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悅讀檔案
封面
《台灣的地方自治》
文/曾昱儒/本館整理組研究助理
作者:金葆光
出版社:正中書局
出版日期:民國39年(1950)11月
日治時期,臺灣知識份子已向日本政府要求實施地方自治,並有實際參與地方選舉的經驗。在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這些知識份子便要求繼續實施地方自治。而在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期間,曾頒布許多自治條例與規則,也曾舉行中央與地方民意代表的選舉,但未能達到完全自治之目的。
至民國38年,臺灣省政府主席陳誠著手規劃地方自治,設置「臺灣省地方自治研究會」,研擬「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草案」,準備推動地方自治。民國39年4月,時任臺灣省主席的吳國楨,提請行政院通過「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實施地方自治。此為在政府頒布自治法前,實施縣市自治之基本法規。此後,地方自治成為臺灣政治制度中重要的一環,影響著臺灣的政治發展。而民國39年11月所出版之《台灣的地方自治》一書,即是承此背景而產生。
《台灣的地方自治》作者金葆光先生,在來臺前即留心於地方自治制度。民國38年來臺後,即參加「臺灣省地方自治研究會」,與臺灣省各縣市人士相互討論,且得以博覽各種紀錄及書籍,因此開始著手研究臺灣之地方自治,加以考察臺灣之風土民情與沿革而寫成。本書所述雖為民國34年至民國39年間,臺灣實施地方自治之發展,但實際實施狀況則多以民國39年之事例來做說明。
本書內容共分七章,以下分別介紹之:
第一章綜述地方自治之理論,以地方自治之意義、演變、條件、限制、程度與監督,以及地方自治團體在法律上的地位等各方面進行論述,俾能對地方自治之意涵有整體上之了解。
第二、三章詳細敘述自清末至國民政府遷臺前地方自治之沿革與發展情況。
第四、五章著重在論述民國34至39年間臺灣地方自治的實施情況,包括地方自治組織之建立、人事之規定、財政之整理,以及管理、教育、養育、保衛各項自治事務等重要事項皆有論及。
第六章說明臺灣省參議會及地方人士對於提高臺灣自治之規劃奔走,循序漸進地推進,尤以「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之通過,使臺灣之地方自治進入新的階段。
第七章以選舉權與罷免權之運用來詳述直接民權之理論與事例,並為日後如何運用創制權與複決權提出可行之方向。在結論的部份中,作者認為地方自治應把政治與經濟融為一體,不可二分,為日後地方自治應努力之方向。
總而言之,地方自治制度現今已成為臺灣重要的政治制度,其淵源與流變亦成為研究的主題之一,而本書所述乃為臺灣光復初期實施地方自治之發展與情形,可為研究此主題者提供有利之一助。
參考資料:
臺灣大百科全書網站,http://taiwanpedia.culture.tw/,2011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