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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1「永濟義渡碑記」拓本(竹山鎮社寮紫南宮)
圖1「永濟義渡碑記」拓本(竹山鎮社寮紫南宮)

館藏「永濟義渡碑記」拓本

文/ 許淑容/ 本館採集組編纂

  臺灣因地形多山高水湍,早期架橋困難,故以輪渡為交通,聯通兩岸,依建造經營者大致分為官渡及民渡。

  永濟義渡為濁水溪沿岸多處渡口之一,光緒20(1894)年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記載沙連堡津渡:
濁水溪渡 在香員腳,為彰鹿適沙連要津。岸北屬彰化東螺堡,岸南屬沙連堡。設船一隻。距邑二十五里。
溪洲仔渡 在縣治東四十里,為社寮、埔裏社要津。岸東屬埔社廳埔集堡,岸西屬沙連堡。渡船一隻。
永濟義渡 在縣東南四十餘里濁水莊,為沙連適臺、彰二邑要津。岸東屬彰化,岸西屬沙連堡。光緒己卯年,童生董榮華倡建義渡,鎮軍吳光亮捐俸置義渡租粟。
清水溪筏 在縣治東二十里,為沙連適斗六門要津。


  在濁水溪畔永濟義渡,為彰化及沙連保兩岸往來要津。在今濁水溪南岸竹山鎮社寮紫南宮廟埕,及北岸名間鄉濁水村福興宮勒碑紀事。碑文內容大致相同,少部分用字有差異,文句敘述排列上也有些出入。目前竹山社寮紫南宮碑亭,所佇立的複刻木碑,其揭示文字係以名間福興宮永濟義渡碑為本,與同立於碑亭之義渡碑,實際比對尚有些差異。民國77年內政部公告為三級古蹟,95年南投縣政府公告為縣定古蹟。二者拓本本館皆有典藏,紫南宮廟埕「永濟義渡碑」碑文如下:
蓋聞溱洧濟人,尚廣乘輿之惠;漢江漁父,猶高辭劍之風。況桑梓之鄉、澗溪之險,一水橫流,萬人病涉;苟不給值以償勞,誰肯刺舟以待客。如彰屬之沙連保濁水渡者,當內山南北溪流之衝,湍激漲急;加以春夏之間,久雨纏綿,山水暴至,溜急似箭、浪湧如飛,舵工稍一鬆手,即翻船觸石,凶占滅頂。論者謂:「臺灣一小天地,濁水之勢與黃河等。」非虛語也!
董君郁文,家濁水之濱;深痛其事,嘗與化成董業師大經論興義渡。師勸而勉之,董君遂倡捐佛銀六佰員。時有吳君聯輝、陳君再裕等同心贊成,而董君遽逝,事遂中停。茲其令嗣鍾寄心存繼志、念切扶厄,再邀吳君朝陽等協力勸捐,共得銀弍仟八佰員買置義田十段,歲收子粒四百石,逐年完租納稅、給發工貲、修理船具。議定章程,臚列於左。
夫市義捐金,篙工不憂乏食;僱舵買棹,寶筏用渡迷津。利涉可占,自無望洋之嘆。將賓至如歸,盛德與溪流俱遠;碑傳不朽,嘉名共山水爭光,豈非跋涉行人所永恃以為利賴哉!爰為之誌其緣起,以勒諸石。
賞戴藍翎欽加五品銜直隸州州同己未科舉人簡化成拜撰。
捐題佛銀建立義渡諸芳名:臺鎮憲吳光亮捐銀弍佰員,鄉賓董郁文捐銀陸佰員,職員吳聯輝捐銀伍佰員,鄉賓陳梓都捐弍佰四員,職員陳再鑾壹百捌拾員,鄉賓張敬祠捐壹佰大員、藥郊金合興捐壹佰大員,鄉賓曾理養捐捌拾大員、鄉賓陳漂意捐捌拾大員;貢生林登榜叁拾捌員,蕭慶雲叁拾五員,貢生簡廷俊叁拾壹員、生員張炳煌叁拾壹員,武生吳朝良叁拾大員、陳震電叁拾大員,陳振英弍拾五員,劉時勤弍拾叁員、陳正吉弍拾叁員;鄉賓蔡大清弍拾員、陳冷泉弍拾員、職員莊鍾英弍拾員,黃聰亮拾五員,陳合成拾四員;舉人簡化成、恩貢董啟章、貢生曾秉彝、藥舖陳存德、曾長春、張廷標、林瑞隆、林祈和、陳瑞奢,以上各拾弍員。黃慶豐、洪兆祥、陳宗知、鄉賓莊文蔚、監生吳上珍、兄弟莊和田、鹿港眾販商陳瑞祿、陳世祥、魏良樹、陳鼎興、吳倉育、陳隆盛、吳清福、曾振國、吳赤牛、陳文梓、吳新興、高江和、莊梓虔、巫會扁、莊如掇、洪其昌、莊深坑、陳佛送、吳老力、洪正春,以上各捐拾員。共銀弍仟捌佰員。
一、買過張秋幼、張仕儲、陳环、陳卯、吳正德船日三十日,價銀叁百弍拾員;納孤老院稅銀拾弍員,納林圮埔觀音亭香燈銀六員。
一、買過陳尚志田弍段四甲,址在獅尾堀庄后,價銀壹仟零弍拾五員,納供谷陸石陸斗。
一、買過陳維德、陳水池田三段五分,址在獅尾堀庄脚並山脚,價銀弍百壹拾四員,納供谷柒斗。
一、買過陳浩清兄弟田弍段五分九厘,址在獅尾堀庄前並后埔仔庄下,價銀弍佰叁拾捌員,納供谷壹石五斗。
一、買過黃水田弍坵,址在清水碑口溝邊,價銀伍拾弍員。
一、買過葉青山壹段壹甲柒分半,址在猐仔寮庄脚路上路下,價銀弍百六拾弍,納供谷五石。
一、買過曾紅玉田壹段七分半,址在牛崎脚,價銀叁百弍拾員,納供谷五石。
一、買過陳能田四段,址在咬狗坑內坑邊,價銀伍拾四員,納連興宮香燈銀五角。
一、買過黃水田弍坵,址在清水碑口溝邊,價銀伍拾弍員,納連興宮租銀弍角。
共開勒碑銀壹佰員,共開築船寮銀壹百六拾員,共開稅契銀弍佰壹員。
一、議定:義渡夫連一條小港義筏夫(小水即鋪橋),全年計共給發租谷弍佰六拾四石為工貲、火食,並七月普祭陰光諸費。不許取客財物;吉凶事過船,只小許金灼、紅羽。舟子不循規矩,隨時改換他人。
一、議定:過客身體物件,當自謹慎;不可自墜水中,誣賴舟子。
一、議定:船夫撐船,卯時起、申時止;小水定五人、大水定十人。尾載雖一,當撐他過去。
一、議定:急除礙船之石;船若礙破,舟子造賠。
一、議定:不肖子弟竊取船寮器具,偷放船、偷撐船並生事,一經察出,立即重罰。
一、議定:大水自當顧船;船被漂流,舟子造賠。
開中人、代書、知見銀六拾八員,找洗、入稟、存案銀四拾玖員,總合共開銀叁仟零四拾員。
光緒五年歲次己卯 月 日,董鍾奇等同立碑。


  碑立於清光緒5(1879)年,文首敘濁水湍激,浪湧如飛,其勢與黃河等,不利商旅;次述童生董郁文、董鍾奇父子與舉人簡化成、士紳吳聯輝、陳再裕、吳朝陽等人,商議倡建義渡始末;再記捐款籌募名錄;再記買置田業以支應租納、筏夫工資諸費;末列議定義渡船務各項規定。碑題:「永濟義渡碑記」,碑文由舉人簡化成撰書。

  義渡是免費給渡,其經費來源有官方出資的官義渡,和民間自營。臺灣較為人熟知的義渡如新竹湳子河義渡、九芎林義渡、後龍溪蛤仔市公置義渡、房里溪官義渡、中港溪官義渡、大甲溪官義渡、南投永濟義渡、嘉義八獎溪(八掌溪)義渡、屏東里港二渡河義渡、下淡水鹽洲義渡等等,仍有碑碣史料留存。像永濟義渡,聯結濁水和社寮的往來交通,促使區域內如社寮、林圯埔、集集、埔里等開山撫番的據點,形成更廣大的地域交通網絡,也間接搭起內陸與近海港的商旅與運輸;除見證官方與民間在水利交通之努力,由民間自行籌募管理(類似於慈善會組織),以田產租金為經營費用,其所獻功德猶如造橋鋪路,也是一種社會慈善互濟的呈現。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黃淑惠
編輯小組鄭文文、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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