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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物小常識

圖1:黑膠唱片封套正面(本館典藏文物登錄號20140010445)
圖1:黑膠唱片封套正面(本館典藏文物登錄號20140010445)

黑膠唱片簡史

摘自《臺灣民俗文物辭彙類編》

  1892年,德國人貝里納(Emil Berliner)所改良的留聲機叫Gramophone,使用扁圓形塗蠟鋅版作為播放和錄音的媒體,同時可製成母版複製,這是今日圓形唱片的濫觴。臺灣在1910年才由日本引進販售留聲機和唱片,但唱片在臺灣的普及則在1925年以後。

  黑膠唱片的發展其實經過多年演進。1920年代,唱片的規格是貝里納所訂下來的78轉SP(Standard Play),錄音時間還是限制在3、5分鐘之間,在1925年成為公訂標準。1931年美國RCA公司進行33轉的LP(Long Playing)技術研究,也就是每分三十三又三分之一轉的唱片,就是臺灣現稱的黑膠唱片,但因故中斷計畫。

  隨後卻被哥倫比亞(Columbia)唱片公司重新研究,大大改進自貝里納時代針頭與音溝粗大的缺點,選用新一代的Microgroove(密紋唱片)刻片技術,不但改善了音質也使得播放時間達到每面25分鐘。RCA公司此時又推出新開發的另一套45轉的EP(Extended Play)系統與之抗衡。最後因為市場競爭的關係,33轉的LP終於躍居主流地位。這個過程可以由現存黑膠唱片各種規格得到見證。所謂黑膠唱片,材料用聚乙烯塑膠壓製而成,比早期貝里納時代以前的蟲膠材料品質更精進。其規格分別為7吋、10吋及12吋三種尺寸。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林明洲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劉仁翔、謝東勝、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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