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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人文生態學習策略聯盟」大會師活動
  本活動訂於10月31日(星期六)在本館園區廣場舉行,活動內容包括98年度學習護照發表會暨97年度學習護照第2次抽獎及「咱ㄟ好厝邊‧逗陣來七迌」健行活動。「咱ㄟ好厝邊‧逗陣來七迌」健行活動採現場報名,備有500張摸彩劵,送完為止。上午8時30分由本館出發,沿大埤街行進抵達南投酒廠,稍事休息、參觀、憑摸彩劵兌領冰品1份後,再循原路線於10時30分前返抵本館園區參加「2009-2010放足人文生態」學習護照發表會及97年度學習護照第2次抽獎、假日民俗文物、文獻市集及健行摸彩等精彩活動,健行活動獎品有腳踏車、美食餐券、咖啡禮盒…等,並可憑摸彩劵兌獎聯兌換中式小吃餐盒1份(限量500份,領完為止),歡迎適合健走、熱愛休閒活動之民眾,不分年齡、男女老少及全家親子,大家逗陣來七迌!
民俗文物、文獻市集活動
  為增加社會大眾對臺灣歷史文獻及文物的認知,提升文化素養,本館配合人文生態學習策略聯盟大會師並結合地方產業及災後農產推廣,辦理假日民俗文物、文獻市集。

時間:98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地點:本館臺灣歷史文化園區廣場

*歡迎大家相招蒞臨參加*


活動內容:
1.臺灣民俗文物、文獻史料展示、交流及推廣。
2.邀請策略聯盟單位、南投縣各農會及災後重建地方產業展示、行銷。
3.辦理彩繪臺灣歷史文化園區寫生比賽。
4.臺灣史有獎徵答。
  
  本次文獻市集陸續有台中縣文化推廣協會、嘉義市文物學會、懷舊文物聯誼會等單位熱烈參與;地方產業則有捏麵人、影雕、編織及拼布等產業參與;另外南投縣各農會及特有生物中心等策略聯盟單位也將於現場行銷農特產品及單位展示主題宣導行銷。

◎相關活動程序及內容請參閱民俗文物、文獻市集活動程序表及簡章
臺灣總督府檔案與地域史研究
時間:98年11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2-5時。
地點:本館文獻大樓二樓簡報室

講師:中央研究院陳研究員秋坤
●屏東縣人。美國史丹福大學博士。
●中央研究院環境史研究群召集人。
●研究領域﹕清代臺灣拓墾史、明清地權和租佃制度,南台灣地域發展史和客家社會研究等課題。
●曾出版《清代台灣土著地權》、《大崗山古契約文匯編》等著作。目前正從事清代屏東地域社會研究。

講題大綱:

一、“臨時土地調查局”(1903)與屏東地區的地權糾紛
1.盧林李墾號佔墾長治庄業(上淡水社屬地)﹕盧愧如墾戶與客佃訟案
2.墾戶施世榜家族佔墾萬巒大庄(力力社屬地);(施士安佔墾阿猴社)
3.蔡俊佔墾萬丹濫濫庄草地(下淡水社屬地)
4.閩主客佃地權結構
5.族群分類與社會秩序

二、“六堆庄圖”(1895)與屏東平原閩、客關係

三、總督府檔案與地域社會研究
1、大台南勢力圈的差序格局﹕市場網絡、信仰組織與政治經濟勢力
2、家族歷史的迷失環節﹕族譜、祭祀組織和家族公產
3、地域社會秩序的重建﹕宗族、管事與庄長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8年11月5日止
錄取人數:100名
錄取名單公布:98年11月 6 日

報名表:請自相關檔案下載
聯絡人:張麗玲,電話:049-2316881轉321,傳真:049-2317782

竭誠歡迎共襄盛舉,報名參加。

參加人員可登錄研習時數3小時
 

悅讀檔案

圖一 邵族《凱旋之歌》
從「臺灣府誌」看熟蕃歌謠
《「臺灣府誌」に見る熟蕃の歌謠》
佐藤文一編著
昭和11年(1936)4月民族學研究第二卷第二號刊行

  早於清人來臺時期,臺灣原住民族群被區分以「生番」及「熟番」來做稱呼。而「熟番」泛指歷經時代變遷及數百年來的通婚交流後,居住於平地之漢化族群,即為現代所稱的平埔族群。因其風俗習慣、語言等文化受漢人文化影響頗深,以致在其歷史傳承上十分不容易。

  本次介紹佐藤文一所著之《「臺灣府誌」に見る熟蕃の歌謠》即為其一。當時,作者以熟蕃族群之語言做出有系統的分類,分別為以下九族(括弧中為支族):Kabaran(噶瑪蘭族)、Ketagalan(凱達格蘭族)、Taokas(道卡斯族)、Pazeh(拍宰海族)、Papora(拍瀑拉族)、Babuza(巴布薩族)、Sao(邵族)、Tsulosen(諸羅山族)、Siraia(Makatao)(西拉雅族(馬卡道族))。

  當時的平埔族群語言因漢化嚴重,再加上代代以口耳相傳,少有文字書面記載而逐漸消失,只有噶瑪蘭族、拍宰海族、邵族依然保有些許自族語言(僅家庭內使用),其他族群的語言多已本島化,因此,在找尋歌曲之文獻記載上實為困難重重。故作者主要仍以大正11年5月10日臺灣經世新報社發行之「臺灣全誌」中第一卷「臺灣府誌」內容作為主要參考來編寫。
  編排的方式為由臺灣南部至北部的各主要部落群(社)中選出一首歌謠來作介紹,每首並以本島不同發音或語言做詮釋表現(見圖三),其排列順序為:
一、 以廈門音或福建音之「白話」做為表音文字或發音記號
二、 再加以使用羅馬拼音表現讀音
三、 蕃語漢譯
四、 日語意譯

  再以本書收錄的部落群歌謠的地區性來說,則包含當時的:
1. 臺北州:淡水各社
2. 新竹州:後壠社、竹塹社
3. 臺中州:東螺社、大武郡社、二林社、大突社、馬芝遴社、南社、阿束社、南北投社、半線社、大肚社、牛罵社、沙轆社、猫霧捒社、蓬山八社
4. 臺南州:大傑巔社、新港社、茄藤社、蕭壠社、麻豆社、諸羅山社、哆囉嘓社、打猫社、他里霧社、斗六門社、大武壠社、西螺社
5. 高雄州:武洛社、下淡水社、搭樓社、阿猴社、上淡水社、力力社、放(糸索)社、瑯(王喬)社

  綜觀而言,曲中最常見的題材為與酒有關之歌曲,如狩獵、新年節慶、豐年祭、耕作、祭祖、結婚、宴客等,其次則為與戀愛有關;另外也有水患、迎擊敵人、親睦等類的歌曲。歌曲的內容偏向敘事性的風格,而且在在都顯露出他們純樸質真的性格。

  這些歌謠都非常地生活化,與平埔社會緊緊相融,從這些曲調當中,我們可以窺見他們常透過吟唱表現內心的喜怒哀樂,也可看出其族群社會衍生出的自然觀、世界觀、人生觀、戀愛觀等獨特的視點。本書收錄了記載於臺灣府誌上所見的平埔族曲歌謠,且加上語音及譯文注解,除了保存部份已散失的平埔語言之外,也可謂為研究考察臺灣平埔族群的重要文獻之一,並有助於讓我們瞭解當時的族群環境及社會變異。
走狗介紹錄(行政長官公署檔案519000350019)
從「皇民」到「走狗」
  皇民化運動係指二戰期間因戰爭需要日本殖民統治者對殖民地人民施行的一系列同化運動。以「灌輸徹底的皇國精神,振興普通教育,匡勵言語風俗並培養忠良帝國臣民素質」為目的。1940年開始「改姓名」運動,加強「日本精神涵養」並禁止學校漢文課程教學、廢止報紙漢文欄、禁止臺灣傳統音樂戲劇。更甚者,1941年成立皇民奉公會。奉公會宣稱「臺灣一家」的理念,其組織與總督府行政機構表裡一體,故以整備地域組織為始,漸次及於經濟、文化等職能組織。在地域組織方面,建立起包括支部、支會、分會、區會、部落會、奉公班的嚴密組織,滲透到每個家庭、每個個人,可謂積極網羅民間各階層人士。
  
  經過時間推移,政權改弦易轍,結束日本統治後的臺灣,緊接而來的是陳儀主政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簡稱長官公署)。一年八個多月的長官公署,主要的任務在於行政組織的接收與重建工作的推展。對於人民在日治時期參與皇民奉公會組織之經歷,視為非法行為,擔任公職者一經查舉予以免職。長官公署檔案中有專卷「調查曾任皇民奉公會工作者」,內記述各單位查舉曾任皇民奉公會組織人員及處理情形。如:1946年12月高雄縣財政處密函中國國民黨臺灣省執行委員會,附送屏東市民柯○○舉報高雄縣政府財政科科長孔○○與第一稅務稽征所所長王○○曾任日人時代皇民奉公會生活部長,積極推行皇民化運動壓迫同胞…。等諸如此類。

  至1947年228事件結束後,臺灣島內民心浮動,行政長官陳儀多次指出皇民奉公會人員是背後的煽動者,為此公署警務處曾密電各縣市警察局,為明瞭228事件後各地不良份子流氓以及過去皇民奉公會職員與其他日本御用紳士參加非法活動情形,特製發「臺灣省各縣市不良份子及流氓調查表」暨「臺灣省各縣市過去皇民奉公會職員及其他日本御用紳士調查表」,以造冊控管。

  以上總總清算措施,正如丘念台所言:如逐一清算臺人在日治時期的行為,將使臺省人才無一可用,各機關非全用外省人不可!
圖1:〈清國歸化米人_在基隆地所取戾_關__件〉(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00920160241)
容閎來臺灣時間與次數之蠡測
  容閎(1828年11月17日-1912年4月21日)(註1),字達萌,號純甫,廣東香山縣南屏村(今珠海市南屏鎮)人。1847年,容閎、黃寬與黃勝三人一同前往美國留學。容閎赴美後於麻省之孟松預備學校(Monson Academy)就讀,1850年畢業後入Yale大學,為首名於Yale大學就讀之中國人。1852年,容閎入籍美國,並於1854年獲文學士畢業。他並不是中國學生留學美國的第一人(註2),容閎曾自言「以中國人而畢業於美國第一等之大學實自予始」、「以第一中國留學生畢業於Yale大學」。1855年回到中國,至1863年奉曾國藩之命,到美國購置機器,於1865年圓滿完成使命回國後,開設了「江南製造總局」。1872年夏,首批30名學生乘船前往美國,容閎被任命爲留學事務監督,長期駐美,專管留美學生事務。1895年容閎在上海,試圖實施開設銀行和修建鐵路的計畫,但以失敗收場。容閎其後結識康有為、梁啟超等人,於戊戌維新之中支持維新派,並參與維新派之政變。事敗後容閎被清政府通緝,逃往香港。1900年,在上海參加唐才常召集的「中國議會」,當選議長(副議長嚴復)。1909年容閎在美國出版英文自傳《My Life in China and America》,1915年由惲鐵樵、徐鳳石翻譯為《西學東漸記》。1910年邀孫中山赴美商談,表示支援革命。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孫中山請容閎歸國。但1912年4月21日,容閎於美國去世。容閎一生可說是與中國的西化與革命同步。

  探討容閎的文章非常多,包括容閎是不是中國首位留學生?是不是中國留學生之父?例如高宗魯先生的〈有關容閎的史料問題〉一文等。(註3)本文目的不在廣泛探討容閎的生平,而是希望探討容閎與臺灣的關係。容閎到底來臺灣幾次?在臺灣留下哪些記載?

  研究者朱真一對容閎素有研究,他據陳政三翻譯之《北臺封鎖記:茶商陶德筆下的清法戰爭》,得知容閎早於同治5年(1866)代表Field & Hastis公司到基隆採勘煤礦。(註4)但是這些文字並非陶德本文,而是陳政三翻譯該書所做的註解。朱真一認為雖然不知資料來源,但是陳政三一定看到此一資訊的出處,才會這麼註解。總言之,據朱真一之敘述,容閎兩度來臺灣,一次是清同治5年(1866),一次是明治34年(1901)。

明治34年(1901)容閎到臺灣
  容閎到臺灣可以確查的是明治34年(1901),容閎自傳《西學東漸記》僅說在當年春天到臺灣,實際日期應該是1月中旬。《臺灣日日新報》〈嘉賓戾止〉報導「前清國出使美國大臣容閎,粵東名士也。戊戌之間為南清改革派領袖,近以漫遊臺灣,下榻于臺北義和洋行。蓋買辦容祺年,其猶子也。容君識論風生,年已七十復有矍鑠是翁之概。粵人羇旅臺北,其未嘗見之者,聞容君來,皆願一識荊州以為快。」(註5)也就是說容閎此時來臺灣,已經70歲,住在台北義和洋行,沒見過容閎本人的廣東人,都想要與他見面。

  而其在台灣的活動除了接受《臺灣日日新報》的專訪〈南清改革派首領容閎氏を訪ふ(所謂中國議會の真相)〉,並無其他相關的報導。(註6)但是在容閎的《西學東漸記》一書中有容閎與兒玉總督的對話:
「子爵(筆者按:可能容閎記憶錯誤,當時兒玉總督是男爵)曰:『久仰大名,又數聞時人盛道君之事業,深以不得把晤為憾。今日識荊,異常欣幸,第惜初次晤面,即有一極惡之消息報君,茲抱歉也。』予聞而大異,急欲知彼所謂惡消息者,究為何事。子爵曰:『中國閩浙總督方有公文來,囑予留意,謂君設來此者,即倩予捕君送之中政府也。』…(予)以從容鎮定之態答子爵曰:『予今在閣下完全治權之下,故無論何時,閣下可以從心所欲,捕予送之中政府,予亦甚願為中國而死,死故得其所也。』子爵聞言莊重而對曰:『容先生幸勿以予為中國之警吏,君今請安居於此,慎無過慮,與絕不能聽君往中國就戮也。』…子爵復告予:『君之身命今甚危,惟若居臺灣在予治權之下,予必極力保護,當派兵為君防衛,不致有意外之變。』明日果有護兵四人來,夜間在予寓之四圍巡邏,日間逢予外出無論何時,此四兵必隨行,二居予前,二居予後,加意防護。予居臺灣數日承日人如是待遇,意良可感。」(註7)

  容閎認為此次與日本臺灣總督之談話,實為他一生中最值得紀念之事。但是此一會面並不見於兒玉總督的傳記之中。容閎見到兒玉總督,是否談到哨船頭土地之事,不得而知。

同治5年(1866)容閎到臺灣?
  朱真一據陳政三的說法推論認為「容閎於1866年去臺灣時,陶德及李春生都已在臺灣容閎及陶德1850年代末期都曾為Dent & Co.工作過。陶德也在那年任Dent & Co.的代理人,同一年聘李春生為買辦。1866年容閎來臺灣時,有可能見到他們兩人。」也就是確認同治5年(1866)容閎到過臺灣。

  據筆者查閱相關資料, Zheng Chantal於1996年發表的文章中也提到,容閎在1866年在臺灣時,他與美國人費爾(Field)及哈士迪斯(Hastis)合夥,開始煤礦與樟腦事業。(註8)可能陳政三與Zheng Chantal都是參考James Davidson於1903年發表的《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書中的資料而來。但是Davidson書中第178頁只寫到:「在1865年同時,美國人費爾(Field)及哈士迪斯(Hastis)開始在基隆經營煤與樟腦事業,兩人與容閎合夥,容閎後來晉升到高階文官,並且歸化為美國人。(…in 1865, and the Americans Field and Hastis who about this time started in the coal and camphor business at Kelung associating with them (Dr.) Yung Wing, a Chinese who later attained a high position official circles, and was eventually naturalized as an American citizen.)」也就是文字中只提到1865年容閎與Field and Hastis合夥在基隆的事業,並未提到1866年容閎到基隆。

  另外George Williams Garrington在1973年的《Foreigners in Formosa, 1841-1874》一書中,也是引James Davidson該段文字,並且談到人們可能會驚訝於1866年容閎出現在基隆(One might be surprised to learn of the presence in 1866 at Keelung of Yung Wing.)。而且Garrington依據容閎所帶領的留學生有6個人分發到開平(Kaiping)煤礦這樣的資料,得到「當然1866年容閎出現在基隆,當然關係著煤礦的技術性的發展。(Certainly Yung’s presence at Keelung in 1866 was concerned with the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of the coal mines.)」這樣的結論。(註9)這一說法有兩點待商榷。一是Garrington所參考的《A History of east Asisn Civilization II: East Asia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一書,雖然有提到容閎,但並沒有隻字片語敘述到容閎與基隆的關係。(註10)二是容閎所帶的留學生回國任職是1881年以後,但容閎是1866年購買煤礦,前後相差15年,有何證據說容閎與基隆的煤礦有技術性的發展。

  但是筆者一直不死心,持續尋找1866年容閎到臺灣的相關記載。終於在《臺灣總督府檔案》中,找到件名為〈清國歸化米人ヨンウイン在基隆地所取戾ニ關スル件〉(圖1)的文件,乍看似與容閎無關,但「ヨンウイン」即是Yung Wing的日語發音,而Yung Wing就是容閎的英文名字,所以這細查此一文件,確認內容即與容閎有關。

  該件文件是明治29年(1896)5月容閎代理人鍾勉之所提,向臺灣總督府訴願,要求基隆廣東垂遠堂管事黃長泰歸還佔用容閎的土地。(註11)該訴願書認為1866至1867年之間,容閎向Field & Hastis公司買到土地,該筆土地買賣手續係在上海,故於該處英國領事館辦理登記,土地權狀一直由基隆當地友人保管。(參見容閎代理人所提訴願書圖2-1至2-4)另從契字內容看,容閎所買的不只是土地,還包括獅球嶺的兩個礦坑。而該土地後來由垂遠堂出租給瑞記洋行作為貯煤場,並沒有作為費爾哈士迪司洋行的貯煤場。在光緒14年間容閎的堂兄弟容渭泉(註12)也到臺灣處理該筆土地。

結語
  這份文件有以下意義,一是可推擬容閎與費爾哈士迪司洋行關係。在當時外國人到臺灣都要與當地有關係、有地位、或熟悉當地情形的人合作結合,並由其出面買賣或租賃臺灣的土地。以容閎留學美國的背景與其當時在官場中的地位,似可幫助費爾哈士迪司洋行。二是以千圓土地之交易及處理,容閎本人仍在上海沒有親自到基隆的情形看來,容閎很可能只是一位外地的投資者而已。

  在同一文件中,有容閎的對造人所提出的契字,包括有同治6年(1867)容閎向陳得添、陳得祿買賣土地的契字。從該契字抄件中看到,容承業堂(即屬容閎所有)以佛銀1000圓買下哨船頭水坑口土地及獅球嶺煤炭洞兩處。(如圖3)而這些土地因為地契一直由在基隆的廣東人保管,所以產生複雜的土地權益關係(如圖4),所以容閎才會在明治29年(1896)委託代理人鍾勉之在廈門提出訴願書,臺灣總督府要求容閎本人或代理人親自辦理。其後在明治31年(1898)11月因為養子容尚謙與日本大藏省次官田尻稻次郎等有同學關係,容閎派便容尚謙來臺灣處理該土地事宜(註13),但是似乎並未能解決,所以才有明治34年(1901)容閎親自來臺處理一事。

  明治34年(1901)容閎來臺灣有人猜測他有一定目的,所謂事出必有因,但是容閎自己說:「應該有人會說我是抱著某種目的來臺灣的,事實絕非如此。因為我在上海之時,曾購買基隆哨船頭街一帶的土地,這一次就是為了處理這塊土地才留在這裡的,我和孫派人員的來臺灣是完全不同的。」(註14)但是當時滿清政府已經要追捕他,他是否會冒著生命危險來處理自身土地權益問題?又或者是因為參與反清事業,必須到臺灣從事活動,而以此土地問題作為藉口?否則兒玉總督何必以派人保護之名,行監控行動之實。

  總之,同治6年(1867)購買基隆的土地,成為他於明治34年來臺灣的理由。至於同治4年到6年容閎是否曾經來臺灣,仍是一個謎,如同白尚德(Zheng Chantal)所說:「在容閎自傳《西學東漸記》中,最令人驚訝的是完全沒有提到臺灣相關事情,而且似乎對1866到1870之間的事情非常謹慎小心。」(註15)容閎自己既然沒說,而相關史料總是片段的,似乎同治年間容閎來台否,有待更多史料問世。但據本文新閱讀到的資料研判,比較傾向同治4至6年容閎沒來過臺灣。



註1:《容氏譜牒》載容閎「卒民國壬子年12月23日」,換算成陽曆為1913年1月29日。惟據高宗魯考證及容閎墓碑均為卒於1912年4月21日。
註2:高宗魯,〈有關容閎的史料問題〉,《傳記文學》第36卷第3期,頁112-113。
註3:高宗魯,前揭文,頁111-116。
註4:朱真一,〈陶德(John Dodd)筆下的台灣(上)–對醫界、清法戰爭、容閎、劉銘傳等的補正〉,http://www.eastgate.org.tw/wp/?p=568,查詢時間2009年10月12日。
註5:《臺灣日日新報》明治34年1月15日日刊第4版〈嘉賓戾止〉。
註6:《臺灣日日新報》明治34年1月13日日刊第2版〈南淸改革派首領容閎氏を訪ふ(所謂中國議會の眞相)〉。
註7:容閎著,《西學東漸記》,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95輯,文海出版社印行。頁144-145。
註8:白尚德(Zheng Chantal),〈The Strange Tale of a British Colony on the Eastcoast of Taiwan in the Years 1868-1870〉收錄於《宜蘭研究第二屆國際學術研討會》,(宜蘭市:宜蘭縣立文化中心,民國86年),頁146。
註9:參見George Williams Garrington,《Foreigners in Formosa, 1841-1874》,Thesis (Ph. D.)--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Great Britain), 1973,頁239。
註10:參見John K. Fairbank、Edwin O. Reischaue、rAlbert M. Craig合著,《A History of east Asisn Civilization II: East Asia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1973第8版,頁第361-362。
註11:《臺灣總督府檔案》第92冊第16件〈清國歸化米人ヨンウイン在基隆地所取戾ニ關スル件〉。
註12:容渭泉,名闓,字達爽。父親容名嘉,是容閎之四叔,所以容渭泉與容閎是堂兄弟。容渭泉,誥授朝議大夫選用鹽運同知。道光16年生,光緒17年卒。其誥授誥授朝議大夫選用鹽運同知,可能是是其子容金獻獲五品軍功。參見《容氏譜牒》,(民國6年重修),第15卷頁25。
註13:《臺灣日日新報》明治31年11月18日日刊第3版〈的未易才〉。
註14:《臺灣日日新報》明治34年1月13日日刊第2版〈南淸改革派首領容閎氏を訪ふ(所謂中國議會の眞相)〉。
註15:白尚德(Zheng Chantal),前揭文,頁146。
 

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長命鎖
長命鎖
  又稱為「鎖片」,一般以銀或白銅製作,也有純金打造或玉製成,造型如古時的鎖。以前醫藥不發達,幼兒患病及夭折的比率高,給幼兒佩帶鎖片,有將幼兒的靈魂鎖住,避免惡靈將幼兒生命奪走的意念在裡面。有的人甚至把自己的孩子給神明做子女,借神靈之威趨福避邪,保佑小孩平安無事。因此有的銀鎖上面刻有神明的名字,如觀音佛祖、天上聖母等。

  鎖片的造型有兩面鼓起,雙面雕花,通常雕有吉祥文字,例如:長命富貴、吉祥如意、富貴壽考……等。也有簡單的只是一片銀片,兩面或單面雕有花樣。

  除了鎖型,也有製作成八卦或古錢幣造型的,也通稱鎖片。佩掛時綴在項圈之下,或以細鏈、繩帶相繫,懸掛在頸項間。
圖:扇袋
扇袋
  又稱「扇套」、「扇囊」,用以放置摺扇的佩囊。順著摺扇的造型,扇袋上端略寬下端較窄,以厚實的織物製成,外面繡有各式圖案,如琴棋書畫、吉祥花鳥等。絲繩縫綴在袋口兩邊或中央,可佩掛在腰間。流行於清末到日治前期,男子佩在腰間作為裝飾,另外在當時台灣婚俗中,男方下聘後,女方回禮時,除了送給準新郎從頭到腳的服飾外,也少不了扇袋。
 

臺灣人、臺灣事

圖一:明治42年(1909)官設埤圳獅仔頭圳區域圖;《臺灣總督府檔案》000109510010006
美濃地區獅子頭圳的沿革
  明治39年(1906),龍肚圳、中壇圳、柚子林圳、塗庫圳合併成獅子頭公共埤圳,其流域灌溉面積為七百多甲。明治41年(1908)以既有的獅子頭公共埤圳為主,官有獅子頭公共埤圳的範圍界定完成,於竹子門電廠完工後開始動工,明治44年(1911)興建完成。大正12年(1923)改制為獅子頭水利組合,大正13年(1924)合併了中圳埤公共埤圳;這兩次的改制,源於大正9年(1920)行政區域變革後,為求水利管理單位和行政單位的一致,建立以郡為管理單位的機制。昭和12年(1937)後,進入戰時體制的臺灣,採行以州統一管理的方式;昭和15年(1940)納入旗山水利組合。昭和19年(1944)改納高雄州水利組合。

  戰後,民國34年(1945)組織改為農田水利協會。民國40年(1951),頒布「臺灣省各地水利委員會設置辦法」,為水利委員會時期。民國44年(1955),水利法修改,成為公法人。民國82年(1993),由公法人改為政府經營。在行政的管理上,日治時期,組織下的成員只有參與權,管理是由官方所掌控;戰後,則採行組織成員自行選舉管理,政府為監督,直至改由政府經營。

  明治41年(1908),臺灣總督府開始高雄港的建設計畫,同年於竹子門設立發電廠以供應高雄港興建之所需,發電餘水用作為官有獅子頭公共埤圳灌溉用途,其灌溉總面積達四千多甲。又進行下淡水溪的整治工程,建造了龜山堤防等。官方色彩濃厚的三五公司,所屬旗下的南隆農場,正是得利於這兩項新建水利工程。官有獅子頭公共埤圳和龜山堤防,使得南隆地區從洪氾嚴重、佈滿砂石的荒野,改造成為灌溉便利的良田。也使官有獅子頭公共埤圳流經的平原地區,由一年一穫提昇為一年兩穫,更成為旗山郡下產量最大的稻米生產地。三五公司的南隆農場,作為官設移民村雖然失敗了,但旗下的當地雇工和由北部移居的客籍人士,卻成功的開發了南隆地區,也奠定日後發展為菸草種植重鎮的基礎。

  綜觀當時臺灣總督府於此地區的建設計畫,可說是思考縝密,並徹底運用開發出的各項資源。以興築港口之必要,建設了發電廠,以水力發電後之餘水,作為埤圳灌溉用,並搭配堤防之修建解決水利問題,使原野開發和官設移民村計畫得以順利運行。竹子門發電廠的建造與供電,使美濃至旗山進入電氣化時代,開啟新式工業的營運:旗尾糖廠、新式輾米工廠等。在諸項建設相互搭配下,建立現代化城鎮的雛形。

  今日的獅子頭圳,依然稱職地進行灌溉工作,同時已內化成為居民生活的一部份,婦女洗衣、孩童戲水於其中,這是多數污水渾濁的埤圳所不能看見的,也成為這純樸小鎮最美麗的一面。


參考書目:
《美濃鎮誌》高雄縣美濃鎮︰美濃鎮公所出版,1997年4月。
廖心華,2008,《美濃水圳之形成與變遷(1736–1976)》,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碩士
附註:本文照片為2009年7月24日作者進行六堆田野調查時實地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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