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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臺灣事

本島在來ノ社寺保護ニ關スル諭告000000030530334
本島在來ノ社寺保護ニ關スル諭告000000030530334

樺山資紀防止日人對寺廟破壞之告示

楊欽堯

日人據台之初兵馬倥傯,隨著大批軍人和公務員來台,官舍來不及興建房舍或辦公處之下,大多借用台灣各地的傳統寺廟作為營舍或者臨時辦公地點。全台各地區主 要寺廟多為其所佔用,對於神佛之神像與器物及其周邊設施,不能盡心保護而肆予破壞之下,招致當地民眾反感反而會妨礙施政之推動。因此,首任總督樺山資紀乃 於隔年1896年1月18日, 對日軍發表有關對台灣固有宮廟寺廟保存的諭告,期望能減少民怨及統治困難。有關樺山資紀對舊有寺廟保存之文告,今見於《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3冊第53件,全文如下:

本島在來ノ廟宮寺院等ハ其ノ建立ニ於テハ或ハ公私ノ區別アルヘシト雖モ要スルニ信仰尊崇ノ結果德義ノ標準秩序ノ本源ニシテ治民保安ノ上ニ於テ缺クヘカラサ ルモノタリ故ニ目下仮令ヒ軍務倥傯ノ際已ムヲ得ス一時軍用ニ供用スル 事アルモ叼ニ旧慣ヲ損傷セサル樣特ニ注意ヤシムルヲ要ス就中靈像ヲ破毀シ什物ヲ散亂サルカ如キ所為ハ苟ニモ之アルヲ許サス依テ自今一層保存ニ注意シ且軍用 ニ供スルハ可成速ニ旧態ニ復ヤシムル樣可致此旨特ニ諭告ス

明治二十九年一月十八日

台灣總督伯 爵樺山資紀



樺山資紀之有這樣的宗教認知,乃是基於早先來台所進行的秘密偵查工作。早在牡丹社事件之後,明治6年(西元1873年)8月間,陸軍少佐樺山資纪與成富清風、兒玉利國、成島謙藏抵達淡水,展開為 期三個半月的調查,足跡遍佈淡水、大稻埕、艋舺、雞籠、烏石港、蘇澳港、南澳、打狗、安平、台灣府等地;12月,樺山資紀再度來台調查東港、枋寮、車城、社寮、大香枋、楓港、鳳山 縣,並北上安平,一路勘查台灣中部各地。他曾二度來台調查各地民風、習俗與地形、物產,自然對本島有通盤的瞭解。

上述公告中言明對於公私宮廟寺院的建立是基於對於東方傳統道德之尊崇,以維繫人倫確保治民維安工作。官方當時不得已要暫時借用之宮廟寺院,但絕對不允許破 壞廟內神像、器具,從命令發布開始特別要注意將所有宮廟寺院迅速恢復舊貌,因此特別出示告諭使得官民知曉。直至數年後寺廟充當公署使用還是十分普遍,1898年7月4日為止,全臺尚有215所寺廟佔據充當兵營、公家機關辦公處、醫院、學校或是公家宿舍。(參見溫 國良,〈日治初期日人佔用台灣寺廟概況〉,《台灣風物》第49卷2期,1999年6月)因此,實際情形並非如樺山資紀以官方立場來公告而獲得改善,官方並沒 有迅速地將廟宇歸還地方民眾來使用。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專案助理,國立中興大學歷史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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