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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廳呈請設置省通志館
民政廳呈請設置省通志館

漫談臺灣省通志館

文/邱欣怡/本館整理組研究助理

  本館最早前身為臺灣省通志館,其成立緣起於時任省府參議吳石仙有鑑於臺灣史志因政權更迭,致斷簡殘篇,乃於民國37年1月10日主動上書當時主席魏道明,願為臺灣省志主其事而竟其功,並經魏主席親示「擬具辦法再核」。案經轉民政廳續予辦理後續事宜,通志館於焉成立。

  經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第46次(民國37年4月16日)討論事項審議通過:置館長1人,綜理館務、副館長1人襄理館務、設顧問委員會17至25人、編纂11人(內1人為總編纂,得由副館長兼任)、協纂6人、秘書2人(內1人為主任)、館員8人、雇員6人、會計員1人,並視需要得聘特約編纂5至11人,酌予洋貼,另在蒐集材料特多時得雇用臨時書記5至10人,待遇比照雇員。

  通志館的編制主要分成四組:
1.編纂組:關於省志之計劃研究及編纂事項,臺灣省各種文獻專刊之編纂、校對及其他編纂事項。
2.資料組:省志資料之調查、徵集登記及編目,省志資料之收藏、陳列、翻譯及攝影、省志圖表之繪製。
3.整理組:省志資料及志稿之整理、訂正及保管,文獻圖影之鑒定;口碑傳說及其他資料之鑒定事項。
4.總務組:典守印信、文電收發撰擬繕校及保管、會議召開及記錄、文獻專刊之出版發行、款項收支保管及薪餉發給,辦公及會議場所佈置物品之購置分發保管。

  此外,通志館另有一重要的組織,便是顧問委員會。顧問委員會的編制,設主任委員1人、委員24人,採訪員7至17人。並於省府委員第53次會議(民國37年6月4日)臨時討論事項通過顧問委員會組織規程,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及計劃通志館進行事宜,研究有關通志館進行事宜、供給通志館各種資料,審議通志館編纂志稿。分成以下四組:
1.計劃組:協助及計劃通志館進行事宜、關於省志體例綱要及館刊設計、資料研究採集翻譯等計劃事宜。
2.研究組:研究有關通志館進行事宜、關於省志資料選擇、調查及翻譯事宜。
3.採集組:供給、採集通志資料、關於省志資料攝影及繪圖事宜。
4.審議組:審議、校訂通志館編纂志稿、審議通志館各種文獻專刊稿件。

 以上通志館及顧問委員會之編制與現今哪些組室的原型,就請各位猜猜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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