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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臺灣文獻講座:賽德克族廬山部落史
演講主題:賽德克族廬山部落史
主講人:吉娃思巴萬(弘光科技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主任)
時間:民國109年6月23日(星期二) 14:00~16:00
地點:本館文獻大樓3樓會議室

  本館於本(109)年度規劃辦理6場次臺灣文獻講座,第1場次於本年6月23日(星期二),邀請弘光科技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吉娃思巴萬主任來館,以「賽德克族廬山部落史」為題進行演講。

  本次講座將介紹廬山部落起源之傳說、史前文化、自然環境、部落的我群認知、遷移及傳統領域、社會組織、傳統文化與宗教、重大歷史事件、經濟產業及正名運動,演講精彩可期,歡迎社會各界蒞臨聽講!

  請至本館報名系統線上報名,網址(報名系統)。現場座位50個,敬請提早入座。  

  本年度臺灣文獻講座場次講題及時間詳如附表。
 

悅讀檔案

圖4:41年各場鹽工日給工資生產獎金及增產獎金
「鹽」之有理的標語
  近來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勤洗手是防疫王道。臺鹽公司趁勢啟動防疫產品展示專區,主打「防禦選臺鹽,『蓓』感安心」廣告標語,以諧音雙關『蓓』字產品「安」住顧客心的創意構思,打響自家品牌「蓓舒美」洗手露,為此防疫時節創造無限商機。可見言簡意賅、通俗易懂的標語或口號詮釋產品特性,最能打動人心,向來普遍被運用於行銷與管理策略上。

  民國41(1952)年臺灣製鹽總廠甫改組成立,為配合反共抗俄重要國策,以增加生產、提高品質、減低成本及改善鹽工生活為四大營運目標,督促各鹽場戮力齊心。為強化組織的策略和營運目標,臺灣製鹽總廠精選鹽場標語製發懸掛,以時時提醒員(鹽)工各司其職,以晒鹽增產為要。計有18條,大致分增產管理、設備維修及鹽工福利3類標語(註1):

(一)增產管理
   振作辦事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實踐新速實簡,努力經濟生產
   分工合作,對下服務,對上負責
   設計要精,執行要時,考核要密
   鹽田好,堤防固,品質高,產量多
   稱放須準確,督運要勤謹
   增加生產為國家開源,避免浪費為國家節流

  戰後臺灣鹽業從事人員,以鹽工為主體,再者為臺鹽職員亦含場務員,督導鹽工產晒、整修及翻修鹽灘,兼辦職工福利委員會事務,但鹽工長年下灘晒鹽,經驗積累與鹽質判斷不在場務員之下。製鹽總廠為場務員量身訂作督導鹽工教戰準則,訂有「增加生產提高品質競賽辦法」、「鹽工工作考核獎懲辦法」及「各場督產人員分區督產辦法」等(註2),並製發督產人員臂章及手冊,便於辨識及登錄每日晒鹽氣象狀況、下田鹽工人數、產製情形等(註3)。此類標語不外乎著重員工、鹽工上下一心,以增加產能為前提等。

(二)設備維修
   鹽田有破損、立刻修理好
   通暢排水路,整修蒸發池
   鹽田堤防修堅固,颱風雨季無損害
   鹽田堤防勤修補,免致雨來無所措
   堤防月月整,不待歲歲修
   堤防常修補,不使有缺口
   保堤如保命,愛田像愛家
   利用廢舊料,愛惜新物料

  鹽田維護與翻修是晒好鹽的關鍵,通常3至5月陽光充足、雨水少,進入大汛季是鹽場最忙碌的季節,收成可達年產量一半。5至9月適逢雨季與颱風期,鹽田幾乎停產,鹽工利用此時段整修鹽田,製鹽總廠訂定雨季後整修鹽田考核表,內容包括大蒸發池(苔藻、落差、池面、迴水溝、提埝、殺蟲)、小蒸發池(石膏、落差、池面、提埝)及結晶池(堆地、通天溝、送滷海)整修,並進行評分作為鹽工獎勵、警告及吊銷憑據(註4),此外嚴禁鹽工利用雨季鹽田養魚,以防影響整修時間、降低產能及破壞地盤等。另堤防修復則強調月修重於歲修,若歲修或偷工減料則不撥款項並究責。由於鹽田整理、堤防修護及製鹽工具維修等關乎晒鹽產能,列入標語,以相互提醒激勵。

(三)鹽工福利
   事事為鹽工著想,處處為鹽工服務
   有鹽才有我,我愛鹽田
   提高鹽工生活標準,推展鹽工福利事業

  鹽工是製鹽總廠重要人力資產,為改善鹽工生活,於41年2月起調整僱用及承晒鹽工工資,僱用鹽工除基本日給工資外(按工作經驗、能力分級核給,最高8元、最低童工4.5元),尚有生產獎金每噸4.5元及增產獎金每噸3元之制度。另對承晒鹽工,則按量計資每噸22.2元調整36.2元,工資依一、二等鹽品質有高低之分(註5)。此外,從產銷鹽項下提撥專款,委由所屬職工福利委員會續辦鹽工福利(註6),包括鹽工子弟教育補助、平價供應日常用品、提倡鹽工儲蓄、辦理婚嫁補助、緊急貸款、加強淡水供應、開設縫紉班、托兒所、設衛生站、理髮店、修建鹽工宿舍等(註7)。以照顧鹽工生活水平為出發點是此類標語之發想。

  標語不限時空,旨在製造視覺上無法迴避、非看不可的高能見度,以達最佳效益。鹽場標語或因應不同訴求、目的而有所須變動,但卻可從字面意涵,窺探主政者永續發展策略,別具匠心的思維。

註1:〈印發鹽場標語〉(1952),《臺灣鹽業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6410341。
註2:〈增加生產提高品質競賽辦法〉(1952),《臺灣鹽業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6410197。
註3:〈督產人員手冊案〉(1952),《臺灣鹽業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6410322。
註4:〈雨季後整修鹽田考核案〉(1952),《臺灣鹽業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6410328。
註5:〈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公營事業考察團考察各鹽場〉(1952),《臺灣鹽業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6410624。
註6:〈外銷鹽提撥鹽工福利費案〉(1952),《臺灣鹽業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6411301。
註7:〈改善鹽工生活案〉(1952),《臺灣鹽業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6410631。

 

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6:芙蓉
由防疫而生的節日–端午節
  今年6月25日是農曆5月5日「端午節」。端午節是傳統重大節日之一,又稱為「重五節」、「重午節」、「五月節」、「端陽節」、「蒲節」、「天中節」等,原本古代每月的初五都稱為「端午」,直到唐代「端午」才成為5月5日的專稱(註1)。端午節歷史悠久,大家最熟悉的屈原是約2,300年前的楚人,多數人普遍認為端午節吃粽子和划龍舟的習俗皆源起於屈原投江,但其實端午還有許多習俗,比如在門口掛菖蒲、艾草和榕枝辟邪、縫製並佩帶香包、喝雄黃酒、貼五毒符等,部分習俗起源比屈原還早,辟邪也與在汨羅江尋找屈原沒有什麼關聯性,因此現在的端午節習俗,應是由多個相異的習俗融合而成(註2)。

  端午節的其他起源,一種說法是源於對惡月(即農曆5月,5月5日則稱為惡日,因仲夏瘟疫流行而得名)的禁忌,所以許多端午習俗都有驅瘟避疫的成分;另一種則是祭龍的節日,聞一多在〈端午考〉文中指出:端午節最重要的兩項活動—競渡和吃粽子,都和龍有關,推測端午最初可能是長江下游吳越民族的節日(註3)。相傳古代中國南方吳越人(今江浙一帶)認為自己是龍的傳人,每年5月初5舉行祭圖騰儀式,以求來年風調雨順、大豐收。他們把食物裹在樹葉或裝在竹筒中(即現在的粽子),投到江裏去。後來他們還有在這天划著獨木舟拜訪親朋好友的做法。高興時就即興舉行獨木舟賽,慢慢演變成今天過端午節這種習俗(註4)。

  先民自大陸移民至臺灣時,也將端午的習俗帶入臺灣。臺灣氣候潮濕悶熱,因此以驅瘟避疫為根本的端午節相當重要,相關的習俗也流傳至今。據信端午時,有五毒(註5)大量滋生,為避免危害到人,所以要貼以各色彩紙印製而成的「五毒符」或剪紙,如以雞吃五毒則稱「雞食五毒」(註6)、繫五色線(註7)、飲雄黃酒、屋角四處灑上石灰,門上懸掛菖蒲、艾草和榕枝(以前還插著龍船花)以辟邪(註8)。據說菖蒲葉形長如刀劍,懸掛時其劍狀的長葉片向下,可發揮斬妖除魔之法力;艾草為中藥界相當重要的藥材,懸掛艾草有治病保健之用;榕枝常被視為具有辟邪的作用,故端午節會連同菖蒲、艾草被懸掛在家門口。也有說菖蒲比喻劍,艾比喻旗來攘邪招福,如「艾旗招百福,蒲劍斬千邪」,這幾樣亦可在端午節當天拿來洗澡,作藥草浴,據說可以消毒治百病(註9)。

  雄黃酒中的雄黃是一種礦物,含有三硫化二砷的成份,具有消毒、殺菌的功能。雄黃酒具有辟邪功能起源於白蛇傳,法海教許仙於5月5日將雄黃放於酒中,使白蛇喝後現出原形。因此後人每至端午飲雄黃酒,並將剩餘灑在床下與牆角。至於孩童則可用手在額頭上寫一「王」字,以殺百蟲、避鬼邪(註10),或替兒童配戴香包。香包以棉布、絲綢、麻布等縫製,裝填艾草、冰片、香樟等芳香性藥材,配戴在兒童的胸前、臂側或懸掛在床頭。按舊俗,過了端午節就要丟棄佩帶過的香包,以拋除瘟病,只是如今拋棄香包用以消災的習俗已不多見(註11)。

  時至今日,端午節已經是整個東亞共通的節日,並在各地發展出當地的特色,比如日本是過陽曆的5月5日,當天也是男孩節,會吃柏餅跟放鯉魚旗(註12);朝鮮半島的端午除了驅瘟之外,還是一個慶典,人們會在這天吃車輪餅糕、櫻桃,喝醍醐湯、舉行「端午茶禮」(註13)。臺灣地方雖小,南北卻大不相同,各地有不同口味的粽子,除了肉粽、鹼粽、粿粽這種種類的差異外,料理方法也不一樣,北部粽多用蒸的,糯米粒粒分明,口感類似油飯;南部粽則多用水煮,糯米和餡料會緊緊黏在一起,口感較Q。賽龍舟在臺灣也行之有年,比較有名的如臺南的府城龍舟賽在運河舉行、臺北新店的碧潭、彰化鹿港的福鹿溪等(註14),此外還有小朋友喜歡的立蛋活動,大家在規劃端午連假的活動時,除了遵守防疫新生活準則外,不妨參考看看前人的智慧,佩帶驅除蚊蟲的香包,懸掛攘邪招福的菖蒲和艾草,讓家人朋友都快樂出遊,健康回家。

註1:江韶瑩等撰,《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南投市:臺灣文獻館,2009),頁368。
註2:楊玉君撰,王秋桂主編,《端午》(臺北市:文建會,民84),8-16。
註3:同註2。
註4:維基百科,「端午節」,檢索於2020年5月11日,https://zh.wikipedia.org/wiki/端午节。
註5:指蛇、蜈蚣或蜘蛛、蠍子、蜥蜴、蟾蜍,見註1,頁367。
註6:據信因雞會食五毒,見註1,頁367。
註7:指青(東、木)、赤(即是紅,南、火)、白(西、金)、黑(北、水)、黃(中、土),象徵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以及木、火、金、水、土五行,後衍生出香包,見註1,頁367。
註8:同註1,頁367。
註9:同註1,頁366。
註10:同註1,頁367。
註11:同註1,頁367。
註12:維基百科,「端午_(日本)」,檢索於2020年5月11日,https://zh.wikipedia.org/wiki/端午_(日本)
註13:同註4。
註14:同註1。
 

臺灣人、臺灣事

圖1:臺灣省政府公報宣布推廣民俗體育
淺談「民俗體育」在臺灣的發展(篇一):被政策化的傳統
  「民俗體育」這個詞相當具有民族主義色彩,又涉及一些無形文化資產或商業活動流行趨勢等。舉例來說,在日本相撲被視為國技,其起源也上溯到2,000年前傳說時期的野見宿彌,先是帶入宮廷,後來在民間傳開,牽涉到神道思想,並導入商業模式,延續至今仍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同時具有無形文化資產及商業、流行文化的價值,甚至也成為日本的代名詞之一。在臺灣日治時期,跟著日本武德會來臺傳播的,如柔道、劍道、弓道等,許多蘊含日本價值觀和哲學思考,有龐大的價值和儀式體系,統稱武道(ぶどう),又依發展時間有古流和現代之分,類似於傳統體育項下武術的觀念。

  臺灣現有的體育項目,在「全民運動會」的比賽項目中(依據《中華民國107年全民運動會各競賽種類技術手冊》),民俗體育列在「傳統體育」項目,該項下還有太極拳、元極舞、龍獅運動、摔角、國術。其中摔角類型為「保定快跤」,和奧運競賽的角力不同(wrestling,正式比賽有希羅式Greco-Roman和自由式Freestyle),是警察訓練使用,強調摔技而沒有壓制動作,兼具觀賞性和實戰使用。龍獅運動則是舞龍舞獅,獅分南獅、北獅、臺灣獅等3種競賽方式。太極拳的套路演示有13式、37式、陳式太極38式、64式、99式,另有推手項目。元極舞分年齡比賽外,還有一個武舞組,每場6位下場,是以動作、韻律、團隊默契等評分。國術有拳術、器械、對練、掛技擂臺等。2009年高雄世運會(The World Games)就將太極拳、元極舞列入表演賽,而太極拳早在1990年北京亞運就成為正式項目之一,並成為常態比賽,臺灣選手詹明樹還曾獲1998年曼谷亞運太極拳金牌。龍獅運動則是首次出現在2007年澳門亞洲室內運動會(Asian Indoor Games),不過該競賽於2009年第3屆結束後改制為亞洲室內暨武藝運動會(Asian Indoor and Martial Arts Games),2013年第1屆在韓國仁川舉辦時就沒有龍獅項目。

  而在臺灣的全民運動會,列入「民俗體育」的項目有:踢毽、跳繩、扯鈴、陀螺,而未列入全民運動會,但會出現在每年民俗體育競賽中的,還有風箏這個項目。在競賽規則中與其他運動較不同的是,比賽選手年滿10歲即可參賽。就筆者印象,小學時代這幾項道具都要買回家練習,扯鈴、跳繩較容易上手,且扯鈴比較容易向同學表演,所以幾乎人人有練。而踢毽子相當難,班上同學能踢個10下不掉的沒幾個;陀螺較少人玩,風箏則是學校會做特大型蜈蚣風箏,而當年教師調動需要累積績分,其中競賽分數較高,民俗體育競賽也是搶分重點,所以校內不少老師在練習時也會帶有興趣的同學玩,小朋友的校內比賽比的多是扯鈴,也有同學從縣級比賽勝出,晉級到省賽。

  不過比較納悶的是,為什麼「民俗體育」,比賽項目就是踢毽、跳繩、扯鈴、陀螺、風箏這幾項?跳繩、風箏應該是全世界都有的東西,踢毽、扯鈴、陀螺就比較有華人文化特色。根據「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簡介」中提到,該會創立於民國72(1983)年,承繼前臺灣省教育廳於民國65(1976)年在全國中小學提倡民俗體育運動之任務方向,將民俗體育運動,如;扯鈴、踢毽、跳繩、舞龍、舞獅、風箏等項目,推廣至全國中小學,讓民俗體育向下扎根,維護優良的傳統文化。

  再追溯到民國64(1975)年時,《臺灣省政府公報》64年夏字第72期有一個教育廳公函,主旨為:「今後各單位舉辦各級運動會應將民俗體育活動列入比賽項目或表演項目,函請查照」,依據為教育部6月12日體字第14458號函,那就是中央的政策了。民國64年6月,就是蔣介石總統剛過世,由嚴家淦代理總統,蔣經國為行政院長,蔣彥士為教育部長。至於推廣民俗體育和民國55(1966)年發起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是否有關聯?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於58年左右推出的《國民生活須知》,對國民食衣住行育樂提出準則,其中樂篇的最後一條為「提倡正當的國民運動,如球類、騎射、駕駛、操舟、旅遊、釣獵、拳術、游泳、舞蹈等,以代替流俗的娛樂。」民俗體育與中華傳統文化有關,可是《國民生活須知》卻建議推廣西化的活動,以代替流俗的娛樂,因此這個民俗體育活動的推廣方案就與「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政策無關。

  再繼續讀這則公報,第2點是「民俗體育活動項目,如踢毽子、跳繩、龍舟競賽、舞龍、舞獅等均極具意義,應普遍推行並舉辦比賽」,第3點是「自今年度起小學運動會應增加踢毽子及跳繩兩項比賽或表演,中等學校比照辦理」由此看來,教育部認知的民俗體育活動,就是踢毽子、跳繩、龍舟、舞龍舞獅,而且從中小學強化推廣踢毽子、跳繩兩項。在同年12月26日發布「中華民國65年臺灣省民俗體育活動競賽實施要點」,宗旨為:加強民俗體育活動、促進國民身心健康,發揚中華文化。比賽項目有踢毽子、跳繩、放風箏,毽子是只有個人表演賽,而10歲以上的小學生就可參加。可見最早定義是踢毽子、跳繩,之後才加入風箏。

  民國65(1976)年4月,省教育廳在各省立教育館舉辦民俗體育展覽會,並於4月13-17日於臺中市省立體育館舉辦全省展覽,鼓勵學校製作毽子、風箏,此為靜態展覽。而第1屆臺灣省民俗體育活動競賽,也於9月9日體育節在臺南市體育館舉辦,共20縣市900名選手參加,由教育廳長梁尚勇代表省主席謝東閔主持,說以後各縣市會輪流辦理民俗體育競賽。而比賽有踢毽子、跳繩、放風箏3項,分齡組別為國小組、國中組、社會組(高中以上),團體總成績以雲林縣奪冠。在首屆比賽中,教育廳長原本說各縣市輪流辦理,但第2-4屆都是在臺中市省立體育場舉行,到第4屆日期還改到9月29日。而從第5屆(69年)開始改變競賽實施要點,統一由位於臺中市的臺灣省立體育場承辦比賽,並增設教師組,這就是前文提到有學校老師熱切參與的原因吧。前幾屆比賽基本上都是這3項活動,每次參賽總數千餘人,一開始每年相關報紙會報導,但自從各縣市各自開辦民俗體育競賽後,較多報導是關於臺北市內的比賽,省賽反而好幾年找不到成績報導。另外還有一場「中正盃民俗體育競賽」,規模也是全臺灣省,有幾屆也加入了彈腿、扯鈴等項目,在冬季舉行。

  民國70(1981)年起教育部開始籌組中華民國青少年民俗運動訪問團,其中基隆中正國中還設立「民俗體育實驗班」,由安樂國中廖達鵬老師擔任教練,在這實驗班中特別增加扯鈴、跳繩、毽子項目,培訓學生出國表演。其中民國73(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就由中正國中實驗班19位同學進行文化表演活動,並與首次獲國際承認參加奧運的中國成都特技團搶鋒頭。廖達鵬老師被稱為「民俗體育之父」,因省府要推廣民俗體育,在武崙國小培訓的學生大多升讀基隆市中正國中,該校隨即成立民俗體育實驗班,幾年後廖老師也申請調至該校,並於民國102(2013)年擔任校長,屆齡退休後,投身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事務,現為理事長。而基隆中正國中的民俗體育班至今仍在招生,男女各錄取30人,頗為熱門。

  民俗體育由臺灣省政府主辦後,各縣市也接手辦理,並且增加各種項目。民國72年成立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並主辦中正盃民俗體育競賽,在每年冬季舉行。而原本在9月9日體育節,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主辦的臺灣省民俗體育競賽,就此停辦,政府角色退場。民俗體育的項目,也產生變化,各地方政府依照各自發展的特色,主辦各項比賽,如74年臺北市召開民俗體育委員會,就列入跳繩、踢毽子、毽球、扯鈴、彈腿、陀螺6項。毽球是結合毽子、羽毛球、籐球等概念,於民國70(1981)年由萬華國中李明秀老師發明,目前還成功推廣到國際上。而2003年東亞運就有列入踢毽子(Shuttlecock),2009年越南河內亞洲室內運動會,也有列入踢毽項目,雖然名稱不同,不過東南亞本身就有類似毽球的運動,所以應該與臺灣的毽球有關。民俗體育獲得認可發展後,部份牽涉到學生保送升學,因此也產生一些糾紛,比方說毽球項目一直未獲認可為升學項目。在民國88(1999)年臺灣區運動會改制,單數年舉辦全國運動會(亞奧項目),偶數年舉辦全民運動會(非亞奧項目),確認「傳統體育」、「民俗體育」的單項後,民俗體育也大致定位為此5項競技,至於龍舟、龍獅運動則提升為傳統體育單項,也有自己的單項賽事與協會。

參考資料:
1.〈作育英才46年 廖達鵬校長榮退〉,《自由時報》,2013年7月26日,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699755

2.高逸凡,〈表演才能班教師班級經營策略之探討--以民俗才能班為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碩士論文,2005年。

3.吳慧貞,〈臺灣民俗體育發展之研究(1968-2000)〉,臺東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

4.〈臺灣毽球起源〉,臺北市西松國小網站,網址:http://www.sups.tp.edu.tw/shuttleball/htm/4-1.htm
 

館務訊息

圖1:嘉義北門停車場附近圖,典藏號:00005625027
「阿里山林業及鐵道相關檔案」登錄臺灣世界記憶國家名錄
 

館藏介紹

2020年4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一覽表
2020年4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34種89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及採集入館圖書。書目詳見本館圖書資訊查詢系統
《傳統技藝匠師採訪錄第二輯》
書名:傳統技藝匠師採訪錄第二輯
著者:省文獻會採集組編輯
出版: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出版日期:民國85年5月
ISBN:957-00-7262-8
定價:新臺幣440元

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為二輯出版,共採訪49位傳統技藝匠師,詳實紀錄技藝匠師之生平事蹟、師承源流、製作過程、使用工具方法與技術、創作歷程、代表作品等內容。傳統民俗技藝具有濃厚的鄉土性與親和力,不論是民俗戲曲、民族藝術、傳統手工藝、雜技乃至於歲時信仰,都與土地、民族緊緊相扣。隨著時代發展,科技、經濟與社會結構的改變,使得傳統民俗技藝逐漸式微,技藝師傅亦日漸凋零,盼透過本書採訪並推廣傳統技藝,為保存傳統民俗技藝與文化盡一份心力。

  第二輯共訪問潘振南、謝水木、吳敦厚、黃景南、李煥章、賴碧霞、廖和春、葉讚生、江清柳、陳旺欉、方清祈、黃海岱、廖萬水、許福能、張德成、林讚成、吳富德、張遠榮、程牛屎、林榮春、謝鬧枝、陳萬玉、陳憲明、陳學禮、廖達鵬、哈古(陳文生)、高富貴等27組匠師,內容包括製墨、製燈籠、捏麵人、剪紙、客家民謠、歌仔戲、皮影戲、傀儡戲、舞龍、武獅、布馬陣、宋江陣、跳鼓陣、牛犁陣、跳繩扯鈴、原住民雕刻等,並附有大量製作過程與成品照片。本書成書於民國85年,採訪當時,已有多位老師傅高齡8、90歲,卻依然對文化與技藝充滿熱忱。如今近1/4世紀過去,多數老師傅已辭世,本館能親身採訪、收錄並分享多項作品照片,保存第一手資料,實是本館的榮幸。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11)專賣系列2日據時期賣捌人史料選編》
書名: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11)專賣系列2日據時期賣捌人史料選編
著者:顏義芳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3年6月
ISBN:978-986-04-0830-0
定價:新臺幣500元

內容簡介:
  本書以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之「賣捌人」(批發商)為主題範圍進行研究,42篇研究子題涵蓋日治時期各種專賣事業之賣捌(配銷)沿革、各地配銷發展脈絡及其過程等概況。本書引用公文類纂檔案超過200餘件,挑選關鍵史料及艱深難解之檔案,更配合解說圖檔方式撰述重要內容,是為瞭解日治時期臺灣各類專賣事業賣捌過程之解說文。讀者除了可以一覽公文類纂中有關賣捌業務之精要,作為瞭解日治時期整體專賣事業發展始末之佐證及參考外,本書更可提供讀者閱讀公文類纂檔案之入門及彌補搜尋疏漏之缺憾。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臺灣客家族群史〈總論〉》
書名:臺灣客家族群史〈總論〉
著者:鍾肇政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93年12月
ISBN:957-01-9269-0
定價:新臺幣150元

內容簡介:
  本書係《臺灣客家族群史》叢書之〈總論〉,分別概述叢書中〈移墾〉、〈產經〉、〈政治〉、〈社會〉、〈語言〉、〈民俗〉、〈學藝〉、〈人物〉等8篇內容,各篇從原有文獻蒐集、研讀外,尚從田野調查著手,以求考據嚴謹、調查深入廣泛,使其富學術價值,為該時期臺灣客家研究之集大成,也為日後臺灣客家學研究發展的基礎。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臺灣客家族群史〈學藝篇〉》
書名:臺灣客家族群史〈學藝篇〉
著者:梁榮茂 / 黃子堯 / 謝艾潔 / 鄭榮興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93年12月
ISBN:957-01-9275-5
定價:新臺幣230元

內容簡介:
  本書以臺灣客家族群的文學、美學及傳統音樂、戲劇三方面為主要論述對象,其他地域的客家學藝表現則不在本篇論述範疇。內容包括臺灣客家文學概述、臺灣客家文學的開展、臺灣客家民間文學、傳統文人書畫對臺灣客家族群的影響─清領時期、臺灣新畫派的產生─日治時期、戰後臺灣的畫壇、臺灣客家八音概說、臺灣傳統客家歌謠、六〇年代以後的臺灣客家山歌、臺灣客家大戲等。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廖學恆
編輯小組張家榮、楊心如、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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