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展覽 悅讀檔案 民俗文物小常識 臺灣人、臺灣事 新書出版 館務訊息 館藏介紹 各期電子報 反應意見 訂閱/取消
 

悅讀檔案

圖1:臺灣總督府檔案,典藏號:00000136029
日治時期對出入蕃地的管制
  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嚴格管制蕃地出入,明治29(1896)年9月1日總督以府令第30號規定:「出入蕃地者除獲官廳許可從事營業者以外,應獲所轄撫墾署長之許可。違者處以二十五日以內之輕禁錮或二十五圓以內之罰金」。(註1)明治30(1897)年11月14日又以府令第58號規定:「欲渡航臺東廳轄下之火燒嶼及紅頭嶼者,應獲該廳許可,違者處以二十五日以內之輕禁錮或二十五圓以內之罰金」。(註2)

  明治38(1905)年9月22日總督以府令第72號制定「蕃地取締規則」,(註3)同時廢止明治29(1896)年9月府令第30號及明治30(1897)年11月府令第58號。

  依照該規則第一條,「欲出入蕃地者應決定其目的、期間、地區,向管轄廳申請並接受其所發給之鑑札」。至於獲准於蕃地從事伐木、採礦、開墾等類之事業者,可預先製造鑑札並發給其雇傭之各從業人員隨身攜帶之(第二條)。

  昭和2(1927)年10月19日總督以府令第58號大幅改正「蕃地取締規則」。(註4)改正之理由如下:

  現行蕃地取締規則屬於明治三十八年制定,隨著其後理蕃事業之進展,蕃地實情大異其趣,即在與平地接壤之一部分地方,進化程度有可觀者,認為已有開放無妨之處,且因職務而欲出入蕃地之公務員及其家人、或在蕃地服勤公務員之家人、其他蕃地事業經營者等,當其出入時,可以說已無獲准之必要,…… (註5)


  該新規則與舊規則有下列幾點差異。

  第一,欲出入蕃地者仍須向知事或廳長提出申請,但不包括第一條第二項:「對於在蕃地勤務之公務員、持有第三條第一項之證札或持有粗製樟腦樟腦油專賣法施行細則第十條之鑑札者、根據第五條而出入者及在蕃地經營事業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中所指對象:

(1)在蕃地勤務之公務員不須向州廳申請。
(2)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於蕃地經營事業者,得對其從業員或家人發給附記第二號樣式之證札」。故持有該證札者,不須向州廳申請。
(3)「粗製樟腦樟腦油專賣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粗製樟腦、樟腦油製造者應使腦長、股首、腦丁、搬運工及其他雇傭人攜帶左式木製鑑札」,(註6)故持有該類鑑札者亦不須向州廳申請。
(4)第五條:「因職務而欲出入蕃地之公務員應向管轄郡守或支廳長申報其官(公)職、姓名、勤務所、目的、期間、地區,變更其目的、期間、地區時亦同。於蕃地勤務公務員之家人或前項公務員之家人欲出入蕃地時,應向管轄郡守或支廳長申報其親屬關係、姓名、年齡、事由」,公務員及其家屬於出入蕃地時亦不須向州廳申請。
(5)第二條:「於蕃地經營事業者,於事業開始前應檢具左列事項,向管轄郡守或支廳長提出申請。一、本籍地、現住址、姓名、年齡、職業。二、事業之種類、地區及經營之方法」。可知在蕃地經營事業者僅須向郡守或支廳長提出申請,亦不須向州廳申請。


  第二,舊規則嚴禁無證明者出入蕃地,且不得讓未獲准出入蕃地者住宿於腦寮及事務所(第六條)。但新規定第七條:「欲讓未持有第一條及第三條之許可證、證札或鑑札者住宿時,應向所轄警察官吏申報。但對於依照本令不須許可而得以出入蕃地者,則不在此限」,明顯管制趨於寬鬆。

  第三,新規則的罰則明顯較輕。依照舊規則之第七條:「違背第一條而出入蕃地者,處以十一日以上六個月以下之重禁錮或十圓以上百圓以下之罰金」。而依照新規則第九條,對於違反者僅處以百圓以下之罰金或拘留或科料(小額罰款)。

  第四,新規定第十條:「知事或廳長得依照土地之狀況限於一定地區,獲總督認可後,得不適用本令之一部分或全部」,此即預告蕃地管制將進一步放寬。

  後於昭和5(1930)年4月16日,總督以指令第958號核准文山郡烏來(ウライ)、那哮(ラハウ)、蘇澳郡下蕃地寒溪(パヤン)得不適用部分蕃地取締規則,因該地區已為觀光勝地且蕃社經濟思想發達。(註7)昭和14(1939)年9月22日,總督以指令第10086號核准竹東郡上坪及大湖郡水尾附近蕃地得不適用部分蕃地取締規則。理由為該地區為溫泉觀光勝地且蕃社已臻進化,蕃情平穩。(註8)

  昭和15(1940)年1月24日,總督以指令第637號核准花蓮郡銅門及瀧見附近蕃地及鳳林郡エフナン附近蕃地得不適用部分蕃地取締規則。理由為銅門及瀧見附近工事繁忙且無高砂族居住,而エフナン附近為溫泉觀光勝地且蕃情平穩。(註9)

  至昭和15(1940)年8月14日總督以指令第10917號核准東勢郡蕃地稍來坪、霧社、能高郡蕃地獅子頭為蕃地取締規則適用除外地區。此時,除外地區已包括宜蘭、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南投、嘉義、花蓮、臺東各地蕃地。尤以令日人聞名色變的昭和5(1930)年霧社事件發生地,不出十年已有汽車路線從埔里開通至霧社,且發現砂金,附近的萬大亦有發電計畫,故於昭和14(1939)年間已有19,000餘人入山,而成為有希望發展之地。(註10)

  也就是說,隨著蕃情平穩與經濟發展,至1930年代後,當局對蕃地出入之管制也就日趨寬鬆了。

註1:「蕃地ニ出入スル者ハ官廳ノ許可ヲ得テ營業ニ從事スルモノノ外所轄撫墾署長ノ許可ヲ受クヘキ件」(1896年09月01 日臺灣新報附錄),〈臺灣總督府府報〉,《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00004a001。
註2:「火燒島、紅頭嶼ニ渡航スル者ハ許可ヲ受クヘシ府令第五八號」(1897-11-14),〈明治三十年甲種永久保存第十六卷警察及監獄 雜〉,《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136029。
註3:「蕃地取締規則」(1905年09月22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1834號〉,《臺灣總督府府(官)報》,頁66。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1834a001。
註4:「蕃地取締規則相定」(1927年10月19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224號〉,《臺灣總督府府(官)報》,頁57。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30224a001。
註5:「蕃地取締規則改正ニ關シ依命通達ノ件(各州廳)」(1927-10-01),〈昭和二年永久保存第六卷警察 蕃人蕃地〉,《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40650010025。
註6:「粗製樟腦樟腦油專賣法施行細則」(1905年08月09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1806號〉,《臺灣總督府府 (官)報》,頁22。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1806a001。
註7:「蕃地取締規則適用除外ニ關スル認可ノ件」(1930-01-01),〈昭和五年十五年保存第五卷警察 蕃人蕃地〉,《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7389001。
註8: 「蕃地取締規則一部適用除外ニ關スル件」(1939-01-01),〈昭和十四年永久保存第四卷警務 蕃人蕃地〉,《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10418015。
註9: 「蕃地取締規則一部適用除外ニ關スル件(昭和十五年總警第八二號ヲ一括)」(1940-01-01),〈昭和十五年永久保存第十卷警務 蕃人蕃地〉,《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10442001。
註10:「蕃地取締規則一部適用除外ニ關スル件(昭和十五年總警第八二號ヲ一括)」(1940-01-01),〈昭和十五年永久保存第十卷警務 蕃人蕃地〉,《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104420010038-0046。
 

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1:甲馬(摘自《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
送神日與接神日
  每年的農曆12月24日是臺灣民間普遍的送神日,民間俗信,在這一天,凡間家戶及廟宇的眾神佛都會升天,把一年中人間的行為善惡,向玉皇大帝報告,作為獎善懲惡的依據,給予人們應得的禍福,直至正月初四的接神日重返凡間(註1)。

  鈴木清一郎所著《臺灣舊慣冠婚葬祭と年中行事》(1934)中記載,在送神日家家戶戶一大早便開始送神的儀式,擺上供品、燒金銀紙、鳴放鞭炮,在黃紙上印馬和轎的圖案,製作所謂的「神馬」來焚燒,作為諸神上天的交通工具(註2)。

  神馬係指用於送神接神、祭祀普渡時所敬獻的金紙類之一,作為神明上天及下凡所用的交通工具,為黃底紅色圖案和字樣的紙錢,上頭印有馬匹、士兵、甲冑、令旗等樣式,也有印車輦(音同捻)、轎子、祥雲、鹿、雀鳥等較複雜的形式,種類也較多樣,如:甲馬、雲馬、總馬、符馬、祿馬等(註3)。

  臺灣寺廟的送神時間不一,早的從農曆12月15日開始,晚的自除夕日才送神,廟宇信眾聚集在大殿中,請僧人或道士誦經祈福,然後燒甲馬,信眾虔誠跪向廟門口,恭送諸神升天,最後關上廟門、貼上封條,表示廟中主神上天述職。送神之日,也是傳統社會中開始賣春聯及年畫的時候,家家戶戶也會在送神的儀式結束後,開始家中大掃除的工作(註4)。

  直到農曆正月初四接神日,俗語說「送神早,接神晚」,意思是希望讓神明早點返回天庭向玉皇上帝稟報並與眾神團聚,年後則為了給玉帝與神明們團聚時間充裕一點,所以才會有晚一點接神的主張。又有「送神風,接神雨」的俗語,意思是說,送神時往往天會颳起一陣風來相助眾神返回天庭,正月初四接神日時,天空則會下起一陣雨來,表示天降甘霖,眾神應天時返回人間述職。

  接神日的供品,主要是牲禮(三牲:豬肉、雞肉、魚肉)、四果(如柑橘、蘋果、香瓜、葡萄等)、酒、菜碗、甜料(如甜花生仁、紅棗、冬瓜糖、花生糖等)。金銀紙:有三色金(壽金、刈金、福金)或是四色金(大箔壽金、壽金、刈金、福金),還有神馬,迎接天神下凡(註5)。

註1:邱德宏撰文,《臺灣年俗》(臺北市:聯經,1999年),頁10。
註2:鈴木清一郎著,高賢治、馮作民編譯,《增訂臺灣舊慣習俗信仰》(臺北市:眾文圖書股份有限公司,民78),頁648。
註3:江韶瑩等,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南投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9),頁318、344。
註4:劉還月著《台灣人的歲時節俗》(臺北市:常民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頁65。
註5:同註3,頁361。
圖1:清水祖師(摘自《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
清水祖師
  清水祖師歷來即是渡海來臺的福建安溪籍移民的保護神,幾乎只要有安溪縣籍移民的地方就會有清水祖師廟的成立,目前全臺約有百餘座清水祖師廟,較有名的如:三峽清水祖師廟長福巖、淡水清水巖、艋舺祖師廟等。其聖誕為農曆正月初六,是新年之後第一個重要神誕,更為新年增添喜慶。

  清水祖師又稱麻章上人、蓬萊祖師、落鼻祖師,閩南人多稱其烏面祖師。大陸移民渡海來臺,亦將清水祖師香火東傳臺灣。臺灣民間通稱清水祖師為「祖師公」。其來歷有各種傳說,一般認為祖師本名陳應(註1),是宋仁宗時代福建泉州人,自幼即具慧根,年少剃度出家,法號普足。後因媽祖點化,在大靜山受道於明松禪師;後來又至麻章一帶行醫、振濟災貧、造橋鋪路,鄉民稱之為麻章上人;神宗時候並為福建大旱求雨,晚年則居蓬萊山清水巖並寂於此(註2)。

  清水祖師的靈驗事蹟多有傳說,據中國大陸蓬萊清水巖管理處所刊安溪清水巖簡介中所述,「……為陀苦行,亢旱祈雨著名,……帝賜昭應大師……」(註3)。臺灣所傳事蹟則更顯多樣,傳說祖師進住清水巖時曾與張王蘇李四將軍鬥法,被火燒了七晝夜因此面目黝黑。又言清同治6(1867)年,石門庄民恭迎清水祖師遶境,剛抵港口時祖師的鼻子便無故掉落,此時正好發生強烈地震,但村民因爭相前往觀看落鼻祖師而未被倒塌的屋宇壓傷,自此祖師即以落鼻示警,因而聞名(註4)。在光緒10(1884)年中法戰爭期間,庇祐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擊退法軍,光緒帝因此頒賜「功資拯濟」御匾(註5)等。各種傳說流傳民間,與信仰緊緊相繫。

註1:鈴木清一郎著,高賢治、馮作民編譯,《增訂臺灣舊慣習俗信仰》(臺北市:眾文圖書股份有限公司,民78),頁442。
註2:江韶瑩等撰,《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南投市:臺灣文獻館,2009),頁299。
註3:李乾朗等撰,《艋舺清水巖調查研究》(臺北市:臺北市政府,1994),頁16。
註4:同註2。
註5:同註2,頁609。
 

臺灣人、臺灣事

圖:《日日新報》的威爾遜總統當選人
《臺灣日日新報》裡的美國總統大選報導(二)
  1912年是特別的一年,中華民國成立,日本明治天皇於7月30日病逝,同日皇太子踐祚,改元成「大正」,也是日治時期臺灣第一次經歷改元。時任美國總統塔夫特(William Howard Taft)讚揚過世的天皇,認為其在軍事及政治上英明帶領日本躋入新興國家行列,也讓日本國民產生光榮感,並於30日上午在武官陪同下,至華府的日本大使館獻花圈致意。

  1912年對美國也很特別,首先,在7月4日國慶日上披露新的美國國旗,就是在原本的46顆星上加了兩顆,就是亞利桑納州及新墨西哥州,以每行6顆、共8列的方式排列,這兩州也在當年總統大選開始計入選票。而當年美國最大的對外事情,還是聚焦在美國外貿的新動脈-巴拿馬運河身上。當然這對外貿為主的日本也是重要議題,因此巴拿馬運河(日文用巴奈馬運河,パナマうんが)的相關資訊,早在1905年創建時就有報導〈米國大統領的巴拿馬政策〉,1911年也刊登倫敦外派記者田原天南的〈巴奈馬運河〉上中下三篇連載,不過該文是社論分析,並非田原親訪觀察。1912年10月發表〈巴奈馬運河工事研究〉社論,並翻譯英國記者寫的〈巴奈馬運河橫斷記〉,而在運河工程中的各種事件也頻繁出現在《日日新報》,此議題在日本所受到的重視可見一斑。

  回到總統選舉的議題上,1912年3月報導〈羅氏與大總統〉一文,提到「美國前任大統領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欲為次期共和黨大統領候補者之宣言,恆為反對派諸新聞所毀,而塔夫特大統領之友等,以為包藏野心,且公言其不得為三期大統領之先例者。羅氏政綱,尚乎急進,與他氏之保守,直如冰炭之不相容云」。羅斯福在兩任(第一任為麥金利被暗殺後繼任3年、之後競選勝出又當4年)總統任期後,由塔夫特贏的大選,但兩人關係不久就敵對,羅斯福是屬於具有群眾魅力的領袖,而塔夫特則缺乏之,因此兩人終將一戰。5月開始競選活動,6月18日至22日的共和黨大會則會師於芝加哥(報上用「市俄古」,shi-ka-gu,即Chicago的讀音),決定出候選人。我們依循《日日新報》的「外國電報」欄,當年《日日新報》的美國海外傳真多發自桑港(SanFracisco,即舊金山)和紐育(即紐約),來看看1912年美國總統大選的相關報導(採美國發電報的時間,《日日新報》刊出日晚2-3天)。我們先看到共和黨的部分:

5/31,〈大統領競爭終結〉:羅氏在各州初選上領先,但塔氏有信心在共和黨大會上勝出。
6/6,〈大統領豫選會〉:南達柯塔州選舉,羅斯福取得全部共和黨委員票。
6/9,〈塔氏的形勢〉:塔夫特氏獲共和黨大會上過半數委員的支持(尚未投票,僅為民調),感到欣喜,但在全國大會應該會發生前所未有的大激戰。
6/12,〈羅氏脫黨說〉:羅斯福在アウトルツク上發表文章,暗示可能會脫黨參選。(紐約出版的報紙"The Outlook" (1870-1935),為周刊,該報總裁就是羅斯福本人)
6/13,〈塔氏的優勢〉:對芝加哥的共和黨委員進行電話調查,訪問262名委員,有128人支持塔夫特,僅有1人支持羅斯福。
6/13,〈羅氏的宣言書〉:羅斯福對芝加哥的共和黨全國大會提出政綱宣言,婦人參政權是其一。
6/17,〈兩派的活動〉:羅斯福抵達芝加哥積極進行活動,兩派針對態度不明的委員採用密探等手段拉攏。羅斯福有明確企圖,如果無法在大會得勝,十之八九會與其支持者脫黨成立新黨。今夜是羅氏一大決戰,而塔氏固守委員怕其變心。
6/18,〈大統領競爭激甚〉:塔氏與羅氏的對戰來到高峰,羅氏一直用「泥棒」稱呼他的對手,以目前的情勢塔夫特獲提名機會很大。
6/19,〈塔氏的勝利〉:共和黨全國大會18日開會,兩派競爭後,議長參議員羅德(Elihu Root)宣布塔夫特勝利。
6/22,〈羅氏的形勢〉:羅斯福舉起不勝選就脫黨的旗幟,但在黨內沒引發共鳴,依利諾州代表開出2對56的大差距,羅氏形勢危急。
6/22,〈羅氏的宣言〉:羅斯福在共和黨大會中,宣布後續將以進步主義繼續總統選舉。
8/2:〈塔氏的政見〉,現任總統塔夫特取得共和黨大總統候選人資格,聲言要維護憲法,並要制訂取締托拉斯(trust,即壟斷事業)法規,並針對對手民主黨的政策進行批評。
8/6:〈新政黨大會〉,羅斯福在芝加哥召開新政黨的全國大會,並收納了許多民主黨、共和黨人士。
8/8:〈進步黨大會〉,羅斯福在芝加哥舉行的全國大會場面爆滿,會上直接提名羅斯福為總統候選人,羅氏的政綱和他之前演說內容一致,每年還要打造兩艘戰艦。塔夫特在一般認知中不被看好,羅斯福的對手剩下民主黨的威爾遜(Woodrow Wilson)。

  共和黨就是塔夫特與羅斯福的對抗格局,而羅斯福一直強調「泥棒」(即小偷)這個詞,以此攻擊塔夫特。羅斯福本人於同年的7月13日在他的周刊"The Outlook"寫了一篇文章叫做"Thou shalt not steal",而這個題目取自基督教十誡中的「不可偷竊」,因此對塔夫特是十分大的指控,而羅斯福的競選海報也以"Thou shalt not steal"為題。因此《日日新報》很鮮活的指出了這個競選的主軸-就是羅斯福個人對於塔夫特「泥棒」的指控。或許是對於共和黨代表投票和普選票,也就是民氣差距太大,認為自身高人氣的羅斯福才脫黨參選,此舉當然導致共和黨選情不被看好。而對手民主黨的情形呢?在當年《日日新報》這樣報導:

6/24:〈民主黨大會〉,在巴爾地摩召開,因應共和黨保守進步兩派分裂,民主黨進步派處在勝利的形勢中,候選人中威爾遜佔優勢。
6/26:〈新政黨委員發表〉(紐約發)羅斯福的新政黨發布18個創黨委員,以強森(Hiram Johnson)為主席。同日也發出〈民主黨混亂〉(紐約發),提到羅斯福脫黨,而民主黨內部也因為全國大會暫定議長一職爭論不休,一層混亂。
6/27:〈民主黨大會議長與布氏〉,大會由肯塔基州上議員詹姆斯(Ollie M. James)擔任議長,之前選過總統的帕克(Alton B. Parker,1904年)和布萊恩(W.J. Bryan,1896、1900、1908三次)開幕演講,其中布萊恩全力支持威爾遜,如當選將成為其左右手(選後被任命為國務卿)。
6/28:電文提到布萊恩的動作對大會投下爆彈(放棄競選,改支持威爾遜),另一則電報中,提到開始投票,威爾遜和克拉克(Champ Clark)差距為437對639,威爾遜落後,而塔慕尼(Tammany Hall,位在紐約一個民主黨保守派主要社團)支持威爾遜。布萊恩的提出一個動議,以889比169通過。
6/30:〈民主黨候補未定〉,民主黨大會經過第14回頭票仍未決定候選人,而布萊恩屢次攻擊克拉克的金錢掛勾(稱呼對方為Wall Street,即華爾街,暗諷充滿銅臭味)。另一篇〈民主黨的政綱〉則是說民主黨政綱將追求拉近貧富差距和所得分配平均。
7/2:〈民主黨候補未決〉,進行到42回投票,威爾遜優勢。
7/3:〈民主黨候補決定〉(芝加哥發),經過46回投票,威爾遜得到提名。
7/4:〈布氏的預言〉,11月大選威爾遜將會以兩百萬以上的差距當選。

  民主黨在羅斯福確定脫黨參選後,勝選機會大增,因此內部也產生許多競爭者。而從報導來看,多次參選的布萊恩反而成為風暴中心,一開始克拉克是領先的,但在布萊恩公開支持後,局勢漸漸逆轉,從事後的資料看,威爾遜直到29回才逆轉、43回才拉開差距,46回主要對手才投降,後世評價也稱「布萊恩演講中對克拉克的攻擊以及為威爾遜的支持背書,最終影響了提名結果」(維基百科英文版,1912_Democratic_National_Convention條目)。而在《日日新報》的資料中,看不懂票數差距的產生方式,而報導也集中在布萊恩的行動和發言,還跑出Tammany Hall、大總統候補者モルガン、ライアン、ベルモント(根本沒這幾位)等,應該不是人名而是社團吧。搭配當代的研究資料都拼湊不出各回選制了,當時人們光看簡短的外電報導,應該更是一頭霧水。倒是9月2日刊出一篇社論〈樟腦與民主黨〉,這篇就與臺灣民生社會較有關了。其主要內容是這次選舉因為共和黨分裂,民主黨勝券在握,而該黨講求自由貿易,其中臺灣特產樟腦被列在化學工藝品中,以往都課以重稅,現在民主黨即將上臺,貿易壁壘即將解禁,對臺灣產業是個機會。

  11月9日的漢文版日日新報,有〈美大統領選舉得票〉文,威爾遜387、羅斯福119、塔夫特25,威爾遜當選。而真實票數是435:88:8,差距甚大。隔年1月21日的報導正確,差距之形成可能是1月21日的報導是依據是國會實際投票結果,而11月的速報可能是媒體預測。11月9日刊出〈韋氏當選之於腦界〉,提到本島商品最為可慮的,就是專賣之樟腦。本來擔心選舉造成景氣不好,但選後的樟腦大賣,可見美國經濟已逐漸復甦,但還需對威爾遜政策做進一步調查解讀。此前共和黨已執政16年,本文主要是充滿著對政黨輪替的憂慮感吧。
 

新書出版

《臺灣文獻》季刊71卷第4期
  《臺灣文獻》季刊71卷第4期已發行,本期刊載【研究論文】4篇、【書評】1篇,歡迎有興趣研讀荷蘭時代屏東平原部落名稱、彰化縣三林港的源由、日治時期夏日學校發展、臺灣漢醫藥新報社、日治後期基督教發展的專家、學者及學生參研。

  【研究論文】4篇,第1篇〈荷蘭文獻中的屏東平原南島語族村社、集稱考訂與人群區劃〉,作者康培德教授指出:屏東平原距今1,600 年至500 年前,屬於金屬器時代蔦松文化的考古遺址,與歷史文獻中的舊社可相互對應者,因相關考古挖掘調查工作有限,目前只有位於萬丹鄉田厝村、寶厝村、香社村、新庄村一帶下廍、下社皮、新庄橋等三處遺址,可對應至荷蘭史料中的麻里麻崙 (Verrovorongh) 社。即清人文獻中、又稱為下淡水社的「鳳山八社」之一。而俗稱的「鳳山八社」,其實係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44 至1648 年間為管理與宣教,將平原上大小不一的20 多個村社整併的結果。本文即整理荷蘭文獻所提及,這些屬於「鳳山八社」前身大小不一村社的彼此間關係,以及推估其整併後可能的所屬,作為將來屏東平原舊社考古遺址挖掘工作時的參考。

  第2篇〈清代臺灣三林港位置的變遷〉,作者洪勝湖先生指出:三林港在溝仔墘(今之芳苑鄉永興村),明末就已經存在,清初已具備港口功能。到了雍正年間,則作為島內貿易港,最遲至乾隆初年,即已形成三林港街,繁榮一時。後來港口在乾隆中淤積了,加上乾隆49 年(1784) 鹿港開為正口,鹿港成為臺灣中部最大貿易港,迫使鄰近的三林港漸趨沒落;然而與三林港同樣在沙汕間的海口,卻在嘉慶年間形成王功港,道光年間形成番仔挖港,且兩個港口前後作為鹿港的外港,若以三林港為中心,則其鄰近先後形成了二林社(之後形成二林街)、王功港街與番仔挖街,足見三林港發展的變遷。

  第3篇〈「山へ海へ」-大正時期在臺學生的夏季戶外教育〉,作者林玫君教授指出:臺灣早在日治時期,已嘗試透過「文明化」過程,施以近代化設施,先消除臺灣內心潛藏的畏懼,並於大正期間,順勢地將戶外教育納入學校的有機體,並透過運動科學數據加以深化其成效。這種透過集團生活實施的戶外教育,是日本殖民者因應熱帶地「風土馴化」的憂慮而來,「山へ海へ」具有因地制宜的特徵,學生們居於山岳或海濱附近,在師長的指導下共學、共食、共寢,實踐規律課表,進行游泳、登山、體操、遊戲或球類競賽的動態活動,也包括涵養智識的靜態學科複習。這不僅是教育政策裡的夏期休養之道,更是一個鍛鍊體格、愛鄉愛土和教養品德的多元場域,頗有「德、智、體」三育並進之意涵,積極傳達了避暑、健康、鍛鍊、實學、文明等深層的殖民思維。

  第4篇〈1926年的臺灣漢醫藥新報社〉,作者陳昭宏指出:1925 年,高雄州鳳山街人黃金水有感於臺灣漢醫藥現況之衰退,欲力圖復興,因而偕同友人組社,名為「臺灣漢醫藥新報社」,並於1926 年1 月發行報刊《臺灣漢醫藥新報》,目的在於喚醒臺灣民眾研究漢醫藥、提供臺灣藥種商受驗者準備之參考。只不過,《臺灣漢醫藥新報》僅發行1 年便停刊,該社亦解散。但它以定期發行報刊的方式開啟了公開研究漢醫藥之先例,其貢獻不可忽略。往後不久,才由臺北乾元藥行的陳茂通等人發起「臺灣皇漢醫道復活運動」,臺灣的漢醫復興史進入另一波高峰。

  【書評】1篇,〈評介《傳道報國:日治末期臺灣基督徒的身分認同(1937 -1945)》〉,作者黃寶雯指出:該書作者盧啟明旨在分析臺灣基督徒如何回應「傳道報國」的思想,進而探究臺灣基督徒的身分認同。書中大量運用教會檔案、教會報章雜誌及年鑑,也運用基督徒的傳記與回憶錄,及當時基督徒之著作,例如楊士養《南臺教會史》等, 成功地呈現了臺灣基督徒所處環境的轉變,並細膩地描寫他們對身分認同的選擇變化與猶疑不安。

《臺灣文獻》季刊71卷第4期目錄
【研究論文】
1.荷蘭文獻中的屏東平原南島語族村社、集稱考訂與人群區劃/康培德
2.清代臺灣三林港位置的變遷/洪勝湖
3.「山へ海へ」-大正時期在臺學生的夏季戶外教育/林玫君
4.1926年的臺灣漢醫藥新報社/陳昭宏
【書評】
1.評介《傳道報國:日治末期臺灣基督徒的身分認同(1937 -1945)》/黃寶雯

本期《臺灣文獻》季刊售價工本費新臺幣300元,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地址: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電話: 02-25180207
https://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地址:臺中市中山路6號(火車站旁),電話:04-22260330
https://www.wunanbooks.com.tw
另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各類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讀者洽購。


 

館務訊息

圖1:李文良教授演講
客家專題演講:清代南臺灣的移墾與客家社會(1680-1790)
 

館藏介紹

《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編(3)涉外關係系列1日據時期在臺華人史料選編》
書名: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3)涉外關係系列1日據時期在臺華人史料選編
著者:王學新編譯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2年6月
ISBN:978-986-03-6956-4
定價:350元

內容簡介:
  本書以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臺灣總督府檔案》有關日治時期在臺灣的華人史料為主,佐以《臺灣總督府(官)報》、《臺灣日日新報》、日本亞細亞歷史資料中心檔案、以及臺灣總督府出版品、日文舊籍等,完成39個研究小主題,內容涵蓋當時在臺華人各層面的活動,所稱在臺華人,係指日治時期在臺灣不具有日本國籍之中國人,計分八章節,一、初期之嚴禁;二、對茶工之放寬;三、對華工之放寬;四、華工經理人制度之運作;五、在臺華人的發展之路;六、對在臺華人非勞動者之管制;七、在臺華人之權益;八、假冒籍民問題等,從中可瞭解總督府為維持治安而對來自對岸華人抱持高度警戒,但又為發展經濟而亟需對岸勞動力,在此管制與輸入華工政策間幾經斟酌。而在臺華人為謀求生存相對應之道,充分展現其活躍多變的生命力。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s://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s://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烽火歲月-臺灣人的戰時經驗》
書名:烽火歲月-臺灣人的戰時經驗
著者:李展平等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05年8月
ISBN:9789860016567
定價:新臺幣300元

內容簡介:
  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臺灣人充當日本軍人或軍屬約廿萬七千二百人,主要擔任陸、海軍基層人員,因死亡及生死不明者,多達五萬三千多名,加上二千多名受傷殘疾者,約五萬五千餘人,犧牲至為慘烈。而這場戰爭中,除日本東京靖國神社奉祀臺籍戰歿同胞二萬八千餘名,其餘皆已消失在歷史舞臺,留給臺灣深深的傷痕。

  歷史研究可以多面向,本館為擴展本土化更寬廣的視野,以報導文學體裁方式,重現記憶場域,運用小說中的對話,情境抒寫、獨白、穿插戲劇性的情緒,發揮報導文學獨有的魅力和生命力,使根源更接近個人體驗,在黑暗中豐富回憶,與生命糾結,與時間交契,把太平洋戰爭的光影找回來。

  書中受訪人的戰爭經驗,提供讀者更廣闊的生命視野,如原鄉美濃的邱錦春,曾於日本陸軍第七航空隊,獨立第十二飛行中隊擔任飛行員,屬於重型轟炸機隊,當作者問及:「神風特攻隊英勇殉難時,一定喊天皇萬歲吧!」邱老卻平靜的說:「他們赴死時,大叫媽媽,沒有一點英勇!日本人都知道」神風隊員出發前,酒醉大罵政府,為自已命運狂哭,把夜宿酒館的桌子、牆壁戳得到處坑洞。印證於前神風隊員濱園重義,他告訴日本記者:「飛行員最後遺言是天皇陛下萬歲,我敢確定那是騙人的,他們是哭著叫媽媽,如果我也會叫。」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s://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s://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臺灣全志‧卷一大事志》
書名:臺灣全志‧卷一大事志
編者:張勝彥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93年12月
ISBN:957-01-9441-3
定價:新臺幣590元

內容簡介:
  「臺灣全志」之大事志所指涉的空間範圍涵蓋臺灣本島、澎湖、金門和馬祖等等離島,所記述的時間斷限,起自1945年迄於2001年。

  本志所記述的主要內容包括:屬全臺性之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重大事項;屬臺灣之區域性重大事項,如自然或人為災害及重大社會事件,其影響及於全臺者;與臺灣有關之涉外事項,如外交、對外經貿、文化交流等重大事項;國際性或國外之重要決策及事件,影響及於臺灣者。

  為避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當今海內外泛稱「中國」者)發生混淆,故凡所引用文獻資料原稱「中美」、「中日」、「中法」等等有關臺灣之涉外關係用辭,一律改為「我國與美國」、「我國與日本」、「我國與法國」等等。惟涉外關係之機構名稱、涉外條約或協定等等,如「中美基金會」、「中日貿易協定」者,不予調整。

  本大事志記述事項,凡涉及重大司法案件者,一律以判決確定的案件,才列入記述。本大事志對法令條文的記述,以總統或相關單位訂定發布之日期為記載日;其次,重要之法令 且經全文修正公布者,亦列入選材內容;再次,如重要之法令已完成制定程序,尚未經總統或相關單位發布者,則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日期為記載日期。

  基於篇幅的考量,本大事志對同一事件有連續性發展者,則以合併記載方式處理之。但如重要機構之設立,或重要法令之執行日期(非公布日),有必要詳細載明者,則另於設立或執行日再次記述之。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s://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s://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臺灣全志‧卷首‧戰後臺灣變遷史略》
書名:臺灣全志‧卷首‧戰後臺灣變遷史略
著者:李筱峰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93年12月
ISBN:957-01-9442-1
定價:新臺幣230元

內容簡介:
  本書除第一章的序論及末章的結語之外,自第二章開始,以六章篇幅論述臺灣戰後之發展與變遷。

  第二章論述的是戰後初期臺灣的政治與社會。敘述二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以及政經社會的狀況,分析民眾面對新統治者之態度轉變。

  第三章以二二八事件為主題,說明事件的經過、結果,並論述其在臺灣史上的意義和影響。

  第四章敘述1950、60年代的臺灣。就1950年代前夕,臺灣所經歷之幣制改革和土地改革作說明。

  第五章討論1970、80年代臺灣的發展。包括退出聯合國;蔣經國接班,展開新的措施,包括用人「本土化」、十大經濟建設、增額中央民代選舉,以及黨禁、戒嚴的解除。在經濟方面,十大建設的推動,讓臺灣躋身所謂「亞洲四小龍」。80年代之後,經濟朝向發展高科技工業,工業產品朝資本密集、技術密集轉化。

  第六章探討1990年代臺灣的政治轉型與社會變遷。李登輝繼任總統後,在政治方面完成國會全面改選、終止戡亂,1996年舉行總統直接民選,使臺灣真正走向政治民主化;在經濟方面,臺灣安然渡過1990年代後期亞洲金融風暴的挑戰,臺灣市場也邁向經濟自由和國際化,但亦須面對低廉勞力的喪失、天然災害及公害污染、投資環境的惡化,及對外投資過度集中於中國等難題。

  第七章以兩岸關係的回顧來作總結,著重於臺灣與美國斷交之後的兩岸關係。同時也觀察臺灣內部有關國家認同的走向,藉供討論臺灣前景的參考。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s://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臺中市中區中山路6號,04-22260330
https://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2020年12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一覽表
  2020年12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6種6冊、期刊計15種15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及採集入館圖書。書目詳見本館圖書資訊查詢系統:http://library.th.gov.tw/opac890/forms/bibliography/book_search.aspx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廖學恆
編輯小組張家榮、謝鎮亦、詹梓陵、洪明河
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