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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活動
99年「獎勵出版文獻書刊暨推廣文獻研究」申請即將結束
99年「獎勵出版文獻書刊暨推廣文獻研究」申請,將於本(4)月底截止,欲申請之機關團體或個人請於期限內提出。目前已有20單位,計51冊符合申請條件。
獎勵範圍:
(一)文獻書刊:以評審月份(5月)前二年內出版之臺灣文獻書刊、地方志書為限。由出版者或著作人提出申請,著作人(個人或一人以上),須獲出版單位及合著者同意其申請。
(二)臺灣文獻學術研討會:以評審月份(5月)前一年內辦理者為限。
獎勵方式:
(一)審查結果分為使用政府預算(含政府機關成立之基金會)及未使用政府預算兩類,依分數高低錄取若干名額,酌予發給獎勵金及獎狀或僅發給獎狀,其獎勵金額由審查小組評議後決定之。
(二)經評審入選者,其獎勵金之發給,每案以新台幣一萬元至十萬元為原則,必要時,得予增減,但最高以新台幣十五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