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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香港氣象台ヘ氣象報告ノ件,掃描號:000000390180144
圖1、香港氣象台ヘ氣象報告ノ件,掃描號:000000390180144

日治初期臺灣與海外之氣象資訊交流

文 / 鄭文文 / 本館整理組編纂

  距離明治28(1895)年6月2日清朝代表李經方正式交接臺灣及澎湖列島給日本才3個多月,日本外務省就在9月30日收到駐日英國公使的書函,請求比照清朝時期往例提供臺灣各主要商港(基隆、淡水、安平、打狗)加上澎湖島的氣象觀測報告(氣壓報告、雨量、氣溫、風向及風力等)給香港氣象臺(註1)。這是因為在清朝時期,臺灣各港口及中國沿岸的商港,其海關都由英國實質掌握(註2),氣象資訊的交換提供也是由各稅關的氣象觀測站執行,並無阻礙。但是在臺灣成為日本領土後,情形就改變了,臺灣的稅關不再是英國掌握,要獲得最新的氣象報告必須跟日本政府接洽。

  這件涉外工作,在公文往返上相當繁複,順序上是日本外務大臣將英國公使照會之公文,經由在日本之臺灣事務局轉交臺灣總督府辦理,總督府便發文詢問關稅課長及澎湖島司,請他們回復。然後再將結果回報給臺灣事務局,臺灣事務局再回復外務大臣,由外務大臣回復英國公使。這中間還有淡水稅關與總督府內通信部的海事課與電信課,有關電報費用負擔之討論,最後決定全部費用由總督府負擔。

  「有關提供給香港氣象臺的辦理情形」
  總督府詢問調查的結果,只有淡水港能夠以電報提供每日及每月的氣象報告給香港氣象臺。其他港口因戰亂後缺乏配置觀測必要之器具,而無法提供氣象報告。在澎湖島方面,澎湖島司宮內盛高函覆總督府表示,當時澎湖列島只有漁翁島(今西嶼)燈臺,隸屬於日本海軍佐世保鎮守府的臨時水雷敷設部設有觀測氣象的器具,但是因為澎湖本島與漁翁島間沒有架設電線電纜,而無法每日以電報回復當天的氣象報告,只能提供彙整的每月氣象報告。

  總督府民政局長就以上述的結果函覆臺灣事務局,並同時發函淡水稅關長,以電報傳達每日兩次的淡水港氣象觀測報告及每個月彙整氣象報告給香港氣象臺。民政局長也發函給海軍局長,請其命令駐在漁翁島燈臺的水雷敷設部每個月彙整氣象報告送給香港氣象臺(註3)。

  「有關提供給徐家匯法國氣象臺的辦理情形」
  另一方面,同年11月法國公使也轉達希望能夠有臺灣各地稅關加上澎湖島的氣象報告,每天兩次送給在上海徐家匯的法國氣象臺。總督府也在12月10日就函覆臺灣事務局,表示將比照給香港氣象臺模式提供資料給徐家匯氣象臺(註4)。但是不知道公文往返哪裡出了差錯,徐家匯氣象臺一直沒有收到需要的每天兩次的電報通知的氣象報告,而是每個月的彙報。從檔案資料看到外務大臣及臺灣事務局不斷函轉法國方面的請求(請參考註5、註6),直到1896年6月拓殖務省接替臺灣事務局的職務,追問總督府是哪裡的聯絡出問題,8月才確認要由淡水稅關每日兩次發電報提供氣象報告給徐家匯氣象臺(註7)。後因臺北測候所隨即在8月11日開始運行,相關氣象報告交換的機制也逐步建立,淡水稅關每日兩次發電報要同時發給臺北測候所及徐家匯氣象臺。

  「臺灣各地測候所成立後對外氣象報告交換情形」
  在這之前總督府就已經積極在籌劃要在臺灣各地建置氣象測候所以取代稅關內的觀測站,1896年依府令第21號規劃在臺北、臺中、臺南、恆春及澎湖島等5處設置測候所。同年8月22日總督回報給拓殖務省的公文中便提到,之後就規劃臺北測候所與香港氣象臺及徐家匯氣象臺3者相互間的氣象電報交換,具體的作業細節就由該3者協議。(註8)其實該3者所交流的並不止於這3個地方的氣象報告,臺北測候所提供的是彙整臺灣5個測候所的氣象觀測資訊,而香港氣象臺所提供的資訊包括馬尼拉、廈門、福州附近尖石島及香港本地。由於海上貿易,船舶航行在當時臺灣海峽已經非常頻繁,加上太平洋常有季節性的颱風或是暴風雨,每天的氣象觀測報告攸關船舶航行安全。如同當時的臺北測候所所長近藤久次郎所言,臺灣島與中國沿岸的氣象事業唇齒相依,若是能充分調查,將能使東亞的氣象觀測效能更加齊備(註9)。

  最後在1897年3月協議結果如下:
  臺北測候所每天3次發送給香港觀象臺
    上午10點 臺北測候所之觀測
    下午1點 本島各測候所之觀測
    下午9點 本島各測候所之觀測
  香港觀象臺每天2次發送給臺北測候所
    每日上午10點發送有關當天上午9點福州附近尖石島及廈門的觀測報
    告及上午10點香港及馬尼拉的觀測報告
    每日下午4點發送有關當天下午3點福州附近尖石島及廈門的觀測報
    告及下午4點香港及馬尼拉的觀測報告
  臺北測候所每天1次發送給徐家匯氣象臺
    前一天下午1點及9點及當天上午5點彙整本島各測候所的觀測報告
  徐家匯氣象臺每天2次發送給臺北測候所
    上午10點及下午1點徐家匯氣象臺的觀測


至於有關暴風警報的電報,就如前述方式在臺北測候所與兩臺間相互即時交換。



備註:
註1:「香港氣象台ヘ氣象報告ノ件」(1895-12-18),〈明治二十八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乙種永久保存第二十八卷教育及學術交通土木及工事〉,《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039018,頁144。
註2 :〈日治初期淡水稅關之接管〉,2022年9月22日,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https://www.facebook.com/twhistorica/posts/pfbid0oNYoDDvjQvizTP8HUCz7W6PjFT
6FvX4XG1kDp121tYmTiDWkBiZznysXdwbM8oWI,瀏覽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註3:同註1,頁147、148。
註4:「佛國氣象臺ト氣象交換ニ關スル件、同上ニ關シ臺灣事務局總裁ヘ申進、同上回答及海軍局并關稅課長ヘ照會、同上電報無料交換方拓殖務大臣ヘ稟議、同上交換方法報告」(1897-11-27),〈明治三十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甲種永久保存第二十五卷交通土木及工事〉,《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145018,頁107。
註5:「ジカウエ-氣象臺氣象報告ノ件」(1896-03-19),〈明治二十八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乙種永久保存第二十八卷教育及學術交通土木及工事〉,《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039019,頁155。及註4,頁104。
註6:「佛國公使ノ請求ニ係ル徐家匯氣象臺ヘ電報タ告ノ件」(1896-08-16),〈明治二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乙種永久保存第三十一卷交通土木工事〉,《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0101028,頁244。
註7:同註6,頁274。
註8:同註4,頁109。
註9:同註4,頁120。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黃宏森
總 編 輯林明洲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劉仁翔、謝東勝、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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