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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務訊息
107年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獎勵出版文獻書刊評選開始徵件
一、參加評選者,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出版之圖書8部(如為電子書者,請自行列印裝訂8部,並附上光碟乙份),於107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二、參加評選之書刊,以民國105年5月(含)以後出版之與臺灣文獻有關之學術或推廣性書刊、地方志書為限。由出版者或著作人提出申請;以著作人(個人或一人以上)提出者,須獲出版單位及合著者同意其申請。
三、實施要點如附件。
四、本案承辦人為編輯組李先生,電話049-231688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