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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期
中華民國105年06月28日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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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宜蘭廳提出官廟調查報告(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000047420020008)
日治初期宜蘭廳之官廟--聖廟
文/溫國良/本館整理組研究員
2015年12月31日,發表於本館《電子報》第141期之〈日本統治初期之臺灣官廟調查〉一文中,曾探討臺灣總督府掌理宗教業務之地方課為瞭解臺灣官廟之狀況,於明治36(1903)年2月25日,以民政長官名義,以民總第846號函,照會所轄各廳加以調查。
調查結果,得知在當時之行政區劃20廳(臺北廳、基隆廳、宜蘭廳、深坑廳、桃仔園廳、新竹廳、苗栗廳、臺中廳、彰化廳、南投廳、斗六廳、嘉義廳、鹽水港廳、臺南廳、鳳山廳、蕃薯藔廳、阿猴廳、恆春廳、臺東廳及澎湖廳)中,除臺北廳不知原因未提報外,計有11廳提報官廟43間,分別為宜蘭廳(1間)、桃仔園廳(1間)、新竹廳(8間)、臺中廳(2間)、彰化廳(5間)、斗六廳(1間)、嘉義廳(3間)、臺南廳(13間)、鳳山廳(3間)、恆春廳(2間)、澎湖廳(4間)。
由於臺灣總督府當局本次之調查事項有三,係針對官廟
「建立之由來、建立以來迄今之沿革及目前之狀況」
進行調查,故極具參考價值。今特依前列提報官廟之11廳,依上列順序以廳別於本館《電子報》中一一陳述。
首先是宜蘭廳。針對民政長官明治36年2月25日民總第846號照會函,宜蘭廳之回覆(如圖1~3)如次:
宜總第九一八號
鈞部民總第八四六號函照會調查本廳下官廟一節如附件(見圖2、3),復請查照。
明治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宜蘭廳長佐藤友熊 印
謹 致
民政長官後藤新平
附件:
一 聖廟(臺帳登記第一號)
一 、建立之由來
舊政府以聖教為重,尊崇聖賢,每一縣衙所在地皆設置一聖廟,作為振興教育之方策。
宜蘭之地也,開闢日尚淺,諸般體制具備者甚少,為如聖廟者尚未興建而感到遺憾,紳士楊士芳、李望洋、李及西及黃鏘等數人乃發起倡建聖廟,獲多數者贊成,經上司之允許,向田園甲數賦課費額,至同治十年著手工程。
二 、建立以來迄今之沿革
聖廟位於宜蘭城內前東門街,因同治十年紳士楊士芳等人之首倡而創建。需要龐大之建設費,一時未能支出,故工程持續數年,其醵資隨集隨建,歷經七年投資約五萬銀,至光緒三年始予竣工,結構壯大,堪稱宜蘭第一。據云所用之木材蒐集自花蓮港附近,石材則蒐集自基隆廳下三貂堡附近。至光緒二十一年需要修繕,故獲准依舊慣向各田甲賦課鳩集,著手大修繕,部分之材料雖已蒐集;但當時值逢我軍隊入蘭之際,因人心惶惶、混亂,造成材料散逸,遂不得已而中止。
管理方法
舊政府時代配置學官一名、書記一名、使丁二名,掌理祭儀及廟相關之雜務。及明治二十八年我軍隊之入宜蘭,因當作兵站司令部使用,故奉祀之神牌暫時移往宜蘭街前坎興街一名曰郭拔馨者之樓上,俟全部撤去後,縱然用作陸軍衛戍分院;但至去年三十五年歸還,故再度安置神牌。
祭典
以春秋二期甲子之日為祭日,當日學官備大牢(註)爼豆之禮,知縣率屬僚及紳士列席,祭以九獻之禮,舉行極度莊嚴之儀式。據云此等祭典費每回花銀三十兩,慣例上由知縣捐贈,另由學田租中支出銀一百兩充當之。及我軍隊之入蘭,一時歸向廢止;但明治三十五年隨衛戍分院之撤去再辦。
三 、 目前之狀況
去年廟宇雖獲歸還,但除附屬建物外,因腐朽甚劇,故紳士間再有修繕之舉。
註:乃「太牢」之誤,牛一、羊一、豕一,謂之。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
張鴻銘
行政指導
劉澤民
總 編 輯
王希智
執行編輯
黃淑惠
編輯小組
蕭碧珍、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