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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卑南族歌謠的文化與歷史情境
  本館為讓社會大眾更加認識與瞭解原住民文化,針對原住民族特有的結構、文化特色、慣習做介紹,特別與國史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於本(103)年3月至10月間,每月辦理一場次原住民系列專題演講,地點在臺北國史館4樓大禮堂。5月份將於2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由卑南族作家巴代(林二郎)主講「卑南族歌謠的文化與歷史情境」。

  巴代是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曾獲第36屆吳三連獎文學類小說獎、佛光山歷史小說獎,作品有《馬鐵路:大巴六九部落之大正年間》、《走過:一個臺籍原住民老兵的故事》、《笛鸛:大巴六九部落之大正年間》等書。歡迎有興趣者,蒞臨參加,相關報名方式,請逕上國史館網站:http://www.drnh.gov.tw/,活動結束並有摸彩活動。
 

悅讀檔案

圖1:認可臺北縣設置縣立語學校之一(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00390010006)
臺北縣知事陳請設立縣立日語學校
  甲午戰爭的結果,清日兩國在清光緒21(1895)年4月17日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澎湖群島及附屬島嶼割讓日本,同年5月8日兩國在今日山東煙臺完成換約,5月10日日本任命樺山資紀為首任臺灣總督,6月2日在基隆外海船上和清廷代表李經方完成形式上的接收,臺灣自此便淪為日本的殖民地。

  明治28(1895)年6月17日,首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在臺北城內舉行正式在臺灣施行統治的典禮,此後便成為日本統治時期的重要節日,日人稱之為在臺灣的「始政紀念日」。在此之前,臺北縣知事田中綱常於6月7日由澎湖島到基隆,直到夜晚才入臺北城。至於樺山總督一行則於14日從基隆乘火車出發,中途火車脫軌,經緊急修理後才勉強於傍晚入城。此時臺北城呈現出一片荒涼、髒亂景象,經臺北縣廳會同臺灣人地方領導階層配合進行清掃整理後,始得於6月17日舉行始政典禮。

  伊澤修二是臺灣總督府的第一任學務部長心得(按:權理),先於明治28(1895)年5月8日奉命擔任雇員,配屬於「大本營」,16日擔任臺灣總督府隨員,21日又奉任命擔任臺灣總督府學務部長心得。受命後的伊澤修二於同年6月7日從宇品出發,17日下午抵臺北,翌日便依據同年5月21日樺山資紀總督所核定的「臺灣總督府假條例」之規定,於臺北大稻埕的一間民宅開辦學務部事務。臺灣總督府設立之初,在與臺灣人進行意思溝通方面,日方人員最感困擾的是「因語言不通,文武官吏同感不便之事意外強烈,雖有百數十名陸軍通譯,然詢問臺北地方土民,幾經翻譯仍間或有聞不通話語,況如憲兵警察官等須少許人數離開從事職務者,無法逐一給予通譯,縱使給予,在不說官話之土民當中亦使用不便,因而難期在其中不會發生危險。」

  不久之後,因全島各地縣廳及支廳陸續開設,為施行政事所需,亟須快速培養懂日語的通譯人才。雖然臺灣總督府學務部已經著手開設芝山巖學堂,對臺灣人傳授日語,但一來該學堂尚無畢業學生,二來所培訓的人數亦不敷所需,對急需通譯人才的各縣、支廳官署而言,可說是緩不濟急。因此,明治28(1985)年7月10日,最先由臺北縣知事田中綱常就縣立日語學校設立一事,向臺灣總督樺山資紀提出申請,理由為「本縣開廳以來,雖時日尚淺,然因變通辦理,順次實施民政,業已積累若干經驗,但因非但廳員中通曉土語者僅少,連本地人能懂國語者亦數絕無僅有,故政務之進行遲遲未展,一方面雖於公務餘暇舉辦土語講習,然前方路途尚遙,尤以町村行政官租徵收等漸次成為燃眉之急,值此之際,終究難期縣政施行上之長治久安,另一方面,欲創設日語學校,自縣下各地招募有為子弟,唯冀速成,令其學習普通之言語文章,俟其畢業後任用為各種吏員,謹隨函另附縣立語學校設立方法及經費概算書,耑此陳請。」

  對於此案是否認可一事,先由民政局長發函照會學務部,惟此時學務部已經開設芝山巖學堂之故,對此案不免感到為難,故在同月14日函覆民政局長,答覆的內容如下:

  本案大體原應予以贊成,然認為目前與其委由縣立,毋寧由本部直轄較為適當。其理由如下:
(一)本部已有師範學校、中學校等之設立的預備,故日語學校之設立本屬必要。今若將之委由縣立,則成為設立同種學校於二處。
(二)將來需要通曉日語人才者非僅臺北縣而已,其餘二縣亦然。故而培育學生中的若干名以供應其他二縣之需為目的,應屬穩妥。
(三)本部已獲核可挑選若干名本地人為候補生,目前正在持續教育當中。若以這些人充當日語學校設立的助教等,各種方便應當不少。又已募十名左右青年學生,現正對其持續傳授日語。此應足供日語傳習方法之參考。
(四)本部已進行編緝新領地用會話篇。雖已完成簡速之一小篇,但值此欠缺土語學書之際,尚不足以當做傳習上之資料。
(五)教本土人學習日語,與內地的語學校迥異,非僅是目前最急迫之事,對將來教育之影響亦頗為不少。

  基於以上五項理由,於當地設立之日語學校,目前希望能歸屬本部直轄。至於關於本案,應與縣知事同心協力,謀求本校之成立,以達成其目的,自是理所當然。


  學務部對本案在「歸由學務部直轄」的前提下勉強表示贊成,接著在同月29日民政局卻依據下列理由,認定由學務部直轄有其困難之處,核可臺北縣自行設置縣立日語學校:「本校設立之目的,僅是研究內地及本島之言語,俾提供政務施行之助,故而精神上非僅不在成為師範學校或中學校之基礎,倘若將之直轄,則在本部機構尚未整備之今日,欲管理之頗為困難。」在民政局的同意之下,臺北縣於是獲准在轄區內自行開設對臺灣人傳授日語的縣立日語學校。

  獲核可之後,臺北縣便著手進行設立日語學校的工作,以臺北縣廳舍附屬房宅的一部分充當臨時校舍。同年9月中,在僅招收到10名左右學生的情況下開始授課。首任校長為黑谷久三郎,教官為岡田賢三。原先預定以6個月為期畢業,但因學生學力不足而延長至10個月。至明治29(1896)年6月4日,共計有3名學生畢業,皆被任用為臺北縣的事務囑託,而未能畢業的學生則在之後轉由新設立的臺北國語傳習所收容。
 

民俗文物小常識

聖蹟亭(板橋林家園邸 李駿濤拍攝)
聖蹟亭
  聖蹟亭又稱為惜字亭、字紙亭、敬聖亭、敬字亭、惜字爐等,是焚燒字紙的焚化爐。古人認為文字是聖人倉頡所創造,敬惜文字也就是敬重聖人,因此不忍見到文字受人踐踏污損,所以將字紙撿拾收集之後集中於焚化爐焚燒,焚燒後的灰燼則稱之為「聖蹟」,將灰燼包好供於倉頡牌位之前,之後選定吉日恭送聖蹟入海或河流之中。

  聖蹟亭其形制與燒紙錢的金爐相似,多設置在寺廟、庄頭或書院附近,有聖蹟亭的地方代表該地文風鼎盛,也常見惜字會或聖蹟會的組織,是專為廢棄字紙而組成的團體,有專門人員定期挑著字紙籠沿街叫喊撿拾收集,再拿到聖蹟亭焚香稟告後燃燒,成為鄉里神聖化祭祀的一環,其慎重可見一斑。

  全臺各地多可見聖蹟亭,有稱早自清雍、乾年間設立者。另如清嘉慶4(1799)年,臺南府城於南社書院文昌閣供奉倉聖神位,又建敬字堂於西定坊。嘉慶6(1801)年,即有鳳山縣敬字亭的建造。清光緒年間,全臺各地多設敬字亭,最盛之際達百座以上,但如今因時空的變遷,大多已不復存在,有跡可尋者僅剩二十幾座。

  目前各地遺存的聖蹟亭有:板橋林家園邸敬字亭、樹林聖蹟亭、泰山敬文亭、南崁聖蹟亭、大溪觀音亭奎星樓、大溪栗子園敬字亭、中壢新街聖蹟亭、通霄惜字亭、東勢敬字亭、竹山敬聖亭,鹿谷聖蹟亭、鹿港龍山寺惜字亭、鹿港後車巷聖蹟亭、員林敬聖亭、和美字紙亭、布袋岸內糖廠聖蹟亭、美濃的四座敬字亭、旗山天后宮敬字亭、佳冬聖蹟亭、車城敬聖亭,以及現存的此類建築中較具規模而保存完善的龍潭聖蹟亭等。
《說文解字》序
倉頡-制字先師
  文字,可以記錄、傳遞知識,歷史學也以文字的出現與否來區分「史前時代」與「歷史時代」,無文字則無信史可徵,文字之重要性可見一斑。上古傳說黃帝史官倉頡造字,一時驚天動地,「天雨粟、鬼夜哭」。此傳說體現了人類對文字影響力的認知。時近農曆3月28日制字先師倉頡聖誕,姑且在此一談倉頡造字。

  有關倉頡造字過程,在許慎所著之《說文解字》序文中有精彩敘述,「黃帝史官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乂,萬品以察,蓋取諸夬。『夬,揚於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於王者朝庭,『君子所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於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傳說中賦予他特殊的外型與能力,使能具有造字之「神力」。《藝文類聚》中提到了倉頡的外形有四隻眼睛,其所載「《晉成公綏故筆賦》曰:『有倉頡之奇生,列四目而兼明,慕羲氏之畫卦,載萬物於五行,乃發慮於書契,採秋毫之類芒,加膠漆之綢繆,結三束而五重,建犀角之玄管,屬象齒於纖鋒,染青松之微煙,著不泯之永蹤,則象神仙,人皇九頭,式範群生,異體怪軀,注玉度於七經,訓河洛之讖緯,書日月之所躔,別列宿之舍次,乃皆是筆之勳,人日用而不寤,仡盡力於萬機,卒見棄於行路。』」

  就文字的演變而言,無論自甲骨文、銘文觀之,同一字有諸多變體字,可推測文字的演變有多源而非一源,天下文字應非單單出自倉頡一人之手。而《荀子.解蔽》中所言:「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壹也。」依文義可解釋書中見解為,在倉頡之前已有文字發展,而倉頡是整理文字之人。

  倉頡造字傳說由來已久,並多載於書籍。臺灣奉祀倉頡先師多附祀在文武廟內,彰化員林興賢書院即奉祀倉頡神牌。各地的倉頡崇祀與敬字亭,均體現了人們對於文字及其所傳遞知識的敬意。
 

臺灣人、臺灣事

楊家兩代獻立集集媽祖廟匾額
淺談集集業戶「楊東興」
  集集的開發,有「楊東興」收購四姓租權事蹟,成為最重要土地業主,其事較早見於《集集堡記略》記載,後來再轉載於《南投文獻叢輯》,包括開發、人物、宗教各篇,大意為乾隆58(1793)年,四姓墾戶形成草嶺莊之後,因故釀成糾紛,爭執不已,後來由夙有聲望的楊東興(又名楊乙舍)從中調解,協調結果乃由楊乙舍全面承受所有田業,以墾戶「楊怡德」名義,給發俗稱「犁頭單」的墾單,設租館於公館莊,向各佃收取租穀。同年,並倡建媽祖廟天上宮,即今廣盛宮前身。

  楊東興入墾集集,並倡建媽祖廟,百餘年來,一直是地方津津樂道的鄉土歷史,楊東興大規模開拓集集,其貢獻之鉅,在臺灣開發史上應佔有一席之地,但俗稱楊乙舍的楊東興,究竟為何許人,迄無定論。固然《南投縣人物志稿》曾整理相關史料,立有「楊東興」一傳,但這篇傳記,主要是參考了《集集堡記略》紀事,對於楊東興的了解,仍十分有限。
  
  綜觀楊東興拓墾事蹟集集,目前在集集仍有遺跡可考的,只有媽祖廟廣盛宮的匾額而已。媽祖廟中年代最為久遠的匾額,為「坤德配天」,這面匾額有兩個上下款,全文為:「嘉慶歲次甲子瓜月穀旦立,特恩歲進士軍功即用通判楊應選」「道光歲次甲午年孟春穀旦,候選同知軍功五品職銜楊建邦重修」,依此可知,匾額原是嘉慶9(1804)年7月(瓜月),由楊應選所立,至道光14(1834)年,才由楊建邦加以重修。媽祖廟是由傳說中的楊東興建立,而廟中卻留有楊應選匾額實物,再加上楊建邦重修紀錄,顯然楊東興與楊應選、楊建邦兩人關係密切。

  楊應選是清代大墾戶楊振文的長子,至於重修匾額的楊建邦,《彰化縣志》在道光12(1832)年張炳案軍功列有其名,說是「捐職州同,以募義守城,賞加五品頂戴。」正符匾額所記「候選同知軍功五品職銜」。楊建邦的身分,則可由《彰化縣志》的節孝婦「楊閆氏」事蹟約略得知:「楊閆氏,郡庠生贈中憲大夫祀孝悌祠楊志申簉室。……以遺腹生男振藩……。卒年八十有三,長孫楊建邦,捐州同知,以軍功加五品銜。」依此而推,楊建邦為楊應選堂弟。

  從上述楊家史料,再與集集媽祖廟匾額相互印證,很顯然所謂「楊東興」其人,應就是楊應選的上一代「楊振文」,楊應選繩繼其父業在集集的拓墾事業,對於墾民信仰所寄託的天上宮(廣盛宮),自有責任加以重修。楊振文之父則為彰化大墾戶楊志申。

  楊志申為乾隆年間臺灣重要大業戶,他在臺灣縣的東安坊由貧而富之後,適逢半線設為彰化縣治,遂移居於彰化東門內繼續拓墾半線之野。楊志申可能卒於林爽文事件之前,此由《彰化縣志》人物志楊振文傳稱「(乾隆51年)嗣聞振文遁至廈門,(會黨)遂挖父祖墳墓」可證,另有非正式的現代抄件資料,則說是卒於嘉慶元(1796)年。共有五子,依次為楊振文、楊振元、楊振科、楊振海、楊振藩。傳說中的「楊東興」有個「楊乙舍」的俗稱,「舍」為「少爺」的合音,乙舍就是「大少爺」之意,楊志申少年孤貧,又排行第二,絕不可能有「楊乙舍」稱呼,再以乾隆58(1793)年入集集的時間點而言,楊志申的身分應該是「老爺」,而不是「舍」(少爺),反過來說,這一年足以稱之為楊乙舍的人物,恐怕就非楊振文莫屬了。

  楊振文為楊志申長子,又生於富裕之家,「楊乙舍」之稱,對他而言,確是當之無愧,不僅如此,從文獻史料的考察,更可發現他與集集關係密切,《彰化縣志》亦收有楊振文傳記,稱他在林爽文事件末期:「隨軍進勦,又購線杜敷,擒獲賊眷多名。」經福康安奏獎以原捐知府職銜,賞戴花翎。這篇傳記描述楊振文招募鄉勇隨軍始末極為詳細,惟不言進剿地點及地緣關係,不免令人困惑,其實進剿地點正是楊振文田業所在的集集地方,可由其他文獻記載得到印證。

  日據初期,彰化楊家因祭祀公業「楊東興」大租權消滅引發的產業糾紛,管理人楊煥彩成為「被告」,要求解除楊煥彩的管理人職務,明治40(1907)年5月30日,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作出判決,駁回原告之申請,而卻於判決書之「事實」部分留下「楊東興」設立的關鍵史料,有云:

  「原告陳述之要旨如下:原被告之祖先將楊志申之家號稱為楊東興,在南投彰化兩廳管轄下擁有甚多大租權,而其家屬有四房(本為五房,第二房於中途分得財產),即長房為楊振文,三房為楊振科,四房為楊振海,五房為楊振藩。該大租向來由右四房之子孫輪流收租。」

  判決書說「原被告之祖先將楊志申之家號稱為楊東興」,顯然「楊東興」並非人名,先是業戶名,當楊志申過世之後,再由其五子(振文、振元、振科、振海、振藩,即所言「原被告之祖先」)共同設立祭祀公業(家號),由各房子孫輪流收租,後來第二房於中途分得財產退出,由四房輪流。

  無論是業戶的楊東興或祭祀公業的楊東興,都與活躍於集集的楊振文關係密切。大約在林爽文事件稍前,楊東興業戶已經成立,名義上固然由楊志申所設,但實際上卻由長房楊振文主導事業經營,此由林爽文事件協助安撫集集地方可證。接著於乾隆58(1793)年併購四姓產業的「楊東興」,仍是楊振文,毫無問題,也符合「楊乙舍」身分。訟案判決書的出現,解決長久以來的歷史公案。楊振文即「楊東興」,並無牴觸之處。
 

館務訊息

圖1.本館張鴻銘館長(1排左3)與參訪團合影
大陸福建省檔案學會參訪團蒞館交流
圖1:「鑑古知今-臺灣古文書學會十周年會員收藏展」海報
「鑑古知今-臺灣古文書學會十周年會員收藏展」特展開幕
圖1:張鴻銘館長(右)拜訪洪錫銘理事長(中)黃朝棟老師作陪(左一)
張鴻銘館長拜訪收藏家洪錫銘理事長
圖1:本館張鴻銘館長(中)主持公開徵稿審查會議
「第八屆臺灣總督府檔案學術研討會」公開徵稿結果出爐
圖1:張鴻銘館長(右)致贈吳宗明分署長本館出版品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蒞館參訪
張鴻銘館長參加南投地檢署廿年風采紀實檔案巡迴展開幕活動
張鴻銘館長參加「南投地檢署廿年風采紀實檔案巡迴展」開幕活動
圖5:張鴻銘館長受邀與蔡咏淂董事長鳴鑼啟動儀式
張鴻銘館長參加北港朝天宮藝閣觀光元年記者會活動
許焴楨校長(右)與本館張鴻銘館長合影
張鴻銘館長拜訪臺中高工許焴楨校長
圖1:演講者邱彥貴老師
「三山國王信仰:一個臺灣研究者的當下體認」演講紀實  
圖1:演講會場實況1
「高砂的翅膀: 藝術形式作為高砂義勇隊的歷史再現」演講紀實
圖1:張鴻銘館長(左)親自接待,賈鴻奎主任(中)陳錫欽副主任(右)等蒞訪相談甚歡
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賈鴻奎主任蒞館拜訪
 

館藏介紹

圖書室編目上架圖書通報
  本(103)年3月份編目上架之入館圖書計342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之志書、族譜、廟志及採集入館圖書。書目詳見【相關檔案】本館圖書室3月份編目上架入館圖書清單。圖書室目前藏書七萬餘冊,歡迎各界人士蒞館閱覽。
館藏介紹
  本館圖書室典藏許多圖書文獻,將陸續分次進行介紹,以下列舉2本廟志相關圖書扼要介紹其內容,歡迎大眾來館瀏覽。

一、書 名:《北港朝天宮志》
  作 者:蔡相煇編撰
  出版者: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董事會
  出版日期:民國84年
  簡 介:
  北港朝天宮,創建於清康熙39(1695)年,至清朝中葉已是當時媽祖信仰的中心之一。該宮所留文物甚多,經歷年來不斷蒐羅,更形增添,尤其在分靈交香部分。因此,民國55年聘請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本館前身)編纂廖漢臣撰編宮志。民國81年底,鑒於建廟將屆滿300周年,乃敦請當時任教於中國文化大學之史學教授蔡相煇重新將舊志加以增補,除改正舊志中誤植處和前志不夠精確部分外,並增添各項人事異動、新取得之史料及大事紀等相關資訊。

  本書內容記錄媽祖信仰之起源、詳列清修方志所在各廟之創建年代、北港朝天宮沿革、祀典、文物等,並附有該宮之社會服務暨重要相關史料等六篇,全書計約20萬言。臺灣人類學家陳奇祿認為此宮志「有本有源,於考訂、敘述均十分詳實,非堆砌資料或憑空臆想者所可比擬。」透過此文獻對有意認識該宮廟者實為一最佳入門書籍。
  
二、書 名:《北港朝天宮:文物專輯. 壹》
  作 者:林文龍、李西勳、吳政恆編撰
  出版者: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
  出版日期:民國99年
  簡 介:
  北港朝天宮自清康熙建廟落成,其後歷經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光緒修建,至大正年間再度重建,宮名也因媽祖封號的改變和北港行政區劃之變革,由笨港天妃廟、笨港天后宮、諸羅縣笨港、北港天后宮,更名為今之北港朝天宮。其建築基地800餘坪,歷經多次重修,現為正面五軒、前後五進,石牆拱衛,建築格局為現存媽祖廟中最為完整者。該宮廟之宗教儀式相當完備,保存清代媽祖春、秋兩季祭儀;每年元宵、媽祖誕辰之遶境;海內外各地廟宇前往進香和刈火等儀式。因此,該宮保存神像、匾額、石雕、木作、彩繪、儀仗及各種宗教文物等甚多,品質佳美亦為中外廟宇罕見。基此乃委請當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本館前身)主任委員簡榮聰及其團隊為該宮整理相關文物並出版。

  全帙共分為三輯,第一輯以碑、匾、聯詞為主,第二輯以各殿祀神為主,第三輯則以禮器、祭器及文物為主。本書即是該套書之第一輯,其中碑是以朝天宮保存碑銘為主;匾則以清朝至今之國家元首、官員、民意代表、友宮寺廟、信徒及各級政府所頒發表揚之公益贈匾與各殿門額為主;聯詞以各殿壁、石木柱上所刻詩詞、聯語為主。藉由此書可供國人對該宮廟之文物有進一步的瞭解。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館址:54043南投縣南投市光明一路254號 電話:049-2316881
發 行 人 :張鴻銘
行 政 指 導:劉澤民
總 編 輯 :王希智
執 行 編 輯:黃淑惠
編 輯 小 組:蕭碧珍 張家榮 林志祥 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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