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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臺灣事

圖1:1964年10月公路局臺中運輸處參加車掌訓練班複訓的車掌小姐(出處:〈台中公路運輸處舉辦車掌訓練班,加強服務:輪流調訓,為期一週:嚴格認真〉,《臺灣民聲日報》,1964年10月23日,2版)
圖1:1964年10月公路局臺中運輸處參加車掌訓練班複訓的車掌小姐(出處:〈台中公路運輸處舉辦車掌訓練班,加強服務:輪流調訓,為期一週:嚴格認真〉,《臺灣民聲日報》,1964年10月23日,2版)

妳好,車掌小姐!

文/林小雁/本館編輯組專員

  1929年7月3日《臺灣日日新報》報導一則發生在臺中的公車事故新聞〈沙鹿自動車 因駛速度 車掌觸樹落田 一時不省人事〉,內容大致如下:

臺中州大甲郡沙鹿梧棲間中之豐中自動車,為運轉手者,乃靠其技能,於運轉時,或疾走如飛,或探望車外行旅婦女,或與車中婦女談心,致頻有事故。如去三十日[6月30日],上午十時餘由梧棲發至沙鹿,赴乘列車之一四一號車,因駛速度,而該車掌,通稱大鮘立於車外,揚揚得意,手舞足跳,不意被觸路樹,飛擲落在田中,一時不省人事,幸乘客為之相救,使得甦醒,有呼吸聲,即開往臺中方面治療。似此運轉手,時常視色如命,以致行駛不慎云。(註1)


  報導中,這位公車司機(運轉手)開車時常不專心,喜歡仗著自己駕駛的技術高超,不是疾速如飛開快車,就是偷看車外經過的婦女,再不然就是和車內的女乘客聊天,導致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堪稱危險駕駛的最佳案例。而他的搭檔—車掌,在行車中的危險行為,也是不遑多讓,竟然敢在公車行駛中,讓身體超出車身外,興奮時甚至還會手舞足蹈,忘乎所以陶醉在洋洋得意的喜悅中。然而,他沒注意到路旁的樹木,因此被樹枝撞擊,整個人彈飛出車外,摔落在田地裡,當場暈倒不省人事。不過,幸好車上有乘客迅速施以援手,才將他救醒,並且緊急送往臺中救治。這場事故雖然最終無人傷亡,但卻凸顯出那個年代的司機與車掌,對行車安全的忽視。現今看到這則舊新聞,除了會露出莞爾一笑之外,也不禁令人勾起對臺灣早期公車「車掌」的好奇心。

  日治時期,公車稱為「乘合自動車」,車上除了配置一位「運轉手」之外,還有一位「車掌」人員。車掌主要的工作職責就是售票、剪票及協助司機出車,除此之外也負責照顧車內的事務,包括接待乘客及車上清潔等事宜。臺灣人普遍的刻板印象,車掌都是由年輕的女性人員擔任,而且是車廂裡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角色。當公車停靠站牌時,她們總是敏捷地上車下車,為乘客遞上車票,並且在細心掌握車上乘客動向的同時,指揮司機何時要開車、何時該停車。那一聲清脆的口笛聲,(註2)伴隨著她們甜美的聲音,往往成為乘客旅程中的插曲。不僅如此,她們還肩負著照顧車上秩序的責任,提醒乘客小心站穩,幫助年長者或行動不便的人上下車,是臺灣人早期的交通記憶中一道美麗的風景線。

  其實在公車引進臺灣初期,(註3)車掌這項職業都是由男性擔任,直到1921年,才迎來第一位女性車掌,(註4)在民風保守的年代,可算是一件頗為奇特的事情,還因此登上了當年《臺灣日日新報》的新聞。根據該則新聞報導,這位女性車掌約30歲,是一名已婚婦女,顛覆傳統認為車掌都是由未婚妙齡女子擔任的印象。由於當時的臺灣社會,女性受到傳統保守觀念的束縛,可以選擇的就業機會非常有限,公車業者起初也只招募男性車掌,因此這位女性車掌的出現,除成為首例外,更因其就業選擇,不僅僅代表個人有著打破傳統框架的勇氣,更是象徵著女性逐漸從家庭步入公共空間,開始參與社會勞動的轉型過程。

  1928年,臺灣的公車業者逐漸接受女性從事車掌職業,「臺北乘合自動車會社」是第一個主動招募女性車掌的業者,當時招募條件需為小學畢業的女性。(註5)首批錄取的車掌,計2名日本女子和4名臺灣女子。(註6)雖然在初期,業者對於女性是否能夠勝任這項職業,仍然是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但女性特有的溫柔、親切及細心特質,在工作上也逐漸展現出其獨特的價值。這些特質,不僅提升了乘客的乘車體驗,也讓女性員工成為提高服務品質的商業策略之一。(註7)因此,其他的公車業者見到有此成效,也開始紛紛跟進,(註8)甚至還有業者決定完全取消男性車掌的職位,全面改用女性人員。(註9)這項改變,足以說明女性在職場上的角色,在不知不覺中,已經逐步得到社會的認可,更是反映人們正漸漸地意識到,女性在公共事務和商業運營中的重要性。

  隨著女性車掌逐漸受到民眾的讚許與歡迎,公車業者招募標準也開始有所調整,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對年齡的限制。例如,1932年臺北市公車的車掌招募規定,應徵者須為14至25歲的年輕女子。(註10)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年齡要求,可能是基於職業形象的考量,也可能是希望車掌能以青春活力來吸引更多的乘客。而且自從開放招募女性車掌之後,車掌職業對女性而言,吸引力也與日俱增,往往一開缺,就吸引遠超錄用名額數十倍的應徵者前來報名,甚至有應徵者不辭路途遙遠,從外地趕來參加面試。(註11)面對如此激烈的競爭,業者對應徵條件也越發嚴格。除了年齡限制外,外貌也成為重要的考量之一。1934年臺北市公車的一則招募啟事中,就要求應徵者須為「容姿端麗の女性」。(註12)

  戰後,此用人標準仍然延續,甚至更加嚴苛,不僅年齡範圍進一步限縮,對容貌等外在條件的要求也更加明確。(註13)然而,這樣的做法卻也引發不少批評。有聲音認為,過度的以貌取人,卻忽略了內在的素質涵養,這種標準既不公平,也未必符合職業的實際需求。(註14)在臺灣早期,車掌相較於其他職業而言,其實薪資待遇算是比較優渥,因此在當時是許多年輕女性嚮往的「夢幻職業」之一。除了薪資報酬高之外,車掌這項職業對於許多少女而言,更是專業、自信與美麗的象徵。

  然而,作為公共服務業的一部分,車掌的工作性質,使她們的言行舉止特別容易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一些關於車掌小姐的負面報導,就經常登上報紙版面,並且伴隨著聳動的標題,吸引讀者的目光。(註15)這些新聞報導中,有些是詳細的描述具體事件,有些則是針對她們的工作表現加以抱怨,或者是一些情緒化的批評。之所以會有如此情形,可能跟她們的工作性質密切相關。首先,售票和剪票是車掌的主要職責,雖然大多數的乘客都能遵守規定購買車票,但是仍然有少部分的人,試圖佔便宜,例如短報車程或者是幫已經超過規定年齡的孩子購買兒童票等。當車掌糾正這些行為時,有些人選擇視而不見,有些人則是撒潑吵鬧,甚至還有人對車掌進行人身攻擊。此外,車掌在指揮司機開車和停車時,也經常成為乘客情緒宣洩的對象。在早期,公車是民眾出行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一些熱門路線在尖峰時段經常人滿為患,當車掌因車上載客量已無法再容納更多人時,會有遇站不停的情況,而引發候車乘客的怒火,就曾出現有民眾因不滿,朝車窗丟石頭攻擊的極端行為。不僅是候車的乘客,在車上的乘客也可能因為下車需求未被聽見,而感到憤怒。有時候可能是因為乘客的下車提示聲音太小,車掌未聽見;有時候則可能是因為車掌所播報的站名乘客聽不清楚,以致未能及時提醒停車。諸如此類因過站不停車,而導致乘客發怒或者是攻擊車掌的新聞,也是屢見不鮮。除此之外,車掌維護公共安全及秩序、服務態度不周到,或是未能展現親切微笑等等的小細節,都可能成為惹怒乘客的導火線。(註16)

  這些刊登在報紙上的衝突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現實中所發生的不愉快事件,可能遠比報紙上來的多。(註17)為了緩解乘客與車掌之間緊張的關係,並強調車掌在面對顧客時,能保持冷靜專業,讓顧客感受到尊重友善,管理當局也曾對她們提出一些期待與要求。1962年,時任臺北代理市長的周百鍊先生就曾公開表示對車掌小姐的建議,除了針對引發矛盾的部分提出具體意見之外,他更勉勵車掌小姐應該要任勞任怨,發揮國民傳統的「忍耐」精神,為民服務;臺北公車處處長何柏林先生則要求她們必須遵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及「服務第一、乘客第一」的準則。(註18)

  除了口頭上的勉勵之外,有些公車業者會舉辦車掌訓練班,或訂立特殊考核制度,來提升車掌小姐的服務品質,如臺中公路運輸處於1965年首創一套針對車掌服務態度的考核記點辦法。此辦法不僅只是對車掌的行為進行懲處,更直接影響她們一整年的考績。其執行方法是由該處主任或高等職員在上班時間,隨機到各車站或是車上,暗中觀察車掌的服務態度,見到缺失就會記「點」。累計18點時記申誡一次,27點記過一次,81點記大過一次;反之,若車掌在2個月內未被記點,則記嘉勉一次,連續半年未記點者會獲頒獎章,若達8個月則加頒獎狀及獎品。據說,這套考核制度的「成效」相當顯著,許多車掌小姐在工作與服務態度上,都有明顯的改善。(註19)為了進一步激勵車掌小姐的服務態度,在那個年代也有模範車掌的表揚活動。(註20)

  翻閱這些年代久遠的舊報紙,雖然無法完整描繪出車掌這一項職業在臺灣的歷史發展軌跡,但卻可以觀察從日治時期的萌芽,到戰後逐漸成熟的過程,勾勒出女性從家庭走向社會勞動的轉型樣貌。車掌小姐以她們的專業、耐心與親切,成為當時臺灣交通文化的重要象徵。然而,伴隨著職業光環的,則是她們在工作中所面臨的多重挑戰與壓力。從應對乘客的不滿,到管理當局給的嚴苛規範,車掌小姐的經歷,充分映射出早期社會對女性角色的期待與限制。儘管歷史已翻開新頁,車掌的身影難再復見,但她們的故事卻提供一個思考性別平等、職場文化與公共服務的珍貴視角,也見證了臺灣歷史社會變遷中,女性力量的崛起。

註釋:
註1:〈沙鹿自動車 因駛速度 車掌觸樹落田 一時不省人事〉,《臺灣日日新報》,1929年7月3日,夕刊,漢文版,4版。
註2:早期的公車沒有設置拉鈴或按鈴供旅客提示下車,而是靠車掌吹哨(口笛)來提醒司機。
註3:臺灣的公車事業,始於1913年,由日本人高松豐次郎經營的「同仁社」首次開啟的北投溫泉公車線。〈北投行乘合自動車 公共浴場行き開始〉,《臺灣日日新報》,1913年6月15日,7版;Facebook/台灣探險團/聚珍臺灣,〈歷史上的今天〉,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twmemory/posts/1358005870986760/(2024年12月3日點閱)。
註4:〈臺灣最初の女車掌 南暑へ許可出願〉,《臺灣日日新報》,1921年8月12日,7版。
註5:〈乘合自動車會社 募集女子 試用為車掌〉,《臺灣日日新報》,1928年2月19日,4版。
註6:〈女の車掌採用〉,《臺灣日日新報》,1928年3月13日,2版。
註7:〈親切で美人の女車掌募集 歡の深い臺北市の註文〉,《臺灣日日新報》,1931年5月30日,2版。
註8:〈臺中/用女車掌〉,《臺灣日日新報》,1932年7月16日,4版。
註9:〈改用女車掌〉,《臺灣日日新報》,1930年9月4日,4版。
註10:〈女車掌募集 臺北市バス譯て〉,《臺灣日日新報》,1932年5月7日,7版。
註11:〈自動車課募女車掌應募百名以上〉,《臺灣日日新報》,1933年2月15日,8版。
註12:〈女車掌を募集〉,《臺灣日日新報》,1934年7月26日,11版。
註13:〈招考公路車掌,歡迎少女報考〉,《臺灣民聲日報》,1971年12月13日,4版。
註14:〈招攷車掌以貌取人,忽視服務雖美何用〉,《臺灣民聲日報》,1971年7月25日,4版。
註15:〈兵與女車掌〉,《臺灣民聲日報》,1954年8月23日,6版;〈如此車掌!〉,《中國日報》,1956年12月29日,2版;〈血盆大口,咬傷乘客〉,《中國日報》,1957年4月22日,4版;〈彰化客運女車掌,涉嫌毆打五個小學生〉,《臺灣民聲日報》,1966年5月1日,5版。
註16:〈到站不停車律師摑車掌〉,《中國日報》,1957年2月8日,4版;〈女霸王發威,咬傷女車掌〉,《臺灣民聲日報》,1969年2月9日,3版。
註17:〈車掌小姐之言〉,《臺灣民聲日報》,1962年4月30日,5版。
註18:〈車要開得穩細心關門任勞復任怨時常說謝謝〉、〈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說話應有禮貌服務乘客週到〉,《臺灣民聲日報》,1962年12月24日,3版。
註19:〈台中公路運輸處舉辦車掌訓練班,加強服務:輪流調訓,為期一週:嚴格認真〉,《臺灣民聲日報》,1964年10月23日,2版;〈車掌小姐當心記「點」!〉,《臺灣民聲日報》,1965年6月10日,4版。
註20:〈高玉樹招待模範車掌〉,《工人報》,1955年4月1日,4版;〈慶祝婦女節大會招待模範女車掌〉,《工人報》,1956年3月11日,4版。

參考書目:
1.報紙
《臺灣日日新報》,1913、1921、1928-1934。
《臺灣民聲日報》,1954、1962、1964-1966、1969、1971。
《中國日報》,1956-1957。
《工人報》,1955-1956。

2.網頁
聚珍臺灣,〈歷史上的今天〉,2024年12月3日,收入Facebook/台灣探險團/聚珍臺灣:https://www.facebook.com/twmemory/posts/135800587098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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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編輯楊絲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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