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日戰爭到終戰接收系列講座回顧:終戰前後原住民治理的變異與承續
- 發布單位 編輯組
國史館與本館合作辦理6場次從中日戰爭到終戰接收系列講座,第4場於2025年10月7日下午2時,在本館史蹟大樓1樓簡報室舉辦,邀請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顧恒湛主講「終戰前後原住民治理的變異與承續」。
顧老師首先指出,原住民族相對漢人是不同的族群,因此,在統治政策上,特別是在戰後,統治機關不斷地在「特殊化」或者「一般化」的治理決策間擺盪。顯示戰後初期政府對原住民族政策的舉棋不定,以各種方式不斷試行,企望能找出合適作法。
接著顧老師表示,日本政府早先對原住民進行綏撫,後來施行甘諾政策,引誘原住民甘心接受日方要求並承諾在其境內設隘勇線。但在1910年起實施「五年理蕃計畫」,「蕃人蕃地」的事務被正式納入日本國家的官僚行政體系。整體而言,日本統治時期,主要以理蕃警察為中心的特殊行政體制。
戰後初期,行政長官公署宣示以「本民族主義,平等對待」作為對原住民統治原則,在三民主義的邊疆政策下,視非漢民族為中華民族的成員,以「地方自治」取代「民族自治」的政治架構治理。直到1946年成立「高山族施政研究會」,以及組織「高山施政考察團」,對原住民行政制度的設計逐漸清晰,之後在民政處成立山地行政股,並編組成30個「山地鄉」。
1948年,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建議成立臺灣省政府山地行政管理處或委員會,進一步強化原住民行政特殊性。最後決議採行山地行政管理處,但同時卻也認為該機構的位階不應太高,僅定位為第三級機關,隸屬民政廳。7月1日「山地行政處」正式掛牌運作。
然而,山地行政處甫成立,正值國共內戰,情勢迅速生變,牽動整個地緣政治變動。 1949年1月陳誠奉命來臺任省主席,為提升行政效率與集中資源,1月14日在省府委員會指示山地行政不可特殊化,「山地民、財、建、教等事宜,應由有關單位分別辦理」,2月25日省府委員會臨時討論事項增列了「撤銷山地行政處案」並獲通過。此舉引起原住民政治人物林瑞昌、南志信錯愕,紛紛向省府反映強調山地行政特殊性的必要。
1949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吳國楨任臺灣省主席,民政廳長陸續由蔣渭川、楊肇嘉擔任,兩人均有恢復山地行政專責機構的構想。但1952年吳國楨辭省主席赴美未歸、楊肇嘉轉任省府委員;適時林瑞昌涉匪諜案被捕;改由俞鴻鈞擔任省主席,鄒清之為民政廳長。1953年12月,臺灣省公布「促進山地行政建設計畫」大綱,宣示「山地平地化」,逐步解除山地特殊措施及調整山地特殊機構。
最後,顧老師指出,原住民在戰後初期的「山地行政」政策討論過程中並未缺席,也站上歷史行動者的位置試圖發聲,遊說決策者的政策選擇。1951年後山地行政機構不再有大幅的變動,恐怕是臺灣進入長期威權黨國體制的政體結構所帶來的影響。但如同林瑞昌所預見的結果,權責分散、沒有專責機構的「山地行政」,最終,原住民族在一般行政體系中被忽視與邊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