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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向原住民族致意:逆寫臺灣客家移墾史的嘗試與期待(同步線上直播)
講座:羅烈師(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
時間:2024年11月14日(四)14:00~16:00(13:30 開放入場)
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悅讀檔案

圖1:1922年底專賣局臺北支局舉辦年末宣傳活動(掃描號:00100315000020032)
淺談專賣制度下的酒、煙草的活動宣傳
  臺灣的專賣制度起於1897年臺灣總督府倡導鴉片專賣,隨後於1899年將食鹽、樟腦納入,為統一專賣便利,在1901年成立總督府專賣局統籌一切專賣事務。其後於1905年納入煙草。在酒的部分,臺灣總督府於1922年5月5日以律令第3號公布「臺灣酒專賣令」,在7月1日實施酒納入專賣制度。儘管早在酒專賣令之前,相關業者反應譁然,陳情與意見紛至沓來,(註1)但在日本帝國議會驚險闖關下,酒專賣最終塵埃落定,也確立賣捌人(批發商)、小賣人(零售商)的經銷制度。

  由於菸、酒兩項專賣是總督府中後期專賣事業主要稅收來源,(註2)總督府專賣局於實施後的第一年就大肆舉辦酒煙草的宣傳活動,希望在專賣制度後首年就帶來好的成績,民間業者除了配合政策之外,各店家紛紛大力推動酒與煙草的銷售及推廣。其宣傳手法如舉辦年度大銷售,配合周年慶活動進行宣傳,也串連全島地方專賣各支局共同響應,舉辦琳瑯滿目的宣傳與促銷活動,而官方更籌辦專賣周年的祝祭活動。

  就在酒納入專賣制度實施的1922年,專賣局滿心期待第一年即能獲得好銷售業績,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中支局長宇敷敬一,向專賣局長池田幸甚以公文電報上報,於酒專賣實施的前一日(6月30日),舉辦市區內的酒類專賣宣傳,並向市區民眾發放酒類ビラ(宣傳單,bill),搶先宣傳。(註3)隨後在1922年底總督府專賣局亦決定辦理當年度的大規模宣傳販賣活動,專賣局臺北支局遂於12月在臺北舉辦年末宣傳活動。該宣傳計畫總計四回,(註4)在12月10日這天為第一回,主要為酒的宣傳,利用11臺自動車(汽車),分別乘載專賣局官員及酒商,以2臺作為裝飾華麗的前導車,搭配鼓吹樂隊由專賣局前出發,往市區遊行一周,散發宣傳品約55,000枚(張)。(註5)第二回為12月15日係宣傳煙草,仍有汽車4臺及樂隊宣傳,發送宣傳品亦約五萬餘張。第三回於同月20日辦理酒宣傳,第四回於25日辦理煙草宣傳。而各支局也在當地如高雄、臺南、嘉義、新竹、臺中等處於12月進行年終宣傳。(註6)歸納各地的宣傳方法,除了發傳單外,多是採用汽車巡迴、搭配旗幟等廣告或降價等手法。

  雖然宣傳與迴響效果不錯,但當時國際間其實已瀰漫禁酒風潮,(註7)因此總督府為避免禁酒人士對政府道德批判,隨即暫時停止主動促銷宣傳,改由民間自辦,而官方活動以新酒上市試飲會為主。直到1930年代後,受到全世界經濟不景氣影響,專賣局不得不開始又進行宣傳,再度結合民間及賣捌人組合,進行較大規模促銷。(註8)其中,當屬於1935年始政四十周年臺灣博覽會期間,專賣局打造的「專賣館」,令民眾印象深刻。活動中推出各類紀念博覽會酒款及「曙」煙草包裝,且為增加買氣,會場與館內都設有即賣店及「模範店面」,藉此營造乾淨明亮的店面,供小賣人參觀學習,店面設有女給(服務生),館內有煙草與酒的製作與銷售的看板以及機器人模型,介紹具現代化的煙草製造過程,以及展出專賣局出品的酒類的原料與產品,熱鬧非凡。

  專賣局有了參展博覽會的經驗之後,更能統轄下各支局結合賣捌人、小賣人組合,在1937年舉辦宣傳酒與煙草的年終大特賣,宣傳方式除了例行性傳單、廣告看板及活動寫真外,還有舉辦業績「賣上增進競技會」、「店舖陳列競技會」,希望小賣人能展現自己店舖優秀的宣傳招式及陳列技巧。(註9)專賣局各支局頒布詳細競技會活動的計畫要點,競技會也有審查者,比賽完後給予優秀店家賞狀讚許,為增加買氣,也有抽籤卷獎勵的促銷方式,如嘉義支局購買30圓者可換一枚抽籤券,抽籤後可換得獎金或等值商品。(註10)另外在專賣局埔里出張所舉辦的競技會頒布「店舖陳列要領」(註11)所揭示的要領來看,模範店面強調「店內」與「店頭」(店面櫥窗)裝飾,店內要求店內清潔,陳列及棚架裝飾、試用酒、煙草陳列要符合大眾需求,以及整體營造氛圍。「店頭」則以櫥窗展示最為重要,櫥窗上要擺設重要的專賣品、以及要有夜間電燈照明等。

  自1937年七七事變,8月15日臺灣進入戰時體制,各項物資開始受到國家管制,因此廣告文宣多要與戰爭期間做連結,(註12)為體恤日本軍隊,如專賣局嘉義支局也推出「皇軍慰問恤兵酒煙草奉仕賣出夜間宣傳對抗競技」,打著藉由為國家財政盡力為目的,號召菸草賣捌人等組合員,為增加買氣而舉行夜間宣傳活動。(註13)接著煙草酒包裝也採取與以宣傳軍隊相關、鼓舞士氣等主題相關,例如1938年的臺中酒工廠引自日本兵庫縣原料米製程所研發的「凱旋」清酒,提供前線士兵使用,酒標印製帶有日照光輝,象徵慶賀士兵凱旋歸來的必勝意象。(註14)另如煙草宣傳方面,在1938年5月19日基隆支局為慶祝日本於徐州會戰勝利,舉辦「戰捷紀念煙草宣傳週」,宣傳專賣局的「隼」、「荒鷺」牌兩切煙草(一種無濾嘴香菸),其文宣品有飛機、炸彈等圖案,搭配標語的軍事鼓舞效果。(註15)

  另外也有官方以實施周年的名義辦理紀念祝典,如酒的部分,1931年總督府舉辦酒專賣創業十周年紀念祝典、1936年的十五週年祝典(註16);煙草方面有1935年煙草專賣三十周年紀念祝典,食鹽則在1939年辦有專賣四十周年紀念祝典、燐寸(火柴)也有1943年燐寸專賣實施一周年記念祝典。如以1941年酒類專賣二十週年紀念祝典為例,其祝祭儀式依序為臺灣神社祭祀、皇宮遙拜、戰歿英靈默禱、開幕致詞、專賣局長及總督致詞、酒專賣有功者贈與表彰、來賓致詞與祝賀詞等儀式。(註17)因當時臺灣已進入戰時體制,各項民生物資逐漸遭受管制,總督府還更打出「專賣報國」的呼籲與宣傳,如張貼海報,鼓勵大眾使用專賣品,少用外來貨。(註18)民間業者如臺北、臺南、臺中也組成專賣業者「報國會」,共同響應戰時對專賣品的支持與捐贈。(註19)

  各類宣傳的活動與手法琳瑯滿目,隨著二戰戰局的擴大,專賣局的酒收益成為支持財政收入的重要一環,但由於政府開始全面展開各項物資的統制,以及力行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呼喊「舉國一致、盡忠報國、堅忍持久」為目標,推動戰爭教化,(註20)因此,社會上吹起禁酒禁煙的自肅風氣也更盛。另因為米糧供給的不足,釀酒原料缺乏,專賣局的產量不足以及戰爭末期遭空襲轟炸,許多酒工廠受損,黑市猖獗,呈現有錢也買不到酒狀況,(註21)兵馬倥傯底下的烽火歲月已罕見相關的宣傳活動。


註1:劉仁翔,〈1922年臺灣酒專賣令與業者反應〉,2024年1月29日,《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電子報》,第238期,網址:https://www.th.gov.tw/epaper/site/page/240/3279(瀏覽日期:2024年10月1日)。
註2:范雅鈞,〈日治時期臺灣專賣制度的推行與影響〉,《臺灣學通訊》,45(2010年9月),頁3。
註3:ビラ是一種廣告傳單,可以黏貼於固定處如電線桿或牆面的方式來使路人周知,也可指於路上直接發送所用。見「酒類賣捌業者酒專賣ノ宣傳ビラ撒布報告(大正十一年七月一日附)臺中專賣支局」(1922-07-01),〈大正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酒永久保存第八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0315001。
註4:「酒煙草年末賣出ニ關スル宣傳ビラ商品切手等配布并賣出宣傳」(1922-11-18),〈大正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酒永久保存第八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0315002。
註5:〈酒と煙草の賣出に 自動車で宣傳〉,《臺灣日日新報》,1922年12月10日,9版。〈烟酒大宣傳〉,《臺南新報》,1922年12月11日,5版。
註6:〈高雄でも宣傳 酒大賣出〉,《臺南新報》,1922年12月11日,7版。〈臺南では腕車を連ねて宣傳ビラ撤布〉,《臺南新報》,1922年12月12日,3版。〈嘉義/酒と煙草の宣傳〉,《臺灣日日新報》,1922年12月15日,4版。〈新竹で宣傳 酒と煙草〉,《臺南新報》。1922年12月19日,7版。〈臺中/酒の宣傳〉,《臺灣日日新報》,1922年12月24日,4版。
註7:禁酒風氣最早由歐洲約19世紀中開始,該風氣後來吹到美洲,尤以美國自以1919年1月開始以美國各州通過「憲法第18條修正案」(Amendment XVIII)(或稱禁酒令、禁酒法案,直到1933年廢止)禁止釀造、運輸及銷售酒類。有複雜的國際政治、宗教因素、婦女運動,與犯罪問題等交錯所成的結果,影響世界最大,參見閔郁純,〈濕溽的美利堅:美國禁酒時期私酒交易情況〉,《史轍》,第13期(2017年7月),頁42。
註8:范雅鈞,《臺灣酒的故事》(臺北:貓頭鷹出版社,2002年),頁111。
註9:活動寫真即是早期電影的稱呼,意思是「動態的照片」(motion picture),日本大正後期,該名詞逐漸被「映畫」所取代。另「賣上增進」代表銷售業績提升之意。見「昭和十二年末及十三年始メニ當リ贈答用煙草ノ賣上增進計畫一件」(1937-10-12),〈昭和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煙草永久保存第五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1263003。
註10:同註9,頁159。
註11:同註9,頁155。
註12:沈佳珊,〈皇民化時期的廣告與宣傳〉,《臺灣學通訊》,第54期(2011年7月),頁10-11。
註13:同註9,頁159P1。
註14:姚村雄,《釀造時代:1895~1970台灣酒類標貼設計》(臺北:遠足,2004年),頁186。
註15:「戰捷紀念煙草宣傳週關施行ノ件」,〈昭和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煙草十年保存〉,《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5290011。
註16: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酒關係各種祝典〉,《臺灣酒專賣史.下》(臺北:臺灣總督府專賣局,1941年),頁1067-1073。酒專賣案實際於1921年10月即已提送日本帝國議會「臺灣總督府特別會計總預算案」中所涵蓋,故推估故酒專賣的周年不以1922年7月1日為起算年份。
註17:「昭和十六年七月一日ハ酒類專賣實施二十周年ニ相當スル以テ記念祝典舉行方決議」(1941-04-02),〈昭和十六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酒類專賣二十周年紀念祝典関係〉,《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4363001。
註18:范雅鈞,《臺灣酒的故事》,頁126。
註19:「昭和十八年七月第四回定期總會臺北支局專賣業者報國會」,〈昭和十八年管內小賣人組合聯合會定期總會報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6953008。「專賣品販賣業者時局報國會設立ノ件」,〈昭和十四年煙草五年保存〉,《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6251022。〈專賣報國に邁進 臺中州專賣報國會總會傳〉,《臺灣新民報》,1938年10月2日,日刊7版。
註20:盧啟明,〈皇民化運動時期臺灣基督長老教會信徒之身分認同〉,《臺灣學研究》,14(2012年12月),頁155。
註21:陳芷盈,〈臺灣酒類產銷之研究〉(臺北: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21年),頁270。

參考文獻:
一、檔案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檔案》(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
00100315001,〈大正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酒永久保存第八冊〉。
00100315002,〈大正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酒永久保存第八冊〉。
00101263003,〈昭和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煙草永久保存第五冊〉00105290011,〈昭和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煙草十年保存〉。
00104363001,〈昭和十六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酒類專賣二十周年紀念祝典関係〉。
00106953008,〈昭和十八年管內小賣人組合聯合會定期總會報告〉。
00106251022,〈昭和十四年煙草五年保存〉。

二、報紙
《臺灣日日新報》
《臺南新報》
《臺灣新民報》

三、專書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灣酒專賣史.下》。臺北:臺灣總督府專賣局,1941。
范雅鈞,《臺灣酒的故事》。臺北:貓頭鷹出版社,2002。
姚村雄,《釀造時代:1895~1970台灣酒類標貼設計》。臺北:遠足,2004。


四、期刊
范雅鈞,〈日治時期臺灣專賣制度的推行與影響〉,《臺灣學通訊》,第45期(臺北縣: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2010年10月),頁2-3。
閔郁純,〈濕溽的美利堅:美國禁酒時期私酒交易情況〉,《史轍》,第13期(臺北:東吳大學歷史學系,2017年7月),頁41-58。
沈佳珊,〈皇民化時期的廣告與宣傳〉,《臺灣學通訊》,第54期(新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2011年7月),頁10-11。
盧啟明,〈皇民化運動時期臺灣基督長老教會信徒之身分認同〉,《臺灣學研究》,第14期(新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2012年12月),頁147-170。

五、碩博士論文
陳芷盈,〈臺灣酒類產銷之研究〉。臺北: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21年。

六、網路
劉仁翔,〈1922年臺灣酒專賣令與業者反應〉,2024年1月29日,收入《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電子報》,第248期:https://www.th.gov.tw/epaper/site/page/240/3279。
 

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1:1920年打狗更名為高雄街(掃描號:0071022177a030)
館藏拓本與高雄港
  打狗為高雄舊地名,初見於1603(明萬曆31)年陳第所著〈東番記〉「東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加老灣,歷大員…打狗嶼…,皆其居也,斷續凡千餘里,種類甚蕃」,其中打狗嶼即今旗津。此外打狗附近原為平埔族(即馬卡道族)的生活領域,為防堵外人的騷擾 ,在家園四周埋豎刺竹作圍籬,後逐漸茂密成林,因族語「竹林」之發音,漢人音譯後近似「打狗」。又打狗地區為馬卡道族人居住,亦有打狗社之稱,而打狗港亦有旂后港、歧後港、打鼓港、西港……等不同的名稱。

  荷蘭時期打狗附近住著平埔族先民,也有許多外地漁民來打狗捕烏魚或從事耕種。1673 (明永曆27)年漁民徐阿華因遇颱風漂至旗後,見此地為捕魚、定居的好地方,乃回鄉邀集同鄉前來定居,並隨身迎奉湄洲媽祖來臺,而四處捐緣建祀媽祖宮(今旗津天后宮,現為高雄市定古蹟)以為守護神。

  1691(康熙30)年徐阿華等因恐廟產被奸貪之徒侵占,乃邀洪應、王光好、蔡月、李寄、白圭、潘踄六位頭人丈界廟地,並合立開墾字乙張以杜絕爭端;契文說明旗後自1673(康熙12)年開墾以來,該地區以媽祖宮為中心發展,直至1691年人口已日漸稠密。(註1)

  打狗港原為小漁村,荷蘭與鄭氏時期都有開拓,清初已成為高屏地區商品集散中心。一直到「天津條約」實施後,迫使打狗港開口通商,才由小商港逐步發展成為臺灣主要的國際商港。天津條約規定臺灣開放4個口岸,兩正口(滬尾、安平)及兩外口(雞籠、打狗),設置淡水關及臺灣關,滬尾和雞籠合稱淡水關,打狗和安平合稱臺灣關,臺灣開口通商後,政府參照西方規章設立海關、領事館管理打狗港務。

  本館典藏〈海關地界碑〉拓本(登錄號:19580010522),約於1953~1957年間拓得,該碑為清同治年間安平海關所立的界碑,上刻「海關地界」,代表英國政府與海關的土地交界地帶,目前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保存;另高雄也陸續發現5塊臺灣關界碑,現存於打狗英國領事館1塊、臺北海關博物館1塊及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3塊。

  清政府開埠前外商非先經由大陸口岸之商行或商船,不得與臺灣通商,開埠後各國商船紛紛前來貿易,並相繼簽訂商約,1863(同治2)年清政府設置海關章程;同年12月26日正式設立旗後海關分關。(註2)

  打狗英國領事館初遷打狗時,曾設於三葉號(Ternate)船上,後改租民房於旗後,至1876(光緒2)年正式於打狗港北岸的哨船頭(今鼓山)開始籌建領事館(今打狗英國領事館文化園區山下領事館辦公室),位置面對打狗港與海關緊鄰,方便領事業務與商業貿易,直至1879(光緒5)年完工啟用。(註3)

  爾後打狗港出入船隻日漸增多,但因港口導航設施不足,時有船難事件發生,為船行安全,清政府便於1883(光緒9)年由水師副將王福祿聘請英國技師哈爾定(John Reginald Harding)於旗後山修築旗後燈塔(今高雄燈塔,現為高雄市定古蹟),至日治時期1916(大正5)年為配合港區擴建在原塔旁重建新燈塔,至1918年竣工,燈塔北邊四方形建築係舊塔原址。(註4)

  本館所藏〈船戶公約碑〉拓本(登錄號:19580010560)為1859(咸豐9)年下郊(同安)商人與廈門港船戶所立規範公約,(註5)顯示清領時期打狗港內多淺灘、暗礁,無法讓太多船隻一起進港,且進港時須有竹筏或舢舨領港,因此各船戶間約定相互協助形成公約,如有違反罰戲壹臺、燈彩壹付;碑文見證打狗港於清咸豐年間下郊商人與廈門港船戶簽訂規定,由民間自我管制船隻出入。原碑現已佚失,近年旗津天后宮乃仿刻新碑。

〈船戶公約〉: (註6)
  易操舟楫之利,達諸四夷蠻貊。雖云舟車所至,實由人力所通,茲我同人,船隻來臺,貿易必經之打狗諸港,凡遇風帆不順,出入必以竹筏導頭,歷古如斯。□因岐人與我船夥,偶有□□,然□□□以□須□□怨共濟之大節,不肯為我船導頭。 爰集我同人,特申禁約:□後凡我船來□,倘遇風帆不順,尚在港外,豈能扼腕坐視,袖手旁觀□□□□□□□並□□塞港之弊,今列條規於左:

  一凡我下郊諸船隻到港,遇風蓬不順,尚在港外,舊例原係竹筏導頭;倘岐人不肯,我同人有先到港內者,務須駕駛三板向導;倘三板不合用,宜借竹筏自撐向導。負約者,公議罰戲壹檯,灯彩壹付,以儆將來。
一凡該費錢,頃就各港□同船,按擔均攤,不得推諉;違者公罰加倍。
一凡輕船下沙重,到港須□上岸,不可私行就□卸下□□港路;違者罰戲壹檯、燈彩一付。無稍私宥,其永遠率循,毋替!
咸豐玖年桐月 日仝立公約

  文武 總爺 抽分 □□金興進
         舊□金捷春
         廈門金進發
         □嶼各港等

  
  館藏〈嚴禁汛口私抽勒索碑記〉拓本(登錄號:19580010561)為1867(同治6)年安平水師協鎮副將蕭瑞芳與臺灣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杜(佚名)會銜給立告示,嚴禁汛口差役藉端私抽、勒索銀物,以及往來紳民亦不得夾帶違禁貨物,以肅汛口防務;此碑現存於旗津天后宮,見證同治年間廣東籍舉人告官後,打狗港以碑告示官差檢查守則及違禁品等規定。碑末特別說明該碑告示旗後渡口的官差,往後有廣東籍的鄉紳平民搭船來往兩地,務必查明住址、往來的原因。如果沒有夾帶違禁品,立刻放行;不准藉機勒索、妨礙他們的行蹤。此告示公布後,如果再有勒索私抽,一旦被查出或告發,立即從嚴辦理,絕對不會姑息、寬待!往來兩地的鄉紳平民也不准夾帶違禁品,違者必定查明追究。

〈嚴禁汛口私抽勒索碑記〉: (註7)
  欽加協鎮銜署臺灣安平水師協鎮府、加十級、紀錄十次蕭,欽加府銜補用同知直隸州署臺灣海防南路理番分府、加十級、紀錄十次杜,為遵札嚴行示禁,以杜勒索而肅口務事。

  照得本協鎮、分府接奉臺鎮憲劉、臬道(憲)吳札開:「據粵籍舉人余春錦等赴轅僉呈稱:『切錦等粵民寄居海疆,每年或省親、或鄉試,多由旂後、東港配船,自來行旅往返,未聞汛口私抽、勒銀等事。自咸豐八、十等年搭船內渡鄉試,屢被各處汛口私抽、勒索銀物,經據情稟請示禁在案。奈經日久,風雨剝蝕;而汛口貪志復萌,前後效尤,任勒無度;且拂其欲,或造私刑酷禁,或將行李搶散。關津多阻,客旅難行!僉乞恩准示禁勒石,以杜後患,以垂永久。』等情。札到該協、廳,立即遵照,速行示禁勒石。」等因。

  蒙此,查汛口書差均係在官人役,自應奉公守法,何敢私抽勒索,大干例禁。除分別札飭各口汛弁遵照查禁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旂後汛口丁胥差役人等知悉:嗣後有粵籍紳民由該口買舟內渡,以及就內搭船來臺,務須查明住址何處、往來何由。果無夾帶禁物,立即放行;毋許藉端勒索,阻滯行踪。此示之後,再敢苛索勒抽,一經查出,或被告發,即從嚴究辦,決不姑寬!該紳民等亦不得夾帶違禁貨物,致干查究。其各凜遵,毋違!
特示。

同治陸年伍月 日給。


  清領時期打狗港內有巨石、淤塞等問題,臺灣總督府領臺後鑑於需改進不利於航行的缺點,於是啟動了打狗港一系列的「築港計畫」,促使高雄港轉型成為現代化的良港。打狗港自漢人定居旗後開始發展,後逐步拓展至鄰近的哨船頭、新濱町(今哈瑪星,為填海新增陸地)、鹽埕埔、苓仔寮(今苓雅寮)等地發展形成高雄港。1920(大正9)年,臺灣總督府將臺灣行政區劃重新調整(註8),同時也更動許多地方的地名,原先打狗更名為高雄街;1924(大正13)年高雄街又升格為高雄市,(註9)成為高雄州唯一的「市」,範圍涵蓋今旗津、鹽埕、前金、新興等4區,及三民、苓雅、前鎮境內部分地區。(註10)至1930年代後期可由館藏檔案高雄築港平面圖略知發展新市街概況。(註11)日治後期為配合南進政策「工業化、軍事化」需求,規劃以南洋的資源,在戲獅甲建立以軍需產業為主的工業區;二戰末期美軍轟炸高雄港地區的政府建築、軍事基地、港口設施、工業區等,高雄港也在這一連串的轟炸中,接近癱瘓。二戰後政府積極修復高雄港及鄰近工業設施,打造高雄成為臺灣工業發展的重要基地,之後於1999年一躍成為世界第3大貨櫃港,對臺灣經濟影響深遠。

  日治時期高雄港區開發擴建碼頭時,苓雅寮被劃設為新建碼頭區,1932(昭和7)年起下寮(約苓雅寮西端)部分居民及庄廟鼓山亭因而被迫遷移到今苓雅二路132號。(註12)館藏〈鼓山亭移轉建築案內〉拓本(登錄號:20000010445),為1935(昭和10)年鼓山亭移轉建築案內,係該廟遷移重建紀事,詳述遷建原因,收入與支出,捐款者姓名與金額,以垂久遠,碑額題刻「鼓山亭」,見證日治時期因港口碼頭擴建,鼓山亭迫遷重建歷史。

備註:
註1: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輯,《臺灣私法物權編卷三》(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頁926-927。
註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歷史沿革」,網址:https://www.twport.com.tw/chinese/cp.aspx?n=7A99A60B69B4F638(2024年9月25日點閱)。
註3:打狗英國領事館文化園區,「談.文史」,網址:https://britishconsulate.kcg.gov.tw/home02.aspx?ID=$4001&IDK=2&EXEC=L(2024年9月26日點閱)。
註4:交通部航港局,「燈塔相關資訊/高雄燈塔」,網址:https://lighthouse.motcmpb.gov.tw/lighthouse_3_22.html,(2024年9月30日點閱)。
註5:耿慧玲,〈船戶公約碑的考釋-清代臺灣海洋文化的一個解讀〉,《朝陽學報》,第11期(2006年9月),頁174。
註6:何培夫,《臺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高雄市、高雄縣篇》(臺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1995年),頁319-320。
註7:何培夫,《臺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高雄市、高雄縣篇》(臺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1995年),頁274。
註8:「州廳ノ位置、管轄區域及郡市ノ名稱位置管轄區域制定」(1920-08-10),〈大正9年8月臺灣總督府報第2177期〉,《臺灣總督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22177a001。
註9:「州、廳ノ位置、管轄區域及郡市ノ名稱、位置、管轄區域中改正」(1924-12-25),〈大正13年12月臺灣總督府報第3412期〉,《臺灣總督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23412e014。
註10:林聖欽等,《臺灣地名辭書 卷廿三 高雄市》(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21),頁21。
註11:「國有財產準貸付許可ノ件(本地才一郎)」(1937-01-01),〈昭和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一卷人事警務內務司法財務〉,《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10519019。
註12:林聖欽等,《臺灣地名辭書 卷廿三 高雄市》(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21年),頁279、284-285。

參考文獻:
一、館藏拓本
〈海關地界碑〉拓本,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登錄號:19580010522。
〈船戶公約碑〉拓本,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登錄號:19580010560。
〈嚴禁汛口私抽勒索碑記〉拓本,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登錄號:19580010561。
〈鼓山亭移轉建築案內〉拓本,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登錄號:20000010445。

二、檔案
《臺灣總督府(官)報》,(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0071022177a001,〈大正9年8月臺灣總督府報第2177期〉。
0071023412e014,〈大正13年12月臺灣總督府報第3412期〉。

《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00010519019,〈昭和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一卷人事警務內務司法財務〉。

三、專書
何培夫主編,《臺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臺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1995年。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研究,《臺灣地名辭書 卷廿三 高雄市》。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21年。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輯,《臺灣私法物權編》。臺北:臺灣銀行,1963年。

四、期刊
耿慧玲,〈船戶公約碑的考釋-清代臺灣海洋文化的一個解讀〉,《朝陽學報》,第11期(2006年9月),頁165-188。
  
 

臺灣人、臺灣事

圖1:本館典藏〈嬉春曲〉,即採譜自〈百家春〉(登錄號:20140010402)。
傳統名曲〈百家春〉與蘇建琳
  南北管雖為傳統音樂,至今仍有少數館閣研習不墜,(註1)。筆者曾任職之機關亦一度開設南北管研習班,招收以同仁為主,頗為罕見。北管班謂「辣妹北管團」,雖受歡迎,常應邀表演,但散館甚早,無緣與會;南管班則延續時間稍長,每週逢授課日下班後,同仁三兩,負背器樂,由城東趕赴西門,至水牛圖畔,絲竹為伴,枵腹團練,如此數年。

  當時南管班聘請臺東聚英社後人葉圭安擔任講座,臺東聚英社由葉師尊翁葉奇祥創設,聘各地名師指導,如鹿港施羊、臺南陳田,一時諸多東臺人士,相偕加入,例如關山洪掛(後任省議員)。葉圭安自幼師承家學,又兼陳田與閩南曾省指導,技藝卓越,為人謙和,溫文正信。因此,引商刻羽,雜以流徵;其授課曲目以譜為主,偶而略教指曲或散曲,亦多陽春白雪,悠然無瑕,如〈南海觀音讚〉等;不似坊間歌館,唱聲刻劃情慾哀怨,慆堙心耳。在葉圭安所授散曲,以〈百家春〉最為筆者印象深刻。

  〈百家春〉可見於北管、南管、雅樂十三音、客家八音、漢樂,廣東樂,潮州樂古箏等等,不僅婚嫁喜慶所用,喪事、醮祭中亦有所彈奏,更廣泛出現於歌仔戲、薌劇中;(註2)相關詞譜、曲譜、唱盤等文物為國史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臺灣音樂館、臺灣文學館、臺灣歷史博物館等單位典藏,或稱流播典藏最廣之臺灣傳統名曲,並不為過。

  該曲因廣泛流布,一歌多版,詞曲各表,同中有異、異中有同,不求劃一。其中,流傳廣布,最為熟知版本即為早年古倫美亞公司,聘請藝旦秋蟾所錄蟲膠,(註3)歌詞敘述丈夫遠去他鄉,音訊全無,婦人獨居深閨,致生思念,頻盼春風,可稱閨怨版〈百家春〉。該版歌詞起頭:「當春芳草地,萬物皆獻媚」,以「春」為動詞,帶出一年復始,眾生欣欣向榮,生動活潑,即見用字精鍊優美。

  然而,之所以別稱為閨怨,其來有自:該詞訴說因丈夫「遊遠地,長別離」,卻又受限種種,無法遠途尋夫了解真相,而致「存亡不可知」;婦人因此長年寂寞,雖懷「將琴彈別調」想法,但無法擺脫傳統社會性別束縛,「又恐壞名節」,不敢獨立自主,掙開禮教,另覓愛情;故曲終僅能以「悲傷」二字作結,空留遺憾。閨怨版〈百家春〉分毫未見春光良景,反顧曲名,相當違和,抑或諷刺?而所謂「羅曼蒂克」,(註4)筆者更不知何在。

  相較閨怨版〈百家春〉,葉圭安所授版本,雖歌詞淺白,但描寫春日光朗,好友三兩相約出門拜年,平淡溫和,反符佳節光景:

春光新氣象。萬花齊開放。
正是艷陽天。清早起 開門來。
迎瑞曦噫嘻 洗臉換新衣。
相邀出門去。信步遊街市。
家家貼桃符迎新(春)。
念人生。青春不再來。
光陰容易過。一刻值千金。
沿街均備迎。新年會。
俱各飲。屠蘇。
天氣正融和。萬象盡回春。令人神氣爽。
惟愿春風常到吉人家。
吉人有天相。總希望。全家增。福祿壽。
添富貴。養兒孫。皆得志。噫嘻。
  
  過去歌樂詞曲,往往未標著作者,以致古樂雖流暢遠播,但誰人創作,連館閣弦友都一無所知。筆者因此版〈百家春〉由葉師傳授,與過去在鹿港等地所聽版本不同,故覺得此詞之填寫者,極可能為近代臺東當地文人;而其後得知,該曲由彰化洪萬成等人傳入臺東,(註5)故葉師反認為所學〈百家春〉歌詞應來自鹿港或彰化。師徒二人直覺臆測,東轅西轍,如此茫茫數年,不知誰對誰錯。偶於近日,蒐羅資料中,見1942年《南方》182期,始知此詞之作者為臺南善化蘇建琳。(註6)

  蘇建琳,字友章,號麟三、(註7)浣紅樓主,生於1886年。(註8)善化代書孫江淮說他:「頭腦很好,知道很多」,(註9)西醫洪調水亦稱其為:「生有異稟,過目不忘。博學多藝,眉目清秀,吐納玲瓏,南臺雅士也。」(註10)

  由《南瀛漢藥店誌》可知,蘇家由第1代蘇鍼(字家脩)來臺,第2代蘇新菊(字風松)開設藥店、之後第3代蘇為參(字孝忠)亦繼續以漢藥為業。蘇建琳為第4代亦承繼藥業,並將店號取名「南昌堂」。(註11)洪調水認為蘇建琳:「尤精溫病與婦科,開設南昌堂藥鋪於慶安宮前,三十年如一日,大振高明。」(註12)其孫蘇啟寅則告訴筆者,蘇建琳自幼勤讀經史詩文,展現過人才華,師友都認為參加科舉必然上榜。然而時局丕變,遂捨功名之路,潛心隨父研究醫藥。

  蘇建琳在行醫之餘,仍不忘情於藝文,《三六九小報》、《風月報》等報誌中有大量作品,特別是蘇建琳對聲律極有興趣,撰寫有〈奉公聲律啟蒙〉、〈新聲律啟蒙〉、〈中藥對韻〉等文章,其中作品〈中藥對韻〉將其日常職業所見,結合聲韻,頗饒趣味。

  而善化詩社活動,蘇建琳亦積極參與,1930年與王滄海倡議籌組浣溪吟社。次(1931)年,善化又有蘇東岳夥同林清春、陳壽南、蘇聰曉另行成立淡如吟社,據林清春稱:「淡如吟社社員只有4名」,(註13)相較浣溪吟社較少在報誌留下活動紀錄,社員較少的淡如吟社,卻有較多報導,蘇建琳亦多次參與淡如吟社活動,並留下影像紀錄。(註14)然而,兩詩社至日治末期活動力已大不如前,以淡如吟社而言,常參加活動者,如蘇宜秋已移居臺東,陳壽南又非善化當地人,戰後,蘇聰曉又於1946年過世。因此,1948年,善化兩詩社要人聚會於洪調水益仁醫院,決議合併,並以光文吟社為名,蘇建琳獲任副主席。(註15)

  光文吟社創設後,1948年端午詩人節擊缽,以「端午」為題,蘇建琳獲第2名和第8名;6月22日,以「喜雨」為題,獲第5、6名;7月22日,「以文會友」為題,獲第2、5名;8月20日,以「善化懷古」為題,獲第5、11名;9月17日,以「中秋遇風雨」為題,獲第1、4、13名。(註16)

  由此來看,蘇建琳在善化詩壇,應算上等。因此,祖籍亦為泉州同安的淡如吟社蘇東岳,即稱蘇建琳:「文虎高懸善巧思,便便腹笥貯來奇,每逢席上談古今,萬丈天花墜地垂。」(註17)

  在音樂方面,洪調水認為:「先生素與新營楊允中氏、番社陳按察氏友善,故琴棋成就卓越。」(註18)可知,蘇氏交友,不乏音樂同好。但蘇建琳早年何以習得這些音樂,目前資料,並無詳細描繪。然而,在善化音樂活動上,蘇建琳亦擔當領導,曾經參與善化聚奎社十三音與北管和笙軒。和笙軒一般公認為善化慶安宮田都府駕前子弟戲班,正式登記的名稱為「和笙軒歌劇研究社」。研究社登記成立為蘇建琳所倡議,成員蔡先銘、林漢鼎與陳武洲都是蘇建琳學生。該社所供奉田都元帥,現仍祭祀於善化慶安宮廂房。(註19)

  善化清季祭五文昌即有「北子店陳子鏞,聘臺南以成社十三腔,到此助興」,(註20)然而至日治,據蘇建琳所言:「善化當日祭典,每用鄙俗之鼓吹。」(註21)1919年蘇建琳與灣裡區長蘇添籌受邀府城觀禮,再度引進十三音(腔)於善化文昌祭,由蘇子昭、柯子壽至善化助樂,並協助訓練樂生,數年後,善化始擁有十三音樂團。

  因此,目前可知蘇建琳對音律有一定研究。而閨怨版〈百家春〉歌詞哀怨,無法顯現春光良景,亦是促使他重填〈百家春〉動機。(註22)蘇版〈百家春〉填寫於南瀛後,先傳至彰化,再遠播臺東,筆者復又於臺北習得,因緣際會,幾乎繞遍全臺。

  2024年3月7日筆者邀請葉圭安、蘇家後代會面三重,暢談樂事,聊為一誌。感念先輩文采風範,追懷古調廢荒歲月;甲音未遠,人聲鼎沸,萬縷惆悵,無處可訴。何日可再重拾琵琶,點挑掄攆?或許「念人生」,「惟願春風,常到吉人家」。(註23)

註釋:
註1: 例如鹿港遏雲齋,可參閱蔡郁琳,《彰化縣口述歷史第七集:鹿港南管音樂專題》(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06年),頁109。
註2:此部分可參考宮尚妤,〈臺灣傳統樂曲【百家春】之研究〉(臺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碩士論文,2011年)。
註3:〈百家春〉,「78轉唱片」:https://dl.lib.ntu.edu.tw/s/78rpm/item/934684#?c=&m=&s=&cv=&xywh=-365%2C-83%2C2229%2C1646(2024年2月24日點閱)。
註4:有人謂:「百家春,我想這一首在黃教授、楊教授年輕的時候聽起來就是很羅曼蒂克的」,參見:李安和主講、翁佳音、張慧端、陳昭蓉記錄,〈第24次「臺灣研究研討會」紀錄:從音樂社會學來談臺灣的民族歌樂〉,《臺灣風物》,第33卷第3期(1985),頁107-114。
註5:葉圭安老師口述。
註6:蘇建琳(蘇友章),〈百家春詞、將軍令詞〉,《南方》,第182期(1943),頁11。
註7:唐德塹,《善化鎮鄉土誌》(善化:善化鎮公所,1982年),頁247。
註8:李孟勳,〈人物〉,收入張勝彥總纂,《善化鎮志》(善化:善化鎮公所,2010年),頁706。
註9:林玉茹、王泰升、曾品滄,《代書筆、商人風-百歲人瑞孫江淮先生訪問記錄》(臺北:遠流,2008年),頁227。
註10:洪調水,《冰如隨筆集》(臺南:洪銘盤,1969年),頁96。
註11:本處參考《南瀛漢藥店誌》,並經蘇啟昌、蘇啟寅老師補正。參見謝明俸,《南瀛漢藥店誌》(新營:臺南縣政府,2009年),頁278-279。
註12:洪調水,《冰如隨筆集》,頁96。
註13:呂建德編,《零磚碎瓦集》(善化:呂建德,1976年)。
註14:王世雄編,《珍藏灣裡街百年影像-20世紀善化影像》(善化:喜年年攝影,2007年),頁29
註15:蘇德潛、蘇銀河編,《蘇太虛紀念誌》(善化:蘇哲夫,1984年),頁140-141。
註16:洪景星編纂,《善化詩社擊鉢精華》(善化:洪景星,2007年)。
註17:蘇東岳,〈贈蘇友章宗侄〉收入蘇德潛、蘇銀河編,《蘇太虛紀念誌》,頁89。
註18:洪調水,《冰如隨筆集》,頁96。
註19:李孟勳,〈文藝〉,收入張勝彥總纂,《善化鎮志》,頁578。
註20:洪調水,〈冰如隨筆集〉,《南瀛文獻》,第4卷第2期(1958),頁62-69。
註21:蘇建琳(蘇友章),〈善化雅樂十三音之由來〉,《南瀛文獻》,第5卷第1期(1959),頁92。
註22:蘇啟寅老師口述。
註23:本文承葉圭安、蘇啟昌、蘇啟寅老師指正。

參考書目:
1.專書
蔡郁琳,《彰化縣口述歷史第七集:鹿港南管音樂專題》。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06年。
唐德塹,《善化鎮鄉土誌》。善化:善化鎮公所,1982年。
張勝彥總纂,《善化鎮志》。善化:善化鎮公所,2010年。
林玉茹、王泰升、曾品滄,《代書筆、商人風-百歲人瑞孫江淮先生訪問記錄》。臺北:遠流,2008年。
洪調水,《冰如隨筆集》。臺南:洪銘盤,1969年。
謝明俸,《南瀛漢藥店誌》。新營:臺南縣政府,2009年。
呂建德編,《零磚碎瓦集》。善化:呂建德,1976年。
王世雄編,《珍藏灣裡街百年影像-20世紀善化影像》。善化:喜年年攝影,2007年。
蘇德潛、蘇銀河編,《蘇太虛紀念誌》。善化:蘇哲夫,1984年。
洪景星編纂,《善化詩社擊鉢精華》。善化:洪景星,2007年。

2.期刊論文
李安和主講、翁佳音、張慧端、陳昭蓉記錄,〈第24次「臺灣研究研討會」紀錄:從音樂社會學來談臺灣的民族歌樂〉,《臺灣風物》,第33卷第3期(臺北:財團法人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1985年9月),頁107-114。
蘇建琳(蘇友章),〈百家春詞、將軍令詞〉,《南方》,第182期(臺北:南方雜誌社,1943年9月),頁11。
洪調水,〈冰如隨筆集〉,《南瀛文獻》,第4卷第2期(臺南:臺南縣文獻委員會,1958年6月),頁62-69。
蘇建琳(蘇友章),〈善化雅樂十三音之由來〉,《南瀛文獻》,第5卷第1期(臺南:臺南縣文獻委員會,1959年3月),頁92。

3.碩博士論文
宮尚妤,〈臺灣傳統樂曲【百家春】之研究〉。臺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碩士論文,2011年。

4.網路資料
註3:〈百家春〉,收入「78轉唱片」:https://dl.lib.ntu.edu.tw/s/78rpm/item/934684#?c=&m=&s=&cv=&xywh=-365%2C-83%2C2229%2C1646(2024/10/28點閱)。
 

新書出版

《臺灣文獻》季刊75卷第3期
出版日期:2024年9月
出版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ISSN:1016-457X
定價:新臺幣300元
內容簡介:
  《臺灣文獻》季刊75卷第3期已發行,本期發表【研究論文】5篇、【田野調查】2篇,其中有新竹隆恩圳、臺灣礦工至西表島工作的歷史,還有關於冷戰時期媒體人訪美遊記、綠島政治犯陳澄銓案、臺南文人盧嘉興之研究。田野調查則走訪澎湖的上元祭以及苗栗古墓等。歡迎對相關議題有興趣的專家、學者及學生參研。

目錄:
【研究論文】
臺灣水租的空間分佈與歷史變遷:以新竹隆恩圳為中心的考察(1718-1921)/李進億
近代能源需求下的西表島煤礦與臺灣礦工流動/蔡承豪
媒體之眼:臺灣冷戰時期訪美遊記的視角/林淑慧
綠島新生訓導處陳澄銓案研究/謝英從
盧嘉興編撰臺灣歷史人物傳記的特色與動機/楊素姿

【田野調查】
清代至日治時期苗栗縣公館鄉古墓之田野踏查/羅永昌
地方節慶文化資源運用探討:以澎湖上元平安龜為例/莊凱証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
https://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總店,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85號,04-22260330。
https://www.wunanbooks.com.tw
※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文化資產的耕耘者-周宗賢訪談紀錄》
口述者:周宗賢
訪談整稿:謝東勝、陳惠芳
出版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24年9月
ISBN:978-626-7470-38-1
定價:新臺幣400元
內容簡介:
  人類文明發展過程除文字紀錄外,口述歷史仍為重要傳承形式之一。近年來歷史研究領域日益廣泛,傳統檔案史料無法全面呈現紛繁複雜的歷史萬象,透過歷史事件見證人的親身經驗與詮釋,為許多隱諱不彰的史事,尋得根探證據,不僅豐厚歷史的內涵,更增添歷史新意。

  淡江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宗賢因創辦人張建邦校長一席話:「學歷史或教歷史應該由近而遠,從自身所處出發,能夠更有親切感,更能理解所學。」的啟發,投入臺灣史教學研究,進而藉由臺灣史系列講座與諸多學者專家精進學習,探究歷史新視野,更不負所託傳承淡江歷史系獨具的教學特色—臺灣史文獻講座與校外古蹟參訪活動,並加以發揚光大。周教授跨足深耕臺灣古蹟,足跡遍及臺灣本島或離島等多處古蹟,在《文化資產保存法》實施前,1979年便接受基隆市政府委託,執行「二沙灣砲臺調查研究修復計畫」,成為國內文化資產保存的先鋒;1983年周教授擔任由內政部與文建會(文化部前身)共同辦理之「臺閩地區第一級古蹟鑑定審查會議」審查委員,審定臺南市赤崁樓、臺北縣淡水鎮紅毛城等15處列入一級古蹟。

  常居淡水的周教授,對於在地古蹟保存更是不遺餘力,鑑定過淡水20餘處的古蹟遺址,並出版《淡水:輝煌的歲月》一書,詳述淡水四百年的歷史風華,讓民眾以不同的面向重新認識淡水的文化資產。

  本書口述採訪周教授家世、成長歷程、學術經歷、古蹟保存維護、研究著作等,以古蹟視角出發,引領民眾認識在地歷史文化,喚起國人對文化資產保存的意識。

展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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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務訊息

圖1:本館黃宏森館長致詞
2024年獎勵出版文獻書刊頒獎典禮
圖1:講座曹銘宗老師
臺灣文獻講座回顧:臺灣美食小吃的多元混融與創新
圖1:講座王政文副教授
原住民族專題系列講座回顧:十九世紀臺灣漢番族群與基督徒社會網絡的形成
 

館藏介紹

《臺灣全志.卷七外交志.國際組織篇》
書名:《臺灣全志‧卷七外交志‧國際組織篇》
著者:李福鐘
出版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15年6月
內容簡介:
  本國際組織篇乃在敘述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至臺灣後的50年間,參與國際組織的情形。由於二次大戰結束以來,全球國際組織中最重要者非聯合國莫屬,因此本篇論述主軸,基本上圍繞在聯合國的主題進行。全篇共分為五章,分別為參與國際組織對臺灣各方面發展的重要性、退出聯合國前參與國際組織狀況、聯合國席次保衛戰、退出聯合國後參與國際組織之障礙與因應對策,以及務實外交暨參與國際組織。
2024年9月份編目上架圖書
  2024年9月份編目上架之圖書計20種20冊、期刊計20種20冊,內容涵蓋本館近期蒐藏及採集入館書刊。書目詳見本館圖書資訊查詢系統https://library.th.gov.tw/opac895/index.aspx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黃宏森
行政指導林明洲
總 編 輯胡斐穎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鄭文文、廖學恆、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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