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日本在臺灣所設立的公、民營事業,於戰後由政府接收後改為國營、省營及國省合營事業。由於戰後臺灣匯率、物價及稅捐制度均存在結構性問題,面臨嚴重產銷失衡情形,為能有效統一管理臺灣公營生產事業,遂成立臺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其運作期間為1949年6月至1953年7月,目前所存檔案內容大體可分為五類:總務類、民政類、財政類、經建類、產銷類,計4千餘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