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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官有原野豫約開墾成功地賣渡許可(日勇叭外五)」(1917年01月01日),〈大正五年永久保存第八十七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2565001。
圖1:「官有原野豫約開墾成功地賣渡許可(日勇叭外五)」(1917年01月01日),〈大正五年永久保存第八十七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2565001。

日阿拐後代開墾申請案

文/王學新/本館整理組研究員

  明治32(1899)年臺灣總督府實施樟腦專賣制,欲從事製腦者須先獲得官廳特許。明治35(1902)年南庄南獅里興社(今苗栗縣南庄鄉蓬萊村)頭目日阿拐因製腦業者獲得特許而不再繳納山工銀(繳納給原住民的費用,類似地租)給各社,並聽聞業者欲開墾土地,因而恐懼蕃社土地被佔據,而聯合各社反抗,史稱「南庄事件」。 (註1)

  南庄事件平定後,南獅里興社的土地自然被歸為國有。明治39(1906)年2月19日總督府決定依照官有財產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二號,將日阿拐開墾之土地沒收,以經營公共事業。當時也沒收尚屬於蕃地之北獅里興(今苗栗縣南庄鄉南江村一帶)土地21.6380甲。(註2) 日阿拐於南庄有田約2甲,(註3) 勢必隨之遭沒收,這或許是對日阿拐反抗的懲罰。

  局勢平靜後,日阿拐遺族之二子日勇叭、三子日阿喜宇和志及孫輩等人,一同申請開墾北獅里興庄原屬日阿拐家族土地。據說日阿拐無子,但有養子5人。長子日加伊乃阿拐出身泰雅族;二子日勇叭有客家血統;三子日阿喜宇和志,又稱日阿金,亦為客家人。(註4) 日加伊乃阿拐之子為日阿宇伊加伊乃(アウイカイノ),即日阿拐之長孫亦開墾原屬於其家族之土地。日新太郎擔任新竹廳隘勇。父瓦丹(ワータン)、母福瓦賣(フワマイ)。 (註5)亦積極從事開墾,但似乎被人認為是日阿拐之子孫。(註6) 除日阿拐遺族外,總督府檔案中亦出現一些賽夏族人從事開墾,如日勇馬宇阿斗、高志耶都太因、高多勳和志、高阿魯加禮。

  日阿拐原具有閩南血統,其子孫常與客家人接觸,應皆懂客語,自然與客家人相處融洽,且明瞭開墾法律與產權之重要性,這是現代社會進行經濟活動的基本知識,也或許是因為日阿拐的失敗,使得其後代及族人認清局勢,行動趨於工具理性,即選擇最適手段以達到其預期目的,而不再訴諸武力。附圖為日勇叭、日勇馬宇阿斗、日阿喜宇和志、高志耶都太因、高多勳和志、高阿魯加禮申請豫約開墾竹南一堡北獅里興庄北獅里興官有林野土地案。

註釋:
1.林修澈主編,《日阿拐家藏古文書》(苗栗: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2007年),頁152。
2.「新竹國有地ヲ地方費區ヘ讓與ノ件」(1905年02月01日),〈明治三十八年十五年保存特殊第四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4876028。官有財產管理規則第十四條「不得讓與官有財產,但左列場合在此限。……二、為供作公用或應為公共利益之事業而撥給公共團體時。」
3. 「新竹廳竹南一堡南庄」(1901年01月01日),〈新竹廳竹南一堡南庄土地申告書〉,《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12629001。於明治34(1901)年6月申告。
4.日進財、日爵檉、日瓊翔,〈日阿拐的生平〉,林修澈主編,《賽夏學概論》(苗栗:苗栗縣文化局,2006年),頁633。
5. 「官有原野豫約開墾成功地賣渡許可(日新太郎)」(1917年01月01日),〈大正五年永久保存第八十七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2565002。
6. 「日阿拐ノ業主權相續ニ關スルノ件」(1903年09月18日),〈明治三十六年永久保存第五十三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853023。日進財、日爵檉、日瓊翔,〈日阿拐的生平〉,林修澈主編,《賽夏學概論》(苗栗:苗栗縣文化局,2006年),頁63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廖學恆
編輯小組張家榮、黃淑惠、鐘登崇、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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