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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臺灣總督府報》,第4338號,昭和16(1941)年11月14日,頁63。
圖1:《臺灣總督府報》,第4338號,昭和16(1941)年11月14日,頁63。

日治末期的愛國蓖麻栽培運動

文/王學新/本館整理組研究員

  中日戰爭爆發後,臺灣總督府開始改變工業原料生產政策,此後凡涉及臺灣之原料、物資等各方面,必須符合非常時的措施,尤以愛國蓖麻栽培運動的出現最為醒目。

  昭和12(1937)年8月16、17日於總督府舉行全島州勸業課長、廳庶務課長會議,由總督府提議並獲得全員一致贊成,而提倡舉行全島農民栽培蓖麻之愛國運動,此即藉由蓖麻栽培而推動臺灣的皇國農民化運動。並擬以其成績之良窳來測定其報國精神如何。因此除令農務當局進行指導獎勵外,也令警務、教育及其他各相關機關積極協助,務必達成預定目的。(註1)至於為何要栽培蓖麻,則是因為蓖麻油為航空機械不可缺少的潤滑油,故而利用此運動讓本島農民熟練其栽培技術以補充生產。(註2)

  該報國運動於昭和12(1937)年8月在總督府、各州廳協力下,令全島各農家、學校、農事實行團體參加,以圖普遍栽培蓖麻,此為國家總動員計畫中,本島農民必須負擔之部分。該愛國蓖麻栽培運動由臺灣40萬農家每戶負責30株,日本移民每戶60株,3,700個有共同耕作地之農事實行小組合每組合900株,國民學校實業補習學校、農業學校設有農業實習課程者每校栽培150株以上。(註3)

  昭和14(1939)年總督府實施米穀對策而獎勵代替耕作,代作物為苧麻、黃麻、蓖麻,並協助設置製油工廠,以致蓖麻市場逐漸成長,產量逐漸增加。尤以昭和12(1937)年因應時局而推行蓖麻栽培之愛國運動後,原本僅不過千餘甲之蓖麻田,一躍而增至約8,000甲(13年預計收成314萬斤)。以蓖麻十年計畫而言,自昭和15(1940)年起實施獎勵,每年增400甲,至10年後收穫面積增至12,000甲,屆時將可不再需要進口。(註4)

  由於臺灣蓖麻製油業為國策所需,而在總督府補助下設置杉原產業株式會社及臺灣油脂工業株式會社兩新式工廠,以期本島特種產業發展。故將蓖麻子全部以公定價格,由前述兩社向各州、廳農會收購後,其製成品再依指定價格納入。(註5)蓖麻子收購價為每百斤20.7圓,(註6)蓖麻子油銷售價為每百斤52.26圓。(註7)

  昭和18(1943)年8月起至昭和19(1944)年7月底,又實施愛國蓖麻增產運動。此為太平洋戰爭下空戰所急需,航空機用潤滑油的需求激增,故高度強化本島蓖麻子之生產計畫。於該年度起再由相關官廳及團體協力,極力利用空地,驅使臺灣人民再度昂揚栽培蓖麻之熱誠,並呼籲全島民發揮愛國熱誠執行蓖麻子生產運動以達成目的。(註8)


註1:鈴木武雄,〈愛國蓖麻栽培と皇國農民化運動〉,《台灣農會報》第1期(1939),頁118-130。
註2:〈愛國蓖麻共作園(一) 蓖麻と愛國運動 督府殖産局農務課〉,《臺灣日日新報》,1941-08-27,版次02。
註3:〈愛國蓖麻共作園(一) 蓖麻と愛國運動 督府殖産局農務課〉,《臺灣日日新報》,1941-08-27,版次02。
註4:林佛樹,《戰時下の台灣經濟〔昭和十四年版〕》(台北:台灣經濟通信社,1939),頁90-92。
註5:〈愛國蓖麻共作園(一) 蓖麻と愛國運動 督府殖産局農務課〉,《臺灣日日新報》,1941-08-27,版次02。《臺灣總督府報》第4338號,昭和16(1941)年11月14日,頁63。
註6:《臺灣總督府報》第4169號,昭和16(1941)年4月20日,頁124-125。
註7:《臺灣總督府報》第4374號,昭和16(1941)年12月24日,頁106。
註8:〈愛國蓖麻增產に關する實施要綱〉,《臺灣農會報》卷005,第7期(1943),頁84-87。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廖學恆
編輯小組張家榮、謝東勝、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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