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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百年風華-臺灣五大家族特展」開幕
開幕時間:民國100年7月1日10時
開幕地點:本館文物大樓二樓大廳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4號)
展出期間:民國10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展出地點:本館文物、史蹟大樓各特展室

  臺灣的漢人拓墾,始自明末清初。在統治者政策引領之下,各時期均有不同特色,其拓墾型態,亦各自不同。除少數閩南士族,配合官府政策,遷移臺灣,進行土地經營投資之外,絕大多數的移墾者,多為白手起家,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經過若干世代之後,家族綿延,成為臺灣各地重要家族。近代的臺灣,向有五大家族之稱,以家族發跡歷史為序,包括板橋林家、霧峰林家、高雄陳家、基隆顏家、鹿港辜家等。

  這些家族的發跡,有個共同特色,即每個家族渡臺祖,都一如其他清初移民潮下的閩粵先民,在艱苦環境中奮鬥,終於出類拔萃,卓然有成,建立龐大家業。板橋林家移居淡北,經營米鹽致富,以大嵙崁山區土地開發為出發點,其子孫定居枋橋(板橋),土地開發愈廣。至林維源時代,更成全臺首富,且官拜太僕寺卿、全臺撫墾大臣。霧峰林家頂厝林文欽光緒年間中舉人,開啟林家走向文事之途,以林家為重心的詩社-櫟社,最負盛名;林文欽之子林獻堂為謀臺人福祉,領導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成立臺灣文化協會、號召募款創立臺中中學校;下厝林文察官至福建陸路提督、其子林朝棟抗法戰功卓著。高雄陳家的陳中和,經營米糖起家,首開臺糖外銷日本先聲。基隆顏家以經營礦業著稱,顏正春先以採金致富,至顏雲年、顏國年昆仲,奠立礦業雄厚基礎,並致力於人文。鹿港辜家由商而政,日治初期政界,辜顯榮推為巨擘。其子辜振甫貢獻經濟、外交,事功卓著。

  本館鑒於貫穿百年時空、帶動臺灣經濟起飛的五大家族,影響重大而深遠,規劃辦理「百年風華-臺灣五大家族特展」,配合建國百年系列活動,薈萃五大家族同時展出,且同步辦理學術研討會、史蹟勘考、出版圖錄等活動。另於開幕式當天,邀請明台高中合唱圑、南投詩易經學會及永豐宮國樂圑現場表演一新會歌及詩歌吟唱,並由南投郵局設立臨時郵局,提供「首日封」蓋紀念戳章活動,歡迎關懷臺灣發展的民眾蒞臨參觀、指導。
 

悅讀檔案

新竹縣知事櫻井勉建請臺灣總督乃木希典將辦務署由北埔改設於樹杞林的呈文(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01230100088)
決定北埔、竹東兩地發展榮枯的關鍵公文書
  近年來,新竹縣「北埔老街」已成為臺灣著名的旅遊景點,客家粄條、擂茶、蕃薯餅、客家菜餚等客家美食,廣受外地觀光客喜愛,不少民眾聞香而來;而金廣福、天水堂、慈天宮、姜阿新宅、姜氏家廟等民眾耳熟能詳的古蹟,在臺灣開發史上更是具有歷史意義。

  由此可知,北埔早在清朝時期就是一個漢人開發有成的客家庄。可是,現在只要從北埔老街開車五分鐘左右,經過分水龍這個坡頂後,下坡到達竹東鎮,可以發現竹東的發展卻是遠遠超過北埔。何以至此?彼長我消的起始何在?

  竹東舊名樹杞林。日本人初來臺灣統治時,沿襲清制,將臺灣地方劃分為臺北縣、臺灣縣(日人在臺復行民政後改為臺中縣)、臺南縣、澎湖島廳。臺灣局勢趨於穩定後,由於地方政務繁多,臺灣總督府遂於明治30(1897)年5月27日將地方制度由原來復行民政後的三縣一廳制改為六縣三廳制,於縣、廳轄下必要地點設辦務署(按:日文大多寫為辨務署,惟於日文漢字,辨、辦屬通用字),作為普及行政的下級機關。當時的新竹縣,並未在樹杞林設辦務署,而是設在樹杞林鄰近的北埔。由此可知,以北埔當時的開發歷史累積,似乎就順理成章地成為鄰近地區的行政中心。

  不過,經過近四個月的運作和觀察後,地方政府有了新的看法。明治30年9月22日,新竹縣知事櫻井勉上陳臺灣總督乃木希典,認為北埔並不是設置辦務署的理想地點,建請將辦務署改設於樹杞林。

  新竹縣知事所持的理由為:
一、就地勢險要處而言,北埔處於萬山之中,險則險矣,但其面積僅十餘町(按:一町約合九九‧一八公畝),不若樹杞林據山嶽,臨平原,扼鹹菜硼(按:今關西)、新埔等諸路而隱然成為新竹屏障。
二、就人民多寡而言,北埔部落之戶數有三千三百零八戶,樹杞林部落之戶數有四千三百二十六戶;北埔部落之人口有一萬七千一百九十一人,樹杞林部落之人口則有二萬三千九百一十人。北埔部落之戶數、人口數不及樹杞林。
三、就往返新竹縣廳所在地距離之遠近及人民交通是否便利而言,北埔、新竹間距離有五里(按:指日里,一日里約合三‧九公里)餘,特屬於山嶽地帶;樹杞林、新竹間距離有四里六町(按:一日里合三十六町,一町約合一0九公尺),大都屬於平原。
四、就市街之繁華程度而言,北埔庄為山間小村,戶數三百二十三戶,人口一千二百六十一人,惟宿舍少,物資匱乏;樹杞林街為平原上之大村,戶數二百六十六戶,人口一千二百四十八人,雖稍少於北埔,然宿舍多而物資豐裕,召集街庄長及辦理其它事項較為便利。
五、就貨物集散而言,北埔附近僅有些許物產,樹杞林則為五指山附近各村物產之輻輳地,自是不可同日而語。

  列舉這些理由之後,並將北埔(屬山南)、樹杞林(屬山北)兩地的戶數、人口作成比較表如下:


 北埔辦務署境內山南戶數人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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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庄社長
 役場位置   戶數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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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埔街    八九四   四、三四三
 南埔庄    五六一   二、七二七
 草山順興庄  四四七   二、四八一
 富興庄    四七一   二、六三九
 月眉街    六一六   三、一一二
 新城庄    三一九   一、八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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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計  三、三0八  一七、一九一

 
 北埔辦務署境內山北戶數人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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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庄社長
 役場位置 戶數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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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樹杞林街 一、0五一   五、四八五
 橫山庄    四二九   二、二九四
 田藔坑街   四四九   二、四一一
 九芎林街   六六七   三、五九0
 鹿藔坑庄   六五七   三、七六七
 沙坑庄    五七五   三、一一一
 石牌員山庄  五四八   三、二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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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計  四、三二六  二三、九一0


  臺灣總督府當局接受了新竹縣知事的建議,於是年10月14日,以府令第四十九號公布將新竹縣北埔辦務署遷移至樹杞林,稱為樹杞林辦務署。就這樣,一紙公文書,決定日後兩地的發展命運。
臨時臺北兵器修理所長上報廠區內有外國人樓房(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00280200191)
談臺灣總督府早期購買土地實例
  劉銘傳主掌臺政之時,曾在臺北設立軍械機器局,其設立的主要目的是在製造及修理全臺所需的軍械,並兼製造鐵路所需各項設施。在技術上,主要雇用德人畢第蘭(Bityran)擔任技監。清治時期,畢第蘭先在光緒19(1893)年9月,向機器局租用局內洋樓,隔年2月更得寸進尺,洋樓成為他的私產,只需繳交土地租金而已。因之形成廠區內竟有外國人私有洋樓的不可思議現象。何以如此?極有可能是因清朝政府技術受制於畢第蘭,遂讓畢第蘭有予取予求的機會。

  日本取得臺灣那一年即明治28(1895)年,日本陸軍將機器局改名為臨時臺北兵器修理所,所長南部茂時曾上報陸軍局長大島久直表示:鄰接本兵器修理所所轄地西方,有西洋住宅,其土地與本所共用出入大門,觀諸圍牆及建築上應屬本所所轄地,然今日為外國人居住,頗有不便之處,且攸關日後作業計畫之處甚多。大島陸軍局長轉請水野遵民政局長調查實際狀況,一直到隔年2 月,奉水野民政局長之命進行實際調查的臺北縣知事田中綱長函覆如下:

北門外舊機器局廠區內之西洋式住宅,現為中國政府聘僱之德國人畢第蘭之住家,因其住宅係在公有地內,故一見即知其係公有房屋。去年八月左右,柴原參事官曾為此事與畢第蘭交涉,彼表示該住宅係向中國政府購買,其建地係與中國政府簽訂租用九十年契約,並提出兩張文件,經查驗該二張文書皆係中國政府發給之讓與證明書或契約書,為證明此事無誤,需再具備若係租用九十年之契約,依規定應有每年向政府繳納地租之收據。經通知其提出證明文件後,彼答覆曰:在中國習慣上,有關信用上之收受,類如地租收據,皆不請發。因不能判定確為其私有之事實。而畢第蘭本身,亦確知該房屋係臨時台北兵器修理所所必須之物,曾請求給與其他與其住宅及建地相當之土地。大久保參事官回答謂:在此以前查驗之證明文件,尚不能認定為確實之證明書,還要請求在他處換給與該房屋及建地相當的土地,實難應允。基於上述原因,且畢第蘭在現住處,即該房屋後面,以自費建造有噴水池及四面牆壁,估計須給與壹仟圓,始有可能請其將房屋交出。擬請撥發前述金額壹千圓,以憑辦理,特此申請。
明治二十九年二月五日 臺北縣知事 田中綱常
代理民政局長
內務部長 牧 朴真殿


  以後的進展是陸軍方面同意支付壹仟圓,經由臺北縣官員之手交給畢第蘭後收回該建築物及建築用地。本事件雖只是日本來臺初期收回官方所有土地案例之一,但卻幾乎成為以後臺灣總督府採行土地政策的慣例,亦即儘量將土地收歸官方所有,除非持有清治時期官方發給的證明或其他可認證的證據,才能取得業主權。所以在明治30(1897)年代進行的土地調查以及明治末期大正初期進行的林野調查,都讓官方取得極多的土地。官方有需要民地時則設法要求民間捐贈。儘管曾經開放林野、荒地供民間開墾或購買,但臺灣人大體上只能取得小面積土地而已。

  因為有上述原因,依據臺灣總督府所留下的土地(以甲計算)資料顯示,在昭和17(1942)年時,臺灣地區總體面積是370萬7千餘甲,其中國有土地即占有247萬甲以上,民有土地只有122萬9千5百餘甲,民有地約僅佔3分之1而已。昭和17年時二次世界大戰已經發生,因軍需之故,各軍事設施用地應該增加許多,而日本戰敗之後,包括國策公司臺灣拓殖株式會社、臺灣製糖株式會社在內,諸多日本公民營企業所有資產都被接收,所以在民國34(1945)年以後,國有土地應該會較前述數字增加不少。然以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採行的土地政策是儘量將土地收歸官方所有,而臺灣光復後的土地政策則迭有變遷,媒體多年來屢有關於中央或地方縣市政府、國營事業機構、鄉鎮市公所出售公有土地的訊息,其中甚多有牽涉利權關係的報導。因此,檢視從民國34年10月25日國民政府接收迄今,臺灣公有地和民有地的比率和日治時期有什麼改變,筆者一直都認為是個頗值得探討的有趣問題。
《台灣省農田水利》封面
《台灣省農田水利》
作者: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耕地科編
發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耕地科發行
出版年:民國35年10月

  臺灣位處亞熱帶地區,年平均降雨量約2,500公釐,然而雨量過度集中在梅雨季和颱風季,致使每年5至10月的雨量佔全年的75%以上;又因山高、河短、流急,導致集水區的運涵能力相當有限。臺灣西部平原一遇急風豪雨則易氾濫,一入旱季又易乾枯見底,屢屢為洪潦旱害所困。因此,利用灌溉系統來穩定供水和減少洪患的農田水利事業,對臺灣早期農業發展貢獻極大。

  水利事業為農業生產的基礎,對安定社會與促進臺灣經濟發展影響深遠,故日治時期自大正9(1920)年起即開始進行灌溉排水事業之調查。戰後初期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同樣明白農田水利對農業發展的重要性,對此乃承繼日治時期的工作項目,如米榖增產工程、旱地改良工程等,並積極修復因戰亂而損害之水利設施。

  本館典藏《台灣省農田水利》一書,乃是記錄戰後初期臺灣農田水利事業的重要資料。全書共分為6個主題,首先「一年來臺灣農田水利」記述民國34(1945)年11月至35(1946)年10月農林處耕地科於農田水利方面所做的工作內容,一是在業務工作上修復已有工程、完成新興工程、獎勵小規模農田水利設施,另一在調查工作上進行灌溉用水調整調查、土地改良調查、經濟調查。第2個主題是「臺灣省農田水利事業改革意見書」,此是有鑑於水利設施對農產增產具有重大之意義,故建議將執行農田水利行政之農林處耕地科擴充範圍改組為農田水利工程局,其工作項目類分為農田水利工程、新村建設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其後的4項「三星地方土地改良工程概要」、「員林地方土地改良工程概要」、「高雄(鳳山)地方土地改良工程概要」、「鹽埔地方土地改良工程概要」,為民國36年度臺灣省農田水利的重點工作,其為延續日治時期土地改良政策以及戰後獎勵從事小規模農田水利工程。土地改良之對象包括旱田、含鹽地帶等地,欲將各該地轉換成良田並擴大耕地面積,並修築灌溉排水工程,以期增加生產,解決米荒,安定民生。

  本書除文字紀錄外,另有詳細的圖表作為佐證,如「三星地方土地改良工程計畫圖」、「員林地方土地改良工程計畫圖」、「鹽埔地方耕地工程計畫概要圖」等,以便讀者對各農田水利工程的空間有所認識;又如「高雄地方土地改良事業區域受益面積及工程前後期作別面積表」,以利讀者瞭解修築農田水利設施的功能與意義。總括而論,《台灣省農田水利》可提供戰後初期臺灣農田水利的相關資訊,有助於對水利事業的認識及研究。
 

民俗文物小常識

櫥仔腳(臺灣文獻館 臺灣先民智慧文物展 李駿濤拍攝)
櫥仔腳


  早期的菜櫥是以木製或竹製的,縫隙很大,難免會有螞蟻入侵,壞了整盤菜餚或其他食材。為防阻蟲蟻沿著櫥腳爬上菜櫥內,便在櫥腳下放防蟻墊,稱為櫥仔腳。櫥仔腳大多用陶瓷製品,也有石製,多以圓形為主,小槽盆中間加桌腳踏,使用時在腳踏四周漕內注水,蟲蟻便不能接觸到櫥腳了。
灶腳椅
灶腳椅


  在廚房的大灶燒飯煮菜時,從生火到控制火候,經常需要彎腰或蹲下,或者刷洗挑撿等操作,需要藉一張矮凳來節省體力,這種置放在廚房的矮凳通稱為灶腳椅。灶腳椅重實用,不講究做工,通常較粗糙,有木製(矮的椅鼓頭)、竹製(竹椅頭仔)或陶磚燒製,椅面則方、圓、長方和橢圓等形狀皆有。
 

臺灣人、臺灣事

辜顯榮親筆商業書函
鹿港辜家之產業經營與社會公益
  
  辜顯榮於光緒10(1884)年開設嘉成、嘉益兩個糖號,前往南京、上海、漢口、香港等各大商埠貿易。光緒18(1892)年,除了糖之外,也兼賣臺灣煤炭。由此可知,糖業經營是辜顯榮的本行。日治時期,辜顯榮名下的產業經營更橫跨樟腦、船舶、食鹽、製糖、土地開發等諸多領域。

產業經營
  樟腦是臺灣重要特產之一,咸豐10(1860)年,臺灣開港後,漸成為出口大宗。光緒11(1885)年臺灣建省後,因財政困難,腦務經營遂收歸官辦,並設置全臺腦磺總局,所產樟腦悉歸官局,再售予商人。

  日本領臺後,明治28(1895)年10月,日令第二十六號頒布「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要求業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通過者37人,辜顯榮也是其中之一。明治30(1897)年1月,辜顯榮將與其他股東共同經營的大和行加以併購,成為獨資事業,應是此次取得樟腦製造許可證的結果。大和行專營樟腦製造販售,也兼食鹽經營。本店設在鹿港街,臺北分店則在艋舺。之後又陸續在新竹、苗栗、臺中、彰化設立分店,業務愈為擴張。

  由於大和行的樟腦事業不斷擴大,為了改善樟腦運輸問題,辜顯榮先購進一艘名為「大義丸」客貨兩用的蒸氣船,往來於艋舺、鹿港之間,並停靠沿岸幾個重要港口。「大義丸」正式見諸公告時間為明治31(1898)年12月8日。除大義丸外,辜顯榮尚有中國式木船「長裕丸」、蒸氣船「大誠丸」兩艘。

  明治38(1905)年日俄戰爭,臺灣總督府唯恐遭到波及,乃加強戒備,辜顯榮也帶領艄船巡視臺海,備妥五、六十噸級帆船十二艘,每船配載八名船夫。辜顯榮則坐鎮淡水,負責指揮調度,圓滿達成任務。事後,並派出帆船五艘,負責清除之前布置的水雷。關於巡防始末,辜顯榮曾提及清除水雷的船隻有大經、大濟、大義、大吉、大成等號,大義號確為辜顯榮所有,其他四艘也可能是。

  日本領臺之後,積極推動製糖業的發展, 明治33(1900)年,在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的促成下,日本三井成立臺灣製糖株式會社,資金額一百萬圓。辜顯榮早年從事小資本糖業經營,此時晉身富紳,財力雄厚,也成為臺灣製糖株式會社的投資者之一,更是他畢生的核心事業。

  明治35(1902)年6月,臺灣總督府頒布「臺灣糖業獎勵規則」。明治36(1903)年,再頒布「製糖獎勵規程」,積極發展新式製糖工業,陳中和集資在高雄大寮創立新興製糖株式會社,辜顯榮獨資在中部設置小型製糖廠「大澤糖廍」,之後又陸續設立番薯庄糖廠、收購頂寮糖廠、設立三省庄大豐分館及連交厝糖廠、收購大排沙製糖公司、收購二林製糖、烏塗仔製糖。大正7(1918)年,辜顯榮在東京設大和分行,從事砂糖的國際貿易,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獲利達一千五百萬圓之鉅,大正9(1920)年,辜顯榮再投資五百萬圓,獨資創設大和製糖株式會社,後為日資的明治製糖會社購併,轉任該公司監察人。

  明治37(1904)年公布廢除大租權,確立以小租戶為業主。同時,依據「臺灣事業公債法」,發行公債以收買大租權。地主因不解公債性質,往往心存觀望,紛紛削價脫售,除臺灣銀行派員收購外,辜顯榮也設立大租公債收購所,以相當之價格予以收購。後由吳汝祥與其他地主商量,決定以公債作為創立銀行的準備金,並於大正3(191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彰化銀行,辜顯榮為四位監察役(監察人)之一。

社會公益
  辜顯榮多元的事業體系,為辜家帶來龐大的財富,而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也是事業家奉行不渝的法則。辜顯榮為臺灣有數富豪之一,在社會公益的捐助上極為眾多,據《辜顯榮翁傳》尚留有部分捐款明細,足資參考,茲節錄金額超過兩千圓者如次:

捐款明細
  在各項捐款中,值得一提的是臺北孔子廟的創建。清代臺北城內舊有之孔子廟,於日本領臺後,因為都市計畫而予以拆除。臺北人士因而組織崇聖會,倡議重建孔子廟。大正14(1925)年2月8日,崇聖會召開籌備會議,推選辜顯榮為議長。同年11月2日正式興工,至昭和3(1928)年11月24日竣工,總工程費計三十萬圓,辜顯榮共捐出五萬圓。

  最初,臺北孔廟係由民間經營管理,民國35(1946)年,成立臺北孔廟崇聖會,維持運作。後由辜振甫和陳培根的後人陳錫慶協商,將孔廟捐給政府,行政院接受後,交由臺北市政府接管。民國61(1972)年7月,成立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民國65(1976)年9月28日釋奠大典,內政部長張豐緒特頒「義行可風」匾額,辜振甫、陳錫慶及陳寬記祭祀公業均獲表揚。辜振甫受獎之匾額,今高懸鹿港民俗文物館。

 

館務訊息

本館林館長金田(立者)與參訪團就兩岸檔案之典藏與應用交流座談
大陸青島市檔案局參訪團蒞館參訪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學生代表致贈「感謝狀」由本館簡組長秀昭(右)代表接受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蒞館參訪
6月24日臺北記者會由林館長金田主持
「百年風華-臺灣五大家族特展」記者會
霧峰林家史蹟勘考
霧峰林家史蹟勘考
臺鹽掃描檔案-1
臺灣鹽業檔案委外影像掃描第一期驗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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