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典藏文物之範圍:舉凡臺灣地區使用、製作、流傳而與常民生活有關的文物,均在典藏範圍。具體而言,即食、衣、住、行、育樂、信仰、節慶及其他與本地風俗相關之文物。本館典藏之民俗文物採集的主要來源包括採購、民間捐贈及移轉。
在採購方面,本館前身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時期,自69年起,即已零星購買文物。鑒於經濟快速起飛,社會急遽變遷,各地民俗文物快速流失,為維護保存先民文化遺產,於79年擬定「加強採集臺灣省民俗文物計畫」,編列經費,積極廣泛從事臺灣各地民俗文物之購置與保存,因經費短絀,已改採捐贈為文物主要來源。
在捐贈方面,早於69年即訂頒「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獎勵民間捐贈要點」;其後更於79年,提升層級由省府頒訂「臺灣省獎勵民間捐贈文物實施要點」。91年改隸國史館,頒布「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獎勵私人或團體捐贈文物實施要點」,103年修正頒布「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捐贈文物實施要點」,訂定捐贈採集文物的程序及獎勵方式。
在移轉方面,則是機關對機關的財產轉移,如臺灣省政府於84(1995)年移轉原臺灣總督府交接的文物;又如88年,精簡臺灣省政府組織前後,由臺灣省政府及其所屬機關移轉的文物等。
詳細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