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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鄒族歷史發展芻議
專題名稱:鄒族歷史發展芻議
主講人:浦忠成(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
時間:民國109年8月27日(四)14:00~16:00(13:30 開放入場)
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臺灣文獻講座:臺灣媽祖信仰
演講主題:臺灣媽祖信仰
主講人:林茂賢(臺中教育大學臺灣語文學系副教授)
時間:民國109年8月6日(星期四) 14:00~16:00
地點:本館文獻大樓3樓會議室

  本館於本(109)年度規劃辦理6場次臺灣文獻講座,第4場次於本年8月6日(星期四),邀請臺中教育大學臺灣語文學系林茂賢副教授來館,以「臺灣媽祖信仰」為題進行演講。

  媽祖是早期渡海移民的海神信仰,現已轉變為全民無所不包的普遍民間信仰,從祈求姻緣、生子、學業、事業……甚至成為坊間婆婆媽媽們的心靈張老師,足見媽祖在臺灣信仰中有著舉足輕重之地位。

  目前國家指定3大媽祖信仰:白沙屯媽祖進香、大甲媽祖遶境進香、北港媽祖遶境,各有其歷史性與獨特性,以及所無法忽略信眾背後諸多的感人故事。演講精彩可期,歡迎社會各界蒞臨聽講!

  請至本館報名系統線上報名,網址(報名系統)。現場座位50個,敬請提早入座。

  本年度臺灣文獻講座場次講題及時間詳如附表。
 

悅讀檔案

圖1:廢止公告
廢止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公告
  臺灣菸酒專賣源於日治時期,1905年及1922年,煙草及酒分別納入專賣,菸酒開始列為臺灣專賣制度項類。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及部分相關公司與工廠,改組為臺灣省專賣局,繼續維持專賣體制,業務範圍包括菸、酒、樟腦、火柴及度量衡等5項。1947年臺灣省專賣局改制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以下簡稱菸酒公賣局),僅保留菸酒2項專賣(註1)。

  專賣產業最大特色即是產品的生產、購銷由國家實行壟斷經營和統一管理。為能貫徹菸酒專賣政策,確保菸酒專賣收益,訂定各項專賣法令及管制法規,以落實其管理查緝等項工作。但專賣制度實施初期,因考量原住民地區的特殊性及原住民生活習慣,特別訂定「臺灣省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以下簡稱「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准許山地原住民種植自用番菸及釀造酒類,期望相當時日後原住民能變更習慣,使用菸酒公賣局產製的菸酒產品(註2)。

  「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於1952年9月26日臺灣省政府核定實施,菸酒公賣局在同年10月14日公告施行。當初是為顧及山地特殊情形,訂頒過渡期間之權宜措施,原辦法准許居住於山地行政區的原住民,每年每戶可以栽植番菸300株,釀造酒類30公升供為自用,但這項特許規定並不全盤適用在屬於平地行政區的原住民(註3)。依據該辦法,規定年齡在1913年以前出生者才有資格申請種植菸葉,且規定菸葉品種限於山地番菸,不得擅種黃色種菸葉(註4)。

  「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實施期限原訂為一年,雖然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建議數次延長,最後仍決議至1956年10月13日廢止。因應「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的廢止及改變原住民數百年之習慣,菸酒公賣局慎重以對,特別印製加註注音符號的公告宣傳單,透過各分局、縣市政府及山地文化工作隊積極展開宣傳(註5)。此外,辦法廢止後,為杜絕原住民再種菸釀酒,發函保安司令部、憲兵司令部,臺灣省警務處及遊動查緝組,「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廢止後,依照「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等法規協助查察查緝(註6)。禁止原住民種菸釀酒以免觸法的警告,亦列為廢止「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的公告事項。

  制頒「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一方面是考量山地部落特殊情形及原住民的習慣,部分准許,但又訂明許可限度、數量及嚴審辦理程序。另一方面為能最終統一適用專賣相關法令,並防範山地部落反彈及有利於行銷國產菸酒產品,菸酒公賣局派員進入山地部落訪問、調查原住民使用菸酒情形(註7)。除繼續加強供應原住民所需太白酒與檳榔牌捲菸外,菸酒公賣局更專為原住民研製其經濟能力能負擔及合於原住民厚重口味品牌的「特製芙蓉菸絲」及「保林菸絲」(註8)。菸酒公賣局估算,製造並供銷原住民廉價菸絲,每年近虧損約87萬元,但為求政令統一,解決山地原住民私種菸葉情形,認為這樣的措施仍將有利於其專賣事業之推行(註9)。而「保林」一詞,漸漸變成為原住民部落稱呼香菸的專用代名詞。

  此外,菸酒公賣局因應廢止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之措施還包括鼓勵原住民種植高粱替代菸葉予以收購,幫助增加原住民收入,改善生活,此亦為其公告宣傳之重要內容(註10)。

  原來還允許原住民自家種菸釀酒的權宜措施,隨著「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的廢止,使得菸酒公賣體系名正言順進入原住民部落社會。菸酒公賣為臺灣財政累積產生重大貢獻,但對原住民而言,公賣制度伴隨的禁令山地私自釀酒種菸卻猶如致命一擊,原住民釀酒文化的神聖性、規範性與強化社群的面向,以及田園種菸有換工與集體勞動生產等豐富意涵(註11),因公賣制度體系網絡,而扭曲了部落傳統核心價值。

  戰後初期,一如對原住民以平地化、現代化為主軸的原住民政策,諸如山地管制辦法、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等,徹底毀壞了「原味」。而此看似輕柔並充滿良善美意的一紙「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的廢止公告,一樣讓原住民的菸酒文化,漸漸從神聖儀式性、集體互助、及藝術的想像,變成了雜貨店及超市便利商店式,輕易可取得的世俗商品(註12),崩解原住民祭儀聖禮及原始生命力的價值觀。

註1:蕭碧珍等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現藏臺灣文獻及文物概述》,(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7),頁85;范雅鈞,〈戰後臺灣菸酒公賣局及其檔案簡介〉,《檔案季刊》,11卷3期,2012,頁18-27。
註2:〈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1〉(1955),《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5627。
註3:〈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1955),《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4149。
註4:〈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2〉(1956),《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5628。
註5:〈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1〉(1955),《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5627。
註6:〈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1〉(1955),《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5627。
註7:〈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1〉(1955),《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5627。
註8:〈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1〉(1955),《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5627。
註9:〈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1〉(1955),《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5627。
註10:〈取締山地私菸酒辦法1〉(1955),《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5627。
註11:孫大川,《久久酒一次》,(臺北:張老師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1),頁25;楊士範,〈從新飲酒文化的形構過程看臺灣原住民飲食文化品味的轉變現象:一個社會歷史角度的分析〉,《山海文化雙月刊》,第18期,1998,頁86-100 。
註12:夏曉鵑,〈失神的酒:以酒為鑑初探原住民社會資本主義化過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17期,2010,頁52 ;孫大川,《久久酒一次》,(臺北:張老師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1),頁48。
 

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1:七星娘娘
七夕不止是牛郎和織女
  七夕快要到了,牛郎織女的故事大家熟悉嗎?牛郎和織女最早出現在《詩經‧小雅‧大東》(註1),當時僅是指星宿名稱,後逐漸在漢代衍生出人格(註2)和鵲橋相會(註3)的故事,並在三國時代正式成為夫婦(註4)。牛郎織女的故事經歷多人多代的演變,有說織女和牛郎婚後不勞作而被罰於天河兩側(註5);也有一說織女因羽衣被盜,不得不嫁予牛郎,後取回羽衣飛去(註6);現代的故事則融合了各時期不同版本,匯聚成如今我們熟知的故事,也就是織女因私定終身而被抓回天庭,牛郎擔著一對兒女,披著牛皮追趕,被王母娘娘用金釵劃破天空形成的天河阻隔,夫妻親子因被分隔而傷心不已,玉皇大帝於心不忍,故同意可於每年7月7日相會(註7)。

  除了牛郎織女的故事,七夕亦稱為「乞巧節、七巧節」,自古有「乞巧」的傳統(註8),不過在臺灣,七夕更是屬於兒童的節日。每年農曆7月7日是七娘媽的生日,民間信仰中的七娘媽,也就是七星娘娘,或說織女星,相傳是護佑家中未滿16歲(未成年)的孩童的女性守護神,在臺灣甚受民眾敬奉,故七夕亦稱為「七姐誕」、「七娘媽生」。婦女會於當天傍晚上香或是到七娘媽廟上香(註9)。

  拜七娘媽時,有的民眾會準備一座七娘媽亭(紙糊燈座),放在供桌中間代表七娘媽的神尊,或是準備一張七娘媽的神禡放在供桌前緣中間。再特別準備毛巾臉盆給七娘媽梳洗用,並備有供品各七份,最主要是準備湯圓七碗,每個湯圓中間再壓一個凹洞,象徵「一家團圓」,盛裝牛郎織女相會時感傷的眼淚。還有油飯、麻油雞、以及像雞冠花或薊花(俗稱圓仔花)或是鳳仙花、茉莉花等,還有胭脂、椪粉、紅絲線、香帕、扇子、鏡子等。並敬獻娘媽襖(或稱鳥母衣,同床母衣)七只、福金、刈金等(註10)。

  臺灣人相信子女都是註生娘娘所賜,從出生到步入成年之前,一直受到註生娘娘和七娘媽及諸神的庇佑。孩子出世後,為保平安成長,會在七娘媽神誕(即七夕)時,到附近廟宇向神明祈求絭牌來掛,稱作「綰絭」(綰音同宛,絭音同眷)。「絭」,是指刻有太極八卦、神明神像、尊稱或相關護符的符牌,又稱「絭牌」、「符牌」或「神牌」。一般人家則直接用古圓形銅錢、或是現代仿古銅錢,絭上常鑄有「康熙通寶」或「乾隆通寶」、「太平通寶」等之字樣。「綰」是指掛在脖子上的意思。有了「綰絭」、「換絭」、最後才是「脫絭」(註11)。

  幼兒在出生後一年首次綰絭,以後每年七娘媽生時,都要再向七娘媽祭拜,並換新的紅絲線,或是新的絭牌,稱為「換絭」,有重新增加新的一年的護佑靈力之意。待滿16歲時,已被認為成年,而中止綰絭,這就叫「脫絭」。這種傳統的成年禮稱為「作十六歲」,由父母帶著子女和供品去寺廟謝神,祭拜完七娘媽後,16歲的少男少女都要環繞七娘媽亭走三圈,並在父母手持的七娘媽亭下鑽過,表示「出婆姐宮」,再將七娘媽亭投入火中,表示奉獻給七娘媽。鑽過七娘媽亭後,還得自七娘媽的供桌下匍匐鑽行三圈,男向左轉女向右轉,站起來時表示已長大成人,並在神的面前,行脫絭之禮,取下孩子固定掛在身上保平安用的絭牌,從此就不用再綰絭了。臺南的開隆宮和彰化鹿港、新北市三峽地區仍保有祭拜七娘媽的習俗(註12)。

  早期社會因醫療技術與衛生環境不發達,免疫力較弱的孩童不容易養大,因此衍生出許多為兒童祈福與保平安的習俗,在日常生活當中,不論食衣住行,均可見到含有避邪或是保佑涵義的物件。本館文物大樓3樓第五展示室「臺灣原住民祭典及臺灣民間信仰、祭儀、藝能、戲曲」和第六展示室「生命的過程及民俗的過去、現在、未來」,展示臺灣民眾自出生至成長過程中,民間信仰以及諸神對生活各層面的影響,多樣性的神祇與信仰,也呈現出臺灣獨特且多元的文化風貌,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親臨本館參觀,一定能有不一樣的感受。

註1:《詩經‧小雅‧大東》:「維天有漢,監亦有光。跂彼織女,終日七襄。」。詳見維基百科,「牛郎織女」,檢索於2020年7月14日,https://zh.wikipedia.org/wiki/牛郎織女。
註2:漢代的《古詩十九首》第10首《迢迢牽牛星》:「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纖纖擢素手,札札弄機杼。終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此時牛郎織女才開始有了人格。詳見維基百科,「牛郎織女」,檢索於2020年7月14日,https://zh.wikipedia.org/wiki/牛郎織女。
註3:西漢劉安《淮南子》中有「七夕烏鵲填河成橋渡織女」的記載,東漢應劭著《風俗通義》中則有「織女七夕當渡河,使鵲為橋。」的記載,可知當時民間已有牛郎織女度銀河相會並有鵲橋的傳說。詳見維基百科,「牛郎織女」,檢索於2020年7月14日,https://zh.wikipedia.org/wiki/牛郎織女。
註4:三國魏曹植《九詠》曰:「牽牛為夫,織女為婦。織女牽牛之星各處河鼓之旁。」這時兩人已成為夫婦。詳見維基百科,「牛郎織女」,檢索於2020年7月14日,https://zh.wikipedia.org/wiki/牛郎織女。
註5:南朝梁殷芸《小說》提到:「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機杼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憐其獨處,許嫁河西牽牛郎,嫁後遂廢機杼。天帝怒,責另歸東西,但使一年一度相會。」詳見維基百科,「牛郎織女」,檢索於2020年7月14日,https://zh.wikipedia.org/wiki/牛郎織女。
註6:晉代干寶《搜神記》卷十四中的《毛衣女》故事,「豫章新喻縣男子,見田中有六七女,皆衣毛衣,不知是鳥。匍匐往得其一女所解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諸鳥。諸鳥各飛去,一鳥獨不得去。男子取以為婦。生三女。其母后使女問父,知衣在積稻下,得之,衣而飛去,後復以迎三女,女亦得飛去。」詳見維基百科,「牛郎織女」,檢索於2020年7月14日,https://zh.wikipedia.org/wiki/牛郎織女。
註7:楊玉君撰,王秋桂主編,《七夕》(臺北市:文建會,民84),頁10-12。
註8:過往女子的針黹技術為生產力的一部份,每逢七姐誕,會向七姐獻祭,祈求自己能夠心靈手巧,名為「乞巧」。其間結會綵樓,預備黃銅製成七孔針,以五色細線對月迎風穿針,穿進了為之得久。漸漸七夕成為「女兒節」。而古人正月及八月、九月都可以乞巧,宋朝以後才有七夕乞巧。詳見維基百科,「七夕」,檢索於2020年7月16日,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七夕。
註9:江韶瑩等撰,《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南投市:臺灣文獻館,2009),頁369、612。
註10:同註9,頁612。
註11:同註9,頁228、230、612。
註12:同註9,頁230。
 

臺灣人、臺灣事

圖1:楊傳廣、紀政於1968年奧運後謁見總統蔣中正,國史館典藏
楊傳廣推動的一人一元眾籌活動
  群眾募資(crowdfunding)是指個人或小企業通過網際網路向大群眾募資集資金的一種集資方式,而號召人的個人魅力、背後的願景,或是公信力等,很大程度影響眾籌的結果。目前在臺灣透過眾籌募資的事業中,文創產業佔了很大部份,也是年輕人創業集資的管道之一。當然比較大型的團體,比方說宗教團體甚至與政府有關的團體出來喊話,就較容易達成募資目標。而我國的情況特殊,除了常見海外華僑捐款,政府針對國際情勢出來喊話募捐也是常見。記得小學課本就有一篇1978年與美國斷交時,小朋友拿豬撲滿要捐出來的課文。

  本次要講的與政治較無關係,而是體育活動的眾籌,發起人為楊傳廣(Maysang Kalimud,1933-2007),出身臺東阿美族馬蘭部落,1952年19歲時即拿下臺灣省運動會跳高冠軍,2年後亞洲運動會為十項全能金牌,1956年墨爾本奧運會十項全能第8名,1958年蟬聯亞洲運動會十項全能金牌後,至美國UCLA留學,並於1960年羅馬奧運會拿下我國第一面奧運獎牌-十項全能(Decathlon)銀牌,1964年10月20-21日的東京奧運獲得第五,楊當時已經31歲,雖前一年曾創下世界紀錄(舊制計分),但對運動員來說畢竟拳怕少壯,因此在奧運後正式宣布退役,並於11月3日獲總統蔣中正接見,之後離臺赴港、赴美。1966年2月參與了Charles Walters執導的電影"Walk, Don't Run"演出,這是一片以1964年東京奧運為背景的喜劇,且是美國超級巨星Cary Grant(獲奧斯卡終身成就獎)的退休作,因此跑來東京拍攝,但演出表只列出楊傳廣為「Chinese Athlete」,可能只是畫面中匆匆一瞥。而楊傳廣居住在洛杉磯的這段期間,擔任金融公司的股票交易員及保險經紀人,在休假期間會去鄰近學校田徑隊指導,並到岳父家幫忙雜貨店生意。1966年傳出會回臺擔任12月曼谷亞運賽國家代表隊的教練,但最終沒有成行。

  1968年各國備戰墨西哥奧運,6月中旬曾傳出楊傳廣獲邀擔任南韓代表團教練,但楊稱已拒絕南韓,並對外宣稱臺灣方面沒邀請他,因此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盡速安排,會長楊森指示副總幹事周中勛親赴美國談判。而在談判期間,國內輿論對他並不友善,尤其以6月23日《中央日報》社論〈不要收購楊傳廣〉一文更是講的露骨,「當此本國正需要好教練時,他不僅無自動投效之意,反而有獅子大張口、索求特高月薪之說」、「照多年來楊傳廣的種種表現來看,他大概就是所謂肌肉發達,頭腦簡單一型的人,我們就懷疑他是否可以做個好教練」,一付他欠社會大眾很多的論調。而《中國時報》比較溫和,以〈從楊傳廣談愛國教育〉等角度「曉以大義」。

  最後周中勛與楊傳廣談了兩次,願意由臺北林森北路統一大飯店提供楊傳廣旅臺期間家族食宿,裕隆也提供小型車代步,使楊傳廣選擇代表中華民國,但他也透露南韓開出的薪資及配合條件較為優渥。而7月14日《中央日報》也很識趣的刊出〈楊傳廣心向祖國〉的專文,還讚許他「犧牲商業提前回國」。7月20日楊傳廣一家四口搭機返臺,其住在臺東的雙親和妹妹也到機場迎接,並在機場召開記者會,說明國人最想聽到「放棄韓國選擇中華民國」的原委,而報導中有提到楊氏夫妻犧牲了每個月1,500美元的薪資(一說是3,000美金),請假3個月來作代表隊教練,但體協資源不夠只能出到500美元薪資,聘期兩個月。讓我們回想起6月時媒體批評楊傳廣「獅子大開口」的說法,以及聽聞他要去韓國訓練有如「資敵」一般站在民族偏見上的論調。

  楊傳廣於7月22日開始投入國家代表隊的訓練,期間拜訪教育部長閻振興提出增加比賽及注重選手營養等建言,之後拜訪國泰人壽董事長蔡萬春,交換美國壽險業心得,而新光人壽董事長吳火獅也親自拜訪,楊傳廣除了帶來美國的體育訓練外,也為臺灣的保險業者帶來新資訊。而其擔任教師的妻子在臺灣住了一個月後,因為學期即將開始,也於8月20日帶兩個小孩返美。

  7月25日楊傳廣舉辦的記者招待會,談到對目前我國體育的看法,首先提到田徑訓練環境和方法落後美國20年,其中有3大問題,就是營養不足、沒有重量訓練以及之前的訓練強度不足。而楊傳廣也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案,一是多舉辦對抗賽以賽養戰,二是建設一個全天候的運動場所集中訓練,因此也需要興建一座符合國際標準的體育場。楊傳廣在記者會上站出來呼籲一人一元募捐,目標先籌募100萬美元(約合新臺幣4,000萬元),希望是海外僑民50萬美元、政府及臺灣民眾可募集50萬元美元,在臺北興建國際標準體育場,且是包含田徑場、游泳池、健身房、宿舍的多功能運動場。

  楊傳廣公布計畫後,本人也沒閒著,除了國家隊的訓練外,也四處拜訪有力人士,尋求資助此計畫。8月14日發出公開信給各媒體,希望能傳播給海外華僑尋求贊助。而8月25日發生轟動全臺的紅葉少棒隊打贏日本之戰,楊傳廣也在第一時間給予支持,以延續運動風氣和國人對體育的重視。楊傳廣在9月16日回到故鄉臺東,也稱許紅葉少棒隊,但建議應該改練習硬式棒球與世界接軌,並承諾要送紅葉少棒隊全套球具。9月24日楊傳廣隨奧運代表團先赴美國,購買部分運動器材,再到墨西哥城和代表隊會合。10月12日奧運開幕,10月15日紀政晉級女子100公尺決賽,最後獲得第7名。紀政另外參加80公尺低欄項目,10月19日在決賽以10秒4破個人紀錄,但僅能獲得銅牌,也是我國奧運史上首位女子獎牌。而在紀政奪牌後,《中國時報》社論問到「楊傳廣、紀政之後,下一個接班人在哪?」還提到楊傳廣推動一人一元捐款活動時,放下自己的體育專業,賣著自己的面子到處低頭請人捐錢。

  奧運結束後,11月臺灣省運動會展開,而11月2日楊傳廣抵達高雄出席省運,在記者會上則是大力抨擊自己在奧運比賽期間,行政人員整個沒進入狀況,放教練及選手自生自滅,比如:楊自己身為教練卻被派去參加各種不該是他參加的領隊級會議,浪費指導選手的時間。而楊傳廣本身也在閉幕會上表演標槍,並宣傳其一人一元建設體育館活動。

  楊傳廣在省運會上提出呼籲後,臺灣省政府主席黃杰在首長會議上提出「楊傳廣歸國後,鑒於全民體育亟待倡導,而體育場地尤應廣為設置,因苦於經費缺乏,因而發起一人一元運動,本人甚表支持,應即通令臺灣省各機關員工每人至少捐款1元,但此捐款須於銀行設立專戶儲存,動支亦應有一定辦法,俾昭信於國人。希教育廳、新聞處、社會處研辦。」而11月7日楊傳廣拜訪省教育廳長潘振球後,潘在省府首長會議上提出「臺灣省各界應如何響應楊傳廣一人一元運動,經於十一月七日邀請社會處、新聞處等舉行會商,並遵照主席指示擬訂4項要點,提請公決。」省教育廳於 12月9日公布「臺灣省各界推行一人一元運動發展全民體育興建體育場所基金籌募保管實施要點」,於臺灣銀行霧峰分行成立7359專戶,教育部也在12月14日公布相關規定,並在華南銀行成立專戶。

  11月12日楊傳廣拜會教育部長閻振興,推廣全民運動理念及一人一元建體育場構想,11月14日教育部聘請楊傳廣擔任教育部體育委員會委員。另自11月13日起,楊傳廣與紀政展開環島勸募之旅,並披露其運動場構想,是以美國加州Los Angeles Memorial Sports Arena為藍本,該場館啟用於1959年,曾是楊傳廣就讀UCLA期間學校代表隊之主場館,可容納兩萬名觀眾、地上5層有田徑跑道、宿舍、游泳池、餐廳等設施,在美國成本要1,500萬美金,臺灣人力較便宜,目標是500萬美金,比之最初的100萬美金目標遠遠高出不少。

  11月16日位在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135號的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會館發生大火,付之一炬,體育文獻遭受損害,其中8月開始就由體協會保管楊傳廣一人一元的募資帳冊尚未公布也告遺失。即便如此,兩人的勸募之旅還是繼續,11月17日、18日拜會臺中市政府、臺灣省議會,並建議臺中市建設國際標準運動場和室內游泳池。其中11月18日到臺灣省政府拜會省主席黃杰,提出鼓勵業界投資體育器材製作、培訓裁判與教練的建議。11月19日返回臺北謁見總統蔣中正,閻振興及楊森陪同,談話後總統當場指示推行全民體育、投資體育設備、培養體育人才3點。11月23日楊紀兩人拜訪高雄市,現場勘查林德官(今高雄市苓雅區)的場地,此為省教育廳推薦的場所,位在高雄師範學院對面的公園預定地,而高雄市也成立建館獻募委員會;最終該地點並未興建體育場,而是在1981年成為高縣市立文化中心。而楊傳廣12月7日拜訪教育部,除建議體育協進會應全面改選外,也提出重視中學運動場地及選手、培養優秀教練、國人體格不比外人差,不要自卑的建議。12月9日拜訪立法院,立法院長黃國書提到愛國獎券目前尚有3億元未領取,或可做為興建體育館基金。12月13日離臺返美,在機場表示一人一元的行動已經造成回響,最感動的是有許多年輕學子積極投入,讓他對未來充滿信心。

  1973年8月,楊傳廣闊別5年返臺,主要是參與拍攝張佩成導演的電影〈森林之虎〉,但仍不忘體育場興建的事情。8月30日拜會教育部,提到其「一人一元」計畫,最終募得320萬元,大約每5個國人才有1人捐款,楊傳廣知悉後,改建議在原本體育協進會的原址上建設一個小型室內田徑場,並做為協會辦公室。

  12月,臺灣省政府首長會議上,教育廳提案「為臺灣省各界推行一人一元運動興建體育場基金,本省經管部分,擬訂使用辦法,提請討論。」表示一人一元的專款達到三百多萬(含教育部專戶及孳息),但評估此筆預算實在不太能蓋大型的建築,最後省府委員會決議提撥給臺東縣興建一座塔坦式跑道田徑場或室內游泳池,算是對提案者楊傳廣的故鄉一個交代。於是1981年1月,可容納2,500人的臺東縣立體育場啟用。

  1980年代各縣市皆大興土木,成立綜合體育場,多數應該都有超過楊傳廣「容納2萬人」的目標。而為了迎接高雄世界運動會,2009年完工的國家體育場,最多可容納5.5萬人,周邊也有運動公園和設施,更是超越楊傳廣興建具有國際規模運動場館的夢想。而關於選手培訓部分,1976年11月利用左營海軍營區所成立的國家體育訓練中心啟用,達成楊傳廣「選手要集中訓練,每天都在從事體育」的目標,因此在2018年7月4日,楊傳廣兒子楊世運(於1960年出生,名字是為紀念當時稱「世運」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前往拜訪左營國家訓練中心,將1960年羅馬奧運的十項全能銀牌,捐贈給國家訓練中心,以激勵運動健兒們。

參考資料:
1.楊傳廣在IMDB(數位電影資料庫)之人物資料https://www.imdb.com/name/nm0945959/?ref_=ttfc_fc_cl_t61

2.「黃杰主席:楊傳廣歸國後,鑒於全民體育亟待倡導,而體育場地尤應廣為設置,因苦於經費缺乏,因而發起一人一元運動,本人甚表支持,應即通令臺灣省各機關員工每人至少捐款1元,但此捐款須於銀行設立專戶儲存,動支亦應有一定辦法,俾昭信於國人。希教育廳、新聞處、社會處研辦。」(1968年11月04日),〈02首長會議〉,《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502013716。

3.「教育廳廳長潘振球:臺灣省各界應如何響應楊傳廣一人一元運動,經於十一月七日邀請社會處、新聞處等舉行會商,並遵照主席指示擬訂4項要點,提請公決。」(1968年11月11日),〈02首長會議〉,《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502013822。

4.「教育廳提為臺灣省各界推行一人一元運動興建體育場基金,本省經管部分,擬訂使用辦法,提請討論。」(1973年12月03日),〈02首長會議〉,《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502034605。

5.王慶堂,〈臺灣運動建築之發展趨勢〉,2005年亞太青年高等體育學術研討會。

6.〈楊傳廣奧運獎牌贈國訓 楊世運:父親會支持〉,2018年7月5日發佈,https://www.nstc.org.tw/NewsDetailC1.aspx?Cond=ae5da1c8-2993-4563-b99a-1dd6f1497413
 

新書出版

《臺灣文獻》季刊71卷第2期
  《臺灣文獻》季刊71卷第2期已發行,本期刊載【研究論文】4篇、【書評與研究討論】1篇,歡迎有興趣研讀近代福州蓮宅林氏鑄物、早坂一郎與近代臺灣地質學、吳新榮日記及小鎮醫師的讀書生活、恆春阿美族人的七娘媽信仰、及新竹市佛教文化史的社會大眾、專家、學者、學生參研。

  【研究論文】4篇,第1篇〈近代福州蓮宅林氏鑄造家族及其作品流傳──臺灣與南洋諸地之考察〉,作者李建緯指出:本文主要透過臺灣蓮宅鑄造文物判斷,釐清其家族匠首成員、作坊活躍年代、產品產銷範圍以及其生產方式。根據筆者所收集的蓮宅或福州林姓家族落款,蓮宅鑄器種類有梵鐘、香爐與火砲。道光22 (1842)年以後轉向鑄造火砲,背後反映的正是強化中國自己的火砲鑄造技術以抗衡西方列強。比對南洋的蓮宅文物進一步發現,不論是印尼或馬來西亞,蓮宅鑄器仍以梵鐘為大宗,清末以後臺灣反而未繼續向蓮宅訂製。一方面南洋華人當然不可能向蓮宅訂製火砲;另一方面也與中日甲午戰爭戰敗,梵鐘逐漸轉向日本訂製有關。

  第2篇〈早坂一郎與近代臺灣地質學研究之展開〉,作者歐素瑛指出:早坂一郎(1891-1977),日本仙台市人,東北帝國大學畢業。1928 年任臺北帝國大學地質學講座教授,旋展開一系列科學的地質學研究,包括臺灣新生界之地層、古生物、地史及地質構造等,並赴朝鮮、滿洲、中國進行地質調查,發表許多研究論著,不但對日本、中國及世界的地質學研究有顯著的貢獻,對臺灣的古生物學研究貢獻尤鉅。同時,他結合總督府技師、學校教師等地質相關人員,主導創設臺灣地學會,刊行《臺灣地學記事》,並經其推薦指定海蝕石門、泥火山、貝化石層等為天然記念物。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早坂配合日本政治、軍事需要,將研究重心延伸至南方研究,提供臺灣總督府和日本政府參考。其重要性和歷史意義,實不言可喻。

  第3篇〈悠遊書海:從吳新榮日記看小鎮醫生的讀書生活〉,作者鄭政誠指出:吳新榮,臺南將軍庄人,曾就讀臺灣總督府商業專門學校,後赴日留學,就讀東京醫學專門學校,畢業後返臺經營佳里醫院。吳氏除醫生本業外,對文學創作頗具熱情,曾發表詩文於報刊雜誌上;另有自述型的《震瀛採訪錄》、《震瀛隨想錄》與《震瀛回憶錄》等文集,還主編過《南瀛文獻》、主修過《臺南縣志稿》等。本文區分「書籍的來源」、「書籍的類別」、「閱讀模式與態度」與「品評與雜感」等項目,實證論述吳氏的閱讀生活,一窺日治末期至戰後初期臺灣小鎮醫生的讀書生活樣貌,除強化歷來研究吳氏作品之質量外,也期能為新興的閱讀史研究領域稍補空白。

  第4篇〈星宿信仰與神話隱喻:恆春阿美族人的七娘媽信仰〉,作者簡明捷指出:本文討論以恆春阿美族人的七娘媽信仰為案例,透過傳統神話傳說與祭祀的分析,理解星宿信仰具有祖先靈魂的象徵與意義。其次以現在所見的民間信仰現象,作為當代文化圖像的文本,理解神明信仰的本質與祭祀。最後從變遷前、後之間的意義與符號結構,看到星宿信仰具有傳統文化觀念的表現。恆春滿州七娘媽信仰所代表的星宿信仰,從阿美族宗教信仰神話、神明祭祀的天、地、人觀念,還有主神殿中日月星的祭祀結構來看,可以說具有阿美族傳統神靈文化觀的隱喻與象徵。

  【書評及研究討論】1篇,〈評介江燦騰主編《跨世紀的新透視:臺灣新竹市300 年佛教文化史導論》〉,作者邱敏捷指出:江燦騰主編此書,試圖建構新竹市300年佛教文化史,並透過印順法師之影響,連貫其佛教文化發展,是城市佛教文化史的一大創舉,為兼顧學術性與通俗性的著作,研究特色包括:凸顯印順法師與新竹市佛教的連結、涵蓋佛教文化、藝術、建築、教育等層面、勾稽臺灣佛教從傳統齋姑到現代比丘尼的趨勢。

《臺灣文獻》季刊71卷第2期目錄
【研究論文】
1.近代福州蓮宅林氏鑄造家族及其作品流傳─臺灣與南洋諸地之考察/李建緯
2.早坂一郎與近代臺灣地質學研究之展開/歐素瑛
3.悠遊書海:從吳新榮日記看小鎮醫生的讀書生活/鄭政誠
4.星宿信仰與神話隱喻:恆春阿美族人的七娘媽信仰/簡明捷
【書評與研究討論】
1.評介江燦騰主編《跨世紀的新透視:臺灣新竹市300年佛教文化史導論》/邱敏捷

本期《臺灣文獻》季刊售價工本費新臺幣300元,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地址: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電話: 02-25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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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地址:臺中市中山路6號(火車站旁),電話:04-22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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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各類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讀者洽購。



 

館藏介紹

2020年6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一覽表
2020年6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10種10冊、期刊計29種38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及採集入館圖書。書目詳見本館圖書資訊查詢系統
《苑裡地區古文書集(下)》
書名:苑裡地區古文書集(下)
著者:蕭富隆、林坤山編著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93年11月
ISBN:957-01-8549-X
定價:新臺幣250元

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為上、下二卷出版,共收錄清代苑裡地區古文書圖版800件,包含一般契字(分為墾字、贌耕字(註1、2)、杜賣契、典契、借銀字、找洗字、歸管字、鬮書(註3、4)及其他類文書等9類)469件;完單、執照、收單等證明文件331件。除本館典藏品外,多數資料源自苑裡鎮民私人所藏家中文書,地域以苑裡、房里、貓盂、日北、雙寮等社為主,並含少部份大甲東、大甲西及日南社等區域。其中年代最早者為乾隆元(1736)年,以光緒20(1894)年為斷限。

  本書所錄之古文書均全彩掃描印刷,完整呈現史料型式及外觀,內容清晰可直接閱讀。下卷收錄序號276至800號古文書,序號276至469為一般契字,470至800為證明文件,年代自同治元(1862)年至光緒20年止,並依文書種類及年代排序。各契字圖版均標示尺寸、提供者、文書名及備註說明,證明文件除尺寸外亦有提供者及文書名標示。在圖版後附有全收錄文書之目錄、後記以及補遺資料共18篇,可快速瀏覽、查找全書收錄之古文書資料。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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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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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註1:贌,外來語,原為客家或閩南用語,國字音同僕、意同租,為民間用字。詳見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贌」,https://is.gd/xg3VUF,檢索於109年5月27日。及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贌」,https://is.gd/GELZNB,檢索於109年5月27日。
註2:贌耕字,業主或墾戶招佃開墾或租賃之契字,通稱為贌耕字,又稱墾批字、佃批。贌耕字為平埔土著業主或漢人墾戶給佃戶的契字。詳見:江韶瑩等撰,《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南投市:臺灣文獻館,2009),頁271。
註3:鬮,音同糾,力取之意;或指用來抓取以決勝負之器具或抽取以卜可否之紙條,如:「抓鬮」、「拈鬮」。詳見:教育部異體字字典,「鬮」,https://is.gd/PBHEZh,檢索於109年5月27日。
註4:鬮書,分家分產契約文書中最通用的名稱。鬮書分產重在「拈鬮」以示公平,就是抽籤決定鬮份的意思,因此家族中叔姪兄弟或異姓合股經營者之財產分割文書,只要經由拈鬮形式的契約書,都稱鬮書。詳見:江韶瑩等撰,《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南投市:臺灣文獻館,2009),頁270。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律令史料彙編(29)(明治29年至明治30年)》<br>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律令史料彙編(30)(明治31年)》 <br>《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4)律令系列 1臺灣總督府律令史料選編(明治32年)》 <br>《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10)律令系列2臺灣總督府律令史料選編(明治33年)》
書名: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律令史料彙編(29)(明治29年至明治30年)
著者:徐國章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1年6月
ISBN:978-986-03-2590-4
定價:300元

書名: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律令史料彙編(30)(明治31年)
著者:徐國章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1年6月
ISBN:978-986-03-2591-1
定價:350元、

書名: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4)律令系列 1臺灣總督府律令史料選編(明治32年)
著者:徐國章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3年6月
ISBN:978-986-04-0795-2
定價:400元

書名: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10)律令系列2臺灣總督府律令史料選編(明治33年)
著者:徐國章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3年6月
ISBN:978-986-04-0831-7
定價:450元

內容簡介:
  日治時期日本為統治臺灣、規範人民各項權利義務,專為臺灣量身訂做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稱為律令。臺灣總督自1896年至1945年共發布537件律令。

  本館典藏《臺灣總督府檔案》蒐整當時臺灣總督府的重要公文書,總督府重大政策過程亦收錄其中,可謂是總督府在臺施政的基本紀錄,為瞭解日本治臺的重要文獻史料。本館於2012至2016年間以該宗檔案為本,依照律令制定的年代進行檔案編譯,包括律令草案、政府部門間往來文書、電報及律令公告等,若有缺者,則參採日本國立公文書館「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亞細亞歷史資料中心)及《臺灣總督府報》、《府報》、《臺灣總督府官報》各律令相關文書,相繼出版《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律令史料彙編》、《臺灣總督府律令史料選編》等系列專書,深具參考價值。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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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泰雅族msbtunux的美麗與哀愁─頭角與奎輝部落KButa世系群家族史》
書名:泰雅族msbtunux的美麗與哀愁─頭角與奎輝部落KButa世系群家族史
著者:康培德
出版: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98年9月
ISBN:978-986-01-9662-7
定價:新臺幣300元

內容簡介:
  本書由泰雅族人執筆,從部落族人的觀點出發,記錄居住在大漢溪msbtunux地區當中的頭角與奎輝部落的泰雅族馬卡那奇支系KButa世系群的家族史,此區多數家族因民國五○年代時石門水庫之興建,經歷3次集體遷徙的經驗。從族人自發性的追尋與記錄的過程,可免受強勢族群文字詮釋的影響,而經由嚴謹的學術研究與大量的口述歷史採集,將KButa世系群的起源、遷徙、家族融合過程、親族組織、宗教信仰及喪葬的變遷等做了完整的紀錄,有助於世人瞭解頭角與奎輝部落KButa家族的樣貌。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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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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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當代宗教研究》
書名:阿美族當代宗教研究
著者:林素珍/陳耀芳/林春治
出版: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97年10月
ISBN:978-986-01-5543-3
定價:新臺幣250元

內容簡介:
  本書以阿美族為對象,以傳統宗教、西方宗教和漢人民間宗教3個研究方向,調查分析其在各地阿美族的宗教現況。有關傳統宗教著重探討在現代社會變遷下,東部地區傳統宗教在現今部落的角色與運作的狀況;西方宗教方面,則將戰後阿美族各部落大量歸信基督宗教,各部落的宗教派別進行田野調查;信仰漢人民間宗教部分,則特別探討族人信仰漢人民間宗教的趨勢,並分析傳統宗教如何轉化於漢人的信仰中,讓讀者藉由阿美族當代宗教現況,瞭解在歷史發展中的宗教變遷。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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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廖學恆
編輯小組張家榮、楊心如、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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