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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臺灣事

圖1:林洋港與黃玉嬌的「玩具刀」質詢紀錄。
圖1:林洋港與黃玉嬌的「玩具刀」質詢紀錄。

從議事錄看林洋港的 「名言」

文/李澍奕/本館編輯組科員

  南投縣魚池鄉頭社村出身的林洋港(1927~2013),曾任司法院長、臺灣省主席、內政部長、臺北市長、南投縣長等職務,是臺灣近代史重要的本省籍政治人物。今逢林氏逝世3周年(2013年4月13日逝世),稍微爬梳前人之「名言」以為紀念,並饕讀者。

一、「表面張力」

  提到林洋港就是招牌的「表面張力」,是為客人斟酒時要倒得滿過杯口,呈現一種表面張力的情形,表示誠意;這種飲法還流傳到中國去,叫做「單眼皮」,連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都知道。探其源頭,根據《誠信-林洋港回憶錄》裡頭提到是擔任省主席期間,在中興新村接待美國參眾兩院年輕助理時所發明的。翻閱報紙,在1979年中美斷交後,7月1日就有一批11人的國會助理團來訪,是受東吳大學校長端木愷所邀,行程有到訪中南部。8月8日美國國會助理團也受東吳大學校長之邀約來訪;8月20日有一團以參議員愛德華甘迺迪(Edward Moore "Ted" Kennedy)助理為首的喬治亞大學參訪團,因甘迺迪為當時熱門總統候選人,故備受注目。同年12月底連續來了3團參訪團,且都有到中興新村拜訪省主席林洋港,1980年3~5月都各有1團美國兩院議員助理參訪團。因查不到進一步資料,無法鎖定是哪一個參訪團。

  但早在服務南投縣政府時期,林洋港的好酒量就相當聞名,多有透過喝酒達成協議、處理民怨的故事。林洋港就任省主席甫1周,1978年6月16日至省議會接受質詢,林樂善議員問他喜歡洋酒或中國酒?答曰喜歡喝紹興酒。在1980年大年初四的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到主席是否響應青商會所提「不乾杯運動」?很老實回答接待外賓不乾杯是不禮貌的,他做不到不乾杯而且也擔心影響菸酒公賣的經銷,所以不響應,但對於酗酒就要強烈禁止。當年省政府春酒評比「八酒仙」,以紹興酒為標準,林洋港能喝100杯(17杯約合1瓶),還只能排第3,第1名是省府秘書長劉兆田,號稱能喝200杯。

  1979年9月,時任美國阿肯色州州長的柯林頓(Bill Clinton)來臺灣拜訪,也在圓山飯店和時任省主席的林洋港有過一番杯光斛影,32歲的柯林頓喝贏了51歲的林洋港,紀錄是31杯。林洋港在省主席任內都用小型的高腳玻璃杯與人對飲,容量大約是正常酒杯的一半,又稱主席杯或洋港杯。而林洋港勸酒也是一絕,如基本數一杯對一杯,平均年齡少十歲一杯,四捨五入,如果對方酒量不好,還可以按比例打折,如一杯對四分之一杯這樣,兼之其妙語如珠,常賓主盡歡。

二、「牛毛」之辯

  早在1977年5月2日的臺北市議會第2屆第7次會議的總質詢,時任臺北市長的林洋港和市議員就展開過一場「牛毛之爭」。市議員周恂覺得法令太多,提到漢高祖劉邦入關中約法三章;林洋港表示「現在我們國民的行為,政府的功能加大之後,一定要有很多的法令,這個多如牛毛,我想是好的,牛因為毛多才會強壯。」議員高金殿說:「我們認為政府的法令多如牛毛,實際上是沒有關係的,問題是說多如牛毛是為民服務的呢?或是為官服務的。」並舉民眾洽公時,引用法條或解釋令可以看關係的。隔天聯合報地方版就以兩人的爭鋒相對為主題報導。

  1982年3月18日,立法院召開第1屆第71會期第6次會議,林洋港以內政部長身分備詢。律師出身的立法委員張德銘,就建立法治社會一項,提出質詢:「政府的行政命令取代或超越了法律的情況比比皆是......尤其行政機關解釋法律所頒布的各種行政命令,更常常扭曲法律,並且常有前後矛盾同時存在的情形......如果法律不能變成一個客觀的標準,人民和政府就無法齊一步伐,共同協力。」林洋港答詢時稱「我以為我們社會法律太無法配合社會的需要了。......今天我們要建立法治秩序及法治的行為規範標準,我們的法律也一定要完備。也許今後行政院的法律案會很多,希望各位不要批評行政院的法令多如牛毛。也可這麼說:如果我們的法令是合理、進步的,譬如一條健壯的牛,它的毛一定是很多很密,反之,如果沒有毛或是毛不多,它倒成了小病牛。

  而在林洋港講出「牛毛說」的隔天,報章媒體就這個說法產生的興趣。爭議點集中在「法令是否越多越好?」的討論,《中央日報》在3月19日第2版刊出〈壯牛毛多病牛毛少 適當法律並不嫌多 林洋港妙解.嚴肅議壇起笑聲 建立法治社會.有賴全民配合〉文章,認為林洋港之舉例不錯,3月24日《中國時報》的社論也以〈法令的牛毛變成心智的結晶〉來為林洋港緩頰。

  3天後,臺灣省議會第7屆第3次定期大會第5次會議上,省議員對「牛毛」頗有興趣,其中省議員張俊雄質詢法規會主委林昌明:「前幾天內政部長在立法院提到多毛的牛才是健康的牛,這句話引用是否得當?」林昌明答:「我們讀法律的從來沒講過法令多如牛毛,這是一般老百姓講的話。」從屏東來的議員謝漢津緊接著質詢:「屏東是農業縣,林部長說『健康的牛多毛』,據我所知有句臺諺『瘦狗牙獠療,瘦牛毛聳聳』,牛健康的話,毛是很少的。所以林部長是說法令越多越好。」而省議員傅文正也加入談話「林洋港擔任省主席時,曾經一再要求精簡法令,但離職到中央以後,卻將法令的多用牛毛來形容。」質疑林洋港在省主席任內要求精簡法令,到中央以後卻主張法令較多也沒關係,政策觀念不能連貫。議長簡明景總結這個話題,說「實際上我們覺得法令不僅不能以牛毛來做比喻,而且林部長僅論牛的這句話上且有斟酌的餘地...小時候聽到的是『瘦狗骨突出(牙獠療),瘦牛毛豎起』,所以既然他是瘦牛就應是沒有力氣,而沒有力量怎麼可以說他是健康呢?」林洋港這個比喻,倒是在政界引發一些討論。

三、「鐵窗業蕭條」

  1981年12月7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68會期,林洋港擔任內政部長之後,首次赴立法院接受委員質詢,共23位立法委員與會,集中質詢警政治安部分,列席者還有警政署長何恩廷與中央警官學校校長李興唐。立法委員蔡勝邦質詢時提到:「社會治安甚為不好,致家家戶戶裝鐵窗鐵門,若這些鐵不用在鐵窗、門上,不知可造多少隻船或多少輛坦克,因此本席希望新上任的林部長拿出魄力徹底辦好治安,在三月、六月之內使家家將鐵窗、鐵門卸下來,真正做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安和樂利的社會。」林洋港在綜合答覆時答稱:「對於蔡委員勝邦先生所說在一定時間例如三個月之內能讓民眾拆下所有鐵門、鐵窗,本人不敢許諾,不過本人有信心和決心使鐵窗業蕭條下來。」隔天《中國時報》第三版馬上報導,標題為〈「我要使鐵窗業蕭條」,竊盜猖獗,家家戶戶大門深鎖,林洋港說:「三個月內看他抓賊」〉,與他在立法員質詢稿的發言頗有差距,而新聞稿中提到是回答洪昭男的質詢,但實際應是蔡勝邦的質詢。在12月12日的《中國時報》訪問時任刑事警察局長林永鴻,就說三個月改善治安實在太難,應要有更確實的治本策略。這句以訛傳訛的話就一直跟著林洋港,直到過世時的報導還是寫到這句「名言」。

四、「司法是皇后的貞操」

  1987年6月23日,林洋港於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第25期和公設辯護人第1期聯合開訓典禮上致詞,將法曹分成四等:又清又明、不清而明、不明而清、不清不明,期勉成為第一等。又期勉「莎士比亞作品裡有一句話,是我在中學時讀到的,說『皇后的貞節,不容被懷疑』。法官的公正廉明即使被民眾懷疑都不准有,當然更不准許有這種事實存在。」不過在林洋港日後接受專訪時,提到這句話是與羅馬的凱薩大帝有關,就是英語諺語的"Caesar's wife must be above suspicion."但是「司法是皇后的貞操」日後成為臺灣政界琅琅上口的話語,而且源頭通常指向林洋港。

五、其他

  1978年6月16日省議會上,省議員何春木質詢林洋港有關民主政治的選舉形態,林洋港以其政治系的專業知能評論,將之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候選人靠權勢壓迫選票之情形,第二階段就是靠買票,第三階段才能落實選賢與能。他說目前臺灣是從第二階段躍進第三階段。而對於賄選猖獗,也承認政府無足夠人力處理,端看民眾自我察覺。而林洋港也舉例「如果買票被警察抓到,就說我欠他錢來還錢不行嗎?」在1978年9月29日中興新村舉辦的全省選務座談會,林洋港勉勵選務人員就像助產士,只管生產順利,不管生男生女。這句話日後也常被選務人員掛在嘴邊。

  1978年6月26日,省議員黃玉嬌質詢時:「要消滅特權與貪污,不僅要打螞蟻、蒼蠅,也要打老虎......不要打紙老虎,應打真正的老虎。如您不敢打,換我黃玉嬌當主席,一隻一隻殺掉,然後把它拿來當烤肉。」林洋港答:「我們通常說地位高的人就是老虎,如此這老虎不好要打,假如這老虎很好,在動物園裡面乖乖的,不僅不打,每天還要餵牛肉給他吃。」黃玉嬌:「但這老虎牙齒好長喔,嘴巴咬人喲!」林洋港:「總要給我看看,這老虎是否變壞了要吃人了?」之後黃玉嬌說有個農民寄給他一把武士刀,要轉交給省主席殺貪官汙吏,於是遞上一把玩具武士刀給林洋港,要他收下。林洋港說:「這把要送去給警察機關保管,拿著武士刀總是不好,不過這把應該是玩具刀吧!」語畢,全場爆笑。1978年11月24日的省議會質詢,黃玉嬌加碼要林洋港消除五害,即打老虎(特權階級)、打獅子(不肖專業人士)、打牛(黃牛)、蟲害(菜蟲)、官害,還虧說林洋港上次收了她的刀,卻不見打老虎的成果。

  林洋港身處在戒嚴晚期,臺灣民主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其對於政府管理政治活動有一套說法。1979年初接連發生余登發、許信良案,當年6月14日的省議會上,面對省議員林義雄、張俊宏連番質詢,林洋港回答民主自由與安全秩序兩者之間的均衡,要講方寸與方法。方寸就「宛如一個木桶的箍子,箍得過緊,木片便裂開往內倒;太鬆了,則往外散開;同樣不能盛水。」而方法就「有如磨刀,你對刀緣以及角度最要緊!!若你把它平平的磨,不發生效用;而你把它以八十度、九十度的角度磨著,這把刀就完蛋了!

  提到林洋港在議會質詢中,最能表現他個性的發言。1978年11月20日省議員簡維章、高龍雄質詢時稱林洋港心直口快的作風不妥,應要謹言慎行。但林洋港認為針對議員質詢,應該要即席回答,如處處回覆要請示中央是很沒主見的行為,因此心直口快是他個性中很難割捨的一部分。幾天後,11月24日的省議會質詢,林洋港回答省議員柯水源建議時,更說「心直口快」在民主政治體制下有其必要,因為可多聽取大家意見,不該再強調為政不在多言,而應該多說多做。

  政治人物功過歷史自有公評,謹摘錄部分發言紀錄,以管窺其人其事。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黃淑惠
編輯小組蕭碧珍、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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