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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小琉球事件
主講人:劉益昌(成功大學考古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時間:2023年7月13日(四)14:00~16:00(13:30 開放入場)
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悅讀檔案

圖1:漢森發電報求援,掃描號000000410070035。
日治初期對外國人敘勳記事-丹麥人漢森(Andres Gerhard Emmanuel Hansen)
  丁抹(丹麥)人漢森(アンデルス ゲルハルド エマヌエル ハンセン)1859年出生於丹麥哥本哈根,16歲後服務於丹麥王國電信局,並通過考試,1881至1883年任丹麥王國工兵大隊附。1886(光緒12)年與清國簽訂5年契約擔任電信局技師,1886年4月到1888年1月以運河旅行往來上海與天津之間。1888年2月來臺服務,1893年因功獲清國政府頒贈雙龍第4等勳章(註1)。

  1895(明治28)年6月5日,日本近衛師團進入臺北城時,原清國設在大稻埕電信局受到「土匪」的侵襲,破壞或竊取電信設備器械材料等,當時電信局員工全都四散逃命,只有受聘為清國電信局技師漢森堅守崗位,獨力對抗,才能保住電信局內多數物件。6月6日晚上漢森發出的電報譯文內容:「目前臺北相當混亂,希望收到這電報者(不論是誰)能儘快派人來電信局。貴軍隊往臺北城方向的道路是暢通的,文武官員都逃走了,路上沒有一兵一卒,只有民眾暴動。今天淡水砲臺的火藥庫爆炸一事是確實的,但中國兵都逃走了。臺灣北部連一個指揮官都看不到。…電信局內的書記等都逃走了,只剩下我一人留守,請問你們何時會來局裡?請儘快回覆(註2)。」

  漢森讓臺北城的電信業務能夠持續通暢,對於日本政府而言非常重要,於是6月17日臺灣總督府外務部長島村久與漢森接洽,以日本銀圓400圓月俸聘請他繼續服務於總督府民政局淡水通信所(註3),利用海底電信線與清國通訊,漢森以其電信專業協助日本野戰電信隊進行緊急工事,不畏工人稀少,克服萬難,在事務或技術上都盡心盡力。

  10月下旬,海底線斷訊,漢森會同勝井陸軍少尉出差前往清國福州調查原因,福州的大東電報公司在電報費用之支付及其他方面交涉上不順利,漢森自掏腰包為大東電報公司出保證金,使兩岸之間能交換通訊(註4)。

  如上種種,漢森在日本政府統治臺灣初期助力甚多,因此,臺灣總督樺山資紀在11月19日特別檢具該員履歷表報請臺灣事務局轉呈日本內閣敘勳「勳五等及授旭日章」以資表彰其輝煌勳績。

  敘勳案在內閣通過後,1896年1月23日,由外務大臣臨時代理西園寺公望函臺灣事務局總裁伊藤博文,檢附勳記及勳章含附屬略綬,由臺灣事務局轉給臺灣總督府,再由總督府民政局長函請漢森在領據上簽名,3月14日,總督府寄回漢森簽收的領據給外務大臣,完成敘勳作業(註5)。

  漢森受雇於總督府通信部直到1896年12月16日,每6個月一聘(註6),共續約2次。先前,10月9日,通信部長土居通豫在回復外事課長杉村濬時表示業務上已經運作無礙,年底解聘漢森對於業務上沒有問題。並附帶提到,為了感謝漢森在工作上努力,建請在其離職時賞賜銀圓500圓特別津貼。外事課長依此上簽公文,並函給漢森到年底後不再續聘,感謝其將電信事業整頓完善。

  但是賞銀一節,在公文簽呈途中被上級刪除,外事課長杉村濬與經理課長木村匡又共同上簽,說明雖然理解上級是考慮到政府經費拮据而不同意賞賜銀圓500圓特別津貼,但通信部長建議的特別津貼事實上含有歸國旅費的性質,尤以雲林事件(日軍在雲林斗六等地大舉破壞村落及屠殺事件)後,外國特別關注本島之情況,儘可能使其滿意地歸國是為良策,請再考慮多少給予津貼。後來當時代理總督的民政局長水野遵就在該公文上批註同意外事課長等人上簽意見,給予漢森特別津貼,但是基於經費拮据,又有敘勳過,最後裁定賞銀200銀圓(註7)。

註1:「丁抹人ハンセン敘勳ノ件」(1895-11-19),〈明治二十八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乙種永久保存第二卷官規官職〉,《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013007。
註2:「各地戰鬥及情況報告」(1895-07-05),〈明治二十八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乙種永久保存官房第二卷軍事殖產稅關及輸出入會計司法交通〉,《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041007。
註3:「丁抹人ハンセン雇入ノ件」(1895-06-28),〈明治二十八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乙種永久保存第二卷官規官職〉,《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013005。
註4 井出季和太編,《臺灣治績志》(二),頁246,成文出版社,1985年3月。
註5: 同註1。
註6:「丁抹人ハンセン所屬任命遞信課通牒」(1895-10-03),〈明治二十八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乙種永久保存進退第三卷官規官職〉,《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044017。
註7:「通信部技師ハンセン傭繼及特別手當金支給ノ件」(1896-10-01),〈明治二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第一卷官規官職〉,《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4498009。

 

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1:粽子(摘自《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
五月五過端午
  端午節為民間傳統三大節日之一,又稱為「重五節」、「重午節」、「五月節」、「端陽節」、「蒲節」等。端午節起源眾說紛紜,民間習俗繁雜多元,許多盛行的端午習俗都具有驅瘟避邪的意涵。

  五月五日,古時稱惡月惡日,俗諺:「端午節,天氣熱,五毒醒,不安寧。」,使用彩色的五毒(蛇、蠍、蜈蚣、蟾蜍、蜘蛛)剪紙,貼在門、窗、牆上,以避諸毒。端午習俗諸如吃粽子、賽龍舟、懸香草(菖蒲、艾草)、喝雄黃酒、立蛋、取午時水等。

  端午粽為應節食品,民間習俗有一說,小孩子不能吃「粽角」,吃了長大成人會「抾角」(意指沒有出息)。事實上各有不同解讀,一為是過去物資較缺乏,父母吃粽角,把珍貴餡料留給孩子吃;二為小孩子不要吃「粽角」,脾氣才不至於太極端。此外,端午過節也有些忌諱,如喪家一律不能「縛粽」(意指綁粽),須由親友餽贈,稱之為「送節」,通常喪家收取後要以「冰糖」作為回禮。今日粽子算是隨處可見的平民美食,民俗意義越趨淡薄。
 

臺灣人、臺灣事

圖1:想歸化我國國籍,除了要放棄原本國籍外,還要考基本測驗60分及格,全中文命題。雖然有題庫,但對某些外籍專業人士還是個門檻,吉雷米先生表示其在2021年申請高專人才歸化時,還是要先通過此項考試,才能進行後續申請階段。(圖為吉雷米提供)
新臺灣人、臺灣事──淺談外籍殊勳或高級專業人才歸化(下)
  臺灣民國6、70年代以前流行一句話,叫做「來來來,來臺大,去去去,去美國」,表示最會讀書的孩子,就先進入臺灣大學接受指導;然後在臺大習得專業以後,再去美國深造,之後在那邊發芽生根。那個年代專業人口的輸出,是恰逢美蘇冷戰期間,美國大舉重金發展科技,並放寬移民政策,以及重要的吸引力:綠卡。那個對臺灣的未來沒有信心的年代,在美國的保護下無疑是更重要的因素,即使在那邊不見得會被公平的對待。1990年代之後,臺灣經濟逐漸發展後,反而原本在美國服務的專業人才回歸臺灣,包含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等(註1),帶動日後的產業轉型。

  另一方面,根據移民署的統計資料,來自各國、定居臺灣的人士(非持觀光簽證),從2013年的40多萬人,到2020年將近80萬人,成長了快兩倍,外籍人士產業和學經歷背景,也日趨專業化(註2)。在此背景下,國籍法的修訂,就從第一篇的殊勳人士,目光轉移到爭取高級專業人才方面。

  現今高級專業人才的審核,是居留5年就可以申請,更具積極意義,當取得國民身分證後,還能以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為國爭光。從目前查詢的資料,2017年透過高專人才歸化的有12位,但有完整公開資料的僅有法籍中研院語言所研究員齊莉莎(Elizabeth Zeitoun);但第二年後,通過高專人才歸化的外籍人士,就有比較多的報導。從專業領域來分,一部分是在大學任教的學者,另一部分是各產業界的專業人士,再來是藝文、體育領域,目前大多還在現職上(註3),期盼能在國際為臺灣發聲、將臺灣文化發揚光大。

  教育界方面為高專人才大宗,例如2020年透過本專案歸化的臺灣大學物理系教授裴思達(Stathes Paganis),是希臘籍,在美國取得博士,先在英國擔任教授,娶了臺灣老婆後於2014年轉至臺大,曾參與大型強子對撞機(LHC)計畫,屬於我國重點發展的科技領域,因此透過本專案取得我國國籍。而曾任政治大學語言研究所所長的戴智偉(De Busser Rik),比利時籍,因研究南島語言的關係,與布農族太太結婚,並在臺灣任教,也於2022年通過高專人才歸化。

  產業界透過高專人才歸化的,如臺積電的研發副總經理曹敏,來自中國上海,之後赴美留學就業,2002年加入臺積電,並於2020年通過本專案取得國民身分證。還有在臺灣擔任投資顧問30年的谷月涵(Peter Kurz),原為美國籍,在證券公司服務並常於金融節目分析市場行情,被媒體稱為「臺灣先生」,也在2019年透過本專案取得國民身分證。

  文化界透過本專案歸化的如史康迪(Curtis Smith),加拿大籍,1993年起長住臺灣,參與過紫藤廬、四四南村、前美國大使宅邸等文資保存運動,在臺灣早期文化資產保存領域貢獻許多,2019年取得身分證。而透過本專案歸化的吉雷米(Remy Gils),法國籍,2006年來臺,擔任天主教志工並從事阿美族、布農族語研究,之後在路跑界闖天下,每次出國比賽一定舉國旗,並創下一年內兩次徒步環島的創舉。之後成為第一位以全臺語主持節目的外國人,並因此入圍電視金鐘獎,2021年取得身分證。

  澎湖縣於2022年才出現首位以外籍高級專業人才歸化的新臺灣人,是58歲澳大利亞籍的亞力士(Mowday Alexander),2002年遷居澎湖推廣風浪板運動,並培養出張浩連續三屆為我國參加奧運,因此符合高級專業人才的審核,歸化成為澎湖人,希望日後為我國繼續培養風浪板人才。吳法悌(Mehmet Fatih Kale)則是土耳其籍,定居臺灣後,在臺北的國小推廣五人制足球,所帶領球隊多次贏得五人制足球比賽冠軍,並於2017年擔任足協五人制技術總監,在2018年成為第一位以體育高專人才通過歸化入籍者。

  而在國際搶人才的競賽中,對於運動選手的移籍,從而在國際賽事中勝出,是具指標意義的。在臺灣最為人熟知的,就是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的女子單打金牌陳靜,陳靜為中國培養出的桌球選手,並在1988漢城(首爾)奧運摘金,隨後與我國外交官結婚後,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且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獲得銀牌,2000年雪梨奧運銅牌,但陳靜本身就是兩岸關係下的特殊案例。而2009年在比利時踢足球的陳昌源(Xavier Chen),則是因為具有華裔身分,且直系親屬居住在臺灣的關係,就以特案取得國籍歸化並代表國家隊出賽。除此之外,近幾年的歸化運動選手,以籃球的戴維斯(Quincy Spencer Davis III)較為知名,但他當時也是要放棄美國籍才能為我國出賽。不過在本專案實施後,2021年籃球選手阿提諾(William Artino)在不放棄美國籍的情形下歸化我國,並在隔年就代表我國參加亞洲盃。

  另外一個關於高專人才歸化的法律適用問題,就是依照國籍法第十條,有諸多項對於外籍人士不得擔任政府部分職務的限制,即使是歸化後,也必須滿十年才能解除限制,基本上都是政府機關政務人員,包含各種選舉出來的立法委員、地方縣市長、民意代表等。而且,這些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本身就不能有雙重國籍,因此高專人才歸化是保留原國籍的,所以滿十年後還是雙重國籍,亦即通過高專人才歸化後,也無法擔任候選人,能做的只有投票,如有心擔任公務員也要放棄原國籍,因此能為國服務或參政的權利是很限縮的。筆者曾對一位通過高專人才歸化的朋友說他形象好可以出來選舉,但看來受法規限制不太可能實現,因為連僑選立委的條件也不符合(需遷出戶籍8年以上)。而且大學法早就放寬外國教師可以擔任學校主管,甚至國立大學校長,雖然目前還沒看到真正外國籍的國立大學校長。另外就是因為我國的男子有服兵役的義務,役齡是18歲到36歲,因此在36歲以後通過拿到高專人才歸化,就可以除役不用當兵。因此當華裔美籍籃球明星林書豪於2020年7月取得中華民國護照後,就引發相關適法性的討論,比方說是否補服兵役(當時32歲),是否可以打國家代表隊等。目前已過去近三年,林書豪也已經來臺灣打職業籃球了,但尚無參加國家隊比賽紀錄。另一說是國際籃球規定,凡是16歲以後才拿到該國護照,就不能算該國的本土的球員,必須視為歸化球員,而一支國家隊頂多只能派一位這樣的選手,這是怕各國都不培養自己的本土籃球選手,透過爭取歸化球員來打國際賽,讓籃運發展本末倒置,因此上一段提到的阿提諾歸化後,就佔住國家隊的寶貴名額。

  經過這幾年的修法後,臺灣對於外國人士頗為方便,只要有臺灣的居留權,就享健保、工作權,連工作證都不用辦,而只要與國人有婚姻關係,找外事警察就能辦延長居留,外國人才專法通過後,居留年限也延長到十年,且滿五年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梅花卡),而要創業者還有「臺灣就業金卡」。而多位通過本專案的殊勳人士、高專人才特別渴望身分證賦予的選舉權,表示「很開心可以去投票了」。另外,有些歸化的外籍人士表示,取得身分證的便利性也有體現在申請補助、辦信用卡、銀行貸款、辦公家機關證件,還有一些民法上親屬、繼承等權利,像小孩、太太可以依親。更有甚者,如外國人不幸服刑後就取消居留權,但本國籍服刑期滿也就返回居留地重新開始(註4)。

  最後提出一個供文獻單位留意的問題,比如這些透過外籍殊勳歸化的人士,都是生涯對臺灣有高度奉獻的重要人物,那麼,未來縣市志纂修時(註5),可考慮加入前陣子過世的賴甘霖神父、李智神父等等,畢竟他們已經是正港的臺灣人。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於2021年出版《跨界築夢──臺灣新住民口述訪談》,採訪四位來臺奮鬥的新住民朋友,受訪者之一的威爾斯籍韓麗絲(Carys Humphreys)宣教師,也是2019年透過殊勳歸化審查取得我國身分證的新臺灣人,感謝這些來自海外的朋友為臺灣這塊土地長期奮鬥。

  本文感謝吉雷米先生協助,諮詢外籍人士在臺生活的資訊和申請歸化等相關法規,才得以完成,吉雷米先生於2021年通過外籍人士高專人才歸化審查,也成為正港的臺灣人。


註1:蘇育琪,〈海外菁英踏浪歸〉,《天下雜誌160期》,1994年9月。
註2:張翔一、林欣蘋,〈從「出走」到「回家」:臺灣人才啟示錄〉,《天下40進步的軌跡》,https://40.cw.com.tw/。
註3:目前通過此專案的外籍人士,年齡最小的是29歲,菲律賓籍的醫師兼藥劑師,因保護個資並未公布姓名。
註4:此為綜合2017年通過殊勳歸化的柯彼得醫師、2019年通過高專人才歸化的馬培德醫師訪談。柯醫師部分參考臺灣光華雜誌2019年7月號,馬醫師部分參考公共電視臺,誰來晚餐第14季22集。
註5:《續修臺北市志˙人物志》的〈社會與文化篇〉有為外籍人士孫雅各(James Dickson)、孫理蓮(Lillian Dickson)夫妻、戴仁壽(George Gushue-Taylor)立傳,但以年代估算,三位應該都沒有我國籍。
 

新書出版

《霧社事件調查研究》
著者:鄧相揚/簡史朗
出版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23年4 月
ISBN:978-986-5453-83-7
定價:新臺幣560 元
簡介:

  《霧社事件調查研究》全書內文分上、下二篇,除前言外,共有十章,分別討論霧社地區的地理環境與原住民族群、霧社地區原住民族群的歷史遭遇與處境、深堀事件與霧社地區生計大封鎖、霧社地區隘勇線前進與「五年理蕃計畫」的討伐、理蕃機關的擴充與部落遽變、德固達雅群部落集團與勢力消長、霧社事件、霧社事件的起事過程與日方的征伐、視死如歸的抗日志士和霧社事件史蹟與多元面相等。作者透過文獻史料爬梳整理、長年與當地原住民族的接觸,以及田野調查,試圖站在當時抗日原住民族的角度進行書寫。期望透過本書的出版,能引發各界對原住民族歷史的關注與討論。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地址: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電話: 02-25180208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地址: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85號,電話:04-22260330 
http://www.wunanbooks.com.tw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各類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讀者洽購。
《小琉球事件調查研究》
著者:劉益昌/康培德
出版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23年4 月
ISBN:978-986-5435-84-4
定價:新臺幣280元
簡介:

  《小琉球事件》全書除前言外,共分六章,主要探討小琉球的地理與自然、歷史與人文、Lamey 人的前世、小琉球事件及其影響、清初以來對小琉球歷史書寫的討論,以及最後結論等。作者透過文獻史料爬梳整理、深入當地進行田野調查與口述訪談,從長時限的考古學觀點及當地原住民族歷史的角度進行書寫,為臺灣原住民族歷史留下更豐富的資料與研究。

展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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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陳炳勳家藏古文書》
作者:劉澤民
出版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23年7月
ISBN:978-626-7269-25-1
定價:新臺幣450 元

簡介:

  《三峽陳炳勳家藏古文書》全書篇幅分為序言、凡例、古文書圖版及附錄,其中附錄分為古文書印記、《臺灣總督府檔案》陳炳勳家族資料選、三峽「陳炳勳家藏古文書」介紹—以3件理番同知諭札告示為中心等。

  本書收錄三峽陳炳勳家族珍藏之1778(乾隆43)年至1909(明治42)年間的古文書62件,含示諭、給墾字、杜賣斷根字、招耕字、贌耕字、添借銀字、丈單、契尾、執照等類,並截取古文書印記加以分類,搭配整理臺灣總督府檔案之陳嘉猷、陳炳俊及陳家相關文獻等;另附錄專文一篇「三峽陳炳勳家藏古文書介紹-以3件理番同知諭札告示為中心」,係以該3件古文書為主,並參酌《臺灣公私藏古文書影本》、《臺北縣志》及《三峽鎮志》收錄之陳炳勳家藏古文書為輔,進行解讀研析,探究陳炳勳家族發展、十三添屯地的開發與流失、十三添地區水主「陳渭川」等議題,希冀供各界研究參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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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務訊息

圖1:本館張鴻銘館長致詞
112年志書纂修研習班
圖1:講座林茂賢副教授
臺灣文獻講座:「臺灣的歲時節日」
圖1:學員報到
112年埔里地方史事研習營
圖1:國史館陳儀深館長致詞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凱達格蘭族現況
 

館藏介紹

《臺灣全志‧卷五經濟志‧農業水利篇》
著者:謝美娥
出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16年10月
定價:新臺幣360元
簡介:

  本篇記述有關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臺灣的農業水利史事,諸如:農業行政機關與農業政策、農民組織、農業生產(作物栽植與生產)、農耕技術(機具與肥料)、農業經營、農業經濟與經濟成長、水利行政組織與水利政策、水資源的規劃與開發、水利設施及其效益等諸多面向。

  纂修時以史料為根據,著重於敘述,多述而少評,注意本志書應涵蓋的臺澎金馬地理空間,以及詳陳1980-2000年間的史事時,也顧及奠立於1945-1980年間的過往或背景。纂述期間未能尋得充分的史料依據時,部分史事則兼而參考近人著述成果,以求完整呈現史事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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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
  2023年5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16種16冊、期刊計15種20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及採集入館書刊。書目詳見本館圖書資訊查詢系統 https://library.th.gov.tw/opac895/index.aspx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黃宏森
總 編 輯林明洲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鄭文文、謝東勝、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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