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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臺灣文獻講座:「南投布農族的傳統聚落與遷徙道路」
演講主題:南投布農族的傳統聚落與遷徙道路
主 講 人:鄭安睎助理教授
時  間:民國107年6月21日(星期四) 下午2~4時
地  點:本館史蹟大樓一樓簡報室

  臺灣文獻講座107年6月21日(四),邀請臺中教育大學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鄭安睎助理教授來館,以「南投布農族的傳統聚落與遷徙道路」為題進行演講。鄭老師為政治大學民族所博士,專擅於臺灣原住民史、族群關係、臺灣歷史地理學、田野調查等,著有《臺灣全志 土地志 勝蹟篇》、《臺灣最後祕境-清代關門古道》、《烏來的山與人》、《臺灣登山史》等書。本次鄭老師以南投布農族的傳統聚落與遷徙道路為題,進行2小時的演講,精彩可期,歡迎各界到場聆聽,現場座位90個,請提早入座。
原住民系列專題演講:撒奇萊雅族的家屋
  本館與國史館、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於107年4月至11月間,每月辦理一場次原住民系列專題演講,地點在國史館4樓大禮堂。本年度第3場將於6月21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由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助理研究員陳俊男主講「撒奇萊雅族的家屋」。

  陳俊男(馬耀基朗)老師為撒奇萊雅族,花蓮縣花蓮市撒固兒部落人,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博士。目前為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助理研究員。專長為考古學、民族學。在撒奇萊雅族的部落內,會發現數幢「漢式的木造房屋」,但仔細觀察,卻發現與漢人房舍有些許之差異,再經過訪談後,才得知這些房舍均為撒奇萊雅族人所有,並由撒奇萊雅族人自己興建完成。原來撒奇萊雅族的房舍會融合撒奇萊雅族、漢人及日本人的房舍興建技術,建置自己的房舍。

  「家屋」與「房舍」最大的不同,在於與人的關係,撒奇萊雅族人對於家屋自有一套自己的空間觀念,這觀念與民族文化息息相聯。撒奇萊雅族完成民族認定後,並於屏東之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進行家屋房舍之重建,本次分享之重點即在於撒奇萊雅族的家屋介紹與重建過程。歡迎有興趣者,蒞臨參加,相關報名方式,請逕上國史館網站或線上報名。

  本年度從4月起至11月間,本館與國史館、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辦理8場「原住民專題系列講座」,之後講題如下:

  


時 間:7/19(四)下午2:00-4:00
主講人:劉益昌(中央研究院史語所研究員)
演講主題:臺灣與環南海區域的早期互動:南島玉路建立與影響
演講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




時 間:8/16(四)下午2:00-4:00
主講人:楊政賢(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學系副教授)
演講主題:以{史}入{歌}:蘭嶼歌謠中{蘭嶼-巴丹}的族群關係
演講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



時 間:9/20(四)下午2:00-4:00
主講人:簡文敏(高苑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
演講主題:聖化與愛—小林歷史文化與重建的核心
演講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



時 間:10/18(四)下午2:00-4:00
主講人:尤天鳴(大葉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助理教授兼執行長)
演講主題:都市原住民族的發展與結社
演講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



時 間:11/15(四)下午2:00-4:00
主講人:康培德(東華大學臺灣文化學系教授)
演講主題:歷史、民俗與紅毛:臺灣原住民與荷蘭時代的記憶
演講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


 

悅讀檔案

圖1:新竹廳提出官廟調查報告附冊社稷壇(《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47420020049)
日治初期新竹廳之官廟(四)--社稷壇
  社稷壇,祭祀社稷時所用之祭壇。「社稷」一詞,意指國家。社,是社神,主管土地;稷,是稷神,主管五穀。由於古代農業對國家重要,中國歷代帝王皆極為重視祭祀社稷。祭祀社稷,通常由皇族主持,祈盼五穀豐登、國土太平。

  社稷壇,屬重要之禮制建築,於古代都城規劃設計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按照《周禮.考工記》中「左祖右社」記載,歷代王朝均在都城建造太廟和社稷壇,二者分居左右;但具體位置不盡相同。元代都城大都的太廟在當時的齊化門(今朝陽門)內,社稷壇在平則門(今阜成門)內,雖也設在大內宮城的左右;但離皇城較遠。

  祭祀社稷的活動,各朝也不盡相同,分為分祭和合祭兩種方式。明朝以前的社稷壇,「社」、「稷」分開建壇,祭祀行禮也分開。至明洪武10(1377)年,太祖朱元璋認為「社」、「稷」固不可分,故讓禮官奏議,合社稷共為一壇。遵照洪武10(1377)年以後的制式,社稷壇即將「社」、「稷」合為一壇修建,即為今日所見之形制。

  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明治36(1903)年2月25日民總第846號照會函,通知各廳調查其轄下之官廟情形,新竹廳長里見義正於3月15日,就社稷壇之情形,以新總收第1337號之1函,陳報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如次:

社稷壇,直省、府、州、縣皆建之。蓋社祭五土、稷祭五穀者也。制為社神在右、稷神在左,異位同壇,壇之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以春秋仲月(五月八月)上戊日為祭日,由當地長官掌之,有故,由次官攝之。在城之文武官皆與祭。眡割牲、省粢盛、紏儀、執事、贊相禮儀等之分掌,由學宮之弟子內選充。神牌,以木為之,塗以朱漆,其表青書,題某處某社、某稷之神,神位藏於城隍廟,至祭日,設壇祭之。主祭官於三日前齋戒,一日前省牲,治祭物,潔籩豆,掃除壇,設幕次於中門,獻官以下其多就宿於幕次。至當日,長官詣壇,行一跪三叩禮。(其儀式略之)雍正十(1732)年,直省、府、州、縣、衛所修建社稷壇及風雨雷神、山川、城隍壇,依定例遵行如式。乾隆三(1738)年,省會之地,總督、巡撫等率領司道文武等官,各按品級,照例文員列東班、武員列西班行禮。其府、州、縣之地,乃令知府或知州、知縣主祭。而本地之社稷壇為道光九(1829)年同知李慎彝所建,位於東門外土城內,坐北朝南,其高若干、方若干,均如制。山川壇位其右,先農壇亦位其右,廟坐一進,外加環牆,廟宇四十坪,地基五十坪,祀田二處。及明治二十八(1895)年,我軍入新竹,祭祀廢止中斷,成為陸軍之所用地。明治三十二(1899)年,歸新竹辦務署管理,今充作避病院使用。(依據淡水廳志、臺灣府志)而壇之收穀為每年該廟後之田租四圓、海豐庄之佃人游守級獻納租谷十九石二斗。

  由上可知,新竹廳社稷壇,因府而設,由當時之臺灣府淡水同知李慎彝建於道光9(1829)年,位於新竹東門外(註1)土城內。及明治28(1895)年,日軍入新竹,祭祀廢止中斷,成為陸軍用地。明治32(1899)年,歸新竹辦務署管理。明治36(1903)年,充作新竹避病院使用。然而,時至明治42(1909)年11月29日,則遭新竹廳長家永泰吉郎陳報臺灣總督府申請廢壇,惟原由未明。臺灣總督府本於臺灣舊有寺廟之建立、廢止、合併或遷移事宜,屬地方官廳之權責,由代理民政長官(註2)山田新一郎核定後,於明治42(1909)年12月15日,函覆新竹廳長可由其自行核處。自此之後,日治初期在臺灣總督府就全臺官廟調查中,唯一留存一座祭祀社稷之官廟--新竹社稷壇,便宣告消失在臺灣之歷史軌跡中。


註1:依據洪敏麟編著《臺灣舊地名之沿革 第二冊(上)》頁124記載:「新竹東門外,在新竹市街區之東北部,大約今中正路至國立新竹女中間,信義路以東至縱貫鐵路間的區域,包括育賢里全域,親仁里的南部,榮光里之北半部。一帶昔為新竹城之附廓,因在東門(迎曦門)之外,故得稱。」
註2:時任民政長官為大島久滿次,山田新一郎為總督官房參事官。

參考文獻:
1.「社寺廟宇ニシテ從來ヨリ官廟ニ屬スル分調查提出方ニ付各廳長ヘ照會ノ件」(1903年02月01日),〈明治三十六年十五年保存第二十二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4742002。
2.「廢廟ニ關シ新竹廳長ヘ通牒ノ件」(1909年12月15日),〈明治四十二年永久保存第三十六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1488012。
3.「社寺教務所說教所建立廢合手續ニ關スル件(府令第五九號)」(1899年07月11日),〈明治三十二年甲種永久保存第七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354003。
4.洪敏麟編著,《臺灣舊地名之沿革 第二冊(上)》,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83。
5.溫國良編著,〈明治42年(1909)新竹廳社稷壇之廢止〉,《宗教系列4 日據時期臺灣舊有寺廟史料選編》,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5。
6.維基百科,〈社稷壇〉。資料檢索日期:2018年5月2日。網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社稷壇。

 

民俗文物小常識

八卦風獅爺與四面風獅爺
典藏品介紹:八卦風獅爺與四面風獅爺
  在前二期(第168、169期)電子報中,已陸續說明風獅爺的意涵及深入介紹本館典藏的二件風獅爺,本期繼續介紹本館典藏的另外二件風獅爺:八卦風獅爺與四面風獅爺。

品名:八卦風獅爺
年代:待考
材質:磚燒
尺寸(公分):長17、寬13.5、高27
說明:本件稀有的八卦風獅爺,是民國84年,本館在臺灣中部收藏家處採購而得。獅子外觀造型身軀碩壯,垂尾向下,仰頭蹲座,上雙足平直扶八卦牌,大捲耳外張,圓眼凸出朝上,鼻頭寬闊上揚,呲咧大嘴,露齒疵牙吐舌,整體雕造維妙維肖。

品名:四面風獅爺
年代:待考
材質:磚燒
尺寸(公分):長11.5、寬12、高24.5
說明:本件四面風獅爺,刻工細緻,是民國84年,本館在臺灣中部收藏家處採購而得。外觀造型獨特,東南西北四面均同,前後足爪明顯,後足彎曲而立,前足舉起上揚至獅左右臉頰,獅身略瘦,竪耳上揚朝外,獅毛歷歷可見,鼻頭外凸,圓眼深邃,平直注視,張口露齒,可愛討喜的大臉龐,猶如家中被人寵愛的貓咪模樣。

  該二件厭勝辟邪物,就臺灣民俗而言,主要功能是「鎮風制煞」。
圖1:阮咸(中阮)
阮咸-其人與樂器
  阮咸,是人名,也是樂器名,樂器因人而得名。現今,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尚有「阮咸獨奏」之項目。

  阮咸,是中國魏晉名士竹林七賢之一,竹林七賢為阮籍、山濤、王戎、嵇康、阮咸、劉伶、向秀七人,以清談玄學、不拘禮法、超脫世俗而負盛名。阮咸和他的叔叔阮籍,同列七賢,阮籍和阮咸被稱為「大阮」、「小阮」。阮籍有文學作品傳世,而阮咸以他的音樂而著名。例如唐代杜佑《通典》就敍述「時阮咸善達八音,論者謂之神解。」唐《藝文類聚》卷四十四中所記「《竹林七賢論》曰:阮咸善彈琵琶。」

  阮咸,是中國傳統樂器,也稱為「阮」、「阮琴」,其形直項圓體四弦(直脖子身圓四條弦)。該樂器在國樂演奏中依體形大小及音色高低可區分為小阮、中阮、大阮等。阮咸被認為與琵琶同系,是琵琶的一種衍化,相傳就是阮咸先生的改革製造作品。琵琶之衍化,主要分為直項琵琶和曲項琵琶,直項琵琶,是在中原發展起來的,可追溯到秦代的弦鼗、漢代的批把、魏晉的琵琶和阮咸,唐代的清琵琶、秦琵琶、直項琵琶。至於曲項琵琶,是自胡人西域經絲路傳入中原,盛行於唐(註1)。

  因為晉代阮咸善於演奏及製琴,名聲響亮,所以本屬於琵琶的這種樂器後來就以「阮咸」而為人熟知。關於阮咸其人與樂器的關係,在古籍中多處記載,例如《新唐書・元行沖傳》記載:「有人破古冢,得銅器似琵琶,身正圓,人莫能辨。行沖曰:此阮咸所作器也。命易以木,弦之,其聲亮雅,樂家遂謂之『阮咸』」;唐代《通典》裡面記載「阮咸,亦秦琵琶也,而項長過於今制,列十有三柱。武太后時,蜀人蒯朗於古墓中得之,晉竹林七賢圖阮咸所彈與此類同,因謂之阮咸。咸,晉世實以善琵琶、知音律稱。」;宋《太平御覽》〈博物〉「《國朝傳記》曰:潤州得玉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一,曰:『是晉某歲所造。』語裥人於古墓中得銅物似琵琶,而身正圓。元行沖云: 『此阮咸所造。』」;《太平廣記》〈阮咸〉記「晉書稱阮咸善彈琵琶。後有發咸墓者,得琵琶。以瓦為之。時人不識,以為於咸墓中所得,因名阮咸。近有能者不少,以琴合調,多同之。出《盧氏雜說》」

  本館展覽「匠心獨妙—木雕與銅雕藝術特展」(展期107年4月13日至7月29日),李秉圭大師所雕刻的竹林七賢木雕作品,其中阮咸所抱樂器,就是因人得名之阮咸。

註1:參考資料:劉月珠,《唐人音樂詩研究:以箜篌琵琶笛笳為主》,臺北市:秀威資訊,2007。
 

臺灣人、臺灣事

圖3:「文官普通試驗及第者報告」(1899年03月02日),〈明治三十二年乙種永久保存第二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370009。
日治時期第一次文官普通試驗
  明治31(1898)年,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在第387號府報(10月14日出刊)發表「臺灣總督府文官普通試驗細則」,以徵求總督府及所屬各級單位的基礎文官。其中考試分成筆試和口試,其中筆試有共同科目:讀書(古文翻譯)、作文及公文、數學(含珠算)、法律大意。而選考科目有經濟學大意、地理、歷史、簿記、土語、外國語,選考一科即可。筆試以100分為滿分,平均未滿60或有一科未滿40都不合格,而口試則為3對1。報名時附上履歷書,包含本籍、現住所、學歷、職業、賞罰等資訊,兒玉總督並委任時任總督府官房參事官長石塚英藏擔任試驗委員會委員長。

  石塚英藏先後任命總督府官房秘書官大鳥富士太郎、中山成太郎、主計課課長祝辰巳、警保課事務官湯目補隆、臺南縣警部長大津麟平等擔任文官普通試驗委員,而隔年2月時因部分委員未在臺灣等理由,再陸續任命總督府參事官大島久滿次、中村是公,事務官森孝三、國語學校助教授唐澤孝次郎、總督府事務囑託御幡雅文、土屋達太郎擔任文官普通試驗臨時委員。而總督府人事課屬高橋寬、瀨能莊一(2月辭任)、總督府製藥所屬松本外吉(補瀨能)、總督府屬齋藤參吉、齋藤久助、熊谷敬太郎等擔任文官普通試驗委員會書記。

  同年12月6日石塚英藏公告考試相關細節,在隔(1899)年2月13日舉行筆試,受試者先繳交2圓報名費,筆試在淡水館舉行,亦即原在西門町的登瀛書院,但已於1906年被拆除。《臺灣日日新報》於2月19日刊登了該次筆試的題目,230人通過筆試,於2月24日至26日間進行口試,地點仍在淡水館,口試委員有大鳥富士太郎(日日新報寫大島秘書官,應為誤植)、大島久滿次、中村是公、森孝三、土屋達太郎、中山成太郎,有149人出席,最終錄取106人,清一色是日本人。

  本次試驗及格者,3月1日於淡水館,由試驗委員長石塚英藏頒發證書。石塚於會上訓詞表示,這106個及格者中,有101位是已經在總督府及各地方政府擔任屬、書記、雇員,或是陸軍軍職人員。當初是透過接收臺灣時實施的「特殊任用規程」所聘用的,而通過此次文官普通試驗等同取得一般公務員資格,甚至可以回日本任職。比方說名單第一名的「長崎縣士族 三浦智之」,就是原「總督府屬」,隸屬總督府人事課,不過該員明治32年之後就不在總督府職員錄內,可能回日本發展了;名單上第一個非現職考上的「福岡縣平民 櫻井流三」,則於明治33~39年的職員錄中仍是「土木部經理課屬」。有趣的是,上一段提到擔任試驗委員會書記的高橋寬、瀨能莊一的名字也出現在錄取名單中。同年臺中、臺南也舉辦普通文官試驗,不過也如同臺北這場一樣,多是現職地方雇員、巡查參加考試。

  本次試驗的筆試題目中,歷史題有問到時間較近的太平天國(長髮賊)、克里米亞戰爭等事件,也有問林則徐、曾國藩、馬丁路德、西班牙依莎貝拉王妃、法國樞機主教利希留等。作文是寫「談到臺灣工作」。地理問東北亞的部分有:清國的國境為何?臺灣開港及特別輸出入港為何?東京到臺北的航路?日本各地與臺灣通商最盛的商港為何?朝鮮主要港口為何?列舉世界各殖民地國家等。算數是四則運算以及代數、幾何,有一題是證明三角型內角和等於兩個直角。基本上都是偏西方教育的題目,甚至時事、史地都有涉及,但大多是記憶類題目。

  文官普通試驗考試於明治36(1903)年擴大為全臺統一考試,而在明治38(1905)年出現了兩位臺灣人合格者:鄭蘭汀、賴雨若。鄭蘭汀原為新竹廳總務課雇員,是新竹國語傳習所第一屆畢業生(1896-1897),錄取後轉任臺北地方法院書記兼通譯;賴雨若則是臺南地方法院嘉義出張所檢察局雇員,通過後轉任同所通譯兼書記,之後赴日,於大正12(1923)年通過高等文官試驗,返臺南擔任律師,昭和2(1927)年當選臺南州協議會議員。而早期通過此項試驗的臺灣人,如蔡式穀(1907)、蔡清耀(1908)、魏清德、林阿仁(1909)、劉泉源、林呈祿、徐慶祥(1910)等,多半通過後不久就赴日讀書,之後在地方嶄露頭角擔任官員或仕紳階級,只有一位彭永海(1908)錄取後擔任臺北地院檢查廳書記兼通譯到昭和13(1938)年,三十年的老公務員。但是對照名單中,日本人錄取本項考試者多半就一直擔任基層工作了,反而臺灣人大多藉此取得赴日留學的機會,發展更多元化。
 

新書出版

《臺灣省政府警務處檔案清冊目錄》
書 名:《臺灣省政府警務處檔案清冊目錄》
發行人:張鴻銘
主 編:蕭碧珍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7年5月
定 價:新臺幣650 元

  本書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藏臺灣省政府警務處檔案清冊目錄,以「卷」為單位編輯,計有10,036卷,時間涵蓋民國35(1945)年至83(1994)年間,臺灣省警務處及所屬保安警察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公路警察大隊及基隆港、高雄港、花蓮港務警察所機關檔案。內容除機關組織編制、職掌及人事外,大多為警政業務。警政為國家內政安定基石,舉凡各項公共事務與行政治理,皆賴警察執行法令、維持秩序及服務民眾。從本宗檔案可發現警政業務隨著時空背景而有所更迭,如戰後非法宗教、散兵遊民取締及配合戒嚴法等種種管制,均以維護國家安全為最高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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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地政處檔案清冊目錄》
書 名:《臺灣省政府地政處檔案清冊目錄》
發行人:張鴻銘
主 編:蕭碧珍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7年5月
定 價:新臺幣400元

  本書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藏臺灣省政府地政處檔案清冊目錄,計收錄3,356卷,自民國35(1946)年至90(2001)年,臺灣省民政廳地政局、地政處、附屬單位之荒地勘測總隊、土地測量局、土地測量局第八測量隊、土地重劃工程規劃總隊及精省後改隸為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等機關檔案。內容涉及法規類、地政報告、會議紀錄、人事組織、日產的接收與處理、土地改革、農地重劃、國有林的解除與利用、請求賠償案及其他等。其中,為解決臺灣戰後糧食生產不足而展開一系列的土地改革,從減輕佃租、放領公地、創立自耕農等,都有脈絡可循,為研究臺灣政治、社會經濟珍貴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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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檔案清冊目錄》
書 名:《臺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檔案清冊目錄》
發行人:張鴻銘
主 編:蕭碧珍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7年5月
定 價:新臺幣550元

  本書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藏臺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檔案清冊目錄,計收錄4,850卷,涵蓋民國38(1949)年至42(1953)年7月該會裁撤前的檔案。生管會是在戰後臺灣百業待興的情況下設立,透過整頓公營事業提增生產量能,利用匯率與外貿政策維持金融穩定等,採會議研商模式運作業務,因此檔案內容多為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專案小組會議及專案檢討會議等紀錄,有助於瞭解戰後初期各項產業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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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鹽業檔案清冊目錄》4冊
書 名:《臺灣鹽業檔案清冊目錄》4冊
發行人:張鴻銘
主 編:陳惠芳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7年5月
定 價:新臺幣2,600元(合購)

  本書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藏臺灣鹽業檔案清冊目錄,計收錄34,226卷,分為日治及戰後。日治時期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計924卷,自明治31(1898)年至昭和20(1945)年;戰後時期,為政府遷臺到民國70(1981)年的檔案,有33,302卷。

  基本上,臺鹽檔案是屬於國營事業機構檔案,檔案內容不僅是記錄臺鹽公司企業歷史,更有許多關鍵議題如製鹽技術改良與變革、查緝私晒或販賣私鹽、併晒政策和機械化對鹽工衝擊、鹽田土地或租賃糾紛、鹽業鐵道興築及攸關鹽工自身福利的組織運作等,均與臺灣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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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務訊息

圖1:蒲忠成教授演講
原住民專題系列演講記事-探尋松樹地人:鄒族歷史與文化源流與變遷
 

館藏介紹

前進婆羅洲:臺籍戰俘監視員
書 名:前進婆羅洲:臺籍戰俘監視員
著 者:李展平
出版日期:民國94年8月
出版者: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索書號:677.77 4071-1 2005

簡介:

  本書主要敘述二戰後期,部分臺灣的子弟,在皇民化的宣傳及經濟因素的考量下,紛紛投入參加皇民奉公會招考的「戰俘監視員」(註:看管戰爭俘虜之看守人員),這些監視員遠渡南洋,隨軍隊遷移及執行長官命令,日軍於二戰失利後,盟軍對所謂的日本戰犯以及臺籍日本兵,作出BC級戰犯的審判(註:B 級屬戰爭罪,於戰爭期間對敵國民眾的犯罪、C 級屬違反人道罪,非僅於戰時,包括平常時期對人民所犯下的違反人道之罪),經日本史學者茶園義男編著《BC級戰犯關係資料集成》整理,BC級戰犯判刑的臺籍日本兵計173名,其中11名被判死刑、皆為戰俘營的監視員,餘被判15年以下的徒刑(部分為戰俘營的監視員),分別關在南洋各地集中營。

  這些戰俘監視員,後來陸續移押至東京巢鴨監獄統一監禁,於1952年舊金山和談後,陸續被釋放,然而這些監視員,之後卻面臨到身份認同危機,由於日方宣佈臺灣人喪失日本國籍,戰犯歸屬中華民國籍,接收的國民政府態度消極,認為他們對祖國認同及忠誠度有問題,並因228事件後加深其誤解,返臺後被加強監管,常面臨到警總的跟蹤與監視,生活不寧,或被歧視,多半過著艱苦的生活。

  本書作者李展平編纂費盡苦心,奔波訪查,沿著僅存的舊地址進行口述歷史,完成多位當事人或其遺族的過往回憶;本書以報導文學的體裁書寫,企圖將文字鬆綁,描述庶民生活,求得更多群眾關懷,其中,並收錄了受訪人提供之許多手稿、照片、繪畫、攝影、文件及檔案等。
2018年5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
  2018年5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17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及採集入館圖書。書目詳見【相關檔案】本館圖書室4月份編目上架圖書清單。

  圖書室目前藏書九萬餘冊,歡迎各界人士蒞館閱覽。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黃淑惠
編輯小組鄭文文、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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