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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臺灣事

圖1:林衡道《臺灣勝蹟採訪冊》
圖1:林衡道《臺灣勝蹟採訪冊》

林衡道教授曾經擔任臺北市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嗎?

文/李澍奕/本館編輯組科員

  林衡道(1915-1992)為臺灣著名文史研究者,在文史界之各項事蹟不需贅述。日前筆者搜尋林衡道的資料中,發現其「曾擔任臺北市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這個經歷,經查實際擔任日期在民國50年10月17日到50年12月20日之間。但查詢《續修臺北市志》〈文化志-文化行政篇〉,有關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的章節,其中「主任委員」一職,都是由上級機關首長兼任,在民國62年之前是由臺北市長兼任,之後62~88年由民政局長兼任,88年~104年由文化局長兼任,105年起改為獨立機關,採首長制,並未見其名。而主管文獻會事務的執行秘書名單中,也沒有林衡道之名字。

  依據49年6月「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報告」中(引自49年6月出版《臺灣文獻》第11卷2期),當時文獻會的成員有:主任委員:黃啟瑞(市長)、副主委:張祥傳(議長)、常駐委員:吳槐;委員:方豪、王飛龍、吳石山、林呈祿、黃介騫、洪炎秋、陳紹馨、黃得時、林清輝、薛棟樑、蘇得志、王詩琅。並沒有林衡道的名字。

  49年的地方大選,國民黨籍的黃啟瑞以近八成選票連任臺北市長,但隔年7月15日,因為公車舞弊案被提起公訴,停職接受調查;8月28日,省政府派省府委員周百鍊代理市長。於10月17日周代市長提出文獻會改組案,指定林衡道擔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為張祥傳(議長),其餘委員有辜振甫、顏惠忠、盧啟華、黃介秋、黃得時、陳紹馨、戴炎輝、陳奇祿、薛棟樑、郭榮滎、鍾肇政、劉枝萬;因此林衡道是50年才被任命為臺北市文獻會委員。從「省級機關檔案」中,林衡道於41年即受聘於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擔任委員,但當時省文獻會在臺北市延平南路111號,所以說要兼任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尚屬合理。

  周代市長提出了文獻會改組的議案後,顯然遭到很大的阻力。10月23日以主任委員林衡道之名所發出的聘函,馬上被內定擔任副主任委員的市議會議長張祥傳退件,理由是立法程序尚未完善,但新聞中還特別提點林衡道和張祥傳是板橋同鄉,卻仍公事公辦。當日也傳出林衡道除文獻會職位外,還內定是市府安全室主任(功能類似政風室)。林衡道身兼兩職的影響,在12月4日《聯合報》即有〈市議會醞釀砲轟林衡道〉一文,文中指安全室業務不需向議會報告,且文獻會為冷門單位,但由於林兼兩職,議員已經將其列為質詢對象了。

  因此50年12月5日舉行臺北市議會第五屆第三次大會第五次會議,議程有「文獻委員會兼主任委員林衡道報告該會近況」。當日林衡道報告工作事項後,市議員沈應松馬上質詢「文獻委員會之改組情形,我要給前任主任委員難堪...是否有思想問題我們不清楚,請報告一下」林衡道答「黃啟瑞(前市長)擔任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其所辦刊物有贊揚魯迅、郭沫若、謝雪紅、王萬得的文字...今天我當主任委員,站在反共抗俄立場,我要改進這個刊物。」話一講完,陳鴻韜、陳致敬、黃煥榮、黃衍樑等議員就一直打繞在「你是暗示黃啟瑞思想不正確,有違反共抗俄國策」,黃衍樑並且挑明說黃啟瑞聘任洪炎秋、毛一波、林快清、王一剛、張詩經寫稿,此五人都是反對黨大將或反對人士之「黨羽」,所以「思想有問題」!林衡道聞言後說「我沒有說怎麼樣思想問題,我是說刊物如何,這一點請不要誤會。...至於黃議員所說的名單,我不知道。」《中央日報》形容當時林衡道「情緒非常緊張,言語支吾,還用拳頭擊發言台」,馬上被沈應松批評「在議會答覆拍桌子是甚麼意思?是否看不起議會?」林衡道答「不是,剛才精神很痛苦,所以拍桌子。」整場質詢持續一小時十五分,林衡道多次血壓飆高中斷質詢,共休息五次。

  隔天上午某些報紙廣告上刊有「林衡道緊急啟事」,內文為「本人昨(五)日列席臺北市議會第三次大會,於答覆議員質詢時,曾提及市文獻會過去所刊行「臺北文物」第三卷第二、三期,刊有讚揚魯迅、郭沫若、王萬得、謝雪紅等之文字,顯有違背反共抗俄國策之事實云云,惟並未指責任何人有思想問題,為恐外界誤會,謹特鄭重聲明如上。

  隔日(12月6日)的第四次會議,因為該則啟事的事情,市議員沈應松提討論事項「本市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衡道列席本會報告及說明業務曾有錄音紀錄依法應負責任該員竟於會後登報聲明否認其事殊屬不合應予追究責任當否請公決」案,並決議此事不解決就凍結該會預算。12月7日,徵信新聞報第二版以社論「精神病與紅帽子」大肆批評,其他社論也是充斥「戴紅帽子」、「為匪宣傳」之評論。

  獲悉此事的臺北市代市長周百鍊至議會聽取錄音檔後,表示「林衡道並沒有指黃啟瑞思想有問題,他只是說黃啟瑞主持的刊物曾為匪類宣揚而已,這樣算甚麼思想問題?」請各位議員高抬貴手。結果在14日市政總質詢的時候,市議員沈應松繼續質詢,質問周百鍊:「據你(周百鍊)所說的:「林衡道只是指出黃啟瑞任內主持的刊物曾為匪類宣揚而已,這樣算甚麼思想問題?」那麼,請教你甚麼才叫思想問題,據我的看法思想是一種無形的廣義的概念,簡單說凡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其反共意志不堅定者都屬於思想有問題?...單憑為匪宣揚四個字,依照國家法律的裁判,不是要槍斃便是坐牢,這種情形,不是思想問題,甚麼才算是思想問題?」甚至說「林衡道原名林勗,在汪偽政府江蘇省偽主席陳群任內充任機要秘書間聯絡官要職」,應以漢奸視之。葉依昆也質詢「聽說林衡道過去在日據時代替日本人做過特務,在偽政府做事情,抗戰勝利以後,在上海又替我們中華民國政府做事。」說他是意志不堅定的人。

  12月20日,周百鍊批准了林衡道辭去臺北市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辭呈,專任安全室主任,而周也在51年2月23日,回任文獻會主委一職。而在同年4月20日,林也辭去了安全室主任,專心從事省文獻會的工作。即使在政治紛擾的情形下,林衡道還是有餘力從事各地勝蹟勘考和鄉土調查的工作;甫辭去臺北市文獻會主委當下,51年1月就獲臺南市文獻委員黃典權邀請至臺南市安南區的土城(鹿耳門聖母宮一帶)以及彰化市進行田野調查去了,並發表在3月出版的《臺灣文獻》期刊〈台灣農村社會調查〉一文。

  林衡道在66~71年間擔任本館前身的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將其歷年來從事古蹟、民俗考察的成果,以及指導學生進行古蹟勘考調查,除了出版了七本的「臺灣勝蹟採訪冊」外,在該卷第二輯的「林衡道教授指導勝蹟採訪紀錄」部分,作者包含了前國史館林滿紅館長、中央研究院史語所顏娟英研究員、文化大學蔡相煇教授、淡水文化基金會創辦人謝德錫等學術、民間之歷史文化研究者,多方面的培養文史人才。這七本重要著作,本館也將執行復刻計畫。

  而本篇文章的標題「林衡道教授曾經擔任臺北市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嗎?」依實際情形是擔任過兩個多月的職務,但是在法制面上就要討論適法性的問題,亦即當年臺北市文獻會的組織是市政府單方面改組即可,還是需要透過市議會立法?關於「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組織章程」為56年12月16日制定,才規定由市長兼任主任委員、議長兼任副主任委員。早期各縣市文獻委員會之組成,應該是遵循「地方志書纂修辦法」,並依該辦法編列預算給文獻委員會。推測由市長兼任文獻委員會主委是「慣例」而非「制度」,因此周百鍊代市長解除自己兼任並委由林衡道專任文獻會主任委員應是市長權責,故林衡道教授「事實」曾擔任過臺北市文獻會主任委員。但在文獻記載上,仍要考慮當時相關法規規定。

  最後來談談議員質詢的「思想問題」,就是〈臺北文物〉第3卷第2期、第3期到底有甚麼思想上的問題?該期有一則關於徐坤泉過世的訊息。徐坤泉筆名阿Q之弟,取魯迅作品「阿Q」之名,林衡道形容他是「臺灣人的悲哀最典型的人物」(參考本館林文龍研究員專文〈阿Q之弟徐坤泉〉:http://www.th.gov.tw/epaper/site/page/77/1064)。另黃得時、吳濁流等關於楊逵成立的臺灣新文學之研究,而還有關於臺灣藝術研究會、臺灣文化聯盟、臺灣文藝協會等組織的回憶,這些日治時期成立的文化組織多少帶有左翼文學思想,因此在那個風聲鶴唳的時代,被聯想與共黨有關也不為過了。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黃淑惠
編輯小組鄭文文、鐘登崇、李澍奕、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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