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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臺灣事

曹公祠
曹公祠

曹公祠設立與遷建

文/林文龍/本館編輯組研究員

  清代鳳山知縣曹謹,功在水利,留下曹公圳,地方人士也為他建立曹公祠,這些史實,早已膾炙人口。談過開圳獻策與林樹梅關係,不妨再談曹公祠。現在的高雄市鳳山區有「曹公廟」,為一獨立建築,其前身便是曹公祠,附屬在鳳儀書院內。

  鳳山縣城本建於興隆里,康熙61(1722)年,知縣劉光泗開始築土城,左倚龜山,右連蛇山。雍正12(1734)年,知縣錢洙奉命環植刺竹,略具規模,即今左營舊城。不過,卻因乾隆51(1786)年的林爽文事件,遭到莊大田攻破,於是縣治遷建於埤頭店,是為新城。舊城原有義學性質的屏山書院,毀於戰火,新城再建書院,稱鳳儀書院。書院緊鄰鳳山城隍廟,佔地寬廣,因此部分建築物挪作他用。

  《鳳山縣采訪冊》記錄了約光緒18(1892)年的房舍分配概況說:「屋三十七間(正中廳事三間、左右官廳房各二間、兩廊學舍十二間、講堂三間、頭門五間、義倉九間、聖蹟庫一間)。」所言「正中廳事三間」,這是書院主要祭祀空間,以文昌帝君為主神,並祀奎星、倉聖牌位;其他「左右官廳房各二間、兩廊學舍十二間、講堂三間」,顧名思議,各有用途,很難移充他用,接著是「頭門五間、義倉九間、聖蹟庫一間」,義倉使用了九間、聖蹟庫又佔去一間,所剩「頭門五間」,早期的設計,也許是個備用空間,故此調查仍用「頭門五間」稱之,其實五間中的三間,早於咸豐10(1860)年,便作為「曹公祠」。

  有關曹公祠記載,仍見《鳳山縣采訪冊》:「曹公祠,在鳳儀書院頭門內左畔,屋四間(祀前邑侯曹公諱謹,字懷樸,河南人,丁卯解元),咸豐十年闔邑士民建。」曹公祠所祀「前邑侯曹公諱謹」,即前鳳山知縣曹謹,道光17(1837)年正月25日任,21(1841)年7月1日卸。

  曹謹在鳳山知縣任內,因興築「曹公圳」,功德在民,去後鳳山紳民建祠於鳳儀書院內,以誌去思。清代慣例學宮(文廟)之側,必建有名宦祠,而以書院建德政祠,以祀歷任官聲良好者。鳳山縣依規制,在孔廟大成門左也建了名宦祠,不過從祀對象始終都是從缺。

  鳳山紳民建曹公祠於鳳儀書院內,不入名宦祠,推測有兩項因素。一是前無入祀之例,且層級太低,乾隆《重修鳳山縣志》在記述名宦祠內「祀闕」的同時,提到臺灣府治「名宦祀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福建總督范承謨、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福建總督姚啟聖、太子少保靖海將軍靖海侯福建水師提督施琅、江西觀察使前臺灣府知府蔣毓英、廣東分巡高廉羅道前臺灣府知府靳治揚、福建巡撫贈禮部尚書前分巡臺廈道臺灣縣知縣陳璸、臺灣府海防同知洪一棟、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南澳鎮總兵官藍廷珍、分巡臺廈道陳大輦等共十人。」且建議「應依制創設虔祀」,從名單看,層級最低者是海防同知洪一棟,其他都屬顯赫官宦,地方官入祀不易。一是如合祀曹謹於名宦祠,無法突顯曹公興圳利民的大功德,乃單獨建祠,以時祭祀。且書院在新城,為當時政治、文化中心,以此地建祠表彰曹謹政績,最為適宜。此外,鳳儀書院空間寬敞,可加利用,無經費上額外負擔。

  日據之初,鳳儀書院成為衛戍病院,進出不便,曹公祠因而逐漸傾圮。明治31(1898)年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巡視鳳山,因感佩曹謹功績,且見祠已廢頹,深為可惜,遂指示廳長規劃重修,並率先捐資作為號召,地方人士聞訊感奮,並認為應改建為宜,乃由舉人盧德祥捐出現址土地,募款進行遷建曹公祠。於明治44(1911)年8月10日完工,11月1日舉行落成典禮。

  大正5(1916)年,杉山靖憲著《臺灣名勝舊蹟志》,記有遷建後曹公祠現況,這時祠內懸掛三面匾額,「大正三年五月臺南廳參事戊子科舉人盧德祥敬立」的「德及萬世」,是遷建後新立。另外兩面,一是「郇伯遺風」,上下款為:「恭頌為臺孫老公祖大人德政,治下東港紳郊同叩」;一是「正德厚生」,上下款為:「咸豐庚申小陽春榖旦,闔邑士庶敬立」。此二匾當係自原曹公祠移來,「正德厚生」應是咸豐10年庚申建祠時公立之物。惟「郇伯遺風」下款有「孫老公祖大人德政」字樣,顯然與曹謹無關。

  曹公祠一名,在民國81年11月1日走入歷史,改稱曹公廟,主要是認為曹謹已經成神之故。另外,傳統德政祠僅祀牌位,曹公祠亦有「前任鳳山縣知縣丁卯解元懷樸曹公諱謹祿位」,現也從俗增雕神像奉祀,成為一般廟宇,惟追本溯源,仍值得登堂瞻仰、緬懷賢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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