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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1:光明燈﹝摘自《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
圖1:光明燈﹝摘自《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

光明燈小常識

摘自《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

  廟宇設有光明燈,由信眾自發認捐點燈,所募得的功德金,是作為慈善捐輸之用。為點燈者代作功德,則聚善功德量大,每年開春時,點光明燈,有照耀前途之意,祈願並期勉信徒在未來一年精神昂揚,奮力進取。傳統所說「長明燈」或「無盡燈」,寓意燈火不熄,慈光普照,破除黑暗,永渡眾生的意思。也意謂:教義不絕,傳繼有人,人途永輝。

  目前廟宇的光明燈多呈圓塔狀,高約一公尺半至兩公尺間,或置放整面牆,分成數層,每層中都有數格,格內有一盞小燈及佛陀像,其上並貼有點燈者的姓名和八字。每逢農曆初一、十五,廟堂誦經團會為點光明燈者誦經,消災植福,代點燈者繳的功德金做善事,點光明燈者所得到精神上信仰的力量,成為工作、生活的動力,這是宗教對眾生最大的意義。安光明燈當天在廟堂有儀式,當事人最好親自到場,準備鮮花素果祭拜。廟堂的神職人員會寫文疏,記上當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誦經祈福。並將功德金寫入文疏呈上天以邀福祉。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廖學恆
編輯小組張家榮、謝鎮亦、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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