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到主內容區
:::
展覽 近期活動悅讀檔案 民俗文物小常識 臺灣人‧臺灣事 館務訊息 各期電子報 反應意見 訂閱/取消 Facebook粉絲頁 另開視窗
:::

臺灣人‧臺灣事

林朝英重道崇文坊
林朝英重道崇文坊

臺南林朝英史實與誤說

文/林文龍/本館編輯組研究員

  日據時期日人尾崎秀真論述臺灣藝術,曾讚臺灣府城的林朝英為「臺灣二百五十年間唯一之藝術家」,整個清朝時代,只舉林朝英一人,未免失之嚴苛,但林朝英的藝術成就,是值得肯定。

  林朝英以藝術馳名,但對於他在有生之年,樂善好施,貢獻鄉土的重大義舉,可能漸為人們所淡忘。今臺南公園內有座石坊「重道崇文」,便是紀念林朝英捐款興建縣學文廟而獲朝廷頒賜的。石坊原在南門路龍王廟前,日據時期因開闢南門路,遂遭解體遷移到公園現址,即園內燕潭北畔。「重道崇文」石坊的建立,事在嘉慶9(1804)年,是林朝英畢生重義疏財的寫照。
  
  上述建坊為繼乾隆42(1777)年修建府儒學(孔廟)之後,再修縣儒學,此事《續修臺灣縣志》有相應記錄:「嘉慶九年,知縣薛志亮、教諭鄭兼才率諸紳士捐修;費不足,林朝英獨任之。」歷經3年完工,而獲朝廷頒賜「重道崇文」石坊,至今屹立公園。

  通常富貴之家,民間便會流傳各種傳說,這些傳說,荒誕不經者有之,似是而非者有之,關於林朝英之傳說,有則關於嘉慶18(1813)年天理教林清的攻擊紫禁城事件,這是有名的「閏中秋」起事案件,教黨結合童謠:「八月中秋,中秋八月,黃花滿地。」決定於閏中秋發難。事件,遠在北京,教首林清且是原籍浙江的直隸大興縣黄村宋家莊人,與臺灣毫無淵源,不料卻衍生一段林朝英力諫天理教首林清,曉以大義放棄造反,而婉謝朝廷召見的歷史公案,甚至還使史家連橫深信不疑,載入《臺灣通史》:「林清之變,其黨有與相善者,書函往來,潛示不軌。朝英非之,報書諫止,痛陳利害。事敗,索黨人。發朝英書,嘉之。召入見,以病固辭」。整個事件始末,清朝有官修的《欽定平定教匪紀略》,又嘉慶25(1820)年出版的《靖逆記》,其史料價值更在官書之上。

  《臺灣通史》未註明資料出處,推測應出自臺南的民間傳說可能性最大,檢索《臺灣日日新報》,早在《通史》出版以前的明治39(1906)年11月6日報紙,所刊作者署名「心庵」的〈一峰亭林朝英〉一文,已提及此事,大意說是:書畫被稱為古來臺灣第一人的林朝英,因太過正直,無端慘遭橫死。其事牽涉到康熙皇帝,是康熙在位時發生的重大事件,林太監是大奸人,為泉州籍,與林朝英有同鄉之誼,且有筆墨上的往來之故,希望林朝英能成為其心腹,多次寫信要他參加這大任務,但林朝英不為所動,多次寫信給林太監,勸止其不軌,但林太監不聽,且已付諸行動。

  林太監將加入酖毒的茶水,親自呈給皇帝,不料皇帝竟不伸手拿茶杯,反命林太監試飲此茶,林太監知事跡敗露,已不容猶豫,乃面色不改,一口氣將茶水喝光,當場毒發慘死。其同黨不久也被搜捕殆盡,並處極刑。此事傳到林朝英耳中,他幾乎寢食不安,希望不要受到牽累;朝廷搜索黨首林太監住宅,發現林朝英所寄數封書信,感歎他是世上少有的正義之士,皇帝下旨儘速晉用此孤忠人士。一時之間,很多官員都到林朝英住處,然而不知緣由的林朝英卻認為禍事即將上身,這些人是奉命來逮捕他,很快即服毒自殺而亡,失去平步青雲的機會了。

  《臺灣日日新報》刊載了這樣一個道聽塗說的故事,雖然言之鑿鑿,其實是經不起考驗的。林朝英出生於乾隆4(1739)年,當然康熙皇帝「在位時發生的重大事件」,與他毫無關係。所謂「林太監」謀反,不傳其名,不論是真實故事或面壁虛構,都與天理教林清事件無關,林清非泉州人,也不是太監,林清利用嘉慶皇帝赴木蘭圍場狩獵,不在皇宮之際,勾結宮裡太監,裡應外合,發動政變,絕非下毒敗露。「林太監」與林朝英的故事,稍微涉獵史實,當知其不可信,惟《臺灣通史》之林朝英列傳,卻畫蛇添足,將之與發生於嘉慶18(1813)年的林清事件糾纏,林太監變成有名姓的林清,再加上「發朝英書,嘉之。召入見,以病固辭」等情節,結果又與傳說脫鉤,其實如果真有書信勸阻謀逆一事,事發之後,「知情不報」,可能就足以抄家滅族,絕不可能「召入見」嘉勉;即使真有「召入見」的諭旨,可能也由不得他「以病固辭」了。再說林清事件發生於嘉慶18(1813)年閏8月,此一時間以至翌年9月,正值「重道崇文」坊興建落點的核議階段,更不可能發生與事件牽連事端。

  資訊不發達的年代,許多名人軼事,藉由口耳傳布,一再轉述之後,可能逐漸變質,甚至與其他歷史事件結合,愈演愈烈,距離真相更為遙遠,因此許多臺灣史人物充滿了「誤說」,許多人反而信以為真。林朝英事蹟史志俱在,卻無端惹出因林清事件的「召入見」與「畏罪自殺」二說,所謂「身後是非誰管得,滿村爭說蔡中郎」,歷史不斷重演,真是令人感喟!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著作財產權屬於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館址:54043南投縣南投市光明一路254號 電話:049-2316881 網址:http://www.th.gov.tw/ 發 行 人 :張鴻銘 行 政 指 導:劉澤民 總 編 輯 :王希智 執 行 編 輯:洪明河 編 輯 小 組:石瑞彬 黃淑惠 陳惠芳 林志祥 邱滿英 鐘登崇 謝東勝 蔡麗卿 蔣美貞 洪明河
至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