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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圖1:愛久澤直哉官有原野買渡許可御請書(南隆農場),典藏號:000027340010004
圖1:愛久澤直哉官有原野買渡許可御請書(南隆農場),典藏號:000027340010004

「三五公司」在臺的二大農場事業與創辦人愛久澤直哉

文 / 劉仁翔 / 本館整理組編纂

  日人愛久澤直哉,東京帝大政治科畢業後,曾任三菱會社,受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知遇,1899年起陸續擔任總督府民政部、製藥所及專賣局囑託(聘僱人員),曾被派至印度、南洋及華南各地視察(註1)。於專賣局囑託時期,因整理石油空罐廢棄物得當,使專賣局每年有兩萬圓的收入,1901年任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囑託,擔任該會第二部(經濟部)部長,負責農工商產經方面的調查,其學經歷完整,受臺灣總督府重用。而後配合總督府南支南洋政策,於1902年,愛久澤在總督府的授意下,於福建廈門籌組由中日合資的「三五公司」,值得一提的是,其以民營公司型態存在,乃是比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更早成立的國策會社(註2)。而總督府於華南地區的經營方針,則透過三五公司執行,最重要的即是在執行福建樟腦專賣及福建鐵路的佈局(註3),該公司在總督府的刻意扶持下,在南支(今華南地區)各地設辦事處,十分活躍。而三五公司在臺,則同樣進行開發,有兩個重要的農場經營,一是在臺中州北斗郡二林庄的「源成農場」(今彰化二林附近)及高雄州旗山郡美濃庄「南隆農場」(今高雄美濃附近)。

  源成農場成立於1908年,愛久澤直哉先透過官有地豫約賣渡(註4),開墾四百餘甲,並收購私人民有地約三千多甲(註5),收購過程中,透過官方力量,有地主被迫強制收購情形,造成地主不滿抗議,但此舉也使愛久澤成為在臺日籍大地主(註6)。該農場的範圍,約當地人稱之「源成七界」地方,包括內深耕堡及二林下堡廣共七個地段:犁頭厝、丈八斗、後厝、面前厝、漏磘、五庄仔、大湖厝(約今二林鎮南、竹塘鄉北、埤頭鄉西)(註7)。源成農場與佃農間訂「農場小作規定」,其中第9條規定佃人種植收穫物的處分須聽農場,第12條佃耕作物的種類及種子、肥料及其他耕作完全依農場指示(註8)。源成農場成立後,原先種植水稻,後來改種甘蔗,1910年源成農場於二林漏磘(今復豐里)設立改良糖廍,即「三五公司源成製糖場」,1932年主事小林正之介將廠區改建為新式製糖工場,發展成為彰化境內極具規模的製糖廠。

  源成農場土地大部分是開墾完成的民有地及少數貧瘠的官有原野地,進行防砂工事(廣植防風林)與相關水利工程(濁水溪整治與埤圳修築),並招募大量內地及本島移民,從事農作製糖(註9)。另曾於新竹廳境內招募客家人來此移民,因工作辛苦,原有多數的日本人漸而離開,而桃竹苗客家人移民至此,遂於此形成新的客家聚落,位於現彰化竹塘鄉牛稠庄的「醒靈宮」即是供奉三恩主(客家信仰中的關聖帝君、孚佑帝君及灶君)(註10),據該宮宮廟志載,1906年位於新竹廳苗栗內獅潭有一醒世堂,1909年將該堂遷徙至臺中廳二林支廳深耕堡犁頭厝,1912年才更名醒靈宮,因客家聚落常以戶為地名,故該處留下如有十三戶、七戶、五戶等客家地名,得以見證其移民史(註11)。

  源成農場至1944年才結束製糖事業,確切關閉原因,尚待查證,然製糖場未被日治末期製糖業合併所影響,憑藉著三五公司及愛久澤直哉的因素一直存在,是少數能延續運轉的新式製糖場。源成農場現今存有一座四邊形的儲水池、煙囪底座,並留有「源成巷」、「試驗場」的路名與地名(註12),彰化二林、竹塘地方仍有「源成大排」的水圳名。然而,如同1924年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因苛刻農民爆發「二林蔗農事件」,位於二林的源成農場同樣因擴張土地,或被指控欺壓佃農,壓低甘蔗原料價格,於1930年代後期,隨著農民組合的瓦解,源成農場逐漸收回佃權收回土地,逐步擴張為自作農場,這些人從最初由地主變成佃農,最後又變成領薪雇工,必須聽從會社指令,農民利益一步步被侵蝕(註13)。

  南隆農場則於1909年成立,總督府允准三五公司申請開墾,農場土地除許可地外,並徵收民有地,收購位於今高雄美濃一帶的農地,再放租給農民耕種,收成再四六分帳(註14)。南隆農場範圍約位於旗山手巾寮以及美濃金瓜寮、中壇、龍肚、卲洋等五大聚落,所經營作物以稻作、甘蔗為主,兼輪種香蕉等其他作物。該地區因總督府於1908年設置竹子門發電廠,提供發電設備,以及1910年獅子頭圳水利工程完成,灌溉下游廣大的土地,另因下淡水溪工事整治、龜山堤防修築,使河水不再氾濫成災,土地從原本貧瘠的石崗地變良田,之後興建水利,增加菸草種植,使得南隆地區農產量更為增加(註15)。

  同樣地,南隆農場也招募本島客家族群前往開墾,農場主事白石喜代治曾經在苗栗廳任職,更著力推動「北客南遷」,白石自1895年即渡臺,歷任雲林支廳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屬(事務員)、苗栗廳稅務課長、總督府工事部屬高雄州協議會員,高雄州會議員,資歷完整,於1910年卸下官職出任農場主事,其交際手腕獲得當地崇高地位,佃農均以「白石哥」稱呼他(註16)。美濃也逐漸成為客家大本營,並且白石主事也撥地興建廟宇,即現今的輔天五穀宮,五穀宮於1925年竣工,奉祀神農大帝五穀爺及三恩主等,值得一提的是,該宮的長生廳內仍供奉白石喜代治及愛久澤直哉的長生祿位牌(對地方有特殊貢獻者奉祀牌位)至今(註17),未受國民政府撤除。

  綜觀三五公司在臺的兩大事業農場,將原先貧瘠之地開墾變良田,雖帶來水利事業的興築,其農場事業及聚落孕育獨特文化風貌,但其強制收購土地之行為,帶來許多問題,二戰結束後,國民政府來臺接收三五公司的財產,兩農場遂成為國有財產,在後續農地放領等政策下放領給原耕作者,致有農民歸還土地陳情不斷(註18)。而三五公司的主事者愛久澤直哉本人深受後藤新平重用,積極發展事業,他所主導的三五公司於1910年結束在中國的事業後,在當時三菱公司的支援下,前往新加坡栽植橡膠,事業轉往南洋,其經營面積與事業豐碩,後人有稱之他為「護膜王」(橡膠大王)(註19)。之後愛久澤時常往返日本、臺灣與南支,1930年總督府任命他為臨時產業調查委員會委員,之後因罹患腦溢血,於1940年病逝。


備註:
註1:〈愛久澤學士の印度及南洋視察談(一)〉,《臺灣日日新報》,1901年8月29日,2版。
註2:鐘淑敏,〈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在海南島事業之研究〉,《臺灣史研究》,12(1),2005,頁75。
註3:鄭政誠,〈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對福建鐵路的規劃〉,《史匯》,10,2006,頁6-7。
註4:「官有地豫約賣渡」即官有地委由資本家經營,並附帶命令條件,限定業者於一定期限內開墾成功後,即讓其低價購得土地。於約定期限後,經調查確定已開墾成功,即讓其購得土地,此稱為「成功賣渡」。可參考:王學新,〈日治時期本島人資本進入「蕃地」開墾之例〉,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電子報,第50期,2010。
註5:「官有原野豫約賣渡願許可ノ件(愛久澤直哉)」(1921-01-01),〈大正十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三十七卷地方〉,《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6992002。施添福,《臺灣地名辭書:彰化縣,上》,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4,頁438。
註6:「臺中州北斗郡民土地被收買函復案」(1945-12-18),〈派警查究強佔日產〉,《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26700004007。柯光任,〈日治時期彰化源成農場的成立與發展〉,《彰化文獻》,20,2015,頁6。
註7:林采潔編,《二林地區糖業土地使用變遷》,彰化:二林地政事務所,2018,頁13。
註8:何鳳嬌,〈源成農場的糖業經營與農民爭議(1910-1944)〉,《臺灣文獻》,12(2),2021,頁26-27。
註9:同註5,頁15。
註10:洪長源、魏金絨,《二林蔗農事件二林蔗農事件:殖民地的怒吼》,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01,頁44-45。
註11:同註4,頁442。
註12:同註5,頁12。
註13:同註7,頁46。
註14:張二文,〈日治時期移墾區南隆農場的宗教信仰調查研究〉,臺北: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2016,頁52。
註15:楊博淵、王賢德,《美濃竹子門代天巡狩水德宮田野調查研究計畫》,高雄:財團法人曹公農業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2007,頁22-26。
註16:張二文,《美濃南隆農場的開發與輔天五穀宮之研究》,新北:行政院客家委員會,2016,頁10。
註17:王和安,〈日治時期新竹州移民及其信仰傳布:美濃客家田野紀實〉,《高雄文獻》,3(4), 2013,頁15-16。又,筆者於111年12月6日去電輔天五穀宮,其表示迄今仍祀奉他們為功德主。
註18:源成農場爭議見:〈七堺舊業主同盟會呼冤!哀求!向政府被日人強買去的土地返還〉,《民報》,1946年11月2日,版4。「臺中州民土地被日人收買陳情案」(1945-12-18),〈派警查究強佔日產〉,《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26700004006。南隆農場爭議見:黃山高,《六堆風雲》,高雄縣: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2004,頁103,。
註19:吉田靜堂,《續財界人の橫顏》,臺北:經濟春秋社,1933,頁123-125。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發 行 人張鴻銘
行政指導黃宏森
總 編 輯林明洲
執行編輯楊絲羽
編輯小組劉仁翔、謝東勝、詹梓陵、洪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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