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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檔案

1940年6月20日台中州知事奧田達郎陳報警務局長有關農民對於大安溪無斷開墾地贌耕契約之動向文件之一。(公文類纂V11521A034)
1940年6月20日台中州知事奧田達郎陳報警務局長有關農民對於大安溪無斷開墾地贌耕契約之動向文件之一。(公文類纂V11521A034)

從大安溪無斷開墾地贌耕契約看育英財團的事業與財源

文/王學新/本館研究員

  日治時期的官有地中,有不少原本為私人開墾之土地,由於風水災害流失、買賣權狀未獲認可等因素,以致產權不清而判定歸為國有,此稱為「無斷開墾地」。官廳雖默許將來可由原開墾者標購,但後來卻便宜租售給大企業、退休官吏以及台籍協力者,如三菱竹林、三井茶園、大寶芭蕉林都佔有數萬甲。由於事涉農民生計而於1920年代後半由文化協會及農民組合帶領農民與資本家、會社抗爭,但至1930年代後半皆已受日方鎮壓而落幕。

  1940年前後,臺灣已墾成的無斷開墾地估計約有二萬一千餘甲,其大部分被規劃為移民預定地及繼續改良之粗放開墾地。總督府欲善加利用該資源,而於1939年10月30日創立財團法人台灣育英財團,以統籌管理這些土地,並將其利益作為財團之主要事業資金,以培養台灣內外所需人才,並援助本島日人生計,撫恤貢獻國家社會之人士及其遺族之生活。(台灣日日新報1940年4月20日,版次07)該財團成立後,主要以資助清寒優秀學生學費為主,每年約有五十餘名學生受惠。(台灣日日新報1941年2月7日,版次03)但其經費來源卻是剝奪農民血汗之所得,足見殖民統治的本質在於階級剝削。此事可於公文類纂內證實。(下圖左:1940年6月20日台中州知事奧田達郎陳報警務局長有關農民對於大安溪無斷開墾地贌耕契約之動向。於公文類纂V11521\A034)

  原本豐原郡內埔庄大安溪溪底官有地有水田170甲,一向由庄役場與州地方課協議,以栽培特有作物為條件,每甲以年租費120圓租給200餘名佃農耕作。而1940年1月1日起財團法人育英會為籌措運作財源,而向總督府租賃該土地,並以每年五萬圓與日本製糖株式會社訂定贌耕契約。故日糖月眉製糖場與佃農重新訂定贌耕契約,且贌耕費抬高到每甲500圓。但農民認為當時肥料極缺,並須顧慮蔗作,且該年稻作收成不佳,贌耕費過高無法維持生計,故不願簽訂契約。

  而台中州察知糖廠方面既已與育英會訂定契約,並已繳納贌耕費,若農民不與會社簽約,不繳納贌耕費時,糖廠將會斷然依照差押處分扣押作物以強制回收贌耕費。如此農民將難以生存,因此談判陷入膠著狀態。但在該糖廠岩川土地係員的「慫恿」下,至6月17日為止已訂定契約之甲數及佃農數各約佔50%及60%。

  而當時台中州除觀察談判過程外,亦密切注意台共張信義的動向。「張信義在農民方面為重要人物,其動向將立即對農民有重大影響,且其與本案相關聯之往年文化協會時代不良份子之間難保無互通氣息之事。」由此亦可知台灣反對運動者一直在日警的嚴密監控下而難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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