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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告諭「官鹽廢止」(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00110310155)
告諭「官鹽廢止」(臺灣總督府檔案000000110310155)

日本統治臺灣後的第一部鹽業調查復命報告書

文/顏義芳/本館整理組研究員

  臺灣成為日本帝國殖民地後,認為食鹽是生活必需品若繼續由官方經營,則勢必會造成人民日常生活的困擾,乃於明治28(1895)年7月31日由臺灣總督樺山資紀告諭「官鹽廢止」,終止自雍正4(1726)年持續施行的鹽專賣制度,由市場自由競爭。

  但委轉經營幾讓產銷體系瓦解,鹽品販賣管道遭到阻斷,鹽民惟有廢晒轉業而導致鹽販賣價格紛亂,有低落至70、80錢者,亦有而高達8、9圓者,其落差之大,幾乎讓人民難以適應。由於鹽的生產不僅攸關人民生計所需,更直接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因此臺灣總督府於明治28(1895)年9月頒布「產業調查報告要點」,積極對臺灣各地方產業經濟進行相關調查。而為確實掌握臺灣的鹽業狀況,相關的調查自然也不能自外,其中萱場三郎的「臺南管內水產物調查復命書(鹽業之部)」,可謂是臺灣最早的鹽業調查書。

  該項調查,於明治28(1895)年12月27日開始經由臺南、鳳山、打狗、澎湖等地一路進行調查,最後於翌年3月10日返回臺北,並於5月提出復命報告。其內容包括臺灣鹽業發展沿革、清代鹽務局組織、臺灣製鹽產地的分佈、各地的氣候狀況、鹽埕的構造、製鹽的方法、鹽業經濟的影響及當時臺灣鹽的需求量及供給量等。此報告詳實描述人民生活的樣式及狀態,不僅賦予提供了解清朝時期臺灣製鹽的經營模式,更詳實記述當時風俗民情,此一鹽業調查復命報告書,是了解當時臺灣景象的重要檔案,更是研究臺灣產業經營重要的參考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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