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到主內容區
:::
展覽 悅讀檔案 民俗文物小常識 臺灣人‧臺灣事 新書出版 館藏介紹 館務訊息 各期電子報 反應意見 訂閱/取消 Facebook粉絲頁 另開視窗
:::

新書出版

《臺灣全志.財政金融志》銀行與保險篇
《臺灣全志.財政金融志》銀行與保險篇

《臺灣全志.財政金融志》銀行與保險篇

書 名:《臺灣全志.財政金融志》銀行與保險篇
發行人:張鴻銘
著 者:洪紹洋
出 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民國106年8月
定 價:新臺幣320元

簡 介:
  近代臺灣的銀行與保險事業始於日治時期。民國38年(1949)政府遷臺,部分原設於中國大陸的銀行與保險事業,初期在資金欠缺,加上實施管制經濟下,多以設立保管處的型態營運。戰後至民國40年代,臺灣銀行扮演著中央銀行的角色。民國40年代後期,在美國的壓力下逐步放鬆經濟管制,才使得中央銀行、交通銀行等在臺復業。民國50年,政府開放人壽保險與產物保險的營運執照。民國64年銀行法修正,促使金融部門得以重整,且建立較為完善的中長期信用體系與貨幣市場。但民國70年代金融部門革新的速度,遠比不上經濟發展的步伐,衍生出超額儲蓄與金融雙元性現象。民國78年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民國79年4月公布「商業銀行設立標準」,新設商業銀行16家陸續開業。

  臺灣保險業市場,是在美國三O一條款的壓迫下開放。財政部於民國70年2月17日頒布「美國保險公司申請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審核要點」,准許美國保險公司來臺灣設立分公司。至民國81年底,共有產險7家、壽險11家美國保險公司來臺營業。民國81年2月26日,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公布實施。同年6月,財政部完成保險公司設立標準的訂立,再一次重新開放保險公司政策。此為我國繼開放銀行設立後,另一項自由化行動。

  臺灣的銀行與保險業歷經國際化和自由化後,需面對「市場過小、競爭者過多」的考驗。對過去受到政府保護設立的保險業與銀行業相繼進行營運上的調整,政府也透過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來鼓勵合併,以發揮規模綜效。

展售處: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02-25180207,http://www.govbooks.com.tw
五南文化廣場臺中總店 臺中市中山路6號(火車站旁),04-22260330,http//www.wunanbooks.com.tw

另本館史蹟大樓1樓販賣部,亦可購得本館出版之書籍,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1路256號,電話049-2316881轉168歡迎洽詢。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黃淑惠
編輯小組鄭文文、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
至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