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森先生口述訪談:臺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內容
摘要
林志森服務於經濟部工業局,在1970年代代表中央政府單位,與後來出任臺灣省水污染防治所所長的李錦地,密切合作,處理臺灣工業化之後的水污染問題。
林志森的口述訪談,包含兩大重點:第一、1970年代以來,臺灣的水污染狀況、防治政策與處理規劃;第二、在著名的公害污染事件中,他談及一北一南的兩件具有代表性的水污染事件:一是1970年代臺灣第一件因為工業廢水排放而被判刑的臺北景美義芳化工廠案,該案促進1972年11月〈飲用水管理條例〉之實施;二、1980年代的部分,林志森口述親身參與1988年高雄林園事件的賠償談判過程,他對事件真相的釐清,提供重要的資料,此一事件也促使了〈公害糾紛處理法〉的制定。
林氏口述資料有助於我們理解1970年代政府對水污染的處理;他在高雄林園事件的經歷,為我們指出:當年的巨額賠款,係由廠商以樂捐方式解決,並非政府出錢;這一事實,對我們理解影響深遠的林園事件,有重要的貢獻。
關鍵字:臺灣省水污染防治所、工業污染、臺灣史、環境史、林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