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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期
中華民國110年02月24日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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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1:頭牙拜土地公(摘自《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
拜土地公食頭牙
文/謝鎮亦/本館採集組書記
舊時的習俗裡,農曆每月的初二、十六皆是做牙的日子,也同時是祭拜土地公的時間,而二月初二是最初的做牙,所以稱為「頭牙」,在這個日子,工商業會為土地公舉辦祭典,民眾也可以在當天大食酒肉,因此也稱為「吃犒勞」或「打牙祭」;十二月十六日是一年最後的做牙,則稱為「尾牙」(註1)。
有關做牙的時間點,大多選在朔望月時間以便記憶,因此如前段所述,大多選在初二日、十六日。由於正月剛好巧遇過年,所以有些地方會自然地將頭牙定在農曆二月初二,有些則更早一點是在正月十六日,當然還有些則會是選擇在正月初二日,也就是說,頭牙究竟是哪一天並沒有固定的答案,大多是採取約定俗成的方式形成共識(註2)。
「牙」一詞,在古時是代表買賣交易的商人,商人們要向政府繳稅取得「牙帖」才得以營業。古人買賣交易時,規定每月朔望日(初一、十五)時集合互相交換東西,稱為「互市」,在互市之前,都先祭拜土地公,祈願生意興隆、大獲財利。後設宴招待客人和屬下,以聯絡顧客感情及慰勞員工辛苦,此種行事及稱「互祭」。唐代時把互字寫作「旡」字,後人又將之寫成「牙」字,逐演變成為現今所稱「牙祭」(註3)。
頭牙當日,除了舉行祭拜與犒賞員工或親友聚餐的活動外,也有的會準備祭品特別到庄頭的土地公廟去上香祭拜。俗語說「頭牙早,尾牙晚」,原本頭牙祭祀的時間會選在二月初二的早上,後來則不再遵守此俗,而商家多在下午三、四點才開始祭拜。
頭牙拜土地公的供品可備牲禮(三牲)、四果,此外還有潤餅(春捲),以潤餅皮包豆芽菜、紅蘿蔔、筍絲、豆乾絲、肉絲、香菜,再裹上花生粉等,即成美味可口的潤餅(註4)。
由於食頭牙正值年度伊始,員工們並無被開除或不續聘的憂慮,少了吃尾牙時的面容憂愁,心情也相較於尾牙輕鬆許多,如同俗諺中所形容的「食尾牙面憂憂,食頭牙撚嘴鬚」那般貼切(註5)。
註1:江韶瑩等,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南投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9),頁365。
註2:溫宗翰,民俗亂彈,生番土地婆轉外家:頭牙到底是哪一天?,檢索於2021年2月18日,http://think.folklore.tw/posts/4256。
註3:鈴木清一郎著,高賢治、馮作民編譯,《增訂臺灣舊慣習俗信仰》(臺北市:眾文圖書股份有限公司,民78),頁646。
註4:同註1。
註5:劉還月著《台灣人的歲時節俗》(臺北市:常民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頁112。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
張鴻銘
行政指導
劉澤民
總 編 輯
王希智
執行編輯
楊絲羽
編輯小組
張家榮、謝鎮亦、詹梓陵、洪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