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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公共服務-報名須知

  1. 受理對象:
    公私立各級在校學生(未成年者應附監護人同意書)。
  2. 服務內容:

    (一)展場服務、展場巡視、維持參觀秩序。

    (二)圖書上架、整架等工作(限上班日)。

    (三)簡易文書工作。

    (四)環境整理。

    (五)其他。

       以上服務內容,係由本館指派予學生。

  3. 服務地點: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南投縣南投市光明一路254號)
  4. 服務時間: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日,每日上午9:00起至下午16:30止,計6小時。

    (二)例假日,每日上午9:00起至下午16:30止,計6小時,中午12:00~13:30為用餐時間。惟選舉投票日、民俗節日(如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休館日,不排定服務時間。

    (三)公共服務每次以半天或全天為基準,可選擇上午9:00(半天或全天)或下午13:30報到(半天)。

  5. 申請注意事項:

    (一)請於預定服務日7天前至本館網頁線上提出申請 (如下週六預定來館公共服務,申請截止日為本週五),申請受理後,3個工作日內以email回覆確認,若未收到回覆, 請洽詢本館秘書室(電話049-2316881轉分機112,或email:wzf[AT]mail.th.gov.tw)。註:電子郵件中[AT]請自行替換為@,以利後續寄信。

    (二)報名成功後,如欲取消申請,請於預約期日3天前完成電話或email取消作業,以免 影響下次預約權益。

  6. 服務注意事項:

    (一)到館公共服務時段請勿遲到早退,準時至本館文物大樓二樓服務臺簽到,遲到早退逾10分鐘者,取消當日服務資格。

    (二)服務當日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依據南投縣政府或學生居住當地縣市政府公告之停止上課訊息,即不用來館服務。

    (三)服務當日請告知家長確切的來館與離館時間。

    (四)服務時應穿著服務背心。服務期間應聽從本館輔導人員之工作安排,如有行為不良或違反規定之情形,本館得不予認證當日服務時數,並通知就讀學校。

    (五)午餐、交通及保險請自理。

    (六)本館僅負責學生於館內之安全,外出用餐請自行注意安全。

    (七)未經本館輔導人員同意擅自離館之學生,取消當日服務資格,其服務時數不予認證。

  7.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視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