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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臺灣事

圖1:李勤任命狀
圖1:李勤任命狀

淺談日治時期在公家機關上班的女性

文 / 李澍奕 / 本館編輯組專員

  適逢大選結束,蔡英文總統贏得連任,當選的立委也有約43%的女性,再次突破上屆的38%,已達世界前段水準。不論是去年通過的婚姻平權法案,或是唐鳳政務委員成為世界首位跨性別的部長級閣員,見證我國經過幾十年來的對性別平權的努力已有顯著成就。尤其在從事政治活動上,早期大選區時期有「婦女保障名額」或直接用「女性代表」,1968年首任女性民選市長嘉義市長許世賢,1972年任命首位女性(也是唯一一位)省府委員張甘妹,1989年出現首位女性部長郭婉容。近20年來女性參政大舉突破,除了選出女總統外,也有女性院長、總統府秘書長,許多女性靠實力贏得民意代表選舉、攻取縣市長寶座,導致婦女保障名額的規定現在多是備而不用。

  不過在日治時期的臺灣,除了女性菁英幾乎沒有參政機會外,甚至公家機關也普遍不會用女性職員,像《臺灣省通志職官志》中,在日治時期來來去去近千個職位中(總督府局長、地方郡守以上),女性數量應該是:零!當然這與殖民母國日本有很大的關係,日本直到1960年池田勇人內閣才任命首位女性閣員中山マサ(而且也是英日混血,純日本人要到1962年的近藤鶴代)。而漢人文化中長期對女性的限制,在日治時期倒是解放了一些,如受教權等,但還是太少。

  我們從《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的系統中,查詢日治時期臺灣女性的任官情況,方法就是以名字關鍵字「氏」,因為日治時期對女性稱呼中間會加上一個「氏」,如陳進就是陳氏進,冠夫姓的如陳蕭秀英就是陳蕭氏秀英,再依據線索逐步探究。這只是最簡易的一種分辨方式,不一定女性名字中就會加上「氏」,只不過名字有「氏」就篤定是女性,所以僅能用這種稍嫌粗略的搜尋方式做基本的查找。

  關鍵字輸入後再按出現次數排名,最多的是王氏九治,出現30筆。王九治(蔡靜枝)在1908年就讀國語學校附屬女學校,1911年於鹿港公學校服務,職稱為「雇」,1917年升為「訓導」,1920年轉到鹿港第二公學校擔任「教諭」,1922年擔任新成立的鹿港女子公學校「訓導」,1941年為鹿港南國民學校「訓導」,並冠夫姓蔡王氏九治(其實在1910年代就結婚了,但職員錄自1940年才冠夫姓)。據《鹿港鎮志》中揭示,其戰後也在教育界服務,總年資52年,享壽87歲。筆者之前寫過《安倍明義的履歷表》一文(https://www.th.gov.tw/epaper/site/page/188/2637)有提過,其與安倍明義一同獲得1935年全島教育功勞賞,並曾獲日本勳位勳七等。

  另一位張氏罔,和王九治一樣是1911年就在臺北廳頂雙溪公學校,也是從「雇」開始,其間也到朱厝崙公學校、大洲公學校、蘇澳公學校等地,到1927年為止。1938~1940年任臺北州臺北市立國語講習所講師,國語講習所是類似補習教育的機構,因此張女士可能是退休後再復出吧。而有一些女教師都在分發地一待將近20年的歲月,比如說張氏素梅在臺南女子公學校(1912-1930)、沈黃氏笑在朴子公學校(1917-1937)、鄭詹氏匏在桃園公學校(1920-1943)、吳氏換在花蓮港公學校(1921-1939)、李蘇氏換在臺北州和尚洲公學校(1924-1944)、謝林氏樣在內湖公學校(1923-1941)、蘇劉氏扁在汐止公學校(1921-1939)等等。可以想像這些早期的職業婦女,應該也像王女士一樣是在家鄉服務,然後結婚生子過平凡的日子。

  如果再從年代排序,最早可以搜索到1903年在宜蘭廳羅東公學校一位「雇」游氏參,但只有2年紀錄,《羅東鎮志》關於羅東公學校的紀錄也有提到,但也僅有這個資料,總督府檔案等也沒有記載。畢竟這位可是最早能在《總督府職員錄》中搜尋到的第一位女性,希望能有進一步的研究。

  日治時期也有女性是到郵便局服務,1910年就有一位湯氏銀在臺北郵便局電信課擔任電話交換手。而從當年的編制來看,電話交換手就是接線生,以臺北的編制,有40位接線生,看名字幾乎都是女性,所以本島人陳阿寶也是女性,另一位楊美枝出身是「熊本」,應該是漢人(或臺灣人)嫁到日本,再到臺灣服務,也是頗特殊現象。電話交換手也是女性從業的大宗,有一做十幾年的,像新竹的汪氏肅,從1918年到1938年都在新竹郵便局通信掛擔任「通信事務員」,蔡氏瑞香則是從1920年到1944年都在澎湖郵便局通信係擔任通信事務員,簡氏金枝於1920年到1938年都在屏東郵便局服務,而通信事務員在業務上也和電話交換手差不多。

  但扣掉教育工作、保育工作、醫護工作,以及郵便局接線生的工作,能在《總督府職員錄》留名的女性職位,就沒有了。而有一位臺北郵便局電話課李勤,在1923年升任了通信書記補,日俸45圓。值得一提的是,通信書記補,可是「判任官」啊,這是否是日治時期第一位在教育系統以外產生的女性判任官呢?來看一看她的履歷表。

  李勤,臺北市大橋町人,1898年3月5日出生,李俊德之妹。1911年大稻埕公學校畢業,同年就進入臺北郵便局服務,從「僱」開始,日薪15錢,隔年升為電話交換手,日薪25錢。1918年官制改正稱為通信事務員,並入讀私立靜修女學校特別科,於3年後畢業,補上合格學歷了,1923年升為通信書記補,然後隔年就因為疾病因素辭職,其理由是說腦神經衰弱,且有醫師證明。但那時候也才26歲,臆測或許是日本職場不成文規定「女性結婚後就要辭職」。當然本篇之前提到的部分女性也有婚後繼續上班的,但多是教師,或繼續當接線生未升職,李勤的案例看到可能對女性行政機關較高階者的要求就會比較不同。

  本文僅用很粗略的方式來呈現日治時期女性在公家機關工作的情形,利用資料庫搜尋可能會有許多漏掉的個案,但從趨勢來看的確僅有教育、醫護、接線生等公家工作可以從事,其他相當缺乏。比之臺灣第一位女性醫師蔡阿信,1924年25歲時就開始在臺灣執業了,日治時期的女性在公家職場較無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李勤任命:《臺灣總督府檔案》,「李氏勤(任府通信書記補)」(1923年05月01日),〈大正十二年永久保存進退(判)第三卷甲〉。
李勤辭職:《臺灣總督府檔案》,「通信書記補李氏勤(依願免本官)」(1924年08月01日),〈大正十三年永久保存進退(判)第五卷〉。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劉澤民
總 編 輯王希智
執行編輯廖學恆
編輯小組張家榮、楊心如、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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