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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期
中華民國105年04月30日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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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桂太郎總督及水野民政局長施政之方針(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000000590610322)
新竹國語傳習所的校舍選定過程
文/許錫慶/本館整理組研究員
臺灣總督府第一任學務部長伊澤修二提倡「國家教育主義」為教育基本原則,主張在臺灣施行免費的初等義務教育,認為教育必須是國家的事業,並由國家來控制。然而,剛成為日本新領土的臺灣初期歲出預算幾全仰頼國庫支應,在政務多端、財政吃緊的情況下,欲在臺灣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的主張,顯然不會受到臺灣總督府內掌理民政事務之民政局長及總督所喜。明治29(1896)年3月31日「臺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敕令第94號)公布不久之後,樺山資紀旋即卸去總督一職,改由桂太郎繼任。同年6月,甫上任的桂太郎總督,便發布訓令,謂
「本年度之經費除事業費外,以支應目前之需要為目的...若須動用預算外費用,應檢具其理由等候命令,不得專擅決定...除上述外,對教育、殖產、衛生更另有指示」
,意思很清楚,便是指名要教育事業不得任意浪費公帑。
依據「臺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第3條規定:「國語傳習所長合計各所為14人,由縣廳、島廳或支廳之官吏兼任之。」新竹地區當時設有支廳,屬臺北縣管轄,時任新竹支廳長是桑原戒平,理所當然由桑原氏擔任新竹國語傳習所的第一任所長。
在傳習所校舍的選擇考量上,基於各地方縣廳若要新建校舍將所費不貲,為節約教育經費,臺灣總督府先前便曾發布訓令,指示各地方縣廳的行政首長在選擇校舍時,以接收舊清代官衙、廟宇、官有書院等為優先考量。故而,桑原所長便先行考察竹北一堡新竹城西門內舊有的「明志書院」以及其他二、三處場所。初步選定校舍後,桑原所長將過程陳報總督府學務部,學務部於是指派教務課長兒玉喜八前往新竹地區視察學事狀況,依據《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木下邦昌視察臺北縣及口支廳轄下學事復命書〉所載:
「本日(按:明治29【1896】年9月12日)兒玉喜八教務課長亦出差赴該地(按:新竹),因此隨同課長視察擬充當傳習所之校舍,即原先明志書院之舊跡,以及其他二、三處場所。但桑原所長認為依照當地人之希望及歷史相關而言,深切希望以明志書院充當傳習所之校舍。」
因而,在桑原所長的建議下,兒玉教務課長於視察過新竹地區的學事概況,返回總督府後,便建請學務部長伊澤修二同意以明志書院充當新竹國語傳習所的校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
張鴻銘
行政指導
劉澤民
總 編 輯
王希智
執行編輯
黃淑惠
編輯小組
蕭碧珍、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