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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皮革配給統制規則
圖1:皮革配給統制規則

日治末期的豬革工業

文/王學新/本館整理組研究員

  中日戰爭後皮革需求大增,而日本皮革資源缺乏,因此計畫利用臺灣的牛、豬皮製革,故軍部對臺灣總督府要求儘量提供皮革資源。總督府於昭和13(1938)年5月19、20日召集各州內務部長、庶務課長協議,大致決定如下:

一、儘量多調集牛皮、豬皮。
二、調集則由農會來主政,於一元的統制下從全島各屠宰場蒐羅。
三、實行時,不依靠法令,而是激起島民愛國心,並使其停止以往的燙剝法,以供給軍需作為豬皮革料。
四、軍方從內地引進剝皮技術者,各州分配數名,對屠宰相關人員進行剝皮技術講習。
五、各州要設置收藏倉庫等設施,生豬皮及生牛皮之收購價格,參酌島內及內地之皮革市場行情,以本島各農家之生產費為基礎,由軍方與總督府協議後決定。實行時期待各州廳各種調查準備完成後實施(註 1)。

  以豬皮而言,為臺灣資源最豐富之皮革原料。各州廳為收集大量豬皮而自該年6月起,於各地召集屠宰業者舉辦豬皮剝製講習會,教授豬皮剝製、去除脂肪、鹽醃等技術,以及貯藏、運送等程序(註2 )。大致訓練完成後,7月14日臺灣總督小林躋造發布府令第84號制定皮革配給統制規則如下。
第一條 本令所謂之皮為牛、馬、羊或豬之皮,所謂之革為鞣製牛、馬、羊、豬、鯨或鯊之皮者。
第二條 屠宰牛、馬、羊或豬者,除因特別事由而獲知事或廳長許可者以外,不得使用或消費其皮,或販賣帶皮之獸肉。
第三條 前條所揭者除對臺灣總督指定者以外,不得販售其皮(註3 )。

  此後禁止生食牛、馬、羊、豬、鯨、鯊之皮,以供作皮革原料。同年7月31日臺灣總督小林躋造發布告示第279號:依照皮革配給統制規則第三條之規定,指定軍方與臺灣畜產興業株式會社一同為皮之收購者(註4 )。昭和14(1939)年10月1日總督又以告示第349號廢止上述第279號,並指定皮之收購者為軍方、臺灣畜產興業株式會社(除鯊魚皮以外)、拓洋水產株式會社(限鯊魚皮)(註5 )。而臺灣畜產興業及拓洋水產皆為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子公司,即此後由臺拓獨家收集水陸動物之皮製革。

  當時本島豬皮年產可達120萬張,佔本島皮革生產額之過半數。起初全數運往日本製革,臺拓子公司臺灣畜產興業成立後,島內由臺灣畜產興業獨家製造豬革,至昭和16(1941)年已每年製出約20萬張。其中軍需12萬張,民需8萬張(註 6)。據該社赤木氏所言:製革時將豬皮鹽醃約40日,以單寧鞣法約三、四十日即可製出硬革;以硫酸鉻等鉻鹽鞣製約兩週可製出軟革,幾乎可取代牛皮,用於製造馬鞍、皮底、皮鞋、皮包、皮夾等,且較日本製的便宜(註 7)。

  但不可諱言的,禁食豬皮必然造成民間飲食與祭祀之不便。聞名遐邇的紅燒蹄膀與東坡肉等勢必銷聲匿跡。以日日新報查詢,如以往祭典常有豬公大賽且一連數日,但自昭和13(1938)年7月以後嘎然而止,各地祭典皆嚴禁祭豬公。如臺中州員林郡規定於中元節祭典限於陰曆7月15日一日,並全面廢止殺豬公、肉山等習俗(註8 )。新竹州竹東郡芎林庄普渡時亦由日本僧侶舉行法會,不再供奉豬羊雞鴨(註 9)。並有以公債代替豬肉者(註10 )。此固然是由於戰時體制下強力推行節儉所致,但設想若供奉剝皮豬公時,一團血肉模糊之物又如何上得了檯面。

註釋:
1.〈新らしい皮革資源に 豚皮が登場 從來の食用から軍需資材へ 内務部長會議で決定/總務長官談〉,《臺灣日日新報》,日期1938-05-22,版次02。
2.〈豚皮剝製 講習會 南投街で開催〉,《臺灣日日新報》,1938-06-22,版次05。〈潮州/豚皮剝製講習會〉,《臺灣日日新報》,1938-06-24,版次12。〈豚皮製革實演〉,《臺灣日日新報》,1938-07-02,版次08。〈全島一を目差して 天晴れ豚皮報國 新竹州で種種計畫〉,《臺灣日日新報》,1938-07-04,版次08。〈豚皮講習會 二十三日に開催〉,《臺灣日日新報》,1938-07-22,版次05。〈豚皮剝製打合會〉,《臺灣日日新報》,1938-07-24,版次05。
3.「皮革配給統制規則」(1938年7月14),《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331號,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33331a001。
4.「皮革配給統制規則第三條ノ規定ニ依ル販賣所指定」(1938年7月31),《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347號,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33347a003。
5.「皮革配給統制規則第三條ノ規定ニ依ル販賣所指定」(1939年10月1),《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700號,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33700a003。〈皮革原料鮫の皮も生食が禁止さる〉,《臺灣日日新報》,1939-09-04,版次02。
6.〈飯塚鐵礦、屏東郡日出村組合、瑞穗相互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臺中州秋津村組合、新高村移住組合、臺中州移住組合、星規那產業、臺東廳移住組合、廣州市自來水廠、臺灣畜產興業株式會社及賴森林等個人ヘ資金供給契約並借用證寫經理課〉,《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檔案》V00202500。
7.〈豚皮の效用 製革研究次第では牛皮に劣らない〉,《臺灣日日新報》,1938-12-03,版次02。
8.〈盆祭を統一 犧牲豚は一切嚴禁し 祭典は一日限りに〉,《臺灣日日新報》,1938-07-28,版次08。
9.〈盆祭りも統制 豚羊の供物を廢して 全庄一日間ですます〉,《臺灣日日新報》,1940-07-18,版次05。
10.〈冠婚葬祭も新體制 新化豚肉の代りに公債〉,《臺灣日日新報》,1940-10-17,版次06。

參考文獻

1.「皮革配給統制規則」(1938年7月14),《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331號,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 0071033331a001。
2.「皮革配給統制規則第三條ノ規定ニ依ル販賣所指定」(1938年7月31),《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347號,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 0071033347a003。
3.「皮革配給統制規則第三條ノ規定ニ依ル販賣所指定」(1939年10月1),《臺灣總督府府報》第3700號,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 0071033700a003。
4.〈飯塚鐵礦、屏東郡日出村組合、瑞穗相互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臺中州秋津村組合、新高村移住組合、臺中州移住組合、星規那產業、臺東廳移住組合、廣州市自來水廠、臺灣畜產興業株式會社及賴森林等個人ヘ資金供給契約並借用證寫 經理課〉,(1938年),《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 00202500。
5.《臺灣日日新報》(1938-1940)
〈新らしい皮革資源に 豚皮が登場 從來の食用から軍需資材へ 内務部長會議で決定/總務長官談〉,1938-05-22,版次02。
〈豚皮剝製 講習會 南投街で開催〉,1938-06-22,版次05。
〈潮州/豚皮剝製講習會〉, 1938-06-24,版次12。
〈豚皮製革實演〉, 1938-07-02,版次08。
〈全島一を目差して 天晴れ豚皮報國 新竹州で種種計畫〉,1938-07-04,版次08。
〈豚皮講習會 二十三日に開催〉,1938-07-22,版次05。
〈豚皮剝製打合會〉,1938-07-24,版次05。
〈豚皮の效用 製革研究次第では牛皮に劣らない〉,1938-12-03,版次02。
〈盆祭を統一 犧牲豚は一切嚴禁し 祭典は一日限りに〉,1938-07-28,版次08。
〈冠婚葬祭も新體制 新化豚肉の代りに公債〉,1940-10-17,版次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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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黃淑惠
編輯小組鄭文文、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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