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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期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0日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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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社寺、教務所、說教所建立廢除合併規則」第11條(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000003540020008)
大正2(1913)年曹洞宗葫蘆墩說教所建立過程
文/溫國良/本館整理組研究員
明治28(1895)年4月17日,臺灣因清、日兩國簽署「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而割讓於日本。然而,日本據臺之初,由於受到臺灣內部唐景崧、丘逢甲及劉永福等人之抵抗,未能立即順利接收臺灣,於是北白川宮能久親王乃於同年5月29日,率領日軍先遣部隊近衛師團第一旅團,由臺灣東北角之澳底登陸,開啟掃蕩臺灣動亂之始。6月19日,日軍開始南進。10月21日,第二師團步兵第三旅團陸軍少將山口素臣率隊進入臺南城。11月18日,樺山資紀總督向大本營報告「全島平定」。自此之後,終結五個月以來之軍事行動。而此一期間,即有日本宗教如真宗本願寺派、曹洞宗等宗派,派遣從軍布教師隨之來臺,進行全島實地搜索動作。爾後,日本佛教如曹洞宗、真宗(大谷派及本願寺派)、淨土宗、真言宗、日蓮宗及臨濟宗妙心寺派等宗派,紛紛於臺申請設立寺院、說教所或教務所,從事布教活動。(註1)布教活動之方向順位正好與日本占領我臺灣之際,日軍為掃蕩臺灣反抗勢力所行之方向是一致的,乃由北部往中、南部發展。(註2)而作為發展布教之機構,一般一開始先建立說教所,其後再擴大改為寺院或直接創建寺院。本文所介紹即曹洞宗在臺中葫蘆墩(今豐原)建立說教所之過程。換言之,曹洞宗可謂於大正時期,方赴豐原實質發展。
根據明治32(1899)年府令第47號「社寺、教務所、說教所建立廢除合併規則」第11條之規定(如圖1),教務所或說教所建立之核准權在於地方首長,該條內容如次:
第十一條 欲建立教務所或說教所時,應檢具下列各項要件,向管轄地方廳申請核可。
一、教務所或說教所之名稱及建立地名。
二、教派之名稱。
三、舊有之廟宇等若欲充作教務所或說教所,則應列出該廟宇等建築物及其境內之坪數、所屬財產數額以及買賣借貸等之關係。
四、從事教務或說教者之本籍地、現住所、族稱、姓名、年齡及宗教上之資格。
對此,曹洞宗擬在葫蘆墩申請建立說教所之文件雖未見於「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中,但卻可見臺中廳長枝德二本於權責,於大正2(1913)年1月29日,將其核准曹洞宗建立葫蘆墩說教所一事,以中庶第481號函,向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提出「說教所建立核可報告」(如圖2、3),報告內容如次:
說教所建立核可報告
曹洞宗葫蘆墩說教所建立一節,業於大正二(1913)年一月二十九日核准,檢陳附件臺帳副本,特此陳報,敬請 備查。
附件臺帳副本:
臺帳編號 第 號。
所在地 臺中廳捒東上堡葫蘆墩街一百五十五番地。
名稱 曹洞宗葫蘆墩說教所。
教宗派 曹洞宗
建立核可年月日 大正二(1913)年一月 日(註3)
從事者 原 籍 愛知縣名古屋市中區池町一百三十番地 布教師
現住所 臺中廳藍興堡臺中街五百一十三番地 渡邊盈祐。
使用舊有之廟宇時 使用捒東上堡葫蘆墩街一百五十五番地 慈齊宮。
事由 (一)建築物坪數 三百二十四坪。 (二)所屬財產 無。
文至臺灣總督府,業務承辦單位—地方課認無不妥,本於教務所或說教所建立之核准屬地方首長之權責,遂由該課之屬(官名)大橋重衛擬案陳閱,期間只經地方課長楠正秋,而地方部長不在(註4),另民政長官(註5)及總督(註6)全都蓋上「委任」之章,亦即「授權」,文於短短之一星期內,即大正2(1913)年2月5日閱畢並結案,此舉表示同意備查。惟依上開臺中廳長所提之報告,可知其並未完全依照明治32(1899)年府令第47號規定辦理,如其中即未列慈齊宮境內之坪數、慈齊宮與曹洞宗葫蘆墩說教所之買賣借貸關係、曹洞宗布教師渡邊盈祐之族稱、年齡及其宗教上之資格等。凡此種種,均顯示資料並不完備。
註1:溫國良,〈日據初期日本宗教在臺布教概況——以總督府民政部調查為中心〉,《臺灣文獻》,第50卷第2期,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88(1999)年6月30日,頁211。
註2:同上書,頁220。
註3:原件中,月日中之日未填,但依臺中廳長之報告內文,可知為29日。
註4:時任為龜山理平太。
註5:時任為內田嘉吉。
註6:時任為佐久間左馬太。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
:張鴻銘
行 政 指 導
:劉澤民
總 編 輯
:王希智
執 行 編 輯
:黃淑惠
編 輯 小 組
:蕭碧珍 張家榮 林志祥 洪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