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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民國35年6月11日臺南縣政府函轉小梅鄉長請求小梅鄉更名函。(資料來源:國使館臺灣文獻館藏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216500350035)
圖1:民國35年6月11日臺南縣政府函轉小梅鄉長請求小梅鄉更名函。(資料來源:國使館臺灣文獻館藏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216500350035)

「梅山」地名的由來

文:劉澤民/本館主任秘書

  「梅山」古名「梅仔坑」。「梅仔坑」地名之源起,依據《臺灣地名辭書嘉義縣(下)》:「地名由來有兩種說法,一說:未開發前,此地長滿野生梅樹,故得名。另一說:此地古名為『糜仔坑』,因係舊時商旅必經之地,曾有人在溪邊築屋賣粥,閩南人稱粥為糜,故得名,後漸音轉為梅仔坑。」日治前期稱為「梅仔坑」,大正9年(1920)將「梅仔坑區」改為「小梅庄」。民國35年改為梅山鄉。

  不管是「梅仔坑區」、「小梅庄」或「梅山鄉」,從字義而言,都與梅樹脫離不了關係,事實也似乎是如此。但民國35年改為「梅山鄉」,總有一番冠冕堂皇的說詞。依據當時臺南縣政府轉小梅鄉長的〈鄉村名稱改正理由表〉(如圖1、2),希望將臺南縣嘉義區內的「小梅鄉」改為「梅山鄉」,改名的理由如下:
  小梅兩字範圍淺狹,屬嫺婢名稱,似怯弱之狀態,兼與大林鎮連接時,有大小懸殊之感。藉此鄉村名稱改正之良機,擬欲振奮鄉民感想,策謀地方發達起見,故而將「小梅」希新改稱為「梅山」,且由自古諸羅(即今嘉義)縣下稱讚「梅山霽月」八景之一也,然霽月美景,本在山環四面之月影朗照,光彩特殊而稱者,故取「山」字。溯而首由臺北縣內有「松山」,其次臺中縣內由「竹山」,且當鄉多產梅,取名「梅山」,列彼首次兩山之下,含有松竹梅三友之意義也。
  從這份理由表,可知當地人民認為「小梅」鄉名不雅,且「小梅」與「大林」地名有大小相差太多的感覺,這是「小梅鄉」要被改名的原因。而改為「梅山鄉」的理由有兩個:一個是強調「梅山霽月」是縣下八景之一(筆者按:劉良璧《重修臺灣府志》作「梅坑月霽」),月影朗照的山面光彩特殊,故而取其「山」字;二是取松山、竹山、梅山三者並列歲寒三友之意,故名梅山。這二個理由正說明為何取名「梅山」。

  但將「小梅」改為「梅山」之議,並非民國35年時才有,而是在昭和3年(1928)時當地人即已發起。在昭和3年(1928)7月25日《臺灣日日新報》第4版(如圖3)報導,「梅山霽月」為諸羅八景之一,小梅庄之小梅二字,帶有女性意味,不足以作為庄名,所以庄長江德樹已經作成提案,要改為梅山。江德樹等人認為臺灣當時地名有松山、竹山,再加上個梅山,湊成松竹梅,豈不美哉。但此昭和3年(1928)的提案不知為何沒有下文,可是昭和6年已有用梅山為名的「梅山自動車公司」,直到民國35年才由臺南縣政府函轉當時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由當時長官公署民政處長周一鶚批示(如圖4),於同年6月21日核准「小梅鄉」改名「梅山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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