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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大島久滿次相片
圖1:大島久滿次相片

能吏?酷吏?大島久滿次

文/陳文添/本館整理組研究員

  臺灣日治時期的重要人物,通常立刻會被聯想到的人物應該是首任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但能讓後藤新平建立在臺治績的原因,除了上司兒玉源太郎總督的全力支持外,他知人善任,能夠善加利用民政部內的技術、行政人才,絕對應該是重要原因。就筆者認知,行政官僚方面,中村是公、祝辰巳、大島久滿次應該是其中的翹楚。以下特就臺灣總督府檔案的記載為中心,將所見的大島氏的真面目稍作介紹。

  大島久滿次出身日本尾張地方(今愛知縣的一部分)名族永井家,原名永井久滿,因被東京高級警官大島正人收養才改姓大島。永井一門人才輩出,大島久滿次能考入東京帝國大學就讀,自非等閒之輩。只是在學期間行為頗為放蕩,但似乎並未荒廢學業,因為他畢業後,在1889年5月就通過了困難的高等文官考試,之後擔任眾議院的書記官,但行為仍然放蕩,屢借高利貸。1892年1月,同鄉的水野遵擔任眾議院書記官長,又經三年多在1895年5月,臺灣割讓日本成為定局,水野遵被任命為辦理公使及臺灣總督府民政局長。因為他和水野遵有同鄉淵源,隔年4月臺灣總督府復行民政後,大島久滿次進入臺灣總督府開始擔任要職。到了兒玉、後藤時代,他更是如魚得水。1898年年底為了撲滅嚴重妨礙臺灣統治的抗日份子—也就是臺灣總督府所謂的「土匪」,他在法務課長任內擬訂緊急律令「匪徒刑罰令」。條文中極多是科罰死刑,未遂亦科以本刑並且還溯及既往,根本不符合現代的法治觀念。而此溯及既往的處罰條文即是大島久滿次所追加的。

  為了平定各地的抗日份子,大島久滿次在1898年底受命到臺中、臺南兩縣做調查,回臺灣總督府後,他表示:要平定「土匪」(抗日活動), 一定要加強警察的力量。軍隊的討伐常將良民誤認為土匪,對施政反而有不良的影響。推行保甲制度須在警力充實以後,否則反而有資助「土匪」的可能;此外,在警察方面也有須改正之紀律廢弛問題。另外,他也提出:地方機關移轉、廢合頻繁並不適當;地方行政機關的辦務署長須提升官等…等建議。對於他的建議,臺灣總督府大體上全盤接受,其中最重要的是:1901年年底修正「臺灣總督府官制」,為統一警察業務,讓警察人員能敏捷的行動,特別在臺灣總督府內設立「警察本署」。此舉招致日本中央的強力反對,後來因後藤新平不惜以自身的去留相爭,兒玉總督也全力向中央爭取才告定案。條文中最重要的是:警察本署的首長-「警視總長」在必要之時,就其主管業務可以指揮地方行政首長。臺北東京以電報往返進行交涉之中,居於主導地位的就是大島久滿次本人,也因此在修改官制之後,他入主警察本署也昇為敕任官。

  在這之後,各地的「土匪」就在警察人員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追剿之下漸漸消失,在1902年5月林少貓被殺後,平地「土匪」鎮壓就告一段落了。但大島久滿次陰狠的一面,另見於同年同月25日在雲林斗六等六處舉行的歸順儀式上,假借歸順名義,一舉屠殺了245人。此一行動即是由大島久滿次指示當時的斗六廳長荒賀直順採取的陰險行動,實際執行人是斗六廳的岩元知警務課長。

  大島久滿次後來在民政長官祝辰巳去世後,於1908年4月擔任在臺文官最高職位的民政長官,約兩年兩個月後才離職,然後回日本擔任神奈川縣知事、國會議員等官職。

  誠然,對日本在臺灣的統治而言,大島久滿次稱得上是個令人稱讚的「能吏」;但對被日本殖民統治的臺灣人民來講,大島久滿次卻絕對是個令人痛恨的「酷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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