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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第九屆臺灣總督府檔案學術研討會」徵稿 
  本館將於105年8月25~26日舉辦「第九屆臺灣總督府檔案學術研討會」,凡與「臺灣總督府檔案」經濟、法制、教育及其他相關議題之研究,歡迎投稿。

一、投稿日期:即日起至105年3月21日(星期一)止。

二、稿件字數與審查:論文題目、大綱及摘要(600~1‚500字),請於截止日前(含)投稿。一經入選者,另通知撰文並於研討會時酌發出席費。日後彙整出版論文集時,經審查通過者再依照字數核算稿費,每千字新臺幣700元計(字數最高以2萬字為限)。

三、投稿與連絡方式:

(一)郵寄:請將論文題目及大綱列印紙本投寄本館。
   地址:54043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4號。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整理組 收
   *信封請註明<投稿>

(二)電子郵件寄送
    clill@mail.th.gov.tw

(三)聯絡電話:049-2316881轉321(張麗玲小姐)
 

悅讀檔案

圖1:臺灣總督府任命中村啟次郎等8人為民政局官員的原始檔案
時代的受益者—中村啟次郎
  日本統治臺灣初期,以統治基礎仍未穩固,通過政府考試的正科班出身人員並不一定願意來臺灣工作。所以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臺灣總督府可以不限定資格,任命所需要各級人員。在這時代夾縫之中,像是世界最大廣告公司電通的創辦人光永星郎、牽涉暗殺李鴻章而被免去山口縣警部長職的後藤松吉郎都曾在府本部或所屬地方機關任職。近日更發現曾因不名譽詐欺取財案件被法院覊押約六個月的低層官員,卻能因勢利導取得律師資格以及在臺灣的礦業權,後來更回家鄉透過選舉洗禮,取得國會議員席次,甚至被選為國會議長,如此戲劇化程度令人咋舌。故特別利用《臺灣總督府檔案》中的人事檔案等,介紹這位名為中村啟次郎在臺經歷,並說明他所撰寫早期在臺灣經歷文章蓄意隱瞞的真相。

  中村啟次郎是日本本州和歌山縣和歌山市人,依他在《臺灣大觀》書中寫〈私の湾吏生活〉一文中,提到在臺灣任官的經過顯示,他原本是遼東半島占領地總督府官員,職位屬高等官。所以後來轉來臺灣任職,他認為應以高等官任用。但是來臺灣的人事命令是寫判任官四等,所以他和主管人事的秘書課長協商後,暫赴北投溫泉療養。之後法務部長兼高等法院院長高野孟矩勸其往雲林,日後可任該地事務官。但後來傳出他若擔任雲林地方的高等官,總督府須請其好友谷信敬離職。在此局面下,他並不願意只自顧自己未來而不顧朋友,所以提出辭呈而離開官界。

  而實際上,依據檔案內容顯示並不是如他所說的那麼高尚感人,他連關係人的姓名都弄錯了!他提到的高野孟矩和他離開職務並無直接關連,他是涉及不名譽的詐欺取財案不得不離開總督府的。依《臺灣總督府檔案》顯示:中村啟次郎是在明治29(1896)年4月23日,由民政局長水野遵代理樺山資紀總督任命為民政局屬,屬為判任官(約略等同委任官),同年6月11日水野民政局長命其到法務部任職,並兼任總督府法院書記。只是為期不長,10月22日代理法務部長山口武洪以密件報請免去兼任的法院書記職務,10月31日山口武洪再報請非職。按「官吏非職條例」訂定於明治17(1884)年1月,是對久病、職務上等因素官員,機關首長可命令其非職。在需人孔急,法院急須人員補充的日本統治臺灣初期,中村氏的非職很可能是上官對其行為不滿而採行的一種懲處。而他本人似乎也有所自覺,在同年11月11日上簽以自身因素,請免本官。而依時間推算,在他去職不久的明治29年12月28日,臺北地方法院院長加藤禮次郎報告有勳者中村啟次郎牽涉詐欺取財事件,被承審法官判定羈押,總督府還為之不得不上報中央在臺灣發生佩戴勳章者被拘留的醜聞。一直到約半年之後的明治30(1897)年6月21日才被判處不起訴而釋放。代理法務部長山口武洪報請免兼官及命令非職,自然是官方採取劃清界線的措施。

  中村啟次郎出身日本東京英吉利法律學校,是今日東京私立中央大學的前身,本人應該有相當程度的法律素養,在明治30(1897)年時報紙上即有他和其他人為海軍人員辯護的紀事。隔年總督府以法院訴訟案件增加,希望以訴訟代人制度來防止濫訴,所以在明治31(1898)年1月14日以府令第2號發布「訴訟代人規則」,規定訴訟代人可為民事訴訟代理人及刑事訴訟辯護人。正規訴訟代人須是擁有辯護士(律師)資格或曾擔任法院法官及檢察官者才能擔任。但考量人數不足,臺灣總督府開了一扇後門,只要取得訴訟代人檢定委員檢定通過者,可由總督發給具訴訟代人資格的證照。而中村啟次郎在躲過這一劫之後,應該就是以檢定方式取得訴訟代人的執照,而且還當到訴訟代人會的副會長。此一檢定制度有諸多弊端,臺灣總督府不久就以層級較高的律令發布「辯護士規則」代替之,惟仍允許原先的訴訟代人可登錄地方法院辯護士名簿,從事律師的職務,所以他還是可以繼續執行律師職務。明治34(1901)年,他甚至還爭取擔任臺北辯護士會會長。他並非正規辯護士而竟能取得代表臺北地區辯護士的位置,亦可見其手腕靈活之一般了。

  中村在臺灣經營律師業務,約略是在明治33(1900)年至37(1904)年間,發行替在臺灣日本內地人發聲的「臺灣民報」。也不忘為自身申請取得多處礦權,並入資參與製糖公司擔任監察人等。後來甚至也擔任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社立委員職務。明治41(1908)年10月,已是臺灣名人的他,回家鄉和歌山縣初次參與第10次眾議院議員的選舉並順利當選。迄離開政界止,他共擔任六屆的眾議員。這一段期間,透過「日本辯護士協會臺灣支部」和臺灣仍有密切聯繫,也因為和內地知名律師增島六一郎是母校校長的特殊關係,促進改革臺灣律師的風潮,漸漸提高臺灣律師評價,不再被輕蔑的稱「灣辯」。而且依日本學者小野博司表示,日本統治臺灣時期,內地延長主義的出現,應該也和在臺灣律師界的要求,透過中村等人在日本發聲有關。

  值得一提的是,在擔任國會議員的昭和5(1930)年12月他更擔任遞信政務次官,當時臺灣正在實驗日本和臺灣間的無線電直接通話,他對此舉深表重視,特別在東京中央電話局直接和來日本的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三宅福馬部長以電話連絡交談,表示臺灣是他留下諸多回憶的地方,日臺無線電直接通話測試結果良好,自己也很高興,並表示臺灣電信事業改良、擴張,會盡力幫助云云。雖然只是口惠而實不至,卻也顯示他對臺灣擁有特殊感情。昭和6(1931)年12月,他被選為眾議院議長,這是他人生的顛峰,可惜為時不久,眾議院解散,而他參加下一任眾議員選舉竟告落選。後來在昭和11(1936)年退出政壇,隔年5月22日逝世。當時的林銑十郎總理大臣還特別為他辦理晉位階一級的儀式,一生可謂哀榮了。
 

民俗文物小常識

恭喜發財
「恭喜發財」春條
  在春節期間處處可以看到民間運用吉祥文字來祈福納祥。春條是一張長方形紅紙,上頭寫著吉祥話語,用詞淺顯易懂,無上下聯對仗的形式,內容也以迎春祝福和願望為主,而寫上「恭喜發財」四字的春條,充分表達人們對於財富的熱烈追求。
「元宵香燈石碑記」拓本
館藏介紹-「元宵香燈石碑記」拓本
  元宵,是臺灣民間的小過年;「熱鬧團圓」是大家對元宵節的共同記憶,除了張燈結綵花燈展、寓教於樂燈謎晚會、象徵團圓熱呼呼的元宵,近年來,因交通部觀光局大力推動與支持,「北天燈、南蜂炮、東寒單、西乞龜」等民俗節慶,在原先驅疫禳災報平安祭儀外,又多了向上蒼許願賜福的意義,珍貴的傳統民俗文化資產,越來越熱鬧而富盛名。像「平溪天燈」近日就列入《國際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2016全球十大冬季旅遊首選」。

  本館館藏中,有一件與元宵相關拓本:道光24(1844)年「元宵香燈石碑記」,碑文紀錄「玉虛宮」購買田業的經過。

  嘉義梅山鄉中山路「玉虛宮」,主祀玄天上帝。清光緒《嘉義管內采訪冊》記載:
  玄天上帝廟 名曰「玉虛宮」,在梅仔坑街頭,坐東向西,於嘉慶年間街長盧光順、何春梅出首捐緣公建.至道光年間,街長劉深池、江騰仁、何房先、何能雲等,出首捐緣再建後進一大間,奉敬觀音佛祖,東畔廟邊築造瓦屋三間,為學校所。

  該廟為當地信仰中心,「元宵香燈石碑記」,碑文如下:
  蓋聞莫為之前,雖美而弗彰;既為之後,雖盛而弗傳。緣我梅坑玄天上帝,由來久矣。稽昔自乾隆年間,先輩之人於元宵夜設立「柑燈」,生放微利,粒積香燈銀項不少。
始則李紹辦理,次則邱勤接之,再則莊尚繼之,後則莊源仍之,俱侵漁噬嗑。迨至嘉慶晚年,有本街職員劉深池出首,鼎力鳩集。於道光五年十二月買過吳天生等水田一甲五分,址在尾庄洋橫山仔前,配圳水灌溉,東至劉家田橫圳,西至劉家田併大路,南至劉家田路,北至吳家田;契價銀弍百玖拾員,親立杜賣契一紙,帶上手契二紙,共三氏;為中人吳芽,知見母親黃氏。
  又於道光廿一年正月買過吳帝傳等水田一甲五分併園一所,址在尾庄洋橫山仔腳,配圳水灌溉,以前段毗連,東至詹、劉二家田,西至埔仔水溝,南至上帝公田,北至山腳;契價銀弍百捌拾員,立賣杜契一紙,帶上手契四紙、圳路字一紙,共六紙;為中人吳興宗,代書人王步雲,公見人業主何。
  此兩宗田業,各有立契為憑。其遞年所收租稅,除元宵祭費外,所存之項,留為公銀;倘有應用之際,當邀眾議妥,方得取用,毋許濫開。第恐年久契沒,理應勒石,以垂久遠;俾後賢存閱,頗知來歷之可據也。爰為立記。
大清道光二十四年陽月 日立


  該石碑為砂岩材質,隨歲月風化,左上半部已不可辨,幸本館於民國47(1958)年間拓得拓本,仍清晰可見;曾收錄於《明清臺灣碑碣選集》、《臺灣南部碑文集成》。碑文紀錄「玉虛宮」建造後,陸續購買田業的經過,及規定其田產所收租稅之使用方式,以昭公信。

  早期寺廟除一般日常開銷,祭典如每月初一、十五誦經疏文消災、神明聖誕祝壽、上元、清明、中元、中秋等獻祭、祈福遶境、進香參香活動,乃至寺廟本體修繕,甚或辦理義學、扶助貧弱等,都需經費。其經濟來源,其中一項就是田產租稅收入,故寺廟多兼地主身分;以玉虛宮為例,每年所收租稅,除支應元宵祭祀費用外,還有盈餘轉入公銀。

  碑文所提「元宵柑燈」,為地方重要的元宵祭典,也藉此活動收放利息,作為祭祀公銀。《嘉義管內采訪冊》記載:
  一月元旦,人民有慶祝春禧,春酒會宴。每年一月五日,梅仔坑玄天上帝遶境,人民獲福平安。至九日,天上玉皇上帝壽誕,人人多有敬備酒醴祭品慶祝。至十五日,上元之期,元宵一夜,燈火光輝。男婦老幼,齊到玄天上帝廟宇,焚香禮拜求福,小子求柑食之,並無疾病。


  由此可知,光緒年間,梅仔坑地區元宵求柑給小朋友,是很普遍的。除此之外,文獻記載乞燈大致是為了求添「丁」:如道光12(1832)年周凱纂輯《廈門志》:
  上元,以米團祭神及先(或延道士諷經,謂之「誦三界經」)。自十三日起,絡續張燈,是夕大盛…。士子迎魁星,裁繒剪綵,為芹桂、杏桃、瀛洲、臺閣諸燈;或二、三年一舉,亦有行於二、三月者。始於雍正間廈港紫陽祠,後移於城內仙殿,即今玉屏書院(婦女艷服入廟,獻蓮花燈.閩語呼燈曰「丁」,祈嗣之意。向神丐紅柑,或燭、或錢,柑年倍其數之,廟祝書諸籍…)。

  
  又如乾隆36(1771)年胡建偉編纂《澎湖紀略》:
  元宵,各家先於十三夜起,門首掛燈,廳中張燈結彩;至十五日夜,各家俱備牲醴碗菜,供奉三界。闔家燕飲,鳴鑼擊鼓,極為熱鬧。間亦有裝扮故事,往別澳遊玩者。各廟中張燈,男女出遊,謂之看燈。廟中札有花卉人物,男婦有求嗣者,在神前祈杯,求得花一枝或「亞公仔」一個,回家供奉。如果添丁,到明年元宵時,另做新鮮花卉、人物以酬謝焉。


  「元宵柑燈會」在嘉義鄉間仍可見,是求平安的一種活動,和我們熟知的澎湖「乞龜」、竹山紫南宮求「發財金」相似;大抵在元宵前後幾天,求願者燒香拜拜後,擲筊三聖杯就可向神明祈求,賜錢、龜、米、柑等;今年求,明年就要加值還願,以感謝神明保佑;而乞求對象多為土地公。由於加值還願,廟方的收益年年增加。這種小型的祈願活動,兼及溫馨和趣味,連繫在地寺廟與鄉民的情感、向心力,並充分發揮地方傳統急難救助與互動扶助的精神。
 

臺灣人、臺灣事

圖2:1932年日芬體育會上,張星賢四百公尺跑49秒得第一。(朝日新聞社運動部編,運動年鑑. 昭和8年度,国立国会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書誌ID:000009288812)
奧運年談二戰前華人選手在奧運的表現
  今年是2016年,也就是四年一度的奧運年,即將在南半球的巴西里約熱內盧(Rio de Janeiro)舉行。而現代奧運從1896年自希臘雅典(Athens)重新舉辦之後,從第一屆的13個國家參與,到了現在是和四年一度的世界杯足球賽一樣並稱全世界規模最大的競技比賽。而在體力即國力的年代,這也是國家間的展現實力與提升民心士氣的機會。

  二戰前臺灣受日本統治,在體育發展上與日本息息相關。日本第一次參加奧運在1912年瑞典斯德哥爾摩(Stockholm),代表選手為馬拉松的金栗四三,以及參加100、200、400公尺的三島彌彥。雖然賽前練習都曾有不錯的紀錄,但正式比賽時慘敗。團長嘉納治五郎立下四年後柏林(Berlin)奧運雪恥之語,但因第一次世界戰爭因素取消該次(1916年)奧運。1920年荷蘭安特衛普(Antwerp)奧運,日本共15位選手參加,靠網球(當時文獻用「庭球」)熊谷一彌的單打,以及熊谷、柏尾誠一郎搭配雙打拿下兩面銀牌。而有著「運動之母」之稱的田徑,日本選手在戰前表現不凡,其中三級跳方面,從1928年阿姆斯特丹(Amsterdam)奧運、1932年洛杉磯(Los Angeles)奧運、1936年柏林奧運,分別由織田幹雄、南部忠平、田島直人三連霸。而徑賽方面一向有著人種差異的優勢,少數的突破點就是長跑。亞洲第一面徑賽金牌是代表日本參加1936年柏林奧運的馬拉松選手孫基禎,但他是朝鮮人,卻被視為日本選手參賽;因此在頒獎典禮上,就有遮蔽隊服上日本國旗的動作。

  1932、1936年兩屆奧運,日本擇優徵召殖民地選手參賽。1932年奧運,日本徵召朝鮮馬拉松選手金恩培(東京早稻田大學)、權恩泰(東京明治大學)、拳擊的黃乙秀(明治大學),馬拉松獲第5、6名,拳擊是第一輪淘汰。1936年奧運,朝鮮選手大放異彩,馬拉松就有孫基禎(明治大學)金牌、南昇龍(明治大學)銅牌,而足球有金容植(朝鮮京城普成高校),進入八強;籃球有張利鎮(朝鮮延禧専門)、李性求(朝鮮延禧専門)、廉殷鉉(朝鮮延禧専門),獲第9;拳擊選手李奎煥(朝鮮京城中東)。而臺灣選手則推出張星賢(早稻田大學)。

  張星賢係臺灣臺中廳塗葛堀支廳(今臺中市龍井區)人,1909年出生,就讀臺中商業學校(今臺中科技大學)時練田徑,原專攻長跑及三級跳,成績不錯,由楊肇嘉等人資助前往日本就讀早稻田大學。赴日後發現日本三級跳人才濟濟,而轉攻400公尺。張星賢進軍1932年洛杉磯奧運之路,根據《昭和八年運動年鑑》記載,在4月29日關東區預選400公尺項目排第二,僅次於增田礒(50.4秒),在5月28日第19屆日本陸上競技大會(田徑錦標賽之意思,以下同)暨奧運第二次預選400公尺輸給增田(50秒)、大木正幹(50.2秒)、西貞一,排第四。同年5月14日日本學生對校陸上競技(相當於日本大專杯),張星賢400公尺跨欄排第二。後與大木、增田一同獲選400公尺選手,也同時獲選參加400公尺跨欄。*(註一)

  1932年7月31日,舉行400公尺跨欄比賽,18名選手分4組,每組取前三名晉級。張星賢(英文登錄名Seiken Cho)分在第一組出賽,結果第一是美國的Morgan Taylor跑55.8秒、第二是瑞典的Sten Pettersson跑56.1秒、第三希臘的Khristos Mantikas跑56.5秒,以上晉級;張星賢跑56.6秒,最後是墨西哥的Alfonso González跑56.7秒。*(註二)。400公尺跨欄決賽Bob Tisdall以51.61秒破世界紀錄獲得金牌。

  1932年8月4日,舉行400公尺比賽預賽,27個選手分6組比賽,每組取前三名晉級。張星賢分在第五組出賽,結果第一是奧地利的Felix Rinner跑出49.2秒、英國的Godfrey Lionel Rampling跑出49.5秒、南非的Willie Walters跑出49.8秒,紐西蘭的Stuart Black跑出49.9秒,張星賢以50.0秒排最後。預賽成績超越兩個日本代表大木正幹(50.5秒)和増田礒(50.1秒),不過因分組關係,另兩位日本代表以分組第2進入第二輪複賽,在複賽都被淘汰,金牌則是在決賽跑出世界紀錄46.28秒的美國選手Bill Carr。

  從成績來看,因為短跑選手通常都要比賽三輪以上,在決賽前就盡量保持實力,因此會出現決賽成績比預賽快上4秒的狀況;也就是在歐美選手保持實力的情況下,亞洲選手僅能勉強跟上,遑論見真章的決賽。除了考量舟車勞頓和時差等問題,張星賢在比賽中跑出不亞於隊友的成績,是雖敗猶榮。日本媒體對代表隊的表現也頗讚許,如100公尺以10.8秒跑出第6名的吉岡隆德,日本媒體就以「曉的超特急」(「曉」是同年下水的高速驅逐艦)來讚譽。而在400公尺預選賽與張星賢對決的中島、大木、西、增田,連袂組成4*400公尺接力(4人各跑400公尺的接力賽,又稱千六公尺接力)代表隊,也跑出第五名的好成績。

  奧運結束後,安排日本奧運選手與芬蘭奧運選手在日本、朝鮮各地舉辦日芬國際陸上競技大會,也許要發洩奧運表現不佳的情緒,紛紛飆出好成績。9月10、13日在東京明治神宮的比賽,吉岡德隆於100公尺跑出日本記錄10.5秒,張星賢在400公尺項目居然跑出平日本紀錄的49秒,大大超越其先前記錄0.8秒。因是邀請賽性質,成績通常不被承認為正式紀錄,但仍可視為其生涯最佳表現。

  早稻田大學畢業後,張星賢於1935年前往滿州國,任職大連滿鐵地方課。1935年11月15日、16日於臺北帝大舉辦的「植民地陸上競技」(殖民地田徑錦標賽,有臺灣、朝鮮、滿州三隊),張星賢以滿州國隊選手出賽,牛刀小試之下,*(註三)獲得400公尺(52.4秒)、4*400公尺接力(3分33秒6)第一;100公尺(11.3秒)、400接力(4人各跑100公尺接力賽,45.2秒)、跳遠(6.89公尺)第二。1936年5月17日參加在東京舉辦的柏林奧運最終預選會,以「紅陽俱樂部」隊名出賽,400公尺以50.2秒排第3,次於窪田博芳、相原豊次,再被獲選為柏林奧運代表選手,為4*400公尺接力6名選手之一。1936年8月8日柏林奧運賽場上,與相原豊次、市原正雄、窪田博芳組成4*400公尺接力。第一組四隊中,美國3分13秒第一、匈牙利3分17秒、波蘭3分17秒6,日本以3分18秒4墊底被淘汰。

  張星賢結束兩次奧運之旅後,1937年11月22日在臺中神社前,與埔里鄭阿金長女鄭新合(明治大學畢業)結婚,婚後仍到滿州。1942年8月,代表滿州國參加在滿州國新京舉行的「滿州國建國十周年慶祝東亞競技大會」,不過沒有入選前三名。1943年10月轉到華北交通株式會社,任職北京鐵路局副站長。戰後,1946年5月回到臺灣,任臺中師範學院教職,後轉到土地銀行。1948年以38歲高齡到上海參加全國運動會,擔任臺灣省代表隊全隊總隊長並獲得一金一銅後退役。*(註四)之後參與創立合作金庫棒球隊,擔任臺灣省田徑協會創會會長,專門培養後進;1948年代表中華民國參加倫敦奧運400公尺比賽的陳英郎即是其弟子,楊傳廣、紀政等田徑好手,都有受到他的指導。張星賢於1989年過世,被譽為中華民族第一代田徑英雄。

  中華民國於1928年僅由宋如海作為觀察員出席阿姆斯特丹奧運,1932年才由選手劉長春參加洛杉磯奧運,出戰短跑項目。劉長春係遼寧大連人,當年也曾獲滿洲國徵召參加奧運,但其公開希望代表中華民國出賽。然當年因戰亂中華民國政府並無編列此筆比賽預算,而由張學良資助其前往洛杉磯參賽。經過3個星期海上漂浮抵達洛杉磯,體力已大受影響;原本報名100、200、400公尺比賽,他只參加100公尺(預賽跑11.5秒被淘汰)和200公尺(預賽跑23.4秒被淘汰),400公尺則因體力不支,沒有出場比賽,無法留下與張星賢同場較勁的歷史畫面。

  至於兩人如果對戰的話會有甚麼結果?1930年4月劉長春在杭州舉行的全國運動會跑出52.3秒,而張星賢在1932年9月24、25日在東京舉辦的關東學生陸上競技,跑出49.8秒,僅次於當時日本紀錄中島亥太郎的49秒,又在日芬競賽中跑出49秒。不過劉長春是專攻100、200公尺的短跑選手,和張星賢的專攻400公尺不同;另劉長春100公尺紀錄是10秒7,張星賢100公尺紀錄為10秒9。

  1936年柏林奧運,在中華民國足球隊員名單出現「蔡文禮」(Chua Boon Lay)籍貫為「福建金門」,經查祖籍為金門瓊林鄉人,但家族從事雞肉生意所以到南洋打天下,因此出生在新加坡(當時屬英國殖民地馬來西亞),曾代表馬來西亞華人隊出征1935年的華人運動會,後被中華民國足球代表隊徵招為1936年柏林奧運隊員,也可算是金門縣第一個參加奧運的選手。

  1936年柏林奧運,中華民國當時派了包含足球隊、籃球隊以及表演的國術隊之浩大陣容出賽,備受國人期待;但因為舟車勞頓,*(註五)及實力差距,雙手空空,回國也備受批評。除了批評勞民傷財外,更大因素是與日本隊的成績比較過於懸殊。這次奧運日本隊取得6金4銀8銅,總成績第6,中華民國甚至在籃球場上敗給了「日本矮子」(其實日本隊中的鹿子木健日子,是192公分的長人),更被認為「國恥」。最後代表團以「藉廣見識、而資淬礪」,總結這次參賽。

  2008年5月,中國為北京奧運暖場造勢,以劉長春於1932年隻身前往美國參加奧運的故事為藍本,拍成電影《一個人的奧運》,由李兆林飾演劉長春。而同年7月,由臺灣資深體育記者蘇嘉祥撰寫之《運動巨人張星賢:第一位參加奧運的臺灣人》出版。而張星賢的自傳《欲望、理想、人生-談我五十餘年的運動生涯》,則在1981年由中華民國田徑運動協會出版。


*(註一)當年四百跨欄(文獻用「中障碍」)日本紀錄是陸田正一、福井行雄共同保持的56秒,且都在1932年跑出的,狀況應該正好。但最後二人並未入選奧運代表團,而僅由張星賢出賽。

*(註二)這是根據SPORT REFERNECE網站的資料,但根據1932年8月2日出版的《臺灣日日新報》,則是提到張星賢第一輪跑出第三晉級,但第二輪棄權之資料,恐因為當時隔洋在美比賽訊息傳遞差異,有待考證。

*(註三)張星賢在日本早稻田大學就讀時,受專業的體育訓練,其實力高於臺灣、朝鮮、滿州等殖民地選手。以1935年1月27日於臺北帝大舉行的第一屆臺灣陸上競技紀錄會來說,張星賢做為示範選手,同一天參加了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400公尺跨欄、跳遠五項全勝,成績領先臺灣選手甚多。而1936年4月19舉行的南滿洲陸上紀錄會,也輕鬆的在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跳遠、跳高五項全勝。但他作為頂尖選手展現最新觀念和刺激後進,也是運動傳承的優秀模範。

*(註四)這次比賽張星賢獲1500公尺異程接力第一名(許天德跑100公尺、許通跑200公尺、張星賢跑400公尺、陳英郎跑800公尺)、跳遠第三名。

*(註五)代表隊從上海坐船到威尼斯,航程25天,再從威尼斯搭火車到柏林。

圖1:臺中音樂家蔡秋淋(1907-2004)所做〈新年到〉詞曲手稿(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典藏號103a-061)
恭喜發財談拜年
  春節將屆,春節俗稱過年,有句俗話說:「大人亂操操,囡仔愛年兜」,傳統農業社會,從臘月的送神開始,便逐漸進入歡度新年的氣氛,開始為過年而忙碌。除了除夕的圍爐之外,新年的重要行事,便落在初一至初五這五天。初一大清早開始,「拜年」之聲,首先帶來年的氣氛,親友相見,互道恭喜,「恭喜發財」、「新年快樂」……等各種助賀之聲不絕於耳,有首歌詞說:「每條大街小巷,每個人的嘴裡,見面第一句話,就是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你呀!恭喜恭喜恭喜你!」最能反映拜年氣氛。

  傳統的拜年,其實仍有許多繁文縟節,尤其官場酬應以及大戶人家,都很重視此一習俗。明中葉文人陸容的筆記曾記:「京師元旦日,上自朝官,下至庶人,往來交錯道路者連日,謂之『拜年』。」所言固然是實況,但他又有深入觀察:「然士庶人各拜其親友多出實心,朝官往來,則多泛愛不專。」真是一針見血。官場交接既多,勢必無法一一躬親前往拜賀,於是發展出一種代賀的方式,宋人周輝在《清波雜誌》中說:「元祐年間,新年賀節,往往使傭僕持名刺代往」,可知其俗由來以久,直到清朝時代,依然如此,清人顧鐵卿在《清嘉錄》中描寫,「出謁鄰族戚友,或止遣子弟代賀,謂之『拜年』」。

  現在的名片,古人稱之為名刺,一律紅色印刷,且很大張,因此「使傭僕持名刺代往」,便是用這種大紅名刺,再寫些吉祥賀詞。又因傭僕身分見不到主人,只能在大門張貼了事。大書法家于右任有個與此相關的故事傳誦藝壇。光緒29(1903)年于右任於25歲考上舉人,次年春,赴開封應禮部試,不料所著《半哭半笑樓詩草》,突被清廷以「倡言革命大逆不道」罪名革去舉人,並嚴加通緝,後得同鄉長輩李雨田救助,始能脫險前往上海。據他事後回憶,當逃離開封之際,經過某大宅邸,見貼了許多賀年名刺,於是靈機一動,全部撕下收存,路上逢人盤問,便出示冒充,終於脫離險境,這是近代關於拜年的著名掌故。

  至於臺灣的拜年掌故,最為膾炙人口的,莫過於大龍峒舉人陳維英向業師鄭用鑑拜年的故事。鄭用鑑為竹塹進士鄭用錫之弟,曾掌教明志書院,終身教學不倦。鄭用鑑拜年的故事,陳維英少年時代曾拜鄭用鑑為師,終身執弟子禮,每年初一至初五,必定親自登門拜年。當年從大龍峒到竹塹,往返最少三日,中途必有一宿。陳維英每次經過老師所居的街口,必定下轎步行,拜完年離去,仍步行一段路,才敢上轎,尊師重道,出於至誠,令人敬佩!

  從前的傳統社會,每年春節,很多人必須循著禮俗,到處拜年,包括親戚、上司、生意夥伴等,當然更要準備禮品,極為勞累,因此政府也一再倡導拜年簡化。目前有可考且得較早期文獻,為民國46(1957)年1月1日,為內政部公告了「簡化拜年辦法」,各方紛紛響應,自副總統陳誠及張群、俞鴻鈞、張道藩、張厲生、洪蘭友等知名人士,更進一步製訂「簡化拜年公約」一種,再透過臺灣省政府全面推廣,請各方響應、簽名支持。近年春節的年味逐漸淡化,拜年也跟著日漸簡化,先有機關團體團拜的出現,稍後又倡導電話拜年,目前更流行網路及手機簡訊拜年,與時俱進,傳統年俗結合新穎科技,省時省錢,值得推廣。
 

新書出版

《文化研究尖兵-陳運棟校長訪談錄》
書  名:《文化研究尖兵-陳運棟校長訪談錄》
口  述:陳運棟
採訪整理:劉澤民、江孟雲
出  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4年12月
定  價:平裝新臺幣660元,精裝新臺幣780元

  陳校長生於日昭和年間,經歷日本與國民政府的不同時代,除了幼時面對戰爭末期的轟炸與物資困頓,也見過228事件時頭份當地的社經情況,個人身受檢舉信函牽連的餘波蕩漾,更直接面對9年國民義務教育對私立學校的挑戰,親歷教優從政的國大代表選戰洗禮及「自廢武功」式的國代修憲任務過程。而在個人論述方面,陳校長不只在《三臺雜誌》勤寫文稿,更透過《客家雜誌》名傳華人世界;他以《頭份鎮志》踏入臺灣史領域,更以《客家人》一書成為客家研究名家;民國89年,當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成立之初,陳校長即擔任該會委員,跨越政黨立場,堅定為客家發聲,致力於客家文化語言的研究;校長不只曾獲得臺灣人教授協會「第4屆臺灣客家文化獎」及資深青商會「第7屆全球中華文化藝術薪傳獎」,更是客委會「第4屆客家貢獻獎終身貢獻獎」得主。

  陳校長一直強調他個人的治學心得,就是對一個地區的研究,應從當地家族史開始。同樣地,我們也可說,要瞭解陳校長的生平及心路歷程,就從這本口述訪談入門,才能深入校長的家族及所處的時代與其背景,也可以了解他對教育的投入與莘莘學子的心靈倫理教育的堅持,以及陳校長在修志工作的執著、創新和客家文史的立論與探索。陳運棟校長著述、藏書都極為豐碩,更多提攜後進之舉,其成果斐然,仍謙稱自己是「文化研究尖兵」。校長於學術的熱情誠懇與處世的圓融豁達,誠為後進之典範。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 02-25180207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 臺中市中山路6號(火車站對面)04-22260330
另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購。
《文心雕鳳—簡榮聰先生口述傳記》
書  名:《文心雕鳳—簡榮聰先生口述傳記》
口  述:簡榮聰
訪  談:廖志明、李西勳、蔡佩秀
文稿整理:李西勳、蔡佩秀
出  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4年12月
定  價:新臺幣730元

  簡榮聰先生在民國79年2月至85年2月間擔任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本館前身)主任委員,對於臺灣的文獻工作推動,具有領航的重要影響。在任期間除推動各項文獻保存與研究外,其啟動對臺灣民俗文物的重視,尤為令人稱道。省文獻會為加強文物採集,分年編列預算購藏臺灣文物,引領政府及民間關注臺灣庶民文物,亦使文物研究與展示逐漸萌芽滋長,從文物中溯往先民生活樣貌,激發民眾鄉土關懷之情。由於簡先生當年睿智擘劃,才有今日臺灣歷史文化園區,使本館成為瞭解、研究臺灣史的重要據點。他對於民俗文物及歷史文化也有精闢的見解與深入的研究,相關著作頗多,至今仍活躍於文化界,協助政府部門進行文化資產審議及各項文化工作的諮詢指導。

本訪談紀錄計有10章:家世源流、童年篇、學童篇、少年篇、青年篇、壯年篇、中年篇、文心雕鳳、老年篇與附錄,傳主早年生活的生動描述,是躍然紙上的民俗材料,而壯年以後對於文獻與文物的長期耕耘,累積豐碩的行政與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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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律令史料選編(明治36-37年)》
書 名: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21)律令系列4 《臺灣總督府律令史料選編(明治36-37年)》
發行人:張鴻銘
編 著:徐國章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4年10月
定 價:新臺幣400元
簡 介:

  本冊「史料選編」,係以臺灣總督於明治36年(1903)發布的14項、明治37年(1904)發布的13項「律令」為對象,選編的史料,主要取自本館庋藏的《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中各項「律令」制定過程的相關文書,其有缺者,則採錄日本國立公文書館「亞洲歷史資料中心」網站上公開的相關文書和本館所藏《府報》上的「律令」發令公告等史料,加以補齊,並就這些史料,撰寫成39篇短文。撰寫方式採圖隨文走,史料中關鍵部分或文句不易解讀部分,則予逐文逐句譯出,與書中圖檔對照,俾供有心研讀臺灣總督府檔案者之參考。

  本書所收的律令當中,若按擬案課(簽辦單位)區分,明治36年的部分,財務局有7項,其中財務局主計課5項,財務局本局1項,財務局事務官1項;總務局法務課有5項;參事官有1項;警察本署保安課1項。明治37年的部分,財務局有7項,其中財務局稅務課有4項,財務局主計課有3項;總務局法務課有4項;參事官有1項;警察本署保安課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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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期北部抗日史料選編1》
書 名:《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20)武裝抗日運動系列1—日據時期北部抗日史料選編1》
發行人:張鴻銘
編 著:王學新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4年10月
定 價:新臺幣400元
簡 介:

  《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20)武裝抗日運動系列1—日據時期北部抗日史料選編1》系列專書,係對《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北部抗日史料進行基礎研究後,所得28篇研究子題的成果。內容除引用總督府檔案外,又旁徵《臺灣總督府府報》、《臺灣日日新報》、日文舊籍以及當代學者之研究論文等,頗具參考之價值。

  28篇研究子題主要以日本時期臺灣北部抗日之重要史料為主,特別挑選關鍵史料或艱深難解之檔案,以解說圖檔方式撰述而成,亦可視為檔案之解說文,希能彌補讀者在面對浩瀚史料,難以入門及搜尋疏漏之缺憾。

  從本書中,可瞭解日本軍警佔領臺灣初期,臺灣人頓時出現「玉碎」與「瓦全」兩派,各有其堅持之理念與支持的群眾,而多數人民則陷入複雜,不知所措的觀望態度。隨著抗日運動的情勢惡化以及外援的斷絕,抗日民兵所獲得的資源逐漸減少,在糧餉不足的情況下,不得不屈居山林,委身草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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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期初等教育史料選編》
書 名:《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18)教育系列3-日據時期初等教育史料選編》
發行人:張鴻銘
編 著:許錫慶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4年10月
定 價:新臺幣400元
簡 介:

  本書所選編史料素材,係以本館庋藏的《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中有關初等教育為研究主軸,佐以《臺灣總督府府報》、《臺灣日日新報》以及日文舊籍等,全書計分32個小子題進行個別深入探討與論述,每個研究子題皆以解說圖檔的方式撰述而成,供對日本時期臺灣教育史有興趣之讀者參考引用,希能彌補讀者在面對浩瀚檔案難以入門及搜尋疏漏之缺憾。

  從本書中,當可瞭解日本人來臺之初,如何規劃及推展日語教育,先是為因應急需通譯,而開設總督府國語傳習所,招收培養通譯的甲科生及一般學齡的乙科生,兩年後,隨著結訓通譯人數增加,囿於教育經費不足,總督府遂又改弦易轍,大力推行公學校制度,主要目的是「對本島人子弟實施德教、傳授實學,以培養國民性格,同時使其精通國語(按:日語)為主旨」。諸如此類日本人在臺灣施行初等近代日語教育的實際樣貌,在文獻檔案中重新被發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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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臺灣長官致巴達維亞總督書信集(1629-1636)》第Ⅲ、Ⅳ、Ⅴ冊
書名:《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臺灣長官致巴達維亞總督書信集(1629-1636)》第Ⅲ、Ⅳ、Ⅴ冊
發行人:張鴻銘
編譯者:江樹生、翁佳音、陳瑢真、Paula Koning、李瑞源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時間:民國104年12月
定價:第Ⅲ冊新臺幣550元、第Ⅳ冊新臺幣550元、第Ⅴ冊新臺幣600元

  荷蘭人17世紀在臺約40年的檔案記錄—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簡稱VOC)檔案,於今多庋藏荷蘭海牙國立檔案館之中,本館擇取該檔案中的長官書信部分,包含曾於澎湖築堡駐紮之雷爾松(C. Reijersen)司令官迄派駐來臺之十二任長官送交巴達維亞城總督的書信,做一連串的原檔整理及中譯,可說是對臺灣早期歷史最重要而關鍵的入門史料,本次出版三書即為其中第4任長官普特曼斯(H. Putmans)37封寄給當時巴達維亞總督的書信原檔之整理及中文譯註,其時間約為西元1629-1636年,而普特曼斯來臺主要任務是替VOC打開對中國通商之路。由於《熱蘭遮城日誌》係從1629年開始留下紀錄,在時間上與普特曼斯來臺時間幾乎同步開始,因此,日誌的記載與普特曼斯的書信有很多內容相關的地方,值得讀者相互比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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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購。
《臺灣與西班牙關係史料彙編Ⅱ》
書名:《臺灣與西班牙關係史料彙編Ⅱ》
發行人:張鴻銘
編譯者:李毓中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4年12月
定價:新臺幣660元
  
  本書為臺灣早期歷史中與西班牙相關之檔案史料蒐錄整理翻譯計畫成果,將16、17世紀西班牙有關臺灣之檔案整理為印刷體並翻譯為中文,依年代及主題編輯出版為「臺灣與西班牙關係史料彙編」專書,本書為第Ⅱ冊,主要內容為西班牙佔領北臺灣初期之相關史料之譯介,含括西班牙據臺時期約1624年至1632年的史料、紀錄等,呈現當年西班牙人於1626年佔領北臺灣的據點後,進行一連串與荷蘭人抗衡的行動,並以該據點開展與中、日貿易的活動及與當地原住民的關係等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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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務訊息

圖1:人文生態學習策略聯盟盟主交接
本館張鴻銘館長參加「人文生態學習」策略聯盟盟主交接儀式-105.01.21
圖1:	張鴻銘館長(左二)參加南投縣陶藝學會第十屆第十一屆理事長交接受邀致詞之一
本館張鴻銘館長受邀參加南投縣陶藝學會理事長交接-104.12.27
 

館藏介紹

圖書室編目上架圖書通報
  104年12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262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之志書、族譜、廟志及採集入館圖書。書目詳見【相關檔案】本館圖書室12月份編目上架圖書清單。圖書室目前藏書七萬餘冊,歡迎各界人士蒞館閱覽。




館藏圖書介紹
  本館圖書室典藏許多圖書文獻,將陸續分次進行介紹,以下列舉1本相關圖書扼要介紹其內容,歡迎大眾來館瀏覽。

書 名:《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
作 者:歐陽泰(Tonio Andrade)著;鄭維中譯
出版日期:民國96年
出版者:遠流出版公司
簡 介:

  作者歐陽泰畢業於美國耶魯大學,撰述論文在國外Itinerario等重要期刊陸續發表,中譯部分也在國內《臺灣文獻》等刊物登載過。其博士論文《Commerce, Culture, and Conflict:Taiwan under European Rule, 1624-1662》(歐洲人治下臺灣的商業、文化與衝突,1624至1662),即本書前身,於2001年獲得美國歷史學會古騰堡論文獎。作者曾在臺灣大學修習過中文,對臺灣的歷史與文化,尤其是16、7世紀以後所謂「歐洲擴張」(European Expansion)的部分有相當的認識。譯者鄭維中,對於荷西時期的臺灣史有濃厚的興趣,更自學荷蘭文,鄭先生認為《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的成果對臺灣歷史研究具相當高的價值,因此加以中譯供國人參考。

  本書除導論外,計分11章論述,包括:第1章殖民時期開始前的一刻、第2章輾轉卡位、第3章荷蘭治世、第4章艾爾摩沙:北臺灣西班牙殖民地的簡介、第5章北臺灣西班牙殖民地的傾覆、第6章共構殖民地的誕生、第7章漢人越境者的挑戰、第8章福爾摩沙島上唯一釀蜜的蜂種、第9章領土與封臣:公司對原住民的統治、第10章結局的開始、第11章荷蘭治下臺灣的淪陷。本書主要宗旨在於追溯西元1623年至1662年間,西班牙、荷蘭人在臺灣時期之史事。作者冀盼透過仔細檢視17世紀來自福建的漁民、葡萄牙商人、荷蘭人、西班牙人,以及離鄉背井的漢人間相互往來的課題,加以探討歐洲與非歐洲兩種不同文化交融下產生的殖民現象,並且提出「共構殖民(co-colonization)系統」的概念,「把臺灣當成是一個已經全球化洗禮的縮影來呈現」,希望藉此讓大眾可以從「殖民主義的各種面向」,更進一步瞭解臺灣歷史。書末附有荷蘭商館臺灣收支表、荷蘭商館歷年淨利與歲入總額圖、度量衡與貨幣兌換率、總督與傳教人員名錄,參考書與地圖照片出處等相關資訊。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行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編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黃淑惠
編輯小組蕭碧珍、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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