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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文獻》季刊收錄為科技部人文學核心期刊證書
《臺灣文獻》季刊收錄為科技部人文學核心期刊證書

《臺灣文獻》季刊收錄為科技部人文學歷史學門核心期刊暨徵稿啟事

  本刊收錄為科技部人文與社會科學歷史學門核心期刊,第68卷4期(訂於106年12月出版),專輯主題為「與文史對話:臺三線的人文空間」(如經濟產業、交通與聚落、族群關係、信仰、藝文等),歡迎文史專家學者踴躍投稿,投稿者請參照季刊後附徵稿公告或上本館網站-臺灣文獻-臺灣文獻季刊-徵稿啟事下載體例,依格式撰寫,並請於106年6月30日前寄(傳)送編輯組蕭呈章編纂收,email :shiao@mail.th.gov.tw。

壹、徵稿事項

一、來稿請勿一稿兩投,如發現以上情形者,除退回稿件外,本刊在一年內不受理同一人之投稿。稿件請以電腦橫式繕打,需附電子檔及列印紙本一份。每篇稿件以2萬字為原則,請填妥作者資料表,並附聯絡地址、電話、e–mail及中英文關鍵字與200字左右之中、英文摘要。

二、來稿每篇文稿上限3萬字,超過者,本刊得退稿請作者修正。

三、學術性新發現史料,約5百–1千字者,本刊將另闢專欄登載。

四、所列之參考書目,應以確實參考於文稿中者為限,未參考於文章中之書刊不得列入。

五、引用他人文章應詳列出處;譯稿請附原文及翻譯授權書;若有與文稿相關之圖片請隨文附上,圖片取得與使用權由作者自行負責。

六、投稿由本館依程序初閱,通過後送請2位專家學者審查(書評類送1位專家學者審查),如欲撤回稿件者,請在投稿後15日內以電子郵件來函聲明撤稿,如本刊已送審查來不及取消者,將繼續完成審查程序,並在1年內不受理同1人之投稿。本刊並保留修刪內容之權利,如不願更動,請事先聲明;無法刊出之稿件將儘速退稿。

七、來稿一經採用刊出,按相關規定致贈稿費,稿費最高以2萬字,圖片最高以10張為限,並贈當期《臺灣文獻》1冊及抽印本20本。

貳、稿件寄送(投稿後請再電話確認)

  一、郵寄:54043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4號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輯組臺灣文獻季刊 收

  二、電子郵件:shiao@mail.th.gov.tw(蕭呈章編纂)

叁、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49-2316881轉403(蕭呈章編纂)

  二、傳  真:049–2329649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黃淑惠
編輯小組鄭文文、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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