有助於使用者深入瞭解當年時代背景下,臺中縣施行九年國教之實際境況。
  

二、書名:《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附設語文補習學校概況》
  作者: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
  出版者: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 
  出版日期:民國40年6月
  簡介:
  民國35年4月2日正式公布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規程,由當時任職於教育處第四科葉秋逸科長主持,創辦語文補習學校,葉科長並兼任校長,教員亦大部分是由國語推行委員會人員擔任。語文補習學校開辦1年後,於民國36年5月依照當時教育部視察團之意見,停辦並改為省立臺北補習學校。惟因當時各企業員工及許多機關之公務員,尚無法應用國語順利執行工作,甚至各級學校教員雖能使用國語教學,實際上對國語之內容卻無法運用自如,原因是對文章內容欠缺理解。因此,民國39年5月為加強國語文教學,加上因應各界提昇國語文能力的需求,並供教師有進修之管道等迫切需要下,再度恢復語文補習學校。

  本書即是針對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附設語文補習學校的成立背景、組織規程、學校學則、小學教員進修班畢業資歷及獎勵辦法,與小學教員進修科目表等方面,做一介紹。透過本書可知悉30年代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在國語推展上所扮演的積極角色及其貢獻。
圖書室編目上架圖書通報
  民國102年5月份編目上架之入館圖書計667冊,內容涵蓋近期本館蒐藏之志書、族譜、廟志及採集入館圖書。書目詳見【相關檔案】本館圖書室5月份編目上架入館圖書清單。圖書室目前藏書7萬餘冊,歡迎各界人士蒞館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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