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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99年「獎勵出版文獻書刊暨推廣文獻研究」受理申請
本館為獎勵出版臺灣文獻書刊,保存文獻史料暨推廣文獻研究,特辦理本項活動。獎勵對象限由出版者或著作人提出申請,著作人提出申請須獲得出版單位及合著者同意。
申請獎勵項目:
(一)臺灣文獻書刊:已得過本館獎勵金之書刊若經修訂及增訂均不受理申請。
(二)地方志書:同一系列志書超過二種,如屬不同年度出版,最多以申請二次為限。
(三)臺灣文獻學術研討會:由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以一次為限。
申請文獻書刊獎勵者應填妥申請表及檢附出版之書刊十五部(不論入選與否,書刊均不退還);申請臺灣文獻學術研討會獎勵者應於活動開始前一個月備妥申請表與計畫書,向本館提出申請,並於活動辦理完竣後檢附成果。
申請截止時間:99年4 月底止(以郵戳為憑)。
歡迎符合資格之各機關團體或個人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