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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道路臺帳規則」之1,典藏號:0071021043a001
圖1:「道路臺帳規則」之1,典藏號:0071021043a001

臺灣的公路發展

文/劉仁翔/本館整理組編纂

 一、清代的臺灣公路
  臺灣原住民採集、狩獵及游耕活動,多為人行小徑。西班牙、荷蘭至明鄭時期部分統治臺灣,僅屬區域性鄉間道路,未成規模。清朝領臺前期,所謂交通之「道路」,可謂拓墾性質之羊腸小徑。清康熙23(1684)年,設臺灣府於安平,隸屬福建省,下轄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在接續二百多年間,始較有規劃開闢重要「官道」,即為人民通往機關洽公或官方為統治目的而築之道路,而以安平向南至沙馬磯(約恆春一帶)的「南路」,及往北至雞籠的「北路」,為南北往來之縱貫線(縱貫道),大致上,北路路線多由各平埔族部落串連,南路則以屯墾的區域串連,也是現今省道臺一線的最初雛型(註1)。然當時道路品質不佳,可從郁永河於康熙36(1697)年來臺,後所撰寫《裨海紀遊》中,描述渡河過東螺溪(舊濁水溪)幾乎溺斃的驚險文字,「…至東螺溪,與西螺溪廣正等,而水深湍急過之,轅中牛懼溺臥而浮,番兒十餘,扶輪以濟,不溺者幾矣」。同治13(1874)年,巡撫沈葆楨治臺,開山撫番,修築道路,建築三條連結東西部的重要「道路」,即北路由蘇澳至奇萊(今花蓮),中路由林圮埔(竹山)至璞石閣(今花蓮玉里),南路則由射寮(屏東)至卑南(臺東)。綜觀清代所築之道路,雖有相當里程,然路況惡劣,雜草叢生、泥濘不堪,時常遭雨水沖刷或泥沙覆蓋而阻礙,橋樑尤其簡陋(註2),當時渡河通常只能等水少或枯水期再渡船,且因路途遙遠,若從淡水來往臺南,可能得走上數月,現今留下的古地名,如彰化市的「渡船頭」、桃園楊梅區「老飯店」、臺南鹽水區的「飯店里」等,都是因為交通運輸所需,遺留下的老地名。

二、日治時期建設
  日本統治臺灣,有感交通道路狀況不利管理,臺灣總督府陸續展開鐵路、築港、道路、通信、下水道、都市計畫等基礎工程。初期以軍事工兵整建、拓寬道路,並組織交通網,唯當時築路,可通行汽車的路線不多,至日本統治結束前,約有33條路線鋪設柏油路面,計486.73公里(註3)。但基本上已建構臺灣現今主要道路基礎。

  昭和元(1926)年,總督府調整交通政策,將以往著重鐵路、港灣建設,轉向納入道路,並推動各州廳道路改良計畫,在昭和5(1930)年制定「道路費國庫補助規程」和「道路構造規程」後,確定經費補助方式和施工標準,完成首次國庫補助道路改修及追加計畫,各州、廳所推動的道路橋樑改修事業,主要是配合幹線道路改良的維護及修繕(註4)。郊外幹道的近代鋪設系統,則要到昭和11(1936)年總督府交通局道路港灣課提出「全島國道路線及國庫補助路線鋪裝計畫」,方有較大發展突破(註5)。據總督府交通局昭和12(1937)年統計,指定道路(相當於日本內地的國道、都道府縣道)已有3,352公里、市街庄道路(保甲道路,興建費由地方民眾負擔)13,148公里(註6)。另昭和11(1936)年總督府港灣課所編之「臺灣指定道路圖」中可看出(註7),當時重要道路修築,包含西部縱貫道修繕及延伸、新店礁溪道路新築、蘇澳花蓮港公路改修、花蓮港臺東(卑南)道路整建、臺東楓港道路新築、基隆淡水道路拓建、澎湖廳道路等(註8),其中也為開發山地資源,積極開闢警備理蕃道,以深化對原住民統治。橋樑方面,因耗費甚高,整體發展較遲,然而構造已採用RC、RCT或鋼板形式,除了縱貫公路的各型橋樑計450座外(唯西螺大橋至日本戰敗投降時尚未竣工),長度超過1百公尺以上者計72座(註9)。

  總督府亦規劃全臺相關道路標準與規則,先於明治33(1900)年修訂「道路橋樑等設備準則」,將重要路線路寬分等,一等為路幅7間(12.72公尺,一間為1.818尺)、二等為6間(10.91公尺)、三等為5間(9.09公尺)以上,開始建立道路的管理制度(註10)。並命令地方廳施行築路測量,明治37(1904)年樹立「圖式道路臺帳調製計畫」,指定調查路線,通告各廳調查方法,依規製作「道路臺帳」,包含道路、橋樑與暗渠三種臺帳所必須登錄的項目,如名稱、起訖點、開鑿改築的時間、工程費用使用狀況、界線所在、道路幅員、坡路、地質、砂礫鋪設等(註11),至此全島性道路管理乃較有統一及全面性的標準。

  而在道路規則方面,首先臺北縣最早於明治29(1896)年頒布「街路取締規則」規範,此為臺灣街道管理之始。為避免各種傳染病與地方性流行病,加強公共衛生,總督府除於明治35(1902)年頒訂「道路清掃規則」(註12),道路清掃及小規模工程由街庄里民負擔,並於明治36(1903)年以訓令頒布全島性的「街路取締規則標準」,規定修理、使用、清潔、保安通行等事項,並附有罰則(註13)。

  修築道路的財源,起初由日本國庫支應,明治31(1898)年地方稅制公布後,公路的修建養護由人民及地方政府分別負擔(註14)。同年制定的「保甲條例」,原是為對付土匪,維護治安所用,總督府加以運用「保甲制度」,當各官廳在築路計畫確定後,會將計畫告喻地方街庄長及士紳,由他們向民眾解釋,令其勸說民眾遷離、募款、服無償勞役,動員人民獻工、獻地、獻金築路。若有不從者,透過警察,或採更強硬態度,故時有臺灣人反抗築路事件發生(註15)。清領時期由地方士紳領導築路的傳統延伸至日治時期,道路施政過慢時,臺灣有識之士常積極擬定計畫,或自發性出資築路,然而保甲民眾常須忍受不平等的待遇(如:日本人未編入保甲體系中)、補償方式或過度勞役(註16)。

三、戰後臺灣公路復興
  日本戰敗後,原總督府主管公路單位鑛工局土木課,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公共工程局接管,並於民國38(1949)年併入交通處公路局(簡稱臺灣省公路局),統一主掌公路事業,戰後的公路工程始步入正軌。然而二次大戰期間因轟炸因素,臺灣道路毀損不堪,中華民國政府接收道路約17,000公里(含指定道路及市街庄道路),然能通車者不及40%,首先全力恢復改善道路與橋樑,故名曰「公路復興」(註17),在美援的挹注下,完成幾項重大公路建設,除民國42(1953)年西螺大橋通車,象徵交通命脈西部縱貫線終於完成打通,另隨著汽車的普及化,民國49(1960)年中部橫貫公路、民國55(1966)年北部橫貫公路及民國61(1972)年南部橫貫公路,陸續通車,至民國67(1978)年中山高速公路通車(註18),自此臺灣公路發展走向另一個新紀元。

註1:陳世慧等,《臺灣脈動:省道的築夢與築路》,頁22。黃智偉,《省道臺一線的故事》,頁63-71。
註2:臺灣省公路局,《臺灣公路》,頁2。
註3:陳俊編,《臺灣道路發展史》,頁281。
註4:蔡龍保,〈日治時期臺灣道路改良事業之展開(1926-1936)〉,《國史館學術季刊》17,頁44。「縣、廳道路橋梁修繕工事委任」(1897-06-26) ,〈府報第108號〉,《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0108a001。
註5:蔡龍保,《殖民統治之基礎工程:日治臺灣道路事業之研究》,頁309。
註6: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道路港灣課,《臺灣の道路》,頁16-17。
註7: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道路港灣課,〈臺灣指定道路圖〉《全島國道路線及國庫補助路線鋪裝計画》,1937。
註8:王俊友等,《世紀交通:運輸重要檔案專題選輯》,頁135。
註9:陳俊,前揭註3,頁301-302。
註10:王俊友,前揭註8,頁135。
註11:蔡龍保,《殖民統治之基礎工程:日治臺灣道路事業之研究》,頁196-199。「道路臺帳規則」(1916-06-23) ,〈府報第1043號〉,《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21043a001。「道路臺帳調製方深坑廳外四廳ヘ通達ノ件」(1909-03-01),〈明治四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九十二卷殖產土木〉,《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5249016。
註12:「新開道路ノ修繕及掃除標準」(1897-10-05),〈明治三十年臺灣總督府公文 類纂甲種永久保存第二十五卷交通土木及工事〉,《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145025。
註13:陳芝蓉,〈左極樂,右地獄:日治時期臺灣「左側通行」規則之推行〉,《臺灣學研究》18,頁53-98。「街路取締規則標準發布ノ件、內訓第一一號」(1902-11-19),〈明治三十六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第七十八卷土木工事〉,《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879013。
註14:陳俊,前揭註3,頁213。
註15:蔡龍保,〈日治時期臺灣道路事業的推進—民力之徵用與臺灣人之拒適〉,《國 史館學術季刊》15,頁5-6。
註16:蔡龍保,前揭註15,頁28。
註17:臺灣省交通處公路局,《臺灣公路復興史》,1958,頁3-4。
註18:王俊友,前揭註8,頁144-157。

參考文獻:
1.王俊友等,《世紀交通:運輸重要檔案專題選輯》,臺北:交通部等,2013。
2.陳世慧等,《臺灣脈動:省道的築夢與築路》,臺北:經典雜誌,2008。
3.陳芝蓉,〈左極樂,右地獄:日治時期臺灣「左側通行」規則之推行〉,《臺灣學研究》18,頁53-98,2015。
4.陳俊,《臺灣道路發展史》,臺北: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987。
5.黃智偉,《省道臺一線的故事》,臺北:如果出版,2011。
6.臺灣省公路局,《臺灣公路》,臺北:臺灣省公路局,1950。
7.臺灣省交通處公路局,《臺灣公路復興史》,臺北:自版,1958。
8.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道路港灣課,〈臺灣指定道路圖〉《全島國道路線及國庫補助路線鋪裝計画》,臺北市:自版:1937。
9.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道路港灣課,《臺灣の道路》,臺北:自版,1937。
10.蔡龍保,〈日治時期臺灣道路事業的推進—民力之徵用與臺灣人之拒適〉,《國史館學術季刊》15,頁1-34,2008。
11.蔡龍保,〈日治時期臺灣道路改良事業之展開(1926-1936)〉,《國史館學術季刊》17,頁39-83,2008。
12.蔡龍保,《殖民統治之基礎工程:日治臺灣道路事業之研究》,臺北: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2008。

引用檔案:
1.「道路臺帳規則」(1916-06-23) ,〈府報第1043號〉,《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21043a001。
2.「道路臺帳調製方深坑廳外四廳ヘ通達ノ件」(1909-03-01),〈明治四十二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九十二卷殖產土木〉,《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5249016。
3.「新開道路ノ修繕及掃除標準」(1897-10-05),〈明治三十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甲種永久保存第二十五卷交通土木及工事〉,《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145025。
4.「街路取締規則標準發布ノ件、內訓第一一號」(1902-11-19),〈明治三十六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第七十八卷土木工事〉,《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87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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