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到主內容區
:::
展覽 近期活動悅讀檔案 民俗文物小常識 臺灣人‧臺灣事 新書出版 館藏介紹 館務訊息 各期電子報 反應意見 訂閱/取消 Facebook粉絲頁 另開視窗
:::

悅讀檔案

圖1:交通處函請工礦處檢送各公路路基橋樑載重情形簡略圖表及里程表(掃描號:272100350003)。
圖1:交通處函請工礦處檢送各公路路基橋樑載重情形簡略圖表及里程表(掃描號:272100350003)。

戰後臺灣重要橋樑修復及重建設計原則

文 / 廖奕盛 / 本館整理組辦事員

   二戰期間,臺灣遭到盟軍的空軍轟炸,軍事、工業設施都是其主要轟炸的目標,民生基礎設施也受到波及。戰後,日本結束對臺灣的統治,由中華民國接收。1945年10月成立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百廢待舉下,緩慢的修復各項設施。1946年開始調查臺灣各地公路路基及各處橋樑的載重情形,以作為施政的參考。(註1)1947年5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隨著中華民國政府在大陸局勢逐漸惡化,遂開始加快修建臺灣各項設施。1948年國防部首先函請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地政局提供各縣市兵要圖及橋樑調查資料,並要求橋樑資料必須優先提供。(註2)而各縣市回函中,新竹市政府還因為提供的橋樑資料不完善,被要求重新提供更詳盡的橋樑資料。(註3)

  國防部得到各縣市橋梁資料後,選定有軍事作戰需求的道路及橋樑,派國軍加以整修,因經費有限及儲備建築材料不足,至1950年底只完成須優先處理加固工程的公路及橋樑,(註4)剩餘有軍事價值的橋樑,則請求臺灣省政府交通處協助整修。除上述國防部指定需整修的橋樑外,國軍裝甲部隊也指定一批橋樑請求交通處整修,據統計要重建的橋樑共56座,需修理的橋樑有22座。(註5)而裝甲部隊指定重建的橋樑,國防部防衛總司令部也有提出設計原則,其必須能載重35噸的戰車。

 戰後國軍裝甲部隊大部分是由美國援助的M3A3、M5A1輕戰車、蘇聯援助的T-26輕戰車及接收日軍遺留的95式輕戰車與97式中戰車等所組成,其中重量最重的97式中戰車約15噸,M3及M5戰車系列則重達約為14噸,而較輕的T-26約9噸,最輕的95式只有7噸。(註6)但隨著國共內戰的失利,損失眾多的裝甲部隊,加上部分戰車老舊不堪,因此裝甲司令部參謀長蔣緯國中校前往關島、琉球、菲律賓等地挑選美軍二戰後剩餘的戰車,並向美國購買一批各式各樣的戰車,如M4中戰車、M5A1輕戰車、M8突擊砲車、M10驅逐戰車等。(註7)陸續將這些戰車運往上海進行整裝,(註8)但這些戰車尚未整裝完畢,因大陸局勢更加惡化,遂將這批戰車後續轉運往臺灣。這批新購的M4及M10戰車重量與國軍當時所擁有的幾款戰車相比,重量達到30噸左右,M10驅逐戰車還將原本火砲改安裝日製91式榴彈砲,使其重量超過30噸。(註9)而這批戰車在臺灣退役後,部分被保留並分散到各地方展示,其中在安平定情碼頭德陽艦園區裡有陳展M5A1輕戰車及M8突擊砲車。(圖6)

  有鑑於此,國防部防衛總司令認為,原先臺灣各地有軍事價值橋樑可能無法承受這幾款戰車的重量,於是要求臺灣省政府交通處將這些橋樑重新設計成能耐重35噸戰車通過為原則。對此交通處請公路局擬定橋樑載重設計標準,而公路局採用1944年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tate Highway and Transportation Officials,AASHTO)所規範的公路橋樑載重等級分類規定來設計,(註10)並將這項標準交給各縣市政府來改善橋樑建設;但各縣市政府則紛紛反應需要有載重35噸橋樑設計標準圖,否則無法施作,由於公路局也缺乏設計標準圖,於是向臺灣省政府交通處建議將橋樑最大載重等級以 H 20為準則,來繪製橋樑設計標準圖。(註11)

  最後臺灣省交通處訂定橋樑載重設計規範:(1)現有鋼筋混凝土橋樑跨度在4.5公尺以下,35噸戰車在限制速度下可以通過者,橋之兩端梁柱可不必重新設計。(2)新建橋樑跨度在4.5公尺以上至6.0公尺者,用載重等級H-20設計,使其能通過35噸戰車。(3)新建橋樑跨度在6.0公尺以上者橋墩,仍用混凝土或砌石建築橋樑,暫用美援木料加塗防腐油料,以能通過35噸戰車為原則。(4)舊有橋樑在防衛總部指定35噸戰車之通過路線,原係鋼橋或木橋可加裝重型支撐架以增加載重,而混凝土橋跨度在4.5公尺以下者不必加固,4.5公尺以上在以加修便道為原則。(註12)

 臺灣省政府交通處以此規範完成橋樑設計標準圖,並交給公路局及鐵路局作為橋樑設計施工的標準。除上述機關外,防衛總司令部工兵指揮部也表示需要此標準圖,來因應戰時橋樑被破壞,工兵搶修橋樑的依據。(註13)而在公路局陸續修建橋樑下,至1951年底已完成省道橋樑修建為54座,縣鄉道路橋樑則完成203座,(註14)其中跟軍方合作修建的橋樑有199座;但有軍事用途的橋樑仍未整修完畢,至1952年陸續新建49座及修建212座橋樑。(註15)至此,臺灣本島的橋樑建設大致完工,形成戰後初期連結各縣市的交通路網。

註1:「公路路基橋樑載重情形請呈報案」(1946-07-03),〈交通處各公路路基橋樑載重情形〉,《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41100002001。
註2:「電請先行填送橋樑調查表敬希查照由」(1948-04-19),〈彰化市等各城市新舊街道名稱表及地形〉,《臺灣省政府地政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9-00862-048。
註3:「電請補送貴市橋樑調查表一份並橋梁位置圖請查照由」(1949),〈彰化市等各城市新舊街道名稱表及地形〉,《臺灣省政府地政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9-00862-055。
註4:「編印國防部年鑑」(1950-12-31),〈國防部年鑑〉,《國防部》,檔案管理局,典藏號:AA05000000C/0039/53H00103/1/0001/01。
註5:「呈為奉交下總統府秘書處抄送總統手啟擬具本年度修復重要公路及橋梁一案電請鑒核由」(1951-03-10),〈總統指示本省本年度中心工作項目案(0040/021/21/1)〉,《臺灣省級機關》,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原件:檔案管理局藏),典藏號:0040210013529027。
註6:孫建中,《國軍裝甲兵發展史》(臺北:史政編譯室,2005年),頁531-569。
註7:孫建中,《國軍裝甲兵發展史》,頁89。
註8:「顧祝同呈蔣中正裝甲兵司令部改裝M10與M4A2中戰車火砲情形」(1948-11-30),〈一般資料—民國三十七年 (十四)〉,《蔣中正總統文物》,國史館,典藏號:002-080200-00337-045。
註9:孫建中,《國軍裝甲兵發展史》,頁100。
註10:劉恩光少校,〈民間橋樑軍用載重等級(MLC)評估之研究-以美軍野戰快速分級法(rapid field classification)為例〉,《陸軍工兵半年刊》,148期(2016年7月),頁28。
註11:「為適應重型戰車行駛擬定省縣導橋樑載重設計標準案」(1951-03-10),〈樑載重設計原則〉,《臺灣省級機關》,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原件:檔案管理局藏),典藏號:0044122016206004。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所規範公路橋樑載重等級分類,共區分為H 10、H 15、H 20、HS 15、HS 20等五種。
註12:「橋樑載重設計原則規定案」(1951-03-17),〈樑載重設計原則〉,《臺灣省級機關》,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原件:檔案管理局藏),典藏號:0044122016206001。橋樑跨度,為橋樑中兩個相鄰橋墩之間的距離。
註13:「鐵公路橋樑結構需要派員案」(1951-05-12),〈樑載重設計原則〉,《臺灣省級機關》,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原件:檔案管理局藏),典藏號:0044122016206003。
註14:「檢呈四十年度修復重要公路及橋梁成果表敬請核轉由」(1952-02-09),〈總統指示本省本年度中心工作項目案(0040/021/21/2)〉,《臺灣省級機關》,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原件:檔案管理局藏),典藏號:0040210013530012。
註15:「編印國防部年鑑」(1952-12-31),〈國防部年鑑〉,《國防部》,檔案管理局,典藏號:AA05000000C/0040/53H00133/1/0001/01。

參考文獻:
一、 檔案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
00341100002001,〈交通處各公路路基橋樑載重情形〉。
《臺灣省政府地政處》,(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
009-00862-048,〈彰化市等各城市新舊街道名稱表及地形〉。
009-00862-055,〈彰化市等各城市新舊街道名稱表及地形〉。
《臺灣省級機關》,(新北:檔案管理局藏)。
0040210013529027,〈總統指示本省本年度中心工作項目案(0040/021/21/1)〉。
0040210013530012,〈總統指示本省本年度中心工作項目案(0040/021/21/2)〉。
0044122016206001,〈樑載重設計原則〉。
0044122016206003,〈樑載重設計原則〉。
0044122016206004,〈樑載重設計原則〉。
《國防部》,(新北:檔案管理局藏)。
AA05000000C/0039/53H00103/1/0001/01,〈國防部年鑑〉。
AA05000000C/0040/53H00133/1/0001/01,〈國防部年鑑〉。
《蔣中正總統文物》,(臺北:國史館藏)。
002-080200-00337-045,〈一般資料—民國三十七年 (十四)〉。

二、專書
孫建中,《國軍裝甲兵發展史》,臺北:史政編譯室,2005年。

三、期刊
劉恩光少校,〈民間橋樑軍用載重等級(MLC)評估之研究-以美軍野戰快速分級法(rapid field classification)為例〉,《陸軍工兵半年刊》,148期(臺北:國防部陸軍司令部,2016年7月),頁25-3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黃宏森
行政指導林明洲
總 編 輯胡斐穎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鄭文文、廖學恆、詹梓陵、洪明河
至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