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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臺灣事

圖1:臺灣歷史文化園區各大館剪影(臺灣文獻季刊,50卷4期)
圖1:臺灣歷史文化園區各大館剪影(臺灣文獻季刊,50卷4期)

文獻文物的最終落腳處:淺談「臺灣歷史文化園區」的成立沿革

文 / 李澍奕 / 本館編輯組專員

  1947年6月,臺灣省通志館成立,以纂修臺灣省通志為主要任務,館址在臺北市仁愛路三段51巷1號,日治時期為臺灣放送協會總部,戰後國民政府派林忠(註1)前來接收本大樓,作為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臺灣廣播電臺廣播大廈(註2)。而1947年成立臺灣通志館時,林獻堂為館長,林忠為副館長,就在中央廣播臺灣臺的大樓上班。該建物目前已不復見,現址為臺灣的豪宅-宏盛帝寶(註3)。

  1949年7月,改組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並且將辦公室遷到臺北市延平南路111號,為1948年9月新蓋的三層樓建築,總建坪約180坪,現址(延平南路與寶慶路口)目前租借給民間商用。在延平南路時期,接收文獻檔案日增,1953年,接收臺灣總督府檔案(註4)、1956年,接收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檔案(註5)、1959年,接收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文書等,僅能在鄰近的中和、樹林、板橋等地租用民宅存放,但資料價值貴重,需要專門的典藏庫房。

  1955年起臺灣省主席嚴家淦推動臺灣省政府疏遷至中部的計畫,1956、1957年分別成立霧峰光復新村、南投中興新村。而留在臺北的單位,只有警務處、新聞處、文獻委員會、糧食局(註6)。1969年臺灣省政府推動「干城計畫」,省文獻會列入搬遷名單,於隔年3月遷入臺中市南京路干城營區,因屬臨時性質,蓋了一棟約130坪的平房當辦公室,庫房只有10坪大小,因此,租用大里、草屯、臺中市區等民房存放文獻檔案。目前在干城當年省府的建築大多拆除,部分作為公車轉運車站,等待進一步發展。

  而1975年省府規劃在臺中市南屯區興建黎明辦公區(現黎明新村,含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等單位),再將干城的機關遷來。1981年6月,省文獻會遷至黎明辦公區,辦公廳舍曾在園區內搬遷,而最重要的文獻檔案典藏書庫,一直被安排在勤政樓的地下室,約210坪的空間,總算可以把四散各地的重要文獻檔案收攏回來。最初規劃時將庫房設計在地下室,除了久而久之容易受潮外,經些時日後空間也愈發不敷使用,因此計畫增加典藏空間。但因合署辦公室的性質,各單位都在搶辦公空間,致難以得到理想的擴充。

  文獻檔案和圖書對外陳列展示的規劃,在臺北、干城階段皆無法實施,而即將搬遷到黎明新村前,省文獻會就想藉此機會提出構想。在1980年4月14日第541次首長會談時,民政廳提出可在黎明辦公區原本計畫給地質調查所辦公空間(註7),撥交省文獻會作為「臺灣史蹟文物陳列館」。省主席林洋港裁示:一、史蹟文物資料可在省政資料館展示;二、文獻資料之保管可在中興新村調配空房屋或尋覓適當地點興建倉庫(註8)。意即在當時獲得通過的提案,是以中興新村作為典藏地點,但是利用省政資料館(1965年啟用)做陳列空間。

  在1987年8月17日第813次省府首長會談上,討論日前臺灣新生報發布新聞,希望「加強臺灣史料珍藏管理」,省主席邱創煥裁示,請民政廳督促文獻委員會予以妥善管理,並請秘書處公管處調配適當場所(註9)。文獻會隨即提出需要典藏空間700坪,配合正在進行黎明辦公區的新環保大樓(該大樓於1992年9月完工,取名至善樓(註10),現為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稽查總隊辦公室)之設計規劃,該樓是一棟五層樓建築,文獻會提出將四、五樓預定作為辦公廳舍、典藏與陳列空間,也獲同意(註11)。

  1990年2月,時民政廳上陳省主席邱創煥「簡陳本廳文獻會收藏臺灣文獻資料情形,為期改進陳藏環境,以策安全一案,謹簽請鑒核」(註12)。本份簽呈是「臺灣歷史文化園區」政策的起點,先是強調文獻會(隸屬民政廳)典藏資料的可貴性,必須永久保存,其中包含總督府檔案、專賣局、臺拓檔案、孤本史籍、戰後出版品等,以及民俗文物(約1,300件)。其次分析黎明辦公區地下室潮濕空調不良、地勢低窪可能積水、庫房消防設備不足等,最後稱環保大樓遲遲未能完工,珍貴文物無法入藏,請上級垂察准予另覓適當獨立地點,以利資料永久妥適安全保存及運用頻率。

  本簽呈會辦公管處、環保處,環保處同意不與文獻會共用辦公室,而原規劃的環保大樓興建計畫照案執行。公管處則是提出「新建臺灣省文獻館」三個方案:(甲)利用中興新村汽訓中心機二十空地,或機十七中正路與光明路轉角;(乙)先在光明段251地號農地蓋第一棟、之後幾棟在機十七基地(註13);(丙)在霧峰中影文化城園區新蓋兩棟大樓。公管處提出期程,一個月內完成建築圖設計,1990年5月下旬發包並動土(註14)。省主席邱創煥在3月19日簽准,「照乙案,興建經費另行簽辦」,並提出五個館規劃:民俗文物館、民間技藝館、史蹟源流館、先賢紀念館、百年省政史料館。

  在3月19日的簽呈通過後,文獻會於3月27日再上簽省主席,將原本提案的百年省政史料館,改為「臺灣文獻館」(含行政大樓),專就典藏數十萬卷史料,並將興建順序排為最優先,先在光明段251地號的530坪農地上興建。而後是民俗文物館、史蹟源流館(第二期)、先賢紀念館、民間技藝館(第三期),則待徵用機十六共1.85公頃土地。4月3日,省主席簽「提首長會議」。

  4月9日,舉行的第919次首長會議上,民政廳提出本案,獲得首長會議原則同意,決議先動用該年度第二預備金兩千萬元,由住都局承辦規劃設計,文獻會辦理文物蒐集及未來管理工作。民政廳於6月8日頒定「臺灣省獎勵民間捐贈文物實施要點」(註15),並在同年8月23日,由莊明哲捐出安眠床一張為符合該辦法的第一號文物,這也是收藏民間文物的起點,目前各類文物已有四萬多件。

  5月21日,臺灣文獻館(後更名為文獻史料館)舉行動土典禮,省主席邱創煥在會議上致詞時表示,「文獻會自成立四十年來由於未有妥善文獻典藏場所,以致隨會搬遷移徙、寄存民房,部分遭受毀損、水漬蟲蛀,近年則典藏堆積於黎明辦公區勤政樓地下室,由於地勢低窪潮濕,空調不良,致部分文獻資料黏固、膠結,造成損壞,影響原始資料保存。」因此通過此「臺灣歷史文化園區」,希望完成五大樓的興建工作(註16)。邱主席參與動土典禮後,撰述〈臺灣文獻史料館興建碑記〉,並由書法家李轂摩書寫,於完工後立碑於文獻史料館左側。文中提到「館址選定,經費已籌,興建有日」,可見邱主席對自己可能無法在落成時留名已有認知。

  1991年12月底,省主席連戰參訪文獻會,提到需立碑記刊石,以感謝爭取此計畫之人們,連戰也撰述〈臺灣文獻史料館興建碑記〉,由書法家陳其銓書寫,立碑於文獻史料館右側,此文也提及邱主席的功績,稱「館未藏工,(邱)公已榮升樞府矣」而「(連)既奉主省政,爰接力從之」。文獻史料館大樓於1992年2月1日落成完工,臺灣省文獻會團隊也同時從黎明辦公區搬來中興新村。

  然原本五棟大樓的計畫,最後第二期、第三期各改為一棟,不過這兩棟都比文獻史料館大了許多,民俗文物館比文獻史料館大3.45倍,史蹟源流館則大1.87倍。雖然計畫從五棟改為三棟,但大小並未縮水。史蹟源流、民俗文物館都在1993年1月12日舉行動土典禮,由省主席連戰主持。民俗文物館1996年11月完工、史蹟源流館1995年10月完工。史蹟源流館在臺灣光復節時完工,又剛好是終戰五十周年,因此,行政院長連戰著〈臺灣史蹟源流館興建碑記〉,由書法家林榮森書寫,石碑立在史蹟大樓右側。文中提到「本館落成,余雖已卸省任,關懷依舊,樂觀厥成」,雖已貴為閣揆仍對文獻會事務上心。而同時臺灣省長宋楚瑜著〈臺灣光復五十周年紀念碑〉,由書法家林達隆書寫,石碑也立於園區中(註17)。這幾塊巨型刊石,都是1991年12月遠赴臺中和平大甲溪河床所挖掘,都達十噸以上,過程中還發生纜繩斷裂之驚險情形(註18)。從本文附圖11可以看到三棟大樓甫完工的空照一景,氣勢磅礡(註19)。

  三個館主建築工程落成後,將文獻史料館作為行政、會議、文獻典藏使用,而史蹟源流館、民俗文物館就進行展示規劃工程。1999年6月28日,進行設置公共藝術「傳承」石雕及其他公共藝術動土典禮(註20),並以「臺灣歷史文化園區」之名對外宣傳。同年,發生九二一大地震,主建築結構並未受損,惟因展區工程因地震之故,期程受到影響。11月爭取「2000年臺北燈會」龍年主燈「千禧金龍」於會後移置園區,獲得同意。期間還有爭取中廣農業電臺因地震閒置,計畫作為園區「影音史料館」一案,僅進入籌備階段(註21)。

  1999年12月20日,省主席趙守博在文獻會三樓主持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及主管會報第9次會議後,全體委員移駕到園區門口,舉行「臺灣歷史文化園區」揭碑典禮。之後發表談話,除細數文獻會歷經轉折完成三大樓,其中史蹟源流館將在隔年開館,臺灣歷史文化園區正式營運,期待歷史文化園區定位為臺灣歷史研究重鎮,兼具研究、推廣教育、典藏整理等功能(註22)。

  臺灣省文獻會從接收日本時期檔案開始,機關和文物是一路顛沛流離,但也不斷擴大收藏,並成為官方最早收藏臺灣民間文物的單位,成為政府與民眾的橋樑,亦是「臺灣鄉土文化」開始被中樞認可的先導單位。在中興新村紮根後,三大樓以及整體園區更形塑了「臺灣歷史文化園區」的整體性,指引我輩莫忘肩負使命。

註1:林忠為南投草屯人,京都帝國大學醫學部肄業,後因日本侵華棄學參加國民革命軍,負責廣播事業,加入臺灣革命同盟會,戰後來臺接收廣播臺,後任命為中央廣播臺灣臺臺長。事蹟見「南投草屯林氏家廟」,網址:https://www.linajf1901.com/information_db1.php?information_id=44。
註2:王世慶等,《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年。
註3:該土地後來的變化,可參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中廣調查報告,網址:
https://cipas.gitbook.io/cipas-reports/bcc_1。
註4:接收自臺灣省政府,該份文獻於2018年入選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第1屆世界記憶國家名錄」。其中關於阿里山森林鐵路部分,於2020年以「阿里山林業及鐵道相關檔案」入選「第2屆世界記憶國家名錄」。
註5:接收自臺灣省專賣局,2022年入選「第3屆世界記憶國家名錄」。
註6:吳亮衡,《「國內有省,省中有國」的中興新村是如何誕生的?》,自由時報評論網,網址: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970499。
註7:臺灣省地質調查所因在1977年修法歸於經濟部所轄,就不再隸屬於省政府單位。
註8:〈秘書處宣讀第541次首長會談紀錄〉,臺灣省政府首長會議,典藏號:0502054202。
註9:〈秘書處宣讀第813次首長會談紀錄〉,臺灣省政府首長會議,典藏號:0502081402。
註10:《無悔環保路-李公哲先生口述訪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4年,頁39。
註11:王世慶等,《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年。
註12:〈民政廳簽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為貫徹主席加強文化建設決策,妥存史料文物恢弘社教研究,謹遵就中興新村擇地興建「臺灣省文獻館」等五館之經費另行簽辦案提請核議案〉,臺灣省政府首長會議,典藏號: 00502091908。
註13:相關用地位置請參考1984年3月20日,投府建都字第24711號,《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
註14:當年政壇早已傳出邱創煥主席即將異動的消息,時間可能在總統就職(5月20日)後不久,因此第一期文獻史料館的動土期程趕在其卸任前執行。
註15:臺灣省政府以79年6月8日府民文字第151071號函公告。引自臺灣省政府公報,79年夏字第64期(79年6月18日)。
註16;〈主席主持臺灣省文獻會五大會館破土典禮致詞〉,《臺灣文獻》41卷2期,1990年6月。
註17: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志(2002-2011),未出版,2013年。
註18:此次任務主要是挖取五塊巨型刊石,除以上四塊外,還有一塊放置於園區入口左手側「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刊石碑。感謝本館林明洲主任秘書提供口述。
註19:依據《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志》,頁714,附圖67,三大館已落成,圖中有見興建緣由牌、光復五十周年碑,但還未有「臺灣歷史文化園區」銜名碑。當目前所見興建緣由牌應為改制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後才立,因三大館在文獻會時代稱為文獻史料館、民俗文物館、史蹟源流館,但改制後,改稱文獻大樓、文物大樓、史蹟大樓,目前興建緣由牌即用此名稱。
註20:秘書室,〈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重要記事:88年4-6月〉,《臺灣文獻》季刊50卷3期,1999年9月。
註21:秘書室,〈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重要記事:88年10-12月〉,《臺灣文獻》季刊51卷1期,2000年3月。該棟建物目前為役政署第二辦公室。
註22:〈封面說明〉,《臺灣文獻》季刊50卷4期,1999年12月。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黃宏森
總 編 輯林明洲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劉仁翔、謝東勝、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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